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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雨雪应急预案 大风雨雪专项应急预案

全文共 6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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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哈尔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延寿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依规、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延寿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决策部署、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部将临时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

2.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综合协调应对;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核实、传递和报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3.1县委宣传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协调媒体弘扬各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安排灾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2.3.3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气象预警防御指引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学校停课或提前放学;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3.4县工信科局: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做好通信网络保障。

2.3.5县公安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抢险救灾的现场秩序;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群众安全、快速转移;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2.3.6县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负责筹措拨付严重气象灾害抢险救灾补助资金。

2.3.7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开展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地理信息和测绘服务。

2.3.8延寿生态环境局:与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会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2.3.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范围内危险房屋隐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排除道路和低洼地段积水;因气象灾害引发城市内涝时,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涝工作和城市排涝设施的安全。

2.3.10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运输保障。

2.3.11县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

2.3.1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调运,协调化肥等生产资料供应,参与农作物旱情、墒情监测,开展病虫害监测分析,指导农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灾前准备,及时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3.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对救灾所需成品油料紧急调拨。

2.3.14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督促属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内各旅游景区、酒店等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景区游客安全;指导受灾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做好景区内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者安全撤离工作;指导旅行社妥善安置旅游者;指导旅游企业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旅游者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

2.3.15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3.16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联席会商机制及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员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进行灾害信息收集及应急情况反馈。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2.3.17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应急、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巡查、监测和预警,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

2.3.18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信息发布;承担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全程气象服务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部门的联防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为县政府指挥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等。

2.3.19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度,及时调集力量排除电力设施危险和故障,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2.3.2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保障工作,对受损坏的通信设施和线路及时调集力量进行抢修。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全网快速发送气象部门高级别预警信息。

2.4乡镇级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要纳入乡镇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本预案衔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和实施本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各乡镇社区、村屯设立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员或联络员队伍,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先期处置、动员以及负责气象灾害情报收集、应急宣传等工作。

2.5专家工作组

由气象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措施提出意见或建议,为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1监测预报

3.1.1监测体系建设

配合哈尔滨市气象部门组织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布局、建设和维护,各乡镇政府协助气象设施的选址,为气象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及环境的保护,齐抓共管,共同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水务、农业农村、工信科、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电力、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水务、林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实时提供气象部门共享。

3.1.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信号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持续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御指南等。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气象灾害程度不符合预警条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3.2.3发布途径

县有关部门应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广播、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同时,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相关媒体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应根据应急需求,在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暴雪等预警信号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向公众免费发送预警信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企业或组织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1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和社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以及电力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5.1响应级别

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对应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气象灾害分级,划定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ⅰ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ⅱ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气象灾害。

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ⅲ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气象灾害。

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ⅳ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气象灾害。

5.2分级响应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根据不同预警等级,执行相应预案,采取联动措施。

5.3响应升级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应急部门。

(2)当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县控制能力,需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其他省或中国气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县委、县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3)当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应急处置指挥权相应上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行动。

5.4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5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6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5.7响应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6.1善后处置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气象灾害损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县气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3恢复与重建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

7.1队伍保障

县政府、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7.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7.3物资保障

根据不同区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联共享、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预警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7.5应急用电保障

担负重要应急机动处置保障的单位,应通过发挥移动发电装备的功能,结合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号提前部署,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

7.6技术保障

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的气象灾害风险特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预案制定部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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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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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对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国家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做好应对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各单位应利用现有资源,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

准备到位,快速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重大沙尘暴引起的灾害应对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领导组

在忻州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负责市内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工作。

组 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营林绿化科、林权场圃管理和科技科,市林草事务中心及各县(市、区)林草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应急工作组及专家咨询组,办公室设在市林草事务中心,市林草事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市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表1。

新闻宣传组和综合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为市林草事务中心,现场处置组牵头单位为市林草事务中心。

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表 2。

2.2 县(市、区)应急机构

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和监测机制

3.1 监测与预报

在市指挥部领导下,市领导组及各相关工作组做好重大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定期会商全市土地沙漠化发展趋势,定点开展沙化土地监测工作。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应加强监测、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发现重大沙尘暴灾情,及时向市领导组报告重大沙尘暴发生发展情况。

3.2 预防预警

按照国家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标准,我市重大沙尘暴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级。市领导组根据预警信号做好预防工作,并适时通知相关县(市、区)做好预防工作。

对重大沙尘暴可能发生的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及动态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向灾害影响地域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重大沙尘暴灾害预警信号。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及预警措施见附表3。

重大沙尘暴灾害可能发生地县(市、区)领导组及预警区域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当重大沙尘暴天气过程离境,宣布预警解除。

3.3 应急值守

市领导组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处理灾害信息,并向市指挥部报告。重大沙尘暴易发期3月至5月、重大沙尘暴可能发生期11月至次年2月,市领导组实行24小时领导轮流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350-3034701。

3.4 信息报送

市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市气象部门或当地重大沙尘暴发生情况信息,研判可能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情况,及时提出预警信号发布建议,并报市指挥部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重大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参照国家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分级,我市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密切关注沙尘天气发生发展及变化过程,根据重大沙尘暴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报市领导组,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市级响应。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措施见附表 4。

4.2 分级响应

四级响应

当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启动四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2)市领导组办公室及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分析研判重大沙尘暴动态,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三级响应

当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三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协调县(市、区)做好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2)派出工作组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开展灾害应对工作。

(3)视情况协调调拔应对救援物资、装备。

(4)密切监测灾情变化,随时掌握灾害应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二级响应

当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二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市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视情况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灾情会商,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提出灾害应对建议,上报灾情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指挥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3)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调拔应对救援物资、装备等,增派应急力量。

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工作基础上,按照上级工作组意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3 先期处置

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县(市、区)领导组视情况组织重大沙尘暴应对和先期处置工作。密切关注重大沙尘暴灾害发展趋势及引发的其他灾害信息,及时收集、汇总、核实上报。

4.4 信息报告

收集、核实、汇总并上报市指挥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处置的相关信息。

4.5 响应调整

根据重大沙尘暴灾情发展趋势,经市领导组会商,调整响应级别,并报市指挥部。

4.6 响应终止

当重大沙尘暴离境或险情排除时,下达终止响应指令,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领导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咨询组和事发县(市、区)有关人员对重大沙尘暴灾害及应对处置工作的情况、人员物资使用、损失、波及范围等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2 灾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领导组关注、派员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需求,商请市通信管理部门,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必要通信器材,保障信息渠道通畅,同时建立和落实备用通信系统。

6.2 经费保障

市级预防和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务科对市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所需资金测算进行审核,负责落实用于应对物资采购、日常工作以及相关监测设备采购、监测站点建设等的相关经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提供资金援助。

6.3 技术保障

专家咨询组为重大沙尘暴事发地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利用已建立的重大沙尘暴监测与灾情评估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技术合作,共同开展重大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技术研究,推进重大沙尘暴灾害预防和救助工作。

