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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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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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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于20xx年9月中旬,在未经族自治县林业局批准的情况下,雇请两部挖掘机到xx县核电公路11公里处公路两旁擅自开垦林地。你的行为违反了《xx省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xx年8月30日作出“林罚字【20xx】第32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你下落不明,本机关现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地址:族自治县xx镇路5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限你(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族自治县林业局办理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xx省林业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族自治县林业局

20xx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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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书范文

全文共 3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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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烟专罚〔XXXX〕XX号

当事人:陈XX

性别:男

年龄:XX岁

身份证号:32070quduwenXXXXXX

住址:quduwenXX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32070quduwen

营业执照号码:quduwenXXX

字号:quduwenXXX

经营地址:XXX市XXX县XX路1号门面

委托代理人:无

案件来源:X年X月X日,我局在位于XXX市XX县XX路1号门面,当事人的经营场所(XX超市)内,查获下列卷烟:84`S南京(精品)5条、84`S南京(红)5条,合计10条,案值人民币1550元(市场中间价)。当事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证号为32070quduwen。因上述卷烟均有明显假冒特征,其行为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本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同日立案调查,对上述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存放于XXX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库,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XXXX年X月X日,我局对当事人下发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告知其被登记保存物品已抽样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鉴定。

违法事实:经过审理查明,上述卷烟均系当事人从上门推销卷烟的男烟贩处购进并全部放在经营场所销售。具体情况如下:84`S南京(精品)5条(进价150元/条,售价200元/条)、84`S南京(红)5条(进价60元/条,售价110元/条)。因均未售出即被我局查获,无违法所得,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违法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550元。 上述卷烟经检测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均属非法生产卷烟,该检测结果已告知当事人。

证据: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一)程序部分。证明我局对当事人陈XX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程序合法。

1.X烟专处立[XXXX]XX号《立案报告表》,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立案批准程序;

2.《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批准程序;

3.X烟专存处[XXXX]XX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书证,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在7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进行了处理;

4.X烟专检告[XXXX]XX号《卷烟鉴定结果告知书》,书证,证明按照法定程序告知了当事人鉴定结果以及申请复检的途径和期限;

5.X烟专处终[XXXX]XX号《调查终结报告》,书证,证明按照自立案之日起30内调查取证终结。

(二)事实部分。证明当事人陈XX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行为的时间、数量、销售总额等。

1.XXXX年X月X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在现场销售有明显假冒特征卷烟的事实;

2.XXXX年X月X日对当事人所作的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1份,书证,证明对当事人的涉案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履行了告知义务和告知当事人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的具体状况;

3.XXXX年X月X日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书证,证明当事人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特征确认无误;

4.XXXX年X月X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的现场照片4张(店面、涉案卷烟、价格标签等),视听资料,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场状态、涉案卷烟及销售价格等情况;

5.鉴别检验抽样单1份,书证,证明抽样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数量和抽样基数,符合抽样的标准和程序;

6.鉴别检验委托书1份,书证,证明受委托的检测单位为具有资质的合法的检测单位;

7.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出具的鉴别检验报告1份(编号:quduwenXX~0XX);鉴定结论,证明涉案卷烟的检测结论,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8.调查询问通知书1份,书证;证明已依法告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期限和相关权利义务;

9.当事人陈XX的身份证照片1张,视听资料,证明当事人本案身份;

10.对当事人陈XX的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陈述,证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11.工商营业执照照片1张,视听资料,证明当事人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适格主体;

1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照片1张,视听资料,证明当事人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适格主体;

13.从当事人经营场所提取的卷烟价格标价签2张,书证,证明当事人对外销售涉案卷烟的销售价格;

14.卷烟零售户诚信经营承诺书1份,书证,证明当事人明知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行为为违法行为。

本局已于X年X月X日向当事人陈XX全部出示并制作证据质证笔录,当事人对我局调查取证情况无异议。以上证据经过查证属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于XXXX年X月X日向当事人发出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烟专处告[XXXX]XX号),并于X月X日收到当事人的送达回证,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我局于X月X日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申辩其自己也是受害者,并不知道其销售的卷烟为非法生产的卷烟,要求对其减轻处罚。我局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辩理由进行了复核,认为当事人作为卷烟经营者,应当从其购进的卷烟价格上辨明其购进的卷烟为非法生产的卷烟,当事人对此应该是明知。我局认为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理由不能成立,不具备减轻处罚的条件。

