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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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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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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各部门印章等。

第二条 公司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使用申请、领导审批、经办人登记的管理制度,手续不完备时,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第三条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总部财务部专人保管;公司各部门的印章由本部门专人保管。

第四条 关停并转公司需要保留的印章,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保管。

第五条 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印鉴章及合同专用章必须专章专用,不得混用或代用。

第六条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七条 部门印章须经部门部长(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才能使用。

第八条 公司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使用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单》,注明用印理由、时间、文件标题、内容摘要、份数等情况,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用印后需由用印人登记用印情况。

第十条 严禁为空白合同书、空白纸张或信笺、空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加盖公章。对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必须严格控制,确属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签领备案。领用人在事务处理完毕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领用人不得私留或转交他人。隐瞒使用实情故意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原则上禁止任何员工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章外出办事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携带印章。

第十二条 公章管理人员须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等。如发现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损毁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 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人员,视情节、后果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用印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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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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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 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3废止、更换:

3.3.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3.3.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3.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4.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4.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4.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7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4.8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4.10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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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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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财务印章管理,减小因印章使用不当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2章 印章的制作、保管、废止

第3条 企业财务相关方面的印章由企业指定部门统一制作,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条 经相关管理人员授权后由行政部负责制作财务方面的印章,具体分为事项印章、财务专用章与人名章三类。

第5条 企业财务方面的相关事项印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人名章由所刻章上的人员自己保管或由本人授权他人保存,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触、使用印章。

第6条 各印章保管人员一律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有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承担。

第7条 企业总裁可以使用企业的所有印章。

第8条 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行政处,由行政部登记后申明作废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9条 财务部编制财务方面的印章登记簿,说明印章的制作时间、内容、发放时间、保管人等。

第10条 出纳人员要将与财务有关的印鉴簿交予银行,当印章变动时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更新印鉴簿。

第3章 印章的使用

第11条 使用印章时,使用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时间、印章的种类、材质及申请人等。

第12条 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连同需加盖印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13条 印章保管人要仔细审核印章使用申请单中的事项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批示,若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可拒绝盖章。

第14条 经授权的印章代理人员使用完印章后,要将盖章依据与印章使用申请单交予印章管理人进行审核。

第15条 企业财务方面的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确需带出企业使用时,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事由,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带出,由两人共同使用。

第16条 印章使用申请单由各盖章人员保存, 每月月底汇总后交予企业指定部门存档。

第17条 印章使用完后,印章保管人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说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对象、盖章时间等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4章 印章使用的其他规定

第18条 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将保管的印章及相关文件进行交割,否则不允许离职或调动。

第19条 企业中任何涉及财务印章的使用事项均需按本制度规定程序执行,严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条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企业财务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与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担,后果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22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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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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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公司授权 部 门 负责保管 印章(印章名称、印模附后),并负责该印章的施印工作。遵照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印章保管人应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忠诚企业。

1、印章保管人应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原则性强,办事有公心。

2、印章保管人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公司的印章管理规定。遵章守法,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办事。

3、印章保管人要自觉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二、印章保管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具体规定:

1、必须认真保管好印章,确保印章不因保管不善而损坏和遗失。防止他人盗用、骗用。

2、必须严格按照用印审批程序和领导审批权限用印。

3、无相关权限领导批准,印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或交他人拿走使用。

4、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书面批准,不准在空白的函件、信签纸等空白纸张上施印。

5、印章带出使用应由印章保管人本人书面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使用。

6、印章保管人必须做到印章使用登记率100%,差错率为0。

三、印章保管人拥有的权利

1、在施印时有权对所印文字的内容认真审阅(投标书除外)。

2、对不符合审批程序或超越审批权限的用印需要,有权要求用印人重新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四、印章保管人承担的责任

1、因自身管理原因遗失、损坏印章应承担行政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

2、未经权限领导或不按权限领导批示擅自用印,一经发现立即进行行政处罚,给企业造成经济和社会信誉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分公司(分支机构),项目经理部的印章不准对各种借条、欠条、担保合同(协议)以及承诺书使用。

五、其他规定要求

项目经理部的印章仅限于与业主和监理办理各种签证、工程交工资料、工作联系函、报工程进度和计划、申请工程款、会议纪要、报业主的报告。超出前述内容需用印应向公司综合部和公司印鉴管理执行经理请示。

