0

南京市

南京市范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市相关内容的范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市问题。

分享

浏览

9544

范文

117

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全文共 1505 字

+ 加入清单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

文号:根据《南京市建筑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__]132号),特制定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一、本市行政区域(不含高淳县、溧水县)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的企业(以下统称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优先为所招聘使用的农民工(以下统称建筑业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

二、市建筑工程局所属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具体负责组织、引导建筑业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来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管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南京市工伤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负责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结算与支付。

三、施工企业在本市各区取得中标工程项目后,应当在工程开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办理建筑业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施工企业有分包行为的,还应当提交分包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二)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投标报价清单等资料。(三)按规定填写《南京市工程项目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四)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四、施工企业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当按规定选定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一)以工程项目为单元计缴工伤保险费。按工程总造价的1.5‰或工程总造价中人工成本的1%计缴工伤保险费,由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从该项目已征收的工程劳保费中一次性划缴至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并向施工企业出具工伤保险费缴纳凭证。施工企业在注册地已为参与该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及其管理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涉及的费用可在应划缴费用中抵扣。(二)以农民工个人的工资性收入为基数计缴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当月实际使用的全部农民工的缴费基数之和为该项目当月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计缴。工伤保险费由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按月从该项目已征收的工程劳保费中划缴至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并向施工企业出具工伤保险费缴纳凭证。划缴时间为次月的月首5日内。农民工在一个工程项目就业不满一个自然月份的,从该项目已征收的工程劳保费中划缴一个月的工伤保险费。

五、工程项目开工后三日内,施工企业没有按规定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的,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可以按照该工程项目总造价的1.5‰将工伤保险费直接划缴到工伤保险基金专户。

六、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施工企业应当在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对各批次使用的农民工名册于进场和撤场之日起三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申报备案,并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备案。申报内容以《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增减花名册》为准,包括进场或撤场所有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家庭地址、所属施工企业及其就业的工程项目、就业时间等。施工企业实行分包的,申报备案工作由总承包施工企业负责。

七、因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长,施工企业应当及时向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申报备案,工伤保险有效期顺延。因客观原因导致中标合同变更涉及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相关内容的,施工企业应当及时向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申报变更。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应当及时与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八、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确认工程项目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发放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筑工程局统一监制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公示》标牌,由施工企业在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公示。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专题范文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94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一)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

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

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

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a类

范文类型:接收函,全文共 349 字

+ 加入清单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_学院:

贵院20__届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__被我单位录用接收。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全称(盖章):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该接收函仅作为实习及就业意向登记,实习及试用合格后需要签署就业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存根

用人单位接收函

福建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贵校20__届_经济___学院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被我单位录用接收。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全称(盖章):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离婚协议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0 字

+ 加入清单

男方:姓名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址: .

女方:姓名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址: .

男女双方在 年 月 日在宜宾县柏溪镇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 与女方 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 年 月 日生育一男孩,取名: ,离婚后儿子随男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无共同房产。

2、机动车辆: 年 月 日购有雪弗兰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女方所有。

3、股权、股票、债券等:(无共同持有,无需分割)。

4、债权与债务:(无共同债务,无需尝还)。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自由安排

女方住:自由安排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签章) 女方: (签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2024年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6302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全文共六章四十七条,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等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法律援助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无偿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

法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

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员。

受援人,是指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审查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其主管的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支持。

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承接法律援助主体,并依法签订法律援助服务购买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资金支付、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 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公众依法维权的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法律援助的公益宣传。

第七条 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应当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督促法律援助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维护其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鼓励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师、学生和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者专业特长的人员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法律援助工作。

第九条 本市依法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筹集、使用和管理法律援助基金。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法律援助基金会进行捐赠,共同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法律援助范围与方式

第十条 公民对于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四)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六)因工伤或者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七)因生产安全事故、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主张权利的;

(九)因婚姻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或者监护权、继承权等民事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请求确认权利或者赔偿的;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刑事诉讼中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二)移送审查起诉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三)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执行。

前款所称经济困难标准需要调整的,由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人民团体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限制,但应当提交相关证件或者证明,并且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一)由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特困人员;

(二)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

(三)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五)由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六)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标准的限制,但应当提交相关证件或者证明:

(一)义务兵、军队院校供给制学员及其近亲属;

(二)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近亲属;

(三)因公致残的军人及其近亲属、牺牲军人的近亲属;

(四)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其近亲属、牺牲人民警察的近亲属;

(五)烈士的近亲属;

(六)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前款所称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且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二)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五)被告人为港澳台居民、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法律援助机构采取下列方式提供法律援助:

(一)刑事辩护、刑事代理;

(二)民事诉讼、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代理;

(三)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

(四)诉讼案件的申诉代理;

(五)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六)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七)办理公证、司法鉴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方式。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对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范围作出补充规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 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查