违法依据和定性:本局认为,作为卷烟经营户,应该自觉遵守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XXX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销售总额在2000元(含)以下的,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3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2、公开销毁上述非法生产卷烟,即84`S南京(精品)5条、84`S南京(红)5条;

3、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5%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佰捌拾柒元伍角(¥387.50)。

履行方式和期限: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的顺延)到中国XX银行XXX分行营业部(XXX罚没收入专户,账号:quduwenXXXX,开户行:XXXX,地址:XXX县XX路XX号)缴纳上述款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救济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X烟草专卖局或XX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十五日内直接向XXX市XXX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和起诉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quduwenX

XXXX年X月X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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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罚通知书范文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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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员工

由:恒朗国际企业行政部

呈报:刘总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29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2016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

所犯过失: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2、PO12016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间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给予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凡、裁床何锦成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目上。

东莞市恒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部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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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罚公告范文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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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各店:

__路店员工__,无视公司对于考勤纪律的一再强调,为他人代打卡,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给予打卡者及被打卡者每人负激励500元处罚

__店主管__,经公司核实,租赁合同走私单,如此恶劣行为,本应做开除处分,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有积极改正错误的决心,现决定免除其主管职务,降级为业务员,并处负激励1000元处罚。

以上两例事件,请公司所有人员引以为戒,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对于以上人员,做严重警告处分。

特此通报!!!

__房产公司

__年__月__日

主题词:处罚 通知

草拟人:__

签发人:__ 共印:

抄报: 抄送: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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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员工的处罚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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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

20__年8月2日凌晨1:00左右,公司保安科组织对全厂下晚班员工所携带出厂物品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员工鲁小峰手提包有异常,要求其开包接受检查,其手提包内有公司产品且无任何出厂门凭证,属于个人偷盗行为。

为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鲁小峰的偷盗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鲁小峰开除的处分。

二、给予罚款400元的处罚,并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特此通报!

湖南__有限公司

20__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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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处罚通知范文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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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合作伙伴:

《关于严禁__直通车商户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或网上商店发布代充类__公司Q币及包月、点券等增值业务的通知》自1月9日实施以来,我们持续检测代理商销售行为。我们发现并核实认定以下__直通车代理商帐号在未获得授权的情景下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或网上商店销售Q币。违反了《通知》相关要求。

根据《通知》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帐号进行冻结处罚

违规经销商帐号:346______、819______、13979__________、5662______、3432__________、2390____________

违规商户名称:__

请广大合作伙伴务必要加强自身及下级经销商的销售行为管理,切实保护用户利益,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对于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__公司将坚决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处理。

__市__科技有限公司

__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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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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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办在x6年3月1日下发《关于纹绣学员下店操作的注意事项》中第二条规定:每店配发一套的纹绣产品,属各门店财产,一定要妥善保管,千万不能将产品占为己有,或者公作私用,如公司下店检查发现店内无此产品或缺失的,将按该产品__市场销售价格处以美容部负责人三倍以上的处罚

现总裁巡视组在下店过程中发现原宜川店美容总管、原合肥三店美容总管王未按通知要求执行造成该套产品流失和缺失,现根据通知规定各处扣31500分,请其它分部美容部负责人认真领悟通知要求,切勿有类似情况发生。如再发现同类问题,一律严惩,负责该店的区域行政总经理、蓝军队长、区域总管负连带责任,各处扣5000分/店。

总裁办

20__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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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处罚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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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少数员工出现上班迟到现象,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公司形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杜绝迟到现象发生,从×月××日起,凡员工迟到的,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迟到1小时以内扣一小时工资,1小时以上扣超过时数的两倍工资。特此通知

××公司办公室

×××年××月××日

处罚通告范文(8):

员工处罚通告

致:全体员工

由:恒朗国际企业行政部

呈报:刘总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29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2016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工作处罚通知范文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

所犯过失: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2、PO12016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工作处罚通知范文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刻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给予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工作处罚通知范文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凡、裁床何锦成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目上。

恒朗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东城恒亮服装厂

东莞市恒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部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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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8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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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

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三)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四)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五)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动力装置。

第十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二条 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

(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

(三)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

(四)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第十三条 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三百元罚款。