六、保管责任人在施印过程中有不清楚的问题和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公司综合部请示。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公司综合部、财务部、公司印鉴管理执行经理、保管责任人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公司(盖章): 公司印鉴管理执行经理(签字):

印章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司主要领导(签字): 保管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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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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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印章管理及使用责任书

一、公司各类印章按照印章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专人管理,经公司总经办决定,授权 部门 负责管理 印章,遵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负责该印章的施印和管理工作。

二、财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专职会计人员保管,法人章由公司财务部专职出纳人员保管。

(二)公司财务管理的其他各类印章统一由公司财务部经理指定二位专职人员对其进行保管。

(三)所有财务印章一律存放在公司财务部的安全地点(如保险柜),其中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应分开存放。

(四)专职会计人员、专职出纳人员、其他各类财务印章的专职管理人员须对其保管的财务印章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三、印章管理者拥有的权利

(一)在施印时有权对所印文字的内容认真审阅(投标书除外)。

(二)对用印文件有疑问的,可请示相关领导。

(三)印章管理人在施印过程中有不清楚的问题和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办公室请示。

四、印章管理者承担的责任

(一)因自身管理原因遗失、损坏印章应承担行政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印章管理人对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把关,若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负全部责任。

(三)除公司公章外其他印章不准对各种借条、欠条、担保合同(协议)以及承诺书使用。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印章管理部门、公司办公室和总经办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印模

公司(盖章): 印章管理部门经理(签字):

公司总经办(签字): 印章管理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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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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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公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合同(协议)法人授权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

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认真填写《用章使用登记表》。

四、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盖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六、严禁将公章带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八、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十、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十一、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严重者立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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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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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印章诗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百利集团的印章管理。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请集团总经理或集团董事长裁决。

二、集团董事会授权由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总部的印章(各类印章共计20枚)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使用。销售管理部经理处存放公司总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长签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时间备用,使用流程同第九条,所有单据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事后转交集团财务部。

第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第三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八、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见附件1),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各类印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核权限应为:

(一)、集团总部: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

2.合同章(含

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合同专用章;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经销单合同经部门经理、分管系统总监/副总审核批准后盖章;直销单合同(含系统销售单等直接与甲方签署的)一律需评审(经法务专人评审条款,财务经理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总评审货期,销售总监综合评审),最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将合同递财务,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市场部所有对外行为均需盖章。

销售合同盖章时,须有订货产品清单,且报价审核后的附件(单价、金额等)需体现审核过程,即要有审定人的签名,否则不予以盖章。

3.公章含

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

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⑤百利文仪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使用: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发文情况下,经总经办审核,集团总经理签署,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部分合同需加斧章情况下,公章使用权限等同合同章)。

4.私章(含

①“甄玉婵”两枚;

②“梁纳新”两枚;

③“梁敏宁”两枚)的使用:适用于签发支票、文件等,须经过其本人或其授权人确认,方可盖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办理。

5.董事长签名章(、小各一枚):适用于需其签名的文件以及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原则上须经其书面确认(使用《印章使用单》)后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确认(应有记录),事后补签单。

(二)、各下属公司: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财务→财务)。

2.合同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合同章)的使用:销售人员签订合同、订购单,须有各部门总监的签名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合同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3.公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间各类证明文件需有各部门总监签名方可盖章,投标书的加盖章需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名后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公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4.人力资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后盖章。

十、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十一、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十二、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团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十五、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十七、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2),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集团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集团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五章 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十九、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二十、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见附件3)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第六章 责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二十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违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二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总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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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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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财务印章管理,减小因印章使用不当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2章、印章的制作、保管、废止

第3条、企业财务相关方面的印章由企业指定部门统一制作,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条、经相关管理人员授权后由行政部负责制作财务方面的印章,具体分为事项印章、财务专用章与人名章三类。

第5条、企业财务方面的相关事项印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人名章由所刻章上的人员自己保管或由本人授权他人保存,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触、使用印章。

第6条、各印章保管人员一律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有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承担。

第7条、企业总裁可以使用企业的所有印章。

第8条、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行政处,由行政部登记后申明作废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9条、财务部编制财务方面的印章登记簿,说明印章的制作时间、内容、发放时间、保管人等。

第10条、出纳人员要将与财务有关的印鉴簿交予银行,当印章变动时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更新印鉴簿。

第3章、印章的使用

第11条、使用印章时,使用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时间、印章的种类、材质及申请人等。

第12条、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连同需加盖印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13条、印章保管人要仔细审核印章使用申请单中的事项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批示,若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可拒绝盖章。

