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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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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书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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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品种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质量(%)单价(元)总金额(元)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品名 计量单位数量提供日期亩产量单价(元)总金额(元)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货。

预约方:

承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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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劳动合同法规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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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AAAA,欢迎参考阅读。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各级工会应依法帮助、指导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劳动者说明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情况。有可能产生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将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状况、学历和职业技能等证件。

第八条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使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也可以自制文本。用人单位自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中、外文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内容为准。

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培训、福利待遇等其他内容。

第十条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二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劳动合同订立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和劳动者本人签字、盖章。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应在签订之日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

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国家、省、市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

(三)法律、法规确认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待遇。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劳动者补签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从续订之日起,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续订劳动合同时,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续订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从续订之日起,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续订的;

(二)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1日24时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三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1至6级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役期内的;

(五)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按照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和有关待遇。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关系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失业后,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四章 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当事人未订立或未续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属于本条(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其中,患重病(劳动能力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上,下同)和绝症(癌症等危及生命难以治愈的重大疾病,下同)应分别发给不低于9个月和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和合同期同时届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其中,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分别发给不低于9个月和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与三十三条相同。

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可计算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一)因单位分立、兼并(合并)、合资、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或成建制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为本企业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经上级组织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指令性调动的职工,其调动前单位的工作时间与调动后本企业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三)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和城镇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的年限,计算为首次接收安置单位的本企业工作年限。

(四)原固定职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时,其转为劳动合同制前的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后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终止,非国有性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生活补助费。国有企业2001年10月6日前(国发〖1986〗77号废止前)录用的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时(办理退休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照文件废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月计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001年10月6日后,国有企业录用的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由主管部门(或原用人单位)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补发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人每逾期一天50元处以罚款;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或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终止、解除手续移交档案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人每逾期一天40元处以罚款;

(三)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定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及其他费用,或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明和其他证件的,责令其限期返还,并按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钱、物金额的60%、扣押证明每件1000元处以罚款。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未提前通知的,应按劳动者上月应发工资加发1个月工资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对原用人单位承担不低于经济损失总额70%的连带赔偿责任。

损失包括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本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的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赔偿培训费。劳动者培训后工作满5年以上的不再赔偿,不满5年的按用人单位实际出资的培训费金额,和劳动者培训后每工作一年减不少于20%的比例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期限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不少于3至24个月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不满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为6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9个月;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三)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休息,间断性休息按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按上述规定医疗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的,分别按6个月、12个月、15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四)对患有重病和绝症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应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不得少于24个月。

(五)劳动者在医疗期间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由用人单位发给,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03年12月25日起施行。1995年6月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发布的《大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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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全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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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全文

《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业经大连市第xx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出台颁布了。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优化人口结构,依据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合法稳定就业(含创业,下同)、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以积分落户和政策性审批为主要管理模式,实行阶梯式、差别化的户籍管理政策,即合理控制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统称主城区),加快放开旅顺口区、金普新区(以下统称新市区),全面放开除主城区、新市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区域(以下统称新区)。

第三条 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外埠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落户,以及本市新区人员户籍迁往主城区、新市区和落户新市区(不含户籍由主城区迁入的)5年以下迁往主城区的,适用本办法。不含已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国籍或长期居住资格的人员。

本办法所要求的年限均为连续年限。本办法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四条 申请落户本市的人员,办理时应当具备与申请事由相符合的条件。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同时办理,有职业的还应当先办理工作调动。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房屋、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积分落户

第六条 本市的积分落户办法包括成就积分和综合积分。

成就积分是大连市政府对高端人才的奖励积分,获得成就积分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落户。

综合积分是将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办理落户。

综合积分体系中的扣减分适用于成就积分。

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可按本办法积分落户。

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第七条 下列人员经本市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后,可享受政府200分成就积分奖励,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

(一)符合《大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大委发〔20xx〕8号)、《大连市人才认定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xx〕34号)的规定,经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

(二)辽宁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大连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三)在本市工作、居住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四)经大连市体育局认定可代表本市参加国家级以上的比赛,并获得国际健将、国家健将级别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获得全运会、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第八条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

(一)综合积分落户指标类别及分值

指标类别由基础指标(含年龄、教育背景、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申领居住证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房屋情况)、导向指标(含落户区域、急需专业或紧缺职种、重点企业、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附加分指标(含投资纳税、就业社保缴费基数、创业人才、社会服务、见义勇为)、扣减分指标(含受行政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税法、不执行法院判决)构成。