第十四条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五条 在道路上或者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等候处理。

未按前款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六条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遇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路段,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

(二)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

(四)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第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违反规定上下车的乘车人处一百元罚款。

营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对车辆所属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第十九条 有乘客站立的城市公交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对车辆所属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但进入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高速公路行驶的除外。

第二十条 因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造成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对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一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和十五日以下拘留。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两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和十五日拘留。

一年内两次醉酒后驾驶的,除给予罚款和拘留处罚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处一千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两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处两万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五条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一百的,处两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三千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按前款规定加倍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六条 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两千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处两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非汽车类机动车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扣留机动车,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驾驶人不按照临时通行牌证注明的时间和路线移动车辆的,按照前两款规定予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五万元罚款:

(一)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辆所有人能够证明系他人实施前款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处五万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按其造成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应处罚款数额的两倍处罚,并按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尚未构成犯罪,负有事故次要责任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负有事故同等责任的,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两个月;负有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尚未构成犯罪,负有事故次要责任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负有事故同等责任的,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分。

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第三十三条 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应当暂扣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该机动车所有人在十五日内依法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不能暂扣驾驶证并记分的,对该机动车所有人另处一千元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受处理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所有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一千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直至接受处理为止。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撤销该违法记录:

(一)交通信号灯因故障或者被障碍物遮挡影响驾驶人识别的;

(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符合标准影响驾驶人识别的;

(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被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有违法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免予罚款处罚。

(一)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二)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三)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以下。

第三十六条 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经营单位,其出租车辆驾驶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应当加重处罚的,经营单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违法行为不是同一承租人实施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核实后,不适用本条例规定的加重处罚。

第三章 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征信

第三十七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交通警察可以安排其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后,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十二分两次以上或者累积记分达到三十分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未达到十二分的,可以申请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不少于六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每次可以减少其累积记分三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减分不得超过六分。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处暂扣三个月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除依法处罚外,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接受六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 接受安全教育或者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应当在暂扣驾驶证期限内完成。因违法行为人的原因在暂扣期满未完成的,暂扣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为止。自暂扣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仍未完成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有关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提供社会服务一个小时折抵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天,但最长不得超过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限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三条 接受安全教育或者参加社会服务应当由违法行为人完成。由他人代替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安全教育和社会服务时间重新计算。

第四十四条 安全教育和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卫生、民政、城管等有关部门及市义工联合会等制定。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机动车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或者企业信用征信系统,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查询:

(一)个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并处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的;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

(三)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

(四)运输企业车辆平均违法率较高或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从事机动车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的要求,定期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抄送相关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该信息或者将该信息用于与机动车保险无关的事项。

第四章 执法程序

第四十七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缴款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按照前款规定缴纳罚款后,当事人对处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缴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两百元以下罚款的,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出具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非机动车驾驶人不能当场缴纳罚款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所属的交通警察大队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

第四十九条 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后,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十条 驾驶人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采用国家计量认证的红外线酒精测试仪再次进行检测,并以该次检测结果作为确定违法行为性质的依据。

红外线酒精检测仪器的检测结果未超过酒后认定标准百分之五十,或者未超过醉酒认定标准百分之二十五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以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作为处理依据;检测结果与前款红外线酒精检测仪器的检测结果一致,或者不完全一致但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认定的,检测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在本市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接受处理;所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因有前两款规定情形被扣留机动车所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承担。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扣留车辆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未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予办理转移登记等业务,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第五十二条 被依法扣留的机动车需要移动补办相关手续的,当事人应当在提供合法证明后,将机动车拖至相应地点补办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因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扣留机动车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当事人逾期不领取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未领取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移送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对非法拼装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四条 下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警察可以以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并作为处罚依据:

(一)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转向灯等灯光的;

(三)驾驶机动车行驶时手持拨打或者接听手机的;

(四)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交通警察的现场记录应当具体、规范。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经机动车所有人同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约定方式告知,不再另行送达法律文书。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通讯地址作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未提供的,以登记地址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通讯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所有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及时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机动车所有人。

第五十八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交由下属的交通警察大队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主管机关应当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自复议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单位和个人举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核查,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

第五章执法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考勤记录、检查考核等措施,加强路面巡逻检查。定期对固定交通监控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使用。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行政执法的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外,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额上缴国库。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二)违反规定消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三)统计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伤亡数据时弄虚作假;