第14条、经授权的印章代理人员使用完印章后,要将盖章依据与印章使用申请单交予印章管理人进行审核。

第15条、企业财务方面的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确需带出企业使用时,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事由,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带出,由两人共同使用。

第16条、印章使用申请单由各盖章人员保存,、每月月底汇总后交予企业指定部门存档。

第17条、印章使用完后,印章保管人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说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对象、盖章时间等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4章、印章使用的其他规定

第18条、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将保管的印章及相关文件进行交割,否则不允许离职或调动。

第19条、企业中任何涉及财务印章的使用事项均需按本制度规定程序执行,严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条、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企业财务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与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担,后果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5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22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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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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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保管、发放、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杜绝违法行为,防范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对象: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各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公文发布、人事调动、任免、信函、证明、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证件、证书、先进集体、个人荣誉、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承诺书等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资料等。

四、印章管理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类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2、公司印章保管员若发生变更时,应填写《印章交接表》,并有第三方鉴证人,办好印章移交手续后报备人事行政部存档。

3、印章保管人员因事离岗时,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4、印章保管人员须妥善保管印章,若有遗失,须立即向公司报备,同时应依法公告作废。五、印章使用

1、原则上不允许将印章带出公司,却因工作需要部门或个人出现用印需求时,须提前通过集团OA系统向董办提交印章借用申请或印章使用印申请(按印章和财务章流程分别提交),同时上传用印资料文件,说明用印原因、用印份数,进行流程审批。

2、用印部门或个人携带借印或用印审批通过的流程和需要用印的文件资料至印章保管部门进行印章借用或盖章,并登记《印章使用登记表》。

3、印章保管员对文件资料、审批流程单上内容及《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署的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予以借用或盖章,原则上不允许用印人自行操作。

4、用印后《印章使用登记表》或用印资料及时进行留存,定期整理提交至人事行政部进行归档。

六、用印规定

1、印章外出期间,借用部门或个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2、用印文件资料若涉及法律、法规、经济赔偿等重要事项时,须经集团法务部门审核后,方可予以用印办理。

3、印章保管人员若发现用印部门或个人利用公司印章从事违法行为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且终止一切用印手续办理,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后果,印章保管人员受连带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或赔偿损失。

4、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特殊情况除外)。

5、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于违纪者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者,移送相应机关处理。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属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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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使用流程及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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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 x办公室”公章壹枚,“x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2、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领导小组 ”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四、财务专用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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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印章管理制度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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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章使用管理的规定

各村、乡直机关单位:

为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对公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对村级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村级公章的制发

村级公章由乡党委、政府负责制发。

村级印章发生丢失、损毁、被盗等情况时,所在村应迅速向乡党政办递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申请制发。

二、村级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1、为杜绝公章滥用的现象,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村委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方法一:村会计保管公章,由村委主任出具报告或证明,经村支书审核署名签字后,再由村会计盖章。

方法二:村委主任保管公章,由村会计出具报告或证明,经村支书审核署名签字后,再由村委主任盖章。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由村干部集体讨论后选定一种公章管理和使用方法。

2、村级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使用要严格程序,做到先审批后用印。

3、用印审批人要在核实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对一般性问题用印由村支书审批,凡涉及土地流转、承包、对外签订合同、报批项目等重大问题使用村级公章的,必须经过村支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使用。

4、不允许在空白的凭信上加盖村级公章。

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做好特别登记、追踪管理。

未使用的必须交回销毁。

5、公章使用必须实行登记和备案。

公章保管人要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6、正当合法的公章使用时,各村公章保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盖公章,否则支村两委可向乡人民政府申请、并出具书面报告更换公章保管人。

三、其他规定

1、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保管。

因公章保管人发生变更,原保管人应迅速移交公章,拒不移交的,由乡党委政府按法律规定追缴,并追究其责任。

2、因故需要变更村级公章的,乡党委政府须在下发公章的同时,收缴旧公章,并公布新公章启用和旧公章作废。

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3、公章审批人、保管人要严格遵守公章管理有关规定纪律,严禁借机索、拿、卡、要和收取费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增加农民负担。

4、对拒不履行国家政策的村民,公章保管人有权予以暂缓签盖,待督促落实好后方可盖章。

5、对在村级公章使用中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白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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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印章管理制度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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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公章使用的管理,现制定补充规定。学校公章由校务处设专人负责管理,具体条文如下:

需要盖学校公章的一切文件、证明等须经处室主任签名同意后,方可到校务处登记盖章。

需要盖学校合同章的合同文本,须先经校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到校务处登记盖章。受校长委托签订合同,须先经主管副校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到校务处登记盖章。

教职员非因公需要盖学校公章的,如实陈述事项及原因后,方能登记盖章,并由个人对相关事项负责。

学生因公如毕业等有关事项需要盖公章的,归口管理。非因公需要盖公章的,须经年级主任和教育处有关人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到校务处登记盖章。

学校钢印使用按1~3规定办理。

需要盖学校校长法人章、签名章由校长本人盖章。

凡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任何文件,必须经校务处专管人员审核,并由专管人员盖章。

未按上述规定,校务处不予登记盖章,敬请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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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印章管理制度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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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九、公章使用流程:

1. 使用流程:

1) 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用记录;

2) 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 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 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 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百信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 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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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印章管理制度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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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加强印章使用和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本着村级印章(村党支部印章、村委会印章和村委财务印章)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与镇农经站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书”,将村级印章委托镇农经站代管。

第二条 镇农经站设专门印章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各村印章管理。

第三条 由镇政府统一到公安部门备案,办理准刻手续,统一刻制新印章,然后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新印章启用和旧印章作废。

第四条 各村财务人员为印章使用专办员,负责到镇农经站办理日常盖章手续。

第五条 镇建立“村级印章使用审批表”。村民委员会一般性公文处理及村民办理参军、婚姻状况证明、外出务工证明等日常事宜需加盖公章的,由印章使用人填写《村级印章使用审批单》,并经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签字批准后,由村级印章使用专办员带领印章使用人持审批单到镇农经站办理使用印章手续。

第六条 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宅基地、集体资产处置、建设用地审批、低保户报批、贫困户救助、计划生育等重要或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的,必须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经全体与会人员签名和包村干部、管区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审批后,由村级印章专办员持会议记录及印章使用审批单到镇农经站办理印章使用手续。

第七条 本着“只管程序、不管内容”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审批和备案制度。凡未通过村级事务决策程序审批的一律不予用印,符合决策程序的方可用印并严格备案。

第八条 印章确需外调使用时,必须按印章审批程序办理盖章手续并登记备案后,由镇农经站派专管人员陪同外调使用。

第九条 镇农经站设立村印章使用专项登记记录,逐项登记用印事由、事件、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确保印章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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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印章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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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财务印章的分类:

(一)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二)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一)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出纳保管。

(二)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三)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室,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还给保管人。

(四)财务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须暴力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五)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损坏时,应立即更换相应印章,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六)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并迅速财务应急和防范措施。

(七)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五条 财务印章的使用

(一)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二)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三)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外均应审批、登记;

(四)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五)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六)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七)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耽误。

第六条 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一下行为:

(一)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二)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三)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四)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五)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六)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七)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第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的,财务部填写申请表报经行政部审批。

第九条 新的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注明其中印章依据、名称、时间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条 财务印章需要变更和销毁时,由财务部办理交接手续,交给行政部,行政部负责上缴或者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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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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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大、变现能力强的特点,应重点加强货币资金业务执行的过程控制。

第三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货币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各企业要制定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各企业要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即:授权审批与执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与审核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和记录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记录与保管货币资金的岗位分离。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对货币资金业务要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为保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正确无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上报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条、要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三条、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对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登记银行存款业务。并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要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银行出纳人员不得擅自支付手续不完备的任何款项,对银行凭单和其他结算单据要妥善保管和正确有序的传递,并按银行结算的规定办理各项存贷业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要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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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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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得到落实,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

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

第三条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均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确认)。

第四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__,年休假10天;已满20__,年休假15天。

第五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六条 新入职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本人应提供在其它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__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__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__上,年度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各类离岗人员。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七条第(一)~(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 年休假根据公司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个人意愿,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次休完。

第十条 坚持企业安排与个人申请相结合、企业安排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年休假。职工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和公司安排。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职工年休假实施动态管理,督促各部门落实职工休假计划。

第十一条 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

经营

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但须按请假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年休假。公司鼓励职工因病或因事需请假时,优先选择申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负责人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审批和通知程序如下:

(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车间)工作情况和年休假安排计划,与职工本人沟通后,提前一周填写《职工年休假安排通知单》(以下简称年休假通知单),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年休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部门将年休假通知单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休假人工作年限及休假天数及本年度休假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审定后,由休假人直接负责人通知休假人,并指定职务代理人、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休假人方可休假。