6.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建立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物资储备库,储备相关药品物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县(市、区)林草部门加强防护用品、器械等应对物资的储备。

6.5 应急队伍保障

各县(市、区)领导组应加强队伍建设,配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适时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和应对演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置能力。市领导组要建立专家咨询组,为科学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提供指导和咨询,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重大沙尘暴应对救援工作。

6.6 宣传、培训与演练

6.6.1 宣传

市领导组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重大沙尘暴宣传方案。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6.6.2 培训

市领导组统一组织,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指挥、应急管理与应急处置水平。

6.6.3 演练

市领导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等能力。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浮尘:当天气条件为无风或平均风速≤3.0m/s,尘沙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天气现象。

扬沙: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相当混浊,水平能见度在1-10公里以内的天气现象。

沙尘暴: 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7.2 表彰与责任

对在预防和处置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3 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各县(市、区)应参照本预案修订各自预案,并与本预案衔接。

7.4 预案的发布

预案修订后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并提供报警电话和主管部门信息,涉密内容除外。

7.5 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图: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表:1.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组工作职责

3.忻州市重大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及预警措施

4.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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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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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鄂尔多斯提供气象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大风与沙尘暴应急工作。

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大风与沙尘暴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鄂尔多斯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鄂尔多斯市全市范围内发生大风与沙尘暴,包括其衍生灾害(如火灾)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鄂尔多斯市的大风与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局领导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王x(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局长)

副总指挥:李__(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副局长)

2.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

市气象局、市农委、市防火指挥部、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等。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市气象灾害指挥部:负责对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防御方案。

2.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气象局有关人员做好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督促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三)应急指挥场所

1.基本指挥场所

基本指挥所设在市气象局。在鄂尔多斯市气象台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络指挥全市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

2.机动指挥场所

机动指挥所设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1.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各旗区气象局站具体承担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传递。

2.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向当地气象部门报告有关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发生地旗区气象局根据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

2.市气象台对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当达到我市大风与沙尘暴预警启动级别的,将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并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局应急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3.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大风与沙尘暴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4.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三)预警支持系统

1.市人民政府和下辖各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各旗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四)预警级别及发布

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天气气候标准,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四、应急响应

(一)气象部门的.应急响应

1.IV级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IV级大风与沙尘暴预警后,旗区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旗区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市气象台的天气会商,并根据自治区、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旗区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旗区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旗区气象局通报。

2.Ⅲ级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发布Ⅲ级大风与沙尘暴预警后,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旗区气象局应当配合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市气象台应当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气象台的天气会商,并根据自治区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市气象台要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自治区气象局报告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台要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气象台要及时将本地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旗区气象局通报。

发生或可能发生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旗区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3.Ⅱ级响应

含Ⅲ级响应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自治区专家组进行密切联系,随时会商,做好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4.I级响应

含Ⅱ级响应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上级派出的专家组进行密切联系,随时会商,做好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随时执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各种指令。

5.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旗区气象局站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各级气象部门归口管理,实现共享。

2.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三)应急通信方式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及时向自治区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

(四)灾害评估

1.由市气象局负责统一组织发生地的旗区气象局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评估。

2.市大风与沙尘暴灾害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自治区气象局。

3.大风与沙尘暴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五)新闻发布

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2.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经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允许统一发布的信息。

(六)应急结束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及时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自治区气象局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市局组织专家对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二)灾害保险

气象部门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六、应急保障

(一)指挥系统保障

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

2.市气象灾害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

(二)资金保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各旗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市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市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通信保障

1.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四)装备保障

1.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资、器材、工具的储备,要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台。

2.市、旗区气象部门要加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等。

(五)应急队伍保障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天气分析预报服务、气象通信、设备维护和保障、后勤保障、宣传等各有关人员组成。

(六)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大风与沙尘暴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2.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七、附则

(一)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及其所属各旗区气象局站监测或预报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1)对在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3)对因参与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责任追究

(1)市气象部门及其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自治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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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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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四平市铁西区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国家林业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四平市铁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平市铁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沙尘暴灾害的紧急应对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四平市铁西区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农林水利局

区民政局

区卫生局

区交通局

平西乡人民政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水利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沙尘暴灾害的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内各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信息收集、处理、通报以及具体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对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 区农林水利局:指导农业生产灾前预防和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二) 区民政局:负责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三) 区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落实救治医院及医疗物品,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四)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落实救灾运输车辆。

(五) 平西乡人民政府:负责农业生产灾前预防和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第三章 预警、监测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区农林水利局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本地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预测,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报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为领导决策和防灾减灾提供依据。

二、预警支持系统

(一)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开展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收集不同区域的沙化土地、植被等信息,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基础数据。

(二)收集并建立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三)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的反馈。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沙尘暴灾害分级

根据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程度,将沙尘暴灾害分为四级:

(一)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

(二)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

(三) 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

(四) 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

二、分级响应

针对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一)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由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二)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由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 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由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四) 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由平西乡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做出特大、重大沙尘暴预警后,区政府及时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立即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将危险地带的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

四、应急措施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做好救援和重建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信息共享和处理

(一)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二)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乡政府有关部门在沙尘暴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损失情况报告本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信息报告时限要求。乡政府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沙尘暴发生两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区政府,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应在发生后两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上报区政府。

(四)沙尘暴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各地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后,及时报告区政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五)区农林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六、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农林水利局、交通、民政、财政、卫生、平西乡政府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发布预案启动命令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第五章后期处理

一、 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指挥部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沙尘暴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的对策措施。

二、 善后处理

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等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遇有特殊困难,由当区政府逐级请示上级政府解决。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

二、技术储备与保障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成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装备建设,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做出迅速反应。

三、宣传培训保障

(一) 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开展防沙治沙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 培训。定期组织各级沙尘暴应急管理人员、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掌握防沙治沙的有关知识,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

第七章附则

一、名词术语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沙尘吹起,使空气变的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一公里的天气现象。

二、预案制定、管理

本预案由区农林水利局制定、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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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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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及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央、省、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现任追究的规定》

国家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1.3工作总则

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路径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县林草局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全县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责任。各乡镇也要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沙尘暴灾害发生时,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1.3.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县、乡两级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工作准备和预案准备,常抓不懈,不打无准备之仗,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灾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及相邻县区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影响到我县境内、需要县林草局协助县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时;

(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时;

(三)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Ⅲ级)时。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靖远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林草局局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白银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靖远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为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县级重大沙尘暴灾害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研究、解决县级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2.1.2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畜牧中心:指导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畜牧业生产。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民政局: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卫生健康局: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卫生防疫人员对灾区伤员进行抢救并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

2.1.3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草局,由主管副局长兼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林草局各下属单位组成。其职责为: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系统内各应急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信息统计、收集、处理、通报以及具体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研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1.4现场工作组