(四)以各种形式干扰依法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活动;

(五)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六)不履行法定职责;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交通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十五条 市公安机关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全市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管理执法的社会监督制度,聘请社会有关人员,对交通警察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受理举报的专门机构和举报电话并在报纸、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对公民的举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或者建议人。

第六十七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发现有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八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处罚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年,指自然年度;

(二)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第七十条 本条例规定应当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相关部门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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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处罚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3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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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本着对班级认真负责的态度,阅读并针对每个问题提出中肯建议,并签名。晚自习前数学科代表统一收回(注:以下提出的问题,除个别注明外,均指所有同学,即便班干也没有特权违反)

1.自习课违纪现象(除教师指定人员外)

①课堂上走动;②收发作业;③聊天;④喊叫;⑤其它有碍课堂安静问题的

处理意见:

2.课堂上:

①(包括自习课与上课课堂)看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

②上课趴倒、睡觉或坐姿过于夸张,影响到周边同学听课学习的;③不经教师允许中途擅自离开教室的

处理意见:

3.作业问题:

①不按时完成作业(每天作业晚自习第一节下课交,特殊情况经老师允许可以推迟,但要按期限时间完成);

②迟交作业(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上交的,算迟交)

③抄袭作业(主动去抄袭别人和给别人抄袭自己的,同等处理);④作业不按规定要求,字体潦草、涂改两处或两处以上的

处理意见:

4.作弊

①听写英语作弊;②默写语文作弊;③考试作弊。

处理意见:

5.乱丢垃圾:

①除允许的塑料瓶外,带盒装的牛奶、饮料,冰淇淋,零食进教室吃;②随意乱丢垃圾;③发现个人桌子底下有垃圾的(若找不到乱丢垃圾的人,则该位置同学负责)

处理意见:

6.仪容仪表:

①发型不合格,经过老师提醒三次以上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过关的;②指甲过长,经提醒两天以上不修剪的;③进教室不戴红领巾的(一天中在教室发现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不戴红领巾);④衣服上有明显的个性涂鸦

处理意见:

7.宿舍问题:

①宿舍被扣分的 ;②休息时间使用手机,玩MP4等影响到别人休息的

处理意见:

8.走廊违纪行为:

①在走廊过度打闹,玩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等);②故意跳起拍打班级标志的

处理意见:

9.课前三分种超过倒计时时间入座(没有备好课堂用具:课本、笔记本、笔等)

处理意见:

10.经教师提问站起来回答问题时,若不严肃,扰乱课堂秩序或拖拉时间的

处理意见:

11.劳动值日不尽职的:

①包括逃避劳动、自私心比较重(即只完成自己部分,而不协助同学完成就离开的);②值日负责人当天离开教室不关门关窗不关电脑的

处理意见:

采纳学生建议,并结合个人经验,制定出的违纪条例如下:

20xx级(7)班班级违纪处罚条例

1.自习课违纪现象(除教师安排外)

①课堂上走动;②收发作业;③聊天;④喊叫;⑤故意发出其它有碍课堂安静的声音

处理意见:

A.让该同学担当一天的纪律委员,若当天有课堂纪律违纪现象,则一同接受处罚。

B.以上违纪,先由班干出面教育处理,若不听从班干的合理处罚意见,则交由班主任从严处理。

2.课堂上:

①(包括自习课与上课课堂)看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②上课趴倒、睡觉或坐姿过于夸张,影响到周边同学听课学习的;③不经教师允许中途擅自离开教室的

处理意见:

A.对于趴台睡觉的,自动罚站5分钟,让自己清醒后即可坐下。

B.对于姿势夸张的,下课用标准姿势静坐10分钟,班干监督。

C.对于中途离开课堂的无理行为,请自觉向科任老师道歉,并写悔过书存档。

3.作业问题:

①不按时完成作业(每天作业晚自习第一节下课交,特殊情况经老师允许可以推迟,但要按期限时间完成);②迟交作业(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上交的,算迟交);③抄袭作业(主动去抄袭别人和给别人抄袭自己的,同等处理);④作业不按规定要求,字体潦草、涂改两处或两处以上的

处理意见:

A.对于不按时完成作业,科代表登记并催该同学于第二个期限时间内补交,若能依时补交,则记录“迟交”,若仍不能上交作业,则视为缺交。

B.抄袭作业的,应重新独立把作业完成,并写一份500字的说明书。

C.作业潦草,将样品班级展示,并买一本练字本,潦草一次,练习3页。

4.作弊

①听写英语作弊;②默写语文作弊;③考试作弊。

处理意见:

A.听写(默写)作弊则一个单词(词语)抄20遍,短文或句子则抄5遍。

B.取消本学期竞选班干资格。

C.若考试作弊,则报由教导处处理。

5.乱丢垃圾:

①除允许的塑料瓶外,带盒装的牛奶、饮料,冰淇淋,零食进教室吃;②随意乱丢垃圾;③发现个人桌子底下有垃圾的(若找不到乱丢垃圾的人,则该位置同学负责)

处理意见:

A.一周之内,若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带违禁食品进教室吃,则应主动写500字的说明书,若要班干出面催交一次,则加罚100字,依次累加。

C.若一天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则应主动承担一天的班级卫生保结。

6.仪容仪表:

①发型不合格,经过老师提醒三次以上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过关的;②指甲过长,经提醒两天以上不修剪的;③进教室不戴红领巾的(一天中在教室发现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不戴红领巾);④衣服上有明显的个性涂鸦

处理意见:

A.对于发型不合格,则依照本人在调查问卷中的处理意见处理。

B.(每周不定时由生活委员检查一次)指甲过长,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则应主动修剪,并为班级买一把指甲钳,交由生活委员管理。

C.对于校服上有明显的个性涂鸦,则没收归班级做抹布处理,并应及时买新的校服。

7.宿舍问题:

①宿舍被扣分;②休息时间使用手机,玩MP4等影响到别人休息;③休息时间冲凉

处理意见:

A.若一星期宿舍扣分达三次,则请自觉与班主任办理停宿一周手续,若不主动执行,则停宿时间翻倍。

B.凡是带手机、MP4到校使用的,请周日晚自觉将手机、MP4交由班主任管理,周五下午放学时再领取,若有不自觉者,一经发现,加倍扣留一星期。

C.休息时间冲凉,则须背诵一篇由语文或英语科代表提供的短文(语文、英语科代表注意收集一些500字左右的美文,备违纪同学背诵使用)

8.走廊违纪行为:

①在走廊追逐打闹,玩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等);②故意跳起拍打班级标志

处理意见:

A.没收球,并自觉停打该类球一个星期。

B.发现一次,原地弹跳10次,若造成损坏,则照价赔偿。

9.课前三分种超过倒计时时间入座(没有备好课堂用具:课本、笔记本、笔等),除特殊情况外。

处理意见:(以下任选其一)

A.若一天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则在班干监督下,下课时间安静待在自己位置

B.让该生执行当天全天侯的倒计时,若期间有人不按时入座,则应主动写500字说明书,若让班干催交一次,则加罚100字,依次累加。

10.经教师提问站起来回答问题时,若不严肃,扰乱课堂秩序或拖拉时间

处理意见:(任选其一)

A.换位思考:请该生做一天老师,而老师扮演该生提出疑难问题5个,请该生给以解决办法;

B.第二天请自觉一天课堂上不许发言。

11.劳动值日不尽职的:

①包括逃避劳动、自私心比较重(即只完成自己部分,而不协助同学完成就离开的);②值日负责人当天离开教室不关门关窗不关电脑的

处理意见:

A.摘抄一篇与劳动有关的美文

B.摘抄一篇关于责任心的文章,并在第二天早读时念给全班同学听。

注:除以上处罚外,以下有12条建议供参考,特殊情况,经班委商量报班主任同意后,可以采用以下任一条来代替。

1.讲一个哲理的故事

2.为班级添加一本有意义的书籍

3.写500字以上检讨,并展示在班级违纪专栏内

4.自觉上讲台向全班同学道歉,并对自己行为做出深刻检讨

5.讲一段父母的辛劳故事

6.讲一段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的辛劳故事

7.讲一个伟人故事

8.任选班上5个同学,说说他们的优点

9.说说自己的优点

10.唱一首校园歌曲

11.清洁讲台桌面三天

12.整理班级书架一周,保证天天时时整齐

特别声明

1.班级违纪条例执行过程,即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若有同学能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可由班委及班主任商量随时更改,解释权归班委所有。