(四)部门如实考勤,并于次月将年休假通知单随考勤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主动申请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职工本人提前一周填写《职工年休假申请单》(以下简称年休假申请单),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年休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部门将年休假申请单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休假人工作年限及休假天数及本年度休假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审定后,由休假人部门负责人通知休假人,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休假人方可休假。

(四)部门如实考勤,并于次月将年休假申请单随考勤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见职工年休假取消/调休通知单),并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本年度内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五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职工在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第十六条 公司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公司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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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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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______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_____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______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X规定处理。

4、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____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文X管理制度

1、所有文X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2、打印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打印,各部门拟草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统一打印,打印文件、传真均须逐次登记,以备查验。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3、文X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重时因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按时完成。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总部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网上聊天,玩任何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8、参加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体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请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只发月工资的70%,工伤除外。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求秉公办事,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办公室每月统计报告一次,对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如实上报,按公司制度执行扣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进行处罚。

六、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5、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6、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差旅费的员工。

2、出差费分膳食费、住宿费两项。

(1)膳食费每天_____元。

(2)住宿费每天_____元。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后应立即办理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止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报销时冲销预之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报销。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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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设计 印章管理制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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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 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 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 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二) 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三) 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四) 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 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 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四) 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五) 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经营本办法所规定的印章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

(二) 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 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

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印章准刻证明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 印章载有密级信息的,可由印章制发单位自行建档保存。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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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设计 印章管理制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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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执行总公司颁发的《印章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明确公司人员各项权利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结合物业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及各管理处。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及各项目用章。

3.1公司行政公章: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公文、对外经营活动及联络的各类文件及资料等。公司常规性公文,对内业务文件、格式文件、表格类使用公章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把关,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的一切经济合同、文件、承诺等由办理部门经手人、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3.2公司财务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和票据,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3.3公司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向付款人出具发票时使用,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3.4各项目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各类专项业务,根据公司实际设置,所有对外使用内容须经项目经理审核确认,项目收费员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使用、登记和保存。项目用章主要是为了方便日常管理处业务的办理,严禁使用管理处章用于承诺、发送公函或签订业务合同;

3.5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其他情况需使用法人私章需经董事长审批。由财务部经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

4.1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应符合公司机构设置、名称变更及工作职能变化等需求;

4.2部门专用印章的刻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按申请表的要求提交董事长审批。

4.3刻制印章申请经批准后,由综合部根据《印章刻制申请表》的具体要求统一刻制,其他部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一理发现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的情况,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造成重大后果的,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4印章如遇丢失、损毁或被盗时,保管人、代管人或借用人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提交情况报告,造成不利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在办理登报挂失等相关手续后,填宝玉《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由综合部办理补刻。

5.1印章申请部门领用印章时,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保管领用登记表》,由综合部对刻制的印章留印模,保管人签字盖手印,并由总经理、董事长分别在该登记表上出具委托保管签字证明,做好备案登记。

5.2凡申领新印章的部门必须同时上交旧印章并办理相关手续。

6.1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现金出纳保管,法人私章由物业会计保管,各项目用章由各项目收费员保管(最终以授权委托人的证明为准)。

6.2印章必须由各印章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6.3用章的保管和审批权必须分离,严禁保管权和审批权由一人兼任。

6.4用章保管人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用章管理制度,否则按渎职行为处理。

6.5印章管理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7.1公司名称改变、印章图样改变、印章损毁、遗失或被盗已声明作废等情况,原印章废止。

7.2需要废止的公司印章,除遗失和被盗情况外,应及时缴回综合部。

7.3旧印章自上交之日起废止。综合部对废止印章做好登记,注明废止印章名称、使用部门、领用日期、废止原因、废止日期等具体内容,办理印章封存并妥善保管已废止印章直至按印章保存年限最终销毁或上缴公司综合部。

7.4如发现公章、空白纸盖章证明被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情况,及时追查原因,采取善后措施。

7.5公司各类印章停用封存,经办人填写《印章封存/拆封申请表》,由综合部经理、物业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由综合部负责监督监封人签字或加盖监封人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拆封启用,需填写《印章封存/拆封申请表》,经综合部经理、物业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拆启。使用完毕依照上述程序封存。

8.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综合部报告,按照公司规定程序。

8.2必须严格依照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8.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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