靖远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由各下属单位和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了解突发沙尘暴灾害及其损失情况,协助县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机构做好灾情监测、分析和救援工作;了解地方突发沙尘暴灾害救援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乡镇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各乡镇要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机构,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情况。

3、预警和监测机制

3.1预警预报

3.1.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由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1.2气象局应利用有关设备,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提供沙尘暴情况及相关资料,为应急决策服务。

3.2预警支持系统

3.2.1定期开展全县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县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

3.2.2收集并建立全县土壤沙化地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2.3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

4、应急响应

4.1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4.1.1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1.2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4.1.3较大沙尘暴灾害(Ⅲ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1.4一般沙尘暴灾害(Ⅳ级):对人畜、农作物、林木、交通等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4.2.1当发生特大、重大沙尘暴灾害后,立即启动县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县政府报告沙尘暴灾害有关情况。

4.2.2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后,由县林草局决定启动县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沙尘暴灾害有关情况。

4.3险情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县林草局和各乡镇要及时作出响应,抓紧做好防灾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3.1乡镇险情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县政府应迅速作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动员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林草部门要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3.2靖远县险情响应措施

在接到重大沙尘暴预警后,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积极协调气象部门,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报;组织交通、农业等部门,做好重大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

4.4灾害应急措施

4.4.1采取的灾害应急措施

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林草局应按照县、乡两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认真做好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告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同时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县区通报。

4.4.2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采取的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经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市政府和省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县通报。

应急指挥部采取的应急措施:

(一)会同各成员单位详细了解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灾害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林草局报告。

(二)应急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部署,并组成现场工作组。

(三)现场工作组应迅速赶赴灾区,协助乡镇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突发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在到达现场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灾情报县政府和市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四)现场处置应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进行。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4.5.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县、乡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上报。

4.5.2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办公室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各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后向县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5.3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县、乡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要在各地沙尘暴发生2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县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属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在结束后2个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状况初步信息报告县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

4.5.4办公室在接到各乡镇特大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经汇总和处理后,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4.5.5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4.6通讯联络

在重大沙尘暴灾害处置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地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之间都要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联络渠道,保持通讯畅通。要明确主要联络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在专用电话发生故障时要设法采用其它有线电话、无线通讯方式等一切可能利用的通讯工具进行联络。

4.7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在当地政府,各乡镇要尽快制定本辖区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统一负责辖区范围内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4.8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9新闻发布

4.9.1靖远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沙尘暴灾害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确定专人负责。

4.9.2沙尘暴灾害情况要向新闻界发布。新闻发布要经县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发布要把握时机,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发布的内容包括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危害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4.10应急结束程序

重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县、乡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领导机构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2沙化监测体系基础信息保障

抓紧做好全县沙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县、乡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经济状况,为沙尘暴中短期预测提供基础数据,为报灾减灾提供服务。

5.3宣传培训保障

5.3.1宣传教育。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5.3.2培训。定期组织对各乡镇主管领导、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6、附则

6.1沙尘暴:

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御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3预案制定与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县林草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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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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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1.3.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地方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根据国务院指示,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三)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国家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国家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治沙、计资、机关服务、宣传等司局负责人。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2.1.2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家林业局治沙办),由荒漠化管理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国家林业局各相关司局和局调查规划院、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的副司长(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3赴现场工作组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赴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工作组由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等人员组成。

2.1.4专家咨询组

国家林业局已经成立了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具体负责对荒漠化防治工作的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论证。在处置重、特大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要更加重视并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

2.2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然灾害,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国务院林业、气象、农业、环保、民政、卫生、交通、民航、铁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2.2.1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2.2.2农业部。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2.2.3环保总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2.2.4民政部。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2.5卫生部。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协调落实救灾医疗物品,协助解决医疗资源,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2.2.6交通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

2.2.7 民航总局。组织制订民航运输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民航运输安全。

2.2.8 铁道部。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

2.3 地方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省、地、县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成员由林业、气象、环保、民政、农业、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造成危害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等情况。

3 预警和监测机制

3.1预警预报

3.1.1每年年初,由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联合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

3.1.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积极协调中国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1.3国家气象局应利用气象卫星和地面气象站点,加强对沙尘暴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为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情况及相关资料。

3.2 预警支持系统

3.2.1定期开展全国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国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

3.2.2收集并建立我国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2.3利用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手段,结合地面监测站点调查、观察资料,建立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3.2.4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4 应急响应

4.1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4.1.1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1.2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4.1.3 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1.4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4.2.1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后,立即启动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4.2.2当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后,启动省、市和县三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国家级应急预案。

4.2.3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III级或IV级)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启动省以下人民政府沙尘暴应急预案。

4.3险情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要及时作出响应,抓紧做好防灾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3.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主要受影响区域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迅速作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要部署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要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沙尘暴发生前人员不要外出,牲畜入圈。同时,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3.2省级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省级人民政府在接到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督促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要及时作出预报;组织有关部门如交通、民航、农业等,做好强、特强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

4.4灾害应急措施

4.4.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灾

害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认真做好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地(市)、县通报。接到通报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4.4.2省级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国家林业局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省区市通报。接到通报的省区市应立即组织相关地区做好预防工作。

4.4.3 国家林业局应急措施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大沙尘暴灾害信息后,经国家林业局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沙尘暴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国家林业局处置特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灾害损失状况等情况;

(二)应急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部署,并组成赴现场工作组。

(三)赴现场工作组应于12小时内出发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突发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

(四)现场处置应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进行。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4.5.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4.5.2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本级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

4.5.3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各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要在各地沙尘暴发生2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国家林业局,属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在结束后2个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状况初步信息上报国家林业局。在沙尘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沙尘暴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报国家林业局。

4.5.4国家林业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各地特大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经汇总和处理后,及时报告国务院,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

4.6通讯联络 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处置过程中,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赴地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之间都要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联络渠道,保持通讯畅通。

4.7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林、农(牧)、气象、交通、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

4.8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在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9新闻发布

4.9.1国家林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特大沙尘暴灾害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确定专人负责。

4.9.2沙尘暴灾害情况要向新闻界发布。发布的内容包括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危害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4.10应急结束程序

对于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国家林业局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 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地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保证和维护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2沙化基础信息保障

做好全国沙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5.3荒漠化监测体系保障

完善全国荒漠化监测体系,特别是县级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全国荒漠化监测体系。

5.4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5.5技术储备与保障

将依托现有的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组成相应的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增加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作出迅速反应。

5.6宣传培训保障

5.6.1宣传教育。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5.6.2 培训。定期组织对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地方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6 附则

6.1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6.1.1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预案管理和更新

将根据预案实施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省区同志对预案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专家论证后报国务院备案。

6.3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御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突发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4预案制定与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国家林业局制订并负责解释。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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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大风暴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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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台风暴雨天气造成的安全危害,防范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一、本文中提到的灾害天气(信号)仅指需要停课的四种信号:红色暴雨预警信号、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橙色台风预警信号、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二、权威信息来源:本文中提到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等级及时间以“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的信息”为准;有变更时,以“东莞市气象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二部分预防台风暴雨灾害天气的宣传教育