(二)相关指标积分的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的,可获得教育背景积分。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应当属我市全日制学历教育。

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职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积分。

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未正常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我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上述情形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就业社保缴费基数附加分的积分依据。

按面积标准积分的房屋,应当是单套并且具有完全产权;购买非住宅的,要求有合法稳定住所。该房屋办理落户后,3年内不得抵押、转让。

急需专业或紧缺职种持证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职种与工作岗位一致的,可获得积分。

在本市从事养老和环卫工作等特定公共服务的,可获得积分。

创业人才与我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且以股东身份持股比例不低于5%、实际经营1年以上的,可获得积分。

社会服务和见义勇为行为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可获得积分。

(三)积分规则

基础指标中,“教育背景”和“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基础指标和附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扣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分按照扣减分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第九条 积分落户工作由市人口结构办具体负责。拟核准落户人员,在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第三章 审批入户

第十条 符合下列政策规定的投靠人员(有职业的须先办理工作调动),可在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

(一)投靠人的配偶在主城区落户5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结婚4年以上;在新市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结婚2年以上;在新区落户1年以上并合法稳定居住,结婚6个月以上。

(二)投靠人18周岁以下,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下同)、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落户5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新市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在新区落户1年以上的城镇户籍人口,并合法稳定居住。

(三)投靠人单老人65周岁以上、双老人130周岁以上,办理《大连市居住证》5年以上;其子女在主城区落户8年以上或在新市区落户5年以上或在新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

符合上述投靠条件,被投靠人系我市乡村户籍人口的,还须符合辽宁省及大连市落户乡村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已在本市落实用人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办理落户:

(一)落户主城区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

2.属我市急需专业或自主创业经营1年以上或退出现役,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的;

3.属我市紧缺职种或毕业于我市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并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

上述人员的用人单位须在我市主城区注册登记。

(二)落户新市区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

2.毕业于我市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

3.毕业于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就职单位符合本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

上述人员的用人单位须在我市主城区或新市区注册登记。

(三)落户新区

毕业于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用人单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

第十二条 符合教育部、公安部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在学校属地派出所落报学生集体户口。

第十三条 经大连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迁入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第十四条 经大连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调入本市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第十五条 经批准在本市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在合法稳定住所登记户口。

第十六条 按政策规定可以回原户籍地落户的本市生源毕业生、退学人员、退役运动员、出国回国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在原户籍地落户。

第十七条 符合国务院、以及辽宁省、大连市有关落户规定的复退转军人、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随军家属,可办理落户。

第十八条 本市乡村户籍人员,在新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办理落户。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不得迁往本市乡村区域落户。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新区城镇落户:

(一)符合主城区、新市区落户条件的人员;

(二)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三)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

(四)连续3年累计纳税10万元以上的新区企业所聘用的45周岁以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在职员工;

(五)经新区政府(管委会)批准,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录用的45周岁以下并实际工作6个月以上的在职员工;

(六)在新区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并合法稳定居住的30周岁以下的退出现役人员。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个人在申请落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3年内不再受理其落户申请;已经落户的,按规定注销其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聘用,且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形;已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系经营者本人)并实际经营的和已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或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可视为合法稳定职业。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依法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权证的住宅(商品房、存量房、农村地区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宅)、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不含主城区、新市区非常住人口有偿或无偿取得本区域内公有住房承租权的住房)和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型住房,不含承租私人的住房。

(三)合法稳定居住,是指本人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应提供的住所证明包括自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合同的备案证明、单位宿舍居住证明以及借住亲友家中的街道寄住证明。

(四)城镇,是指在我市所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大连市相关户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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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单间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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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

1、房屋租金人民币 圆整(小写:¥ 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2、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房内物品押金人民币 圆整(小写:¥ 元)。

二、其他费用

1、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卫生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有线电视、有线电话、网络的开通、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结束时,乙方应缴清以上各项费用欠款。

三、其它约定

1、乙方对甲方房屋及内部设施、物品应自觉爱护,妥善使用,造房屋结构。

2、因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理并赔偿对方。

出租人: (签字) 承租人:

(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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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区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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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面积及状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安庆市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一年,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押金万元。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定生效后日内足额缴纳租金。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屋内设施: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必须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0。1%交纳违约金。

2、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0。1%交纳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贰份。