2.凡是违反以上条例的,若能主动向班主任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则由班主任酌情减轻处罚。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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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处罚决定书几人签字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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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行为,违反了____________ 的规定,根据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_________元。

罚款按下列第_______项规定方式缴纳:

1、当场缴纳。

2、自即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提出异议:

1、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______申请复议。

2、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处罚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作出本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当事人:______________ 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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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几日内送达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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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处罚人:*公司

你公司在亚行贷款西安三环路第二批设备采购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机国际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中关于投标型号设备业绩的投标响应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在质疑发生后提供篡改过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据。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

上述事实有你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销售业绩清单、相应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其他投标人的质疑函及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关于质疑问题的答复等为证。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xx年第13号)第五十九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投标无效,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四)投标文件及澄清资料与事实不符,虚假投标的;(五)在质疑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本项目中的中标无效,并给予你公司警告处罚。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公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商务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务部

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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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不予以行政处罚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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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华钦、谢超勇(地址:赤坎区堂美村2号、24号):

我局于20xx年8月18日对你两人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土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实,20xx年3月8日,你两人与陈清华签订《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书》,将位于赤坎区堂美村东侧3.5亩土地出租给陈清华作为建设工厂使用。土地租赁期限为6年,自20xx年3月8日至20xx年3月7日止;土地租金每年每亩3500元,一年的土地租金12250元;土地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二年缴交一次,20xx年3月8日,你两人收取陈清华支付的前二年土地租金24500元。20xx年3月份,陈清华未经批准,擅自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铸铁加工厂,经湛江市国土资源测绘院测量,并由陈清华确认,实际占地面积2244.85平方米,建筑面积1747.62平方米。宗地地类为林地(2228.82平方米)、果园(16.03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你两人未经批准、擅自将集体农用地出租给陈清华用于非农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事实。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询问(调查)笔录;

2、现场勘测笔录;

3、现场照片;

4、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5、土地利用现状图;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宗地地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说明;

8、宗地图;

9、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书;

10、土地租金收据。

我局于20xx年9月27日依法向你两人发出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暨听证告知书》(湛国土资执法告字〔20xx〕第 189号),你两人放弃了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八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两人作出如下的行政处罚:

没收非法转让土地的非法所得24500元,并按非法转让土地的非法所得24500元处以15%的罚款,计3675罚款元,二项罚没款共计28175元。

履行处罚决定方式和期限:你两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将罚款缴至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地级户(即到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开票缴款);开户银行:湛江市建行赤支;帐号:104103500000005。

本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两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或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李金明、龙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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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不予处罚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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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经我局(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行为违反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鉴于上述税收违法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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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人民币承诺书 拒收人民币的处罚条例

范文类型:承诺书,条例,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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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林业医院“不收红包”主题活动之中,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本人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响应院部“不收红包”医院活动号召,自觉投身于无“红包” 主题活动之中,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要做到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

二、积极组织实施无“红包”医院活动的开展,有效推进科室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医疗质量的信任度。

三、杜绝吃、拿、卡、要行为,监督科室和个人均无收受“红包”等不良行为;对“红包”问题“潜规则”说不,有效抵制“红包”问题,坚决拒绝和不收“红包”。明确红包的危害性以及收受红包的严重性,改善服务,切实做到一视同仁。

四、病人或者家属给予的“红包”,要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设法退还;对无法拒收的“红包”,要及时上缴院办,做好登记,另设法退还。

五、对私自收受“红包”的科内人员,科室将提出处理意见,绝不护短;并愿意接受院部和上级的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有损医院和科室形象的行为,个人将负主要责任。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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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减免申请书 行政处罚减免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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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校领导:

听到学校学院下发的减免学费的通知,欣喜之余,找来纸和笔,慎重地写下了这份申请。

我是思想政治教育__班的___,严格说来,写这份申请,我的条件都还不够,因为我的学习在班上并不优秀,但我又想,学习的原因并不纯是自身的原因。至少我还坚持每天上课不旷课,按时上交作业,每天晚上去上自习,我的态度是认真的,我尽了一个学生的本分。又想到如果学费减免,不管可以减多少,对家里的父母来说,都会给他们省下好多活,省好几份心,于是我写下这份申请,不管能否被申请,我想,还是试一试。