一、对师生、家长进行“防台风暴雨灾害天气的宣传教育”是重要的预防措施。宣传内容如下:

1.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释义(全文见本预案的第八部分)。

2.本应急预案。

3.台风暴雨灾害预防措施。

二、宣传时间

1.每学年的安全月、安全周期间。

2.台风、暴雨季节来临前。

3.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相对明确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应再次通过短信、公告、网络发布提醒。

三、责任分工

1.本项宣传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2.学生发展负责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并做好班主任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工作布置。

3.教导处负责向教师宣传,并做好教师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工作布置。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并安排学习本预案相关内容,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实施的分工。

第三部分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和解散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应急预防组织领导小组

1.当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灾害天气信号预告后,学校领导小组自动成立,按各自分管的事项开展工作。

2.当东莞市气象局发布解除灾害天气信号72小时后,学校领导小组自动解散。

3.组织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由校长担任,学校行政和年级级长为成员。

二、学校组织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1.手机24小时开通;上班时间须留在学校,有事外出须向校长报告;

2.安排、布置、检查各预案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有必要时赶赴现场解决。

3.下班时间由办公室安排24小时轮流值班。

4.遇有人员伤亡或重要险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第四部分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准备工作预案

一、“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准备工作预案”启动及信息发布

1.准备工作启动。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天气信号预告后,由校长宣布启动该项准备工作,同时,学校组织领导小组自动成立。

2.信息发布。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发布学校已经启动“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准备工作预案”,同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

二、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应急措施6

1.办公室:根据组长的指示,向领导小组成员发布最新气象信息,最少每两小时发布一次;安排值班表;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2.教导处:做好停课、复课预案;做好向教师发布信息的准备;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做好准备应对上课调整。

3.资源服务中心:组织清理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种悬挂物,确保安全牢固;清理可能脱落和折断的树木;清理水渠、水沟和其它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做好防漏水工作;饭堂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停电应急准备;检查学校广播系统,确保随时播音正常;检查网络,保持畅通;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值班。

4.门窗关闭提醒、落实、检查的分工:

班级教室由学生发展中心提醒,班主任落实,各年级级长检查;

功能室由教导处提醒,相应责任人落实,教导处检查;

教职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醒、相应安全责任人落实、各年级级长检查;

其它区域由各负责的行政提醒并落实检查。

第五部分台风暴雨灾害天气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

一、“台风暴雨灾害天气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启动及信息发布

1.应急预案启动。当气象台悬挂红色暴雨预警信号、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橙色台风预警信号、红色台风预警信号等其中任何一种时,启动该项应急预案。当接到教育局的紧急通知,要求停课预防时,启动该项应急预案。

2.信息发布。根据应急预防组织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发布学校已经启动“台风暴雨灾害天气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同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

二、应急预案之——停课事宜(责任人:王成校长)

1.是否停课

如果灾害天气信号发布时,学校没有开始上课,当天余下的时间停课;停课与否以气象台发布的灾害天气信号的等级和时间为准;

如果灾害天气信号发布时,学校已经开始上课,学校可以继续上课,或择机宣布停课。

2.停课信息发布

做出停课决定后,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通报;

办公室通过微课掌上通、微信平台等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

学生发展中心负责通过广播通知在校师生;

各部门负责的行政负责通知本部门教职工,并做好应急准备,并布置、督促做好应急准备。

三、应急预案之——教职工、师生返校事宜(责任人:各部门主任)

1.学生是否返校(责任人:办公室陈包兴主任)

如果学生在家,不要前往学校;如果学生在上学途中,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是否返校由家长决定。如果返校,学校将同意其进入校园,并妥善安排;如果学生已经在校,应听从学校统一安排。

2.上班时间教师是否返校(责任人:教导处罗锦玲主任)

如果已经停课,教师可以不前往学校;如果不停课,教师需要前往学校;

特殊情形下,教师应该到而不能到校时,应立即和教导处联系,及时调整相关上课安排。

承担应急预案中相关任务的教师,无论停课与否,都须返回学校。

3.上班时间职工是否返校(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无论停课与否,职工原则上须返回学校,协助部门处理相关事宜。不能到校时,应向部门主任请假。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时,由应急小组另行安排。

四、应急预案之——学生进出校门的管理(责任人:办公室、资源服务中心)

1.值日教师、学校保安对学生进校的管理

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可以进入校园,值班人员应告知学生已经停课。

学生有家长陪同的,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回家或进入学校;没有家长陪同的,应劝其回校等待。一旦进入校门,再离校时,按学生离校办法管理。

2.校门值班人员对学生离校的管理

原则上所有学生不得离校。特殊情况下,有家长来校接学生离校时,同意放行。

五、应急预案之——各部门的保障责任(责任人:各部门主任)

1.学生发展中心:开启广播,准备播音;信息组及时在校园网上发布有关信息;安排专业人员值班,保持广播、电话、网络畅通。

2.办公室:安排值班,必要时安排相关人员加班。组织有关人员待命,随时出发消除安全隐患。

六、应急预案之——各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职责

1.办公室:校内协调,和教育管理中心保持联系,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协助。

2.教导处:做好与教师有关,以“教学”为核心的协调和信息发布工作,主要有上课、停课、复课、调课等。班主任应否到校,参照教师基本要求。

3.学生发展中心:做好与以学生、家长、班主任有关,以“有序组织和安全管理”为核心的协调和信息发布工作。

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供学校、学生和家长联络,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4.资源服务中心:做好后勤保障,消除安全隐患。接听师生反馈的各种险情报告;检查水电供应情况,确保正常供应。

第六部分台风暴雨灾害天气过后复学复课应急处理

一、各项设施安全检查

1.室外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道路、走廊、建筑外墙、树木、排水设施、供电线路等有关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先封闭,再上报维修,消除隐患后开放。影响上课的,要优先安排修复。(负责人:陈包兴主任)

2.室内安全检查:

第一次使用班级教室时,班主任对本班教室进行全面核查。(责任人:各年级组长)

第一次使用功能室时,各功能室负责人要进行全面核查。(责任人:教导处)

3.检查广播、电话、网络是否畅通,发现损坏的,尽快恢复。(责任人:陈包兴主任)

4.水电检查:检查供水供电是否正常,饮用水供应是否正常。(责任人:卢伟成主任)

二、复学复课

教导处:将复课有关安排及时通知师生,组织教师复课。

三、灾情报告

本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完成。

如果发生人身伤害或财物重大损失,要及时报教育局。有必要时形成书面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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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暴雨自然灾害应急防范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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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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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暴雨自然灾害应急防范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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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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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暴雨自然灾害应急防范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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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校防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抓好学校防御洪涝和地质灾害工作,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我校稳定和谐的发展,特制定我校校园洪涝应急预案:

组 长:王忠元

副组长:刘玉萍

成 员:全体教师

1、做好安全自护教育,全校学生进行一次防洪涝自护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要走低洼路贪玩;不要到塘边、水沟边玩;放学后及时回家;不要到河边、水沟里抓鱼等。

2、防汛工作,责任到人,防汛工作校长是全校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全班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都有责任,搞好防汛工作。

3、如遇突发事件,学生不能回家。学生以原有班为单位安排在教室里,由班主任负责,学校及时与上级联系,统一进行疏散。

4、针对部分家长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责任感的问题,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再致家长一封信,把安全要求、责任和安全知识告知家长,明确学校和家长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防汛安全工作。

凡遇重大、特大暴雨或洪涝灾害时,学校启动救灾应急预案。

1.发生事故后,校长带领教师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暴雨洪涝引起人员伤亡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2)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暴雨洪涝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小组,指挥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现场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各组员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3)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1)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2)发现暴雨将至或已到时,不得将学生放回家,必须留在教室等候学生家长来接。

(3)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1)发生暴雨洪涝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当地政府和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较大以上暴雨洪涝灾害事故,学校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镇教育主管部门领导。

(一)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教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写好突发事故情况汇报,以备查用。

(四)学校要制订相关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管理的应对措施,具体落实人员,以认真有效贯彻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师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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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大风冰雹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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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做好夏季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中心校安全工作的部署,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我校雷电应急反应能力,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指的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且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本预案为我校做好防雷抗雷应急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预案适应的范围:本校区发生达到各种破坏性雷电时,启动本预案。

一、雷电灾害发生前预防工作

1、破坏性雷电发生后,根据《应急预案》立即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按有关职责范围开始实质运转。

2、学校成立防雷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徐鸿飞

副组长:黄廷均王长金

成员:校委会成员、班主任

3、防雷减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雷电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5)、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6)、与应急指挥中心、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4、应急防范体系建设

(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雷知识

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在全校大力宣传防御雷电灾害的科学知识,宣传国家有关防雷减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提高同学们的防雷意识,尽可能使广大同学了解雷电灾害事故的特征,熟悉防雷减灾工作要求,掌握雷电防护基本知识,增强自身的防护能力。

(二)加强技术服务,消除事故隐患。

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院后勤要对学校建筑物防雷设施建设依法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并加强对已安装的防雷设备的检查维护,每年组织一次(在5月份)防雷设备的检测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要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三)具体防范要求

1、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2、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3、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4、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学校周边、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防止雷电后带来的次生及衍生灾害。

二、雷电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1、雷电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反应

防雷减灾领导小组根据雷电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做出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立即向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2)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3)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辅导员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5)课任教师、辅导员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雷电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6)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7)门卫听到信号后马上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8)工作时间发生次生灾害火灾时,发现者除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次生灾害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9)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减灾指挥部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工作人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2、雷电防御指引,当发生雷暴时,应组织同学做好以下雷电防御措施:

(一)不停留在楼(屋)面上或空旷地带;

(二)不站在高大建筑物、大树、电杆、塔吊旁;

(三)不在水面或水陆交界处作业;

(四)不在空旷的室外运动以及骑单车或摩托车;

(五)尽量减用使用电话和手提电话;

(六)远离水管、电气线路或金属门、窗;

(七)切勿处理并远离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

(八)不进入空旷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电视、音响等电器,断电后放到安全的地方。

三、善后处置

1、及时与当地气象局所属气象台站联系,提早预防可能继续发生的雷暴天气。及时进行雷电灾害预报、服务技术总结、效果分析,及时跟踪上报后续灾情。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3、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雷电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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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雷暴大风警示语短句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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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汛防台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2、防风防雨防雷电,气象科普是关键。

3、普及气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4、加强防雷知识教育,提高雷电防护意识。

5、预防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

6、健全雷电检测制度,杜绝雷电灾害隐患。

7、加大气象科普宣传,提高灾害应急能力。

8、做好气象防灾减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9、防灾减灾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0、完善气象应急预警机制,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水平。

11、加强应急管理,服务国计民生。

12、应急知识进万家,科学预防你我他。

13、加快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14、提高防灾减灾水平,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15、掌握应急基本技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16、防护雷电莫侥幸,生命安全需重视。

17、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幸福东莞。

18、普及三防知识,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19、加强防雷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20、公民、法人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的义务。

21、树立忧患意识,学会趋利避害。

22、贯彻落实__,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23、学习气象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4、预警先导、____组织、____联动、社会响应。

25、关注民生、关注气象、关注气候变化。

26、危机关系你我他,应急管理为大家。

27、善用气象信息和知识,增进健康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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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大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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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本应急预案,确保春、秋季风沙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并在大风、沙尘暴来临之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以保证物业设施安全和环境卫生整洁。

适用于春、秋季风沙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

3.1保洁主管负责风沙天气应急准备工作的计划和落实情况检查;

3.2设备主管负责安排工程人员进行室外设施、装置的检查和加固;

3.3保洁领班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和监督应急措施落实;

3.4保洁员负责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

4.1应急准备

4.1.1风沙季(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准备挡风布袋(长条状,内装木屑),并保证可随时取用;

4.1.2设备主管应安排人员检查楼宇公共区域外门窗的完好状况,对关闭不严或破损门窗进行维修;检查室外灯箱、标识牌及其它设施并进行必要的加固;

4.1.3保洁主管注意每日收集北京市气象台36小时天气预报,一旦接收到4级以上大风预报,应于第一时间通报管理处经理,以便做好防风沙各项准备工作;

4.1.4管理处可将大风预报提前张贴于公告栏,提醒业户注意关闭门窗,防止风沙侵袭造成损失。

4.2大风、沙尘暴来临应急措施

4.2.1大风、沙尘暴来临之前,区域保洁员和巡楼安保员提前检查楼层公共通道的门窗并及时关闭,防止大风刮进楼内,使楼层积尘或打碎玻璃;

4.2.2各出入口玻璃门、卷帘门下铺放挡风布袋;

4.2.3外围摆放的交通指示牌示及其它可移动标牌统一收放到避风处,或放倒于适当位置,避免损坏或大风吹倒砸伤行人、车辆;

4.2.4外围设施如大堂外门禁设施、停车场计费机等进行适当遮盖以防沙尘侵入;

4.2.5室外摆放绿植尽可能移入室内;

4.2.6提示业户检查、关闭外门和外窗,搬走外窗附近置放于高处的物品等。

4.2.7大风来临之际,大堂玻璃门向内开启,避免风大刮碎玻璃;

4.2.8随时检查外围灯箱、标识牌及高大绿植,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2.9大堂及室内公共区域随时保洁,清除积尘;

4.2.10在楼宇周边作业注意高空坠物。

4.3大风、沙尘暴后清理措施

4.3.1全面清除室内外积尘;

4.3.2外围保洁员注意清扫窝风地段落叶、杂物等;