出租方(签字):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承租方(签字):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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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区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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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层,共______ 层,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居住.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该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________元/月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______元整。水电费用由____交纳,最后以表数结算。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下次交款时提前十五天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出租后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取暖费由甲方支付,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4.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一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超过交款日十天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一个月租金,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政府拆迁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对方提起法律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乙方入住时:水表号_________ 电表号_________ 煤气表号_________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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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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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 。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日,共计 ________年 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______ 元(大写:______ 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 归甲方所有 / □ 归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 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开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 、 、 、 、 、 、 、 。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__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 ,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 □ )。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___ 元(大写:______ 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电视收视费 / □供暖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 .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 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 ;

5、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 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

4、 ;

5、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 ;

(六)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由乙方送达 银行 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 代理方(乙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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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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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卫,平房__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其他条件为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元(大写: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___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____)。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元(大写: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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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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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代理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租金标准为▁▁▁▁▁▁▁元/,租金总计:▁▁▁▁▁▁▁▁▁▁▁▁▁▁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租金收取方式:。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年_月_日起开始按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佣金出租代理期内其中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银行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代理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件号码: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证件号码: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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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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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规划设计进入________阶段,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状况________,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________,入住状况________。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根据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乙方参与下列事项管理:

(一)参与项目设计,负责________。

(二)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________。

(三)参与竣工验收,负责________。

第五条根据规定核实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六条制定《物业使用守则》,与业主、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七条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穿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停车场。

第八条其它委托管理事项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三)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四)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五)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位,由乙方负责管理。对未参加__________的有效制止停放。

(六)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八)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

(九)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_______。

(十)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房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6、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7、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9、负责处理有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提出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对委托物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4、规劝、制止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物业使用守则》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有权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

6、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7、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及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益。

2、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保修期满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有关规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5、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6、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7、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和物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及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等。

8、《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义务。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________%以上,合格率达________%,险情排除及时率达________%,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_____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_____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_____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_____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前,由甲方按__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未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付费时间________。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_____时间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甲方、业主、使用人收________

(五)甲方、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

(六)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也可委托乙方实施保修,保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第十五条?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向业主、使用人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房租、等。

第十七条?业主或使用人委托乙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乙方可按约定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服务费。

第十八条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_____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项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二十三条?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解决。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________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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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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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大物业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规划设计进入_____阶段,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状况______,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______,入住状况________。

第四条根据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乙方参与下列事项管理:

1.参与规划设计,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__________________。

3.参与竣工验收,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根据规定核实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六条制定《物业使用守则》,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并负责审核购房人《大连市城市住房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第七条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备包括: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路及路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其他委托管理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3.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路、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5.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6.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7.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8.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

9.负责向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采暖费、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合理收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产权人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方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开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6.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交纳维修基金。

7.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面积_____的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9.负责处理有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提出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对委托物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4.规劝、制止产权人或使用人违反《物业使用守则》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有权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

6.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7.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及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益。

2.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5.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6.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和物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及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等。

7.《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义务。

第五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合同有效期内未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付费时间_________。

2.本合同有效期内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按下列标准向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收费时间________。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甲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甲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可按下列约定具体实施(在下列选项上画“√”)。

1.甲方负责落实保修规定,承担维修费用。

2.甲方委托乙方落实保修规定,并按工程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支付维修费。

第十五条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执行维修基金制度。已设立维修基金的物业,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未设立维修基金的物业发生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产权人按各自分摊的实际费用向乙方支付。

第十六条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向物业产权使用人、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房租、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十七条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乙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乙方可按约定标准向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服务费。

第十八条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十条乙方按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款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项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二十四条乙方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甲方和物业产权人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二十七条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日内负责加固补强返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_____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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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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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大物业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规划设计进入_____阶段,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状况______,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______ ,入住状况________。

第四条 根据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乙方参与下列事项管理:

1.参与规划设计,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 。

3.参与竣工验收,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根据规定核实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六条 制定《物业使用守则》,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并负责审核购房人《大连市城市住房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第七条 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 、________ 。

共用设备包括: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_________ 。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路及路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 、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其他委托管理事项

1. 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3.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4.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路、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5.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6.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7.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 、________等的管理。

8.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 。

9.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采暖费、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_______ 、__________ 。

10.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合理收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产权人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方使用情况。

(二) 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开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6.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交纳维修基金。

7.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面积_____㎡的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9.负责处理有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提出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对委托物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4.规劝、制止产权人或使用人违反《物业使用守则》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有权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

6.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7.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权利。

(二) 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及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益。

2.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5.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6.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和物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及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等。