我本人来自云南,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父母均务农。家里没有兄长,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农作物。父母亲都奔六十岁了,父母含辛茹苦把我送到大学,明知读大学会花掉一大笔费用,但孩子读大学的荣耀明显盖过了艰辛体力劳动的疼痛,他们毫不犹豫、义无反顾的送我来到这个梦中的天堂,于是我成了村里第一个上大学的孩子,我的心里很懂得作为一对父母看到自己培养长大的孩子有出息那种心情,我也很高兴能给父母带来这份惊喜和成年礼。

来到武汉这座城市,我的生活费也在见涨。之前父母从我姐夫那里打听到说武汉的消费每月得400块,都显得有些担忧。因此,来到学校,我首先就考虑和打听贷款的事,我的贷款申请书甚至在家里就已写好带了过来。幸好贷款最后妥善解决,学费暂时得以省心。但父母都知道,贷款就是一笔债,不管什么债,都是有期限的,都是要还的,期限一到必须还给国家。因此,尽管我贷款事宜也解决,父母在家却更加不敢放松,一年到头辛苦地筹钱,为了每年能多赚点钱,他们种起了烤烟这种强体力活,本来家里就没有劳动力,谁不想过得清闲,何况都是几十岁的老人了,但实在没办法,爸妈常说:“如果年轻一点,出门打工还有人要,就不用在家里做这些,这样的年纪,是没人要了”,言语伤感而无奈。我把爸妈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记在心里,因为那都与我相关。于是每年暑假,我都没有留在武汉打工,而选择回家。我有我的想法,一来可以陪爸妈,二来可以分担一下重担,越年迈的人,越经不起折腾,我总怕父母因劳累过度而受到伤害,留下什么可怕的后遗。而寒假过年的团聚日子我却放弃了回家而又留在武汉,要么去打工,要么在校内勤工俭学,我总结 了一下我做过的活有家教、发单、餐饮、婚庆和校内勤工助学。我能力有限,赚的钱也不多,但有这样的心和行动,我就已经很高兴了。

在生活上,我坚持了多年的俭朴依旧坚持着,从离家住校上初中开始,我在生活上就没有给自己优待过,吃饭只保持在温饱或以上一点水平。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都思想幼稚,唯有好好读书勤俭节约这一点显得自己特别懂事,每次见父母给生活费的那种小心谨慎和饱含殷切都让自己不敢乱花钱,并在学习上始终保持上进的状态。在大学里来,也一样,只求吃饱,不讲色香味俱全;给家里打电话也只用寝室的座机,快上大三了才买了个便宜手机,买“电脑”这种事想都不敢想,与我无关,也不用去想,看到一些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争着买电脑,觉得很好笑,似乎没有电脑就活不下去了。不管我周围的环境怎么变化,我始终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我来自这样一个家庭,我该有这样的生活,没有羡慕、没有自卑,真实地过着我的大学生活,有什么困难,克服一下就过去了。为何要去想入非非、绞尽脑汁地去为一些本来很自然的事而费尽心思、心神不宁。

也快到大四了,回顾这三年的大学,在这里依旧要特别感谢学校学院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尤其是一部分经济上的补助,我也会在学习上对自己不放松。本次我权衡了一下我的条件,有意申请____元的学费减免,还望给位领导、老师和同学审查批准。静候佳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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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轻行政处罚的处理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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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减免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对天河区__________店出具的越环听告字〔20__〕1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罚款金额。

事实与理由:

本人是广州市天河区__________店经营者__________,本人于20__年1月11日接到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越环听告字〔20__〕1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就该处罚书的罚款金额请贵局给适当减免。

1,本人于20__年6月开始接手经营此间__________店,接手时支付了较高金额的费用。小店经营到今天,总共才经营了短短6个月。在此期间,本人一向奉公守法地按时交纳税费,勤勤恳恳地经营小店,没有丝毫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微薄的贡献。

2,厨房的设备,包括2台炒炉、1台煤气炉等,是本人接手该店时就有的,并不是本人后面添置的。本人只是一名普通的市民,接手此类设备时,并不知道该设备违反了环境保护条例,所以继续按先前的模式经营,也并未报请贵局验收。此实属本人欠缺法律知识,对国家相关政策关注不够而犯的错误,本人从今往后一定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规定经营。

3,小店店面不大,利润较低,特别是在经营初期,每月经营额仅够维持基本运营。本人理解贵局的行政行为,也坚决支持政府的环保措施,但一次性70000元的罚款的确让本人承受不起,几乎超过了小店从营业以来的总利润。请贵局念在本人不是故意而为,且系初犯,适当减免对本店的行政罚款。本人一定及时改正,撤下炒炉与煤气炉等污染环境的设备,避免污染扩大,且尽快缴清罚款,配合贵局的行政行为。请贵局考虑到本人主动消除并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给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感激不尽!