4.3.3已转移或放倒的标牌等重新竖立或恢复原位;

4.3.4撤除室外设施遮盖物;

4.3.5室外摆放绿植恢复原位;

4.3.6固定标识、标牌及其他室外设施要进行擦洗除尘。

6.0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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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雨雪应急预案 大风雨雪专项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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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目的。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减少因暴风雪灾害造成的损失,实现“不冻伤一人,不冻坏一台设备,不冻堵一条管线”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黄金带炼油厂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特制定本应急措施。

2、编制依据:《经济贸易置业总公司防暴风雪专项应急预案》。

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2)明确责任,依法规范。

(3)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4)防范为主,加强监控。

(5)快速处理,确保恢复。

组织机构。

厂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和机关各组组成。

(1)领导小组。

①组长:厂长、党委书记。

②副组长:生产副厂长、安全副厂长、后勤副厂长。

③成员:调度长、技术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安全科科长、党群办主任、供应站站长、各生产车间主任。

(2)工作职责。

a、厂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是厂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暴风雪事件的应急领导和决策工作,职责如下:

①接受厂应急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

②统一协调调动应急状态下的应急资源。

③确定向主管部门申请救援或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工作。

b、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①领导厂暴风雪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担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

②下达厂暴风雪应急措施启动指令、调整指令和终止指令;

③带领或指派其它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

c、厂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①协助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挥和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暴风雪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②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授权,代行组长职责,完成应急指挥工作。

③审定并签发厂暴风雪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措施。

d、调度室。

①组织制定《黄金带炼油厂防暴风雪专项应急措施》。

②负责跟踪了解厂有关暴风雪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并根据应急职能分工落实指令。

③根据发生暴风雪突发事件时厂应急资源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指令组织调动、协调厂内、外部应急资源。

④负责与经贸置业总公司生产技术部、外部相关单位联系救灾支援。

⑤负责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

⑥参加应急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e、技术科。

①参加现场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②负责与相关生产单位进行协调、沟通。

③负责应急状态下抢险救援设备的组织与落实。

f、安全科。

①参加现场应急处置。

②负责安全事件落实和上报工作。

g、党群办。

①负责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②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的生活保障工作。

③负责应急现场的治安、保卫、警戒工作。

h、物资供应站。

①协助调度室落实厂暴风雪突发事件灾害相关的应急物资、设备的采购与储备。

②负责应急状态下抢险物资的组织与落实。

i、综合管理科。

①协助调度室落实厂暴风雪突发事件灾害相关应急设备的购置工作。

②负责应急状态下抢险救援设备的组织与落实。

1、通讯与信息保障。

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所属单位和上级部门突发暴风雪事件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上报下传应急信息,跟踪应急事态发展。各车间应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及时接收和转达突发暴风雪事件事态信息,保证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联系通畅。

2、应急保障。

(1)应急防疫物资装备保障。按规定和防疫需求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所需的物资和生活用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统筹现有资源,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防灾害专业队伍,按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和演习。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持应急队伍战斗力,做到常备不懈。

(3)应急资金保障。每年的应急资金有保障,资金主要用于预防和应对突发暴风雪灾害的物资储备、人员培训、预防演练。应急防灾害期间,可随时启用。

各车间要组织干部员工和车辆及时清理道路和巡检路线积雪,保证正常巡检,如发现道路积雪过深,应及时上报厂调度,由调度合理安排清雪车辆。检查车辆安全行驶,安全环保科、车队要立即组织人力上路检查,确保雪后车辆行驶安全,同时对职工上下班的客车要安排专人监护客车运行。

各车间要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巡回检查,巡检人员在下风口要远离危险建筑物和高空设备,防止被风吹倒后造成人身伤害;安排2人同时巡检,互相监督保护,防止发生危险,并穿戴好劳保用品,防止冻伤;巡检时注意不要走在电线和树下,防止电线或树木被雪压断压倒,造成伤亡;要及时做好巡线、查线工作,消除故障隐患,保证电力供应。

对于出现的局部电路故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动力车间应立即组织电工进行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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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雨雪应急预案 大风雨雪专项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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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报,1月27日晚开始我县有一次寒潮雨雪冰冻过程,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应急小分队:

总指挥:

各应急小分队队长及成员:

领导组组长负责雨雪冰冻天气应对的统一指挥和全面调度;黄军明同时负责应急期间应急队伍人员组织调度和环卫部门应急期间现场指挥和调度工作;汪剑锋主要负责应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冯建丰主要负责城市市容、户外广告、道路通行等应急期间现场指挥和调度工作;办公室负责应急工具的准备、值班人员安排等工作,环卫所做好应急期间城区各项环卫工作。

1、做好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和破损广告拆除工作

执法大队、城市管理股负责做好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通知业主单位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破损广告及时修固或拆除,户外广告牌出现险情或发生坍塌、脱落事件时,执法大队负责安排人员立即到现场开展警戒、疏导人员交通、维护秩序、排险拆除、摄录取证等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迅速请求协助和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备。

2、做好占道经营管控和突发事件处置

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严禁占道经营,若发生占道经营引发严重阻塞交通事件时,执法大队应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做好宣传劝导工作,疏导交通和人群,劝导无效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处置,并摄录取证。若出现事态恶化或人员聚集时,立即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备。

3、做好应急物质储备

局办公室、环卫所负责采购扫雪除冰工具,包括铁揪、扫帚等工具,执法大队负责落实铲车2台,环卫所负责调拨融雪剂及大型铲车1台;金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扫雪除冰工具由环卫所负责督促落实,并要求公司提供运输保障车辆2台。

4、环卫部门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和自身安全。在雨雪冰冻天气期间,适当延迟晨前作业和提前结束全天保洁时间(具体以环卫所通知为准)。

(2)成立铲冰除雪应急队伍。局应急小分队根据安排参加铲冰除雪应急队伍,环卫所负责成立环卫工作应急队伍,所有人员根据统一安排,服从统一调度,重点对新城区主干道的行车道、人行道、桥梁和主要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的积雪、积冰进行清理,确保市民出行畅通。

(3)做好设备保养和物资准备工作。环卫所、环卫保洁公司要做好环卫设施设备、中转清运作业车辆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运转正常,杜绝带病作业;做好各中转站、公厕等设施的防冻保暖工作;同时,要求环卫保洁公司自行准备好应急队伍所需的铁锹、锄头、大扫把等应急工具。环卫所负责准备足量的工业用盐,并组织实施城区重点路段部位的融雪融冰作业。

(4)应急防范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好合理安排,恶劣天气时垃圾清运、零星垃圾保洁等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各中转站(点)运转正常,清运车辆轮胎要安装防滑铁链,做好南郊垃圾场应急期间安全应对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安全顺畅。

(5)人员调配及工作安排:

环卫所全体人员和金绩环境服务公司全体员工。所有人员由环卫所统一调配、统一安排,组成若干小组,分片包干责任路段,重点部位安全。

冯旭惠所长负责统筹安排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安全防范工作,应急物质调配,对城区公厕裸露部分水管等进行防冻处理;

章辉负责对接局机关,安排调度环卫所及公司人员参加扫雪除冰;

邵枝优负责填埋场扫雪除冰,应对冰冻灾害安全防范工作,联系融雪剂等事项;

江少辉负责中转站、芷源填埋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安全防范工作等工作;

翟由芳负责组织统筹公司应急人员、车辆统一调配;

朱应鸿协助配合执法局统一调配安排公司参加应急处理人员分工,应急物质调配。负责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王永庆负责餐厨垃圾场安全应急处理等工作;

张志民负责公司环卫作业车辆作业安全等工作。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防范应对工作。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把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认真制定有效应急预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及时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防范应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序正常运行。各包保责任人要做好贫困户防寒防冻措施落实工作,同时,针对极端天气特点,各部门要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2、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在执行应急任务中,要加强请示汇报,如遇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应急分队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待命上岗,服从工作安排,应急人员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处置存在的问题,做到行动迅速、快速反应,对不服从指挥调度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值班值守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将有关城市管理突发事件或信息及时汇总并报告县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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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雨雪应急预案 大风雨雪专项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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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城乡居民的正常用电,我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及时制定了特殊天气保供电应急预案。

组长:

职责:全面负责特殊天气供电应急工作。

副组长:

(副经理)职责:外部协调工作。

(副经理)职责:特殊天气保电方案的实施与技术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

副经理)职责:抢修材料供应。

(经理助理)职责:信息收集及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抢修工作技术负责,制定电网运行方式。

(市场营销部主任)职责:做好用户的协调、解释、服务工作。

(安全监察部主任)职责:做好应急工作的安全监督工作。

(一)各站所重点工作

1、保线站、供电所重点工作:组织人员对陈旧线路、交叉跨越、负荷较重线路进行重点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因天气原因造成的故障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抢修,并及时汇报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需要公司增援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各班站应储备充足的抢险材料,做好物资调用工作,同时做好应急车辆的保养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变电站重点工作:做好变电设备防寒防冻和防污工作,注意充油充气设备的油位气压变化。加强设备巡视,从接到此通知起,各站要增加设备巡视次数。同时保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迅速消除事故隐患。

3、调度所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正确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区域、要害部门的电力供应。

(4)协调电网、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4、检修中心职责:组织做好事故应急抢修人员分组工作,准备足量的备品备件。做好车辆以及检修、试验设备的日常保养,以便抢修时及时使用。

(二)事故分类确定应急指挥组组长

1、一般区域内配网事故由所属供电所所长现场应急指挥。

2、一般变电事故由本站站长进行现场应急指挥。

3、发生输、变电事故由公司副经理王文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保线站、工程科、检修中心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4、发生较大配电网事故或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由公司经理张生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行动小组组长,在应急状态下必须服从应急指挥组的统一调度,其职责按已启动应急程序要求各司其职,履行分管安全职责,确保其职责范围内安全有序。

为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全力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企事业单位的用电,要求公司各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调度所尽快制定本班站的应急预案并上报生产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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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雨雪应急预案 大风雨雪专项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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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市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成立xx市交通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分管公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县交通局、xx区工贸局、xx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交通系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交通厅支援等。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科,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2.3.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3.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2.3.2.1公路抢通小组

由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公路桥梁养护、项目办、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县(区)公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开展除雪防滑工作;向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县级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2道路运输保障小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担任,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客运、货运、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负责人、县(区)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及相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县(区)运输管理部门及所管辖的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线路班车、公交车辆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运站内的旅客,维护站内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释工作;为滞留途中的运营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3宣传报道小组

由市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担任,市局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宣传报道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宣传教育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4后勤保障小组

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科长任组长,市局财务审计科、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每年应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市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应急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3.2预警发布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生产领域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3.3应急联络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各部门和各单位联络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工作职责、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应在每年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4应急队伍

市交通局组建两支应急队伍,即: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和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分别在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4.1公路除雪应急队伍

由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施工企业配合,成立两支公路除雪应急分队:

(1)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企业为主体的公路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项目办和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道路运输应急队伍

由市运输管理处牵头,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县(区)运管部门配合,成立两支道路运输应急分队。

(1)以客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客运抢险分队,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

(2)以货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货运抢险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

市公路管理处和市运输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应急队伍的组成、除雪防护机械设备、应急车辆和物资的储备进行统一部署和落实,并于当年的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现场的积雪,重点保证境内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畅通;

(2)对境内普通公路上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客运站内滞留乘客实施紧急救助;协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4)协助多方力量对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1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生产经营受影响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政府报告。

(一)各县(区)交通部门要尽快对辖区重点受灾企业、地区实施有效救助,帮助恢复生产运营,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二)各级公路部门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快帮助施工企业恢复冬季施工作业。

(三)各级运管部门要尽快查明车辆运营情况,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帮助企业恢复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力量抗灾自救。及时安置和救助滞留途中和站内的人员和车辆,尽快恢复营运。

8.1奖励和抚恤

(1)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全市交通系统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区)交通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内部灾害预警传达和灾害预防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4)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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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雨雪应急预案 大风雨雪专项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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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气预报预警,本周湖北将迎来大幅降温,气温将跌至零度以下,此次冷空气强度高、雨雪范围广,届时,降水、大风、降雪形成天气主角。为此,现紧急通知各企业做好寒潮天气安全防患措施。

1、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要加强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做好保暖防冻等准备工作;

2、做好物料采购准备充足。如草垫、工业盐、融雪剂等;

3、做好水、电、气等管道的包扎处理,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抢修等预防工作。

4、做好应急准备和相应工作。各企业要制定好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和责任、处理和沟通程序、资源和通信保障,出现紧急情况及时按照预案处置。

5、做好温馨提示工作。为保障业主出行安全,建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告知业主出行注意安全,防止滑倒。

1、做好防滑工作:及时清理道路、出入口、台阶积雪,在大堂、过道等地铺设防滑地垫,设置“小心摔倒”提示标志。

2、做好循环保洁工作:道路、大堂、电梯轿厢、楼梯间、走廊、地下车库出入口、车位等部位要加强循环保洁,及时清理积雪、积水和污迹。

3、做好环保和防冻工作:在使用融雪剂的过程中,一定要参考说明书处理积雪、积水,防治破坏环境,尤其是防治损坏草坪、树木。加强小区巡视,尤其是公用设施设备、房屋本体、小区围墙等公共部位,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做好信息通报工作:根据气象部门的最新预报,要及时在物业区域主要出入口公示最新天气信息,以便为业主出行提供参考条件。

请各区工作委员会将此通知迅速转发给各会员单位,各物业企业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对员工加强雨雪天气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为业主生活需求和安全出行得到保障,避免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