第十九条 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行政拘留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驻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的工作站递交法律援助申请。

第二十条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材料或者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的证明材料;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公民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经济状况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请求出具经济状况证明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不出具证明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济状况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来源、生活变故等详细情况。

第二十二条 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非诉讼事务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其住所地、事由发生地或者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认为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指引其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通知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

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代理的强制医疗案件,由人民法院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因受理发生争议的,有关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向其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请求指定受理,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请求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市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受理应当由区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事项,也可以将其受理的法律援助事项交由区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第二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

第二十七条 法律援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一)申请事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二)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三)法律援助事项已办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责令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维持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书面审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司法行政部门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服务机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请法律援助机构审查:

(一)距法定时效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的;

(二)需要立即申请诉讼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

(三)不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紧急或者特殊情形。

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在法律援助机构确定的期限内补交规定的申请材料。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认为受援人不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由受援人支付已实施的相关费用。

第四章 法律援助实施

第三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指派法律服务机构或者安排本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并将确定的法律援助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受援人。

法律服务机构应当自接受指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受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并送法律援助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根据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法律援助人员。

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二条 同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为受援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不同的法律服务机构承办。

第三十三条 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中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有权要求受援人提供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给予必要的配合;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和单位对其调阅、查询、复制有关材料等给予协助,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第三十四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收取当事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终止承办的法律援助事项;

(三)泄露法律援助事项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当事人的隐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 受援人在接受法律援助过程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法律援助进展情况;

(二)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对其个人隐私保密;

(三)认为法律援助人员在服务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更换要求,并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与相关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和证据材料;

(二)配合法律援助人员调查案件事实;

(三)经济状况、案件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服务,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受援人,并告知相关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法律援助事项完成后,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自结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结案要求的,按照相关标准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考核、奖励体系。

第四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受援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一条 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和相关协会组织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对受援人或者相关部门的投诉,依照有关规定受理和调查处理,并告知查处结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受援人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法律援助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并可以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应当将其违法行为记入全市个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按照规定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民政、工会、残联等部门和人民团体不按照规定核实法律援助申请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社会福利机构因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或者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危害食品安全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需要法律援助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9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房屋及其设施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使用。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该物业继续出租或出售,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本合约期满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每月租金须于______之前交付甲方。

2、押金:签定本合约之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支付___个月押金和___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交予甲方,甲方应出具收据。

3、租赁期间,乙方若将该物业分租转租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的许可,否则不被允许。

四、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每月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五、押金

1.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乙方若于租赁期内违反本合约之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发生费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

若押金不足抵付有关费用,乙方需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三天内补足。

六、双方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在使用该物业时,不得擅自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用途,不得储藏任何违禁品、易燃

品、爆炸品等物,不得利用该房产从事非法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该物业管理处的要求。

3.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达____个月视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

乙方须全部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

4.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收回该物业,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

如乙方不交回该物业的钥匙,甲方有权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屋内的物品清点拍卖,用于抵偿欠租和相关费用,若有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保证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七、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页,为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63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上岗劳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40 字

+ 加入清单

雇佣方(甲方)南京XX公司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甲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市区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1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中介机构: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坐落于南京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丘号为_________

3、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_________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现金支付房款_________元

2、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时现金支付余款_________元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___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业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_________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________天内将已收房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定,虽然房屋所有权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双方约定,该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_________。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市区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5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_________________

第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_结构,

层高为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__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_________________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市区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2小区3号楼4单元405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00__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空调两台,热水器,浴霸,饮水机,音响两台,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市区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1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甲/乙/丙][三/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当事人情况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经办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经纪人资格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房地产状况房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共有权]人名_________,权属证书号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套,房屋地址_________,设计总层数_________层,本房屋所在层为_________层,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两用/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_________。其他设施:

附属用房有[自行车库/汽车库/_________][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限制条件等情况说明:_________。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名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中介服务内容

第一条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_________]房地产中介服务:_________

第二条丙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_________]房地产中介服务:_________

四、费用及支付

第三条房屋价款和其他价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房屋价款_________,房屋装修、设施等价款_________元

乙方的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丙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六条丙方代办有关手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五、房屋交付

第七条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设施/物/证件/_________]的交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八条上述房地产交付前所发生[水/电/物业/电话/有线电视/_________]费用的结算及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六、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所提供的情况必须真实,证件合法有效。

第十条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核查了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核查了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时,丙方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三条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赶偿因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丙方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协议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_________%补偿协议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机构,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向协议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3、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协议签约他方利益的,按本条第1点约定处理;

4、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失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丙方应将约定提供服务的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乙双方,甲乙双方对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自签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应丙方要求提供相应证件。

丙方有权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将约定提供的服务事项委托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办,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丙方未经甲乙双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所增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仍须按协议约定的要求履约。