7.《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义务。

第五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 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 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 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 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合同有效期内未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付费时间 _________ 。

2.本合同有效期内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按下列标准向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收费时间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甲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甲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可按下列约定具体实施(在下列选项上画“√”)。

1.甲方负责落实保修规定,承担维修费用。

2.甲方委托乙方落实保修规定,并按工程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支付维修费。

第十五条 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执行维修基金制度。已设立维修基金的物业,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未设立维修基金的物业发生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产权人按各自分摊的实际费用向乙方支付。

第十六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向物业产权使用人、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房租、______ 、_______ 、_______ 等。

第十七条 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乙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乙方可按约定标准向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十条 乙方按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款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项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甲方和物业产权人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二十七条 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 日内负责加固补强返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_____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委托管理物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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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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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范围:

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月,消控设备____月,电信设备____月,道路____月,绿化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种方式处理:(一)甲方负责返修;(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种方式处理:(一)甲方负责返修;(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会所: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醛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全。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乒乓球:

(四)网球场:

(五)篮球场:

(六)游泳池:

(七)其他: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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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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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预约生产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品名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提供日期

亩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 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 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 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 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 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 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年月日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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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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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 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 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 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 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 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 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 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 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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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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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承约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预约生产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 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 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__________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__________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 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 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 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 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_ 份,送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承约方(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审核意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审核机关(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定意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鉴定机关(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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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建筑,全文共 1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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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明确酒店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非伤亡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要求

2.1事故报告时限

2.1.1事故报告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员工或宾客重伤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卫事故等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2.1.2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3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4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

2.1.5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2.1.6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再报。

2.2事故报告内容

2.2.1报告事故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2.2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2.3事故调查处理

2.3.1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2.3.2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2.3.3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3.4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3.5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2.4事故管理

2.4.1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4.2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2.4.3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2.4.4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5灾害赔偿与救治

2.5.1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2.5.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2.5.3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2.5.4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2.5.5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2.5.6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3附则

3.1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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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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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企业、车间、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引用法规、文件

《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能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5 管理原则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

5.2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5.3 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副职、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副职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5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的基本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公司实行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三级安全管理。

5.6.1公司级: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6.2部门级:各生产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在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指导。

5.6.3班组级: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所管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单位安全员的指导。

6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的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6.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其他工作时,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则。

6.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1.5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1.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6.1.7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1.8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9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6.1.10指定部门和分厂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 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

6.2.2负责具体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2.4组织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2.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2.7对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或安排安全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2.8布置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2.9组织实现公司的均衡生产,贯彻劳逸结合,尽量避免突击生产,控制随意加班加点。

6.2.10对较大危险作业负责审批。

6.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6.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6.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3.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6.3.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6.4.1 在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安排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把改善员工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和安排。

6.4.2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安全宣传教育等项费用和资金,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4.3对影响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性重大隐患,及时调整、追加计划费用,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予以解决。

6.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带领全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做到杜绝违章指挥生产。

6.5.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状况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对新入厂的或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6.5.3组织本班(组)员工不定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守则,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许本班(组)出现违章作业。

6.5.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坚持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

6.5.5生产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5.6发生事故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向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组织本班(组)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5.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6.6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 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 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 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 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 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 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 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 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 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 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 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 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 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 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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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一日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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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团号:

1、行程安排:自年月日时分至当日时左右游览下列景点(写明游览景点和停留时间,安排自费景点和购物的应当在行程中注明,自费景点不得超过个,购物不得超过次。)

2、返程集合时间:年月日时分。

旅游车空调无空调车号:午餐安排有餐标:元/人无购物安排有店名:导游员姓名:电话:旅游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出发地点:备注:旅游者为团体时,可推举代表为签约人,其他旅游者情况填入下列表格: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和邮编备注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合同正面甲乙双方约定的旅游、服务标准、游览时间等内容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旅游费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本次旅游费用全部付清。

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3.在旅游中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

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对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有义务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不得强迫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景点。

第五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违约金。

第六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或不按时返回到集合地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

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协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时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签名: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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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教资认定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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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区教育局窗口(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3.领证要求:持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审批办窗口领取。本人无法到现场领取证书的,须填写委托书,由受委托人携带委托书(见附件5)及持证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证书。

四、其它事项

1.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录入申请信息,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如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除撤销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因空白教师资格证书需要向省、教育部逐级请领,发证时间定于2018年3月。在此期间,若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因参加教师招聘等需要证明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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