您好!根据市气象台x日x时发布“强降温、雨雪、吹风消息”,受北方冷空气南下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自今日起有强降温、雨雪、吹风天气过程,从而导致道路结冰在此,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您:

1、注意保暖,预防感冒,请您注意防寒,外出及时添衣保暖,带好雨具,预防感冒。近期空气干燥,注意经常补充水分,以保身体健康。

2、注意居家设施,做好防风措施,可能起大风,注意出行前关好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请对容易坠落之物体(如空调、空调架、花盆等)进行检查,确保不会坠落;及时收取阳台晾晒的衣物和物品,以免发生丢失;风暴过后,若有破裂之玻璃,须立即更换。

如有大风,请不要在玻璃门、窗、广告牌、大树附近停留;老年朋友、小孩尽量少出门,以免受到伤害。请您做好出行途中的防风措施。

3、注意防火,请您居家、出行中做好防火措施,注意用火安全,居家注意关好燃气开关。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请注意按说明书操作,保持浴室内通风。

4、进出车库、单元门口等位置小心慢行,在下雪、结冰的道路上行走,最好穿防滑的鞋,小心慢行,并随时注意过往车辆。

5、骑车上路不要抢机动车道,即使自行车道有结冰现象,也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6、雪地路面附着系数非常低,车轮容易打滑,行车的危险性更大,所以行车速度要更低,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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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雨雪应急预案 大风雨雪专项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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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棚内已播种移栽的茄果类、西甜瓜秧苗,做好多层覆盖保温防寒措施,遇低温生长受阻时,可增加灯照、增光增温,促进生长。

2.待播的西甜瓜秧苗,播种时避开阴冷天气,抢晴天采用电热丝等加温设施和控温仪,增加地温等措施,播种后及时搭建小拱棚、加盖无纺布保温增温,提高成苗率。

3.将定植的大棚早熟栽培番茄、茄子秧苗,根据苗情及天气状况,适当炼苗提高秧苗抗性,并选晴天温度较高时及时移栽。

1.合理调控棚内温湿度。早晚关闭大棚,加盖覆盖物,检查破漏,防止冷空气进入棚内。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多层覆盖,在棚内搭建塑料中棚或小棚,并可覆盖无纺布等保温。同时注意适期通风,降低棚内湿度,下午4点左右及早关棚,盖好棚内各种覆盖物。下雪天气要及时清除大棚上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厚压塌大棚。

2.合理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保花保果,提高座果率,减少畸形果。

3.根据植株生长情况,在果实膨大期或采收后及时追施肥水。追施肥水应在晴天中午进行。

4.病虫害防治应农业防治和药剂防治相结合,抢晴做好整枝理蔓打叶等工作,并及时喷药保护,连续阴雨、下雪和低温天气,棚内湿度较大,注意疫病、灰霉病的发生和蔓延,尽量多用烟熏剂防病。

5.大棚蔬菜、草莓要加固,防止积雪压塌。

1.定植前10天以上提前覆膜增温。

2.深沟高畦栽培,棚外四周挖好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畦面地膜覆盖,推荐采用膜下滴灌技术,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

3.根据苗情及天气状况,抢“冷尾暖头”晴天温度高时移栽,定植后及时浇定根水,然后覆盖地膜、搭小拱棚,保温2-3天促进缓苗。

4.缓苗后根据天气变化和植株生长情况,白天温度高时适当通风降湿,傍晚加盖遮阳网无纺布等覆盖保温。

结球甘蓝、青菜、西兰花、花椰菜、大白菜、大葱等露地蔬菜,栽培管理上:

1.清沟排水。对于地下水位高的菜田,要抓紧开好“三沟”,保证沟沟畅通,以便雨天能及时排除田间积水,降低水位,提高土温,促进生长。

2.及时培土合理追肥。促使植株生长健壮,提高抗性,安全越冬,减轻冻害。低温时可叶面喷施1~2次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增强植株抗寒能力。

3.及时采收上市。应根据市场行情及时采收上市,提高商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白菜等抗寒性较弱的蔬菜要抓紧采取束腰捆绑、做好防冻措施。

1.及时采收、抢收部分蔬菜。可存放在室内分批上市,避免冻害和雪压。

2.做好保暖防冻。除采取多层覆盖保温等措施,必要时可应急采取电热线加温、点蜡烛等措施,浮面覆盖稻草、遮阳网等,减轻冻害的发生。西甜瓜等喜温蔬菜冬春季育苗,碰上持续低温阴雨弱光天气,苗床还应临时补光,以确保秧苗正常生长。

3.及时赶雪,减轻冻害。大棚设施要根据情况采取扫雪、铲雪、棚内加温化雪、设支柱加固等措施,有专人管护,特别是晚上也要及时扒除大棚上的积雪,必要时采取破膜保棚架措施,防止大棚倒塌。

4.加强灾后田间管理,雪后视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大棚的通风见光降湿、喷药防病、薄施叶面肥增强植株抗性等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浇水,降低棚内湿度,特别是骤晴天气,大棚应注意及时回帘,防止植株秧苗凋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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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雨雪应急预案 大风雨雪专项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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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并减少寒潮、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特别是竹林、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林业生产方面的损失,充分发挥科技在灾害预防和灾后重建中的支撑作用,努力把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主要技术措施如下:

(一)竹林:对冰冻比较严重的竹林,严禁上山摇雪;对冰冻较轻的竹林,组织人员钩稍或摇稍,在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安全,控制好摇雪的力量,防止竹子断裂;灾后应及时用竹竿敲打竹枝,清理倒伏、折断比较严重的毛竹,尽可能清除林内积雪,重点加强新竹发枝长叶后肥水管理,平地栽种的竹林还应做好开沟排水工作。

(二)经济林:在寒潮来临前,对香榧、山核桃、杨梅等经济林采取覆土覆草、树体包裹保温、立杆支撑等措施进行防寒防冻;对干(水)果等经济林进行摇雪处理,清雪除冰,尽可能避免压断果树枝叶;灾后要加强管理,采取修剪整枝、叶面追肥等必要措施保果,及时清除有害生物,以恢复树势,如果发现有冻害的芽头、枝条,要尽快摘除,以减少损失。

(三)种苗花卉:及时采取用稻草、塑料薄膜覆盖以及搭建保温棚等保温增温措施,减轻灾害损失;苗圃地采取开沟排水、清除积雪,覆盖稻草等进行保温,雨雪过后注意防治病虫害;对有大棚等设施栽培的花木,及时清除大棚上积雪,尽可能避免压塌大棚;对经济价值较高的花卉要进行棚内加温,防止低温导致植物体内结冰引起冻害。

(四)对古树名木、母树林等进行加固、支撑,做好树木的根颈培土、覆土、架风障、涂白、缠裹草绳等防寒防冻措施,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力量进行摇雪,雪后抓紧清理被冰雪压断的树枝。

(五)其他树种抗寒减灾技术措施具体见浙江林技通空中课堂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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