第十七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签约方,征得其他签约方同意后,各方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七、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房屋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确权面积为准。

八、相关性事宜说明

第二十条本协议约定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共_________页,有以下几件: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4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9763 字

+ 加入清单

(20__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深圳市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召开听证会,数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现就启用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自20__年3月15日起启用,20__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二、自20__年3月15日起,凡经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一律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签订20__版预售合同,并且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直接从售房者的电脑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文本。

三、市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监管,对利用违规合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20__版

合同编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提示

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2.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买卖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买卖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卖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斜线“/”前后文字应在中划“√”做出单项选择。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补充协议)、附图中签字或盖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8.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9.本合同题头当事人各为4个,多于4个的买、卖方的基本情况分别作为附件列出。

10.买方不应将购房款直接交给卖方,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以便监管。

11.买方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卖方承诺代办按揭贷款手续的,应书面告知买方办理按揭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并协助买方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卖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深()房预买字( )第 号

卖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卖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卖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卖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方: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方: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方: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及 ,取得位于深圳市 区(街道) 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 ;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 栋单元层 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仟佰 拾 元(小写 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亿 仟 佰 拾 万仟 佰拾元(小写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亿仟 佰拾 万仟佰拾 元(小写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 亿仟 佰 拾 万 仟佰拾 元(小写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 拾元(小写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 拾元(小写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 拾元(小写元)。

4.。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 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贰、。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八) 。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贰、 。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叁、。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 年(国家标准: );

(五)卫生洁具 年(国家标准: );

(六)灯具、电器开关 年(国家标准: );

(七)装修工程 年(国家标准: )。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面积差异比=----------------------×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 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 页,为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年 月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52 字

+ 加入清单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62 字

+ 加入清单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书

买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__区

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结构________楼层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总计房价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_元整。

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的定金或________元的预付款,其余________%,计________元价款则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存,代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将房屋腾空并连同该房屋有关图纸、资料、房屋钥匙等交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由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领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不得隐瞒买卖成交价额。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税费按规定各自交纳。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并由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签章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违约方还应承担产权转回已缴和应缴纳的税费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其他决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存________份,乙方执存________份,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存________份。

十、买卖双方情况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个人简装房屋短期租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056 字

+ 加入清单

范本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短期租房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短期租房合同范本1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愿将其位于小区6号楼二单元604楼的房屋租给乙方。租期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租金元。房租于签订协议时付清。房租逾期未付,甲方即刻收回房屋,已收租金不退。

二、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房屋的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损坏应按价赔偿。

2、乙方应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如做集体宿舍等)或供非法用途。乙方如有违约,甲方即刻收回房屋,所收租金不退。

5、在租赁期内,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房租按实际使用月数计算,并赔偿甲方违约金1000元。

6、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签定协议时收取元抵押金,房租到期时室内设施若无损坏,押金返还乙方。

8、承租方不得利用租房从事非法活动,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短期租房合同范本2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调,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房屋坐落:装修程度:

二、租赁期限:___,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若有意继续租用此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下一个合同期限租金及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转租他人。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第________年 ,第________年 ,乙方应每年付一次租金,先付后住。

第一次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若乙方未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次租金,甲方有权立刻收回房屋,所有已付款项,甲方不退还。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合同期满两个月以后,根据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实际发生费用,剩余款项甲方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损坏设备费用从押金中直接扣除。甲方现有设备为:

2、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 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若因乙方未能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取暖费由甲方承担。

3、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使用此房用途为--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扰民事件,乙方自负后果。若乙方租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提供非法用途,四方有权立刻收回房屋,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4、合同一经签定,双方都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能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5、其他约定事项:室内设施及原有物流如有损坏丢失,请给维修好恢复原样及照价赔偿。

六、本合现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签字之日起即日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短期租房合同范本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寓________号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请在“□”内打“√”表示选择项目)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共计______(□月;□天;□晚)

第四条 租金(请在“□”内打“√”表示选择项目)该房屋租金为每(□月;□天;□晚)(人民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___元整。( 元) 合同签订之日共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元) 租金中未包含(水费、电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请在相关项目上打“√”表示选择项)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 ____元整( 元)

第六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一天;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及房间内设备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每天租金额度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有权按每日租金的10%收取滞纳金,并要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八条 免责说明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从事违法活动,受到国家机关处罚的,均与本公寓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负责相关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代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另附:水表止码 _____________电表止码: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将在退房时按照实际用量结算:水费(元);电费(元);物业管理费(元);有线电视收视费( 元);宽带使用费(元)房间设施清单(请在“□”内打“√”表示选择项目):□液晶电视;□洗衣机;□电视机顶盒及机顶盒遥控器;□无线路由器;□电热水器;□电水壶;□电磁炉;□1.5米床;□1.2米床;□衣柜;□沙发;□床头柜( )个;□锅;□空调及空调遥控器;□书桌;□电脑椅短期租房合同范本4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 市 区 街 号 栋 单元 楼 号 屋 厨 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用期____月。