广州市天河区__________店

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减轻行政处罚申请书范文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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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处罚通知 产品质量问题处罚通告

范文类型:通知,通告,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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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司 xxxx 年 5月 7 日到货于我司的cxgn柜体,因组装太慢,没有按之前的约定5月5日交货完成,为满足我司5月10日出货的需求,通过协商,我司康晋电气有限公司对xxxx-05-06送过来的10台柜子,及xxxx-05-07下午将要送过来的6台柜子进行组装,组装费用按200元/台,共计人民币3200元,从中辰机电的货款中扣除.要求,中辰机电要把配件配齐,对之后的6台要把框架装好后于xxxx-05-07下午17:30之前送过来。希贵司遵照执行!

祝商祺!

xx康晋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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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工作的处罚通报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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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供销社:

现将1-5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县区供销社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查找不足,制定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工作进展情况

(二)“合作富民”工程

1、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截止5月底,全市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3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52%。其中:广饶县、垦利县各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完成计划的100%,东营区、河口区、利津县各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完成任务的20%。

2、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按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确定的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展顺利,正在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筹建。目前,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54770亩,发展入社社员2220户,辐射带动农户9543户。注册商标6个,质量认证无公害7个,绿色1个。东营区海峰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了规章制度,服务功能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广饶县丰泰胡萝卜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申请注册“广樱”商标。

(三)基层社建设

拟启动的垦利县新安、永安、西宋、董集供销社组织机构健全,资产状况良好,都有面积不等的土地,经营方面都有农资超市、日用品超市,能够较好的行使为农服务的功能。拟创建的6家基层社中,广饶县天红供销社已于5月21日挂牌,东营区六户、河口区孤岛、广饶方华、利津汀罗、盐窝等5家供销社正在积极筹建中。

(四)重点项目。

20xx年重点调度项目6个,1-5月份项目建设已完成投资553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1、市级农资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4亩,其中:建筑物占地平方米;道路及地面硬化占地平方米,绿化84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仓库3栋,总建筑24000平方米;测土配方实验、办公综合楼2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目前,园区内道路及地面硬化正在进行,仓库及实验楼主体工程已完工。总体工程计划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2、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项目。20xx年计划以山东黄河口大闸蟹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市级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一处,主要承担黄河口大闸蟹物流配送和其他特优农产品物流配送任务。目前,资金筹集已到位,正在进行工程设计和选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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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工作的处罚通报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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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xxx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紧紧围绕环保大检查工作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关键、强势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4、严格环境执法。今年以来,借助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的东风,我市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有案必查、违法必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对偷排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7月份,公安警务室在市环保局正式挂牌。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64件,对外公开226件,行政处罚金额1296万元。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9起,对海陵区东海物资经营部等16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压,对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记罚,对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将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内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等13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4人,行政拘留4人,取保候审2人。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一企一档”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申报工作前期主要由乡镇一级负责,对企业的指导不足,致使“一企一档”申报内容不够完整,存在漏报现象,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全市环境执法力度虽明显加大,但区域之间不平衡,依据新环保法实施案例和司法移送案件偏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进行考核督查。强化行政推动,建立完善“市级督查、县级负责、镇级监管”的工作机制。本月内,市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向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通报各自辖区内的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开展项目清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着力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实施分类处理,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3、加强环境案件查处。进一步用好新《环保法》,对偷排偷放和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组织公安、环保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数据造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真正把法律的权威树起来,让更多的企业脑中有法、心中畏法、行为依法。

4、推进检查成果应用。我市将充分利用此次大检查汇总的环境管理信息,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基础台帐,年底前,将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源信息录入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市性的数据库,为今后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行动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夯实基础。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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