二、每年租金为 元,乙方

第一次付 个月租金合计 元,

第二次付款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 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话、卫生治安费用、有线电视由乙方支付。

四、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负责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住房的权限。

五、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六、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甲方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认可自负。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未说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短期租房合同范本5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面积_______,房型为_______室_______厅。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月,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_______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39;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日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个人简装房屋短期租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33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此房屋短租协议:

一、短租地点: 。

二、租期:日起至年日止。

三、租金:元整)。

四、整个门市装修、地板和吊顶不能损毁,承租期满后,乙方不得拆卸、损毁一切固定设施。

五、门市的电费、工商费一切由甲方负责。

六、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和房东发生纠纷,乙方不负责任。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双方都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八、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____日短期租房合同通用版0出租方:陈X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张X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大安洞口(原大安)临街店铺约202左右,出租给乙方作为床上用品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 租金每月20.00元(贰仟元整),收取方式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首付____月租金,租期每满月收取下月租金,以此类推,租金概不拖欠。

二、 店内装修、装饰及物品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 乙方不能在店内生火做饭。租期内的电费由乙方负责。

四、 承租期间卷帘门的日常维护,维修及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 承租期间,如店内发生盗窃,火灾、水灾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租期如不满一个月则按日由甲方收取租金(注:租期不能低于____日)。

七、 双方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力,但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八、 甲方在解除合同当日退还乙方租房押金20元,大写:贰仟元整(注:押金不能作租金用)。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注合同签定日,乙方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租房使用)出租方:承租方: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个人简装房屋短期租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5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调,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房屋坐落:装修程度:

二、租赁期限:___,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若有意继续租用此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下一个合同期限租金及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转租他人。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年,乙方应每年付一次租金,先付后住。

第一次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若乙方未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次租金,甲方有权立刻收回房屋,所有已付款项,甲方不退还。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合同期满两个月以后,根据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实际发生费用,剩余款项甲方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损坏设备费用从押金中直接扣除。甲方现有设备为:

2、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若因乙方未能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取暖费由甲方承担。

3、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使用此房用途为--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扰民事件,乙方自负后果。若乙方租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提供非法用途,四方有权立刻收回房屋,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4、合同一经签定,双方都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能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5、其他约定事项:室内设施及原有物流如有损坏丢失,请给维修好恢复原样及照价赔偿。

六、本合现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签字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个人房屋租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338 字

+ 加入清单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

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

1.2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一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4.2乙方应于每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期内,乙方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2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留下的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改变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

十、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

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雨花台中学教师招聘

范文类型:招聘,适用行业岗位:中学,教师,全文共 2860 字

+ 加入清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8:00-12月4日17:00。

2、报名网址、方式:登录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http://),点击“公告栏”中的《2018年新教师招聘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说明:同性质岗位采用合并招聘,网上报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中学语文等等。

3、有关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

(2)学科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中学的,面试不得改报小学,也不得改报其他学科)。

(3)兼报我区的,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与南京市四城区或其他区一致。

(4)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现场确认

符合我区招聘条件,并只在我区报名的,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已经在南京市四城区或其他区报过名,且兼报我区的,可在先报名所在区确认,无须到我区现场确认;但面试报名时须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届时见面试公告)。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3日-12月5日(9: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雨花东路47号)。

3、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一律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确认。除此之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外省师范类毕业生:学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外省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符合招聘条件第(二)条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幼儿园)满2年的聘用合同或学校(幼儿园)满2年社保缴费凭证(其中1978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出生的,还需提供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后退还)和复印件(留存)。

5、现场确认者须缴报考费90元。

6、需要现场确认而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三)打印考试证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8:00-12月31日18:00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与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为同一场。

(2)开考比例: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和特殊教育学科只考公共知识(60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8年1月1上午,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查询及成绩凭证领取:考生可于2018年1月23日登录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http://)公告栏查阅成绩;并于2018年1月30日-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笔试考试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雨花东路47号)领取成绩证明。考生领取成绩证明后请妥善保管,如遗失一概不补,也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

(6)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办中小学新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8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面试报名到学校(幼儿园)。

(1)面试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18年雨花台区新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经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公告于2018年2月下旬在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http://)公告栏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人选:在我区报名者,凡达到笔试总成绩50%以上的考生,可持笔试成绩单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到我区参加面试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二)和(三)的,只需笔试成绩单原件],我区将按学科招聘数1∶3的比例在面试报名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报名期间,各学科(专业)面试报名人数情况,每天报名结束后在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和方式:面试采用说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5%,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5%。

(五)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的,采用加试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http://)公告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雨花台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