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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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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精选

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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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以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鼎__

二、工程地点:

大庆市__X。

三、工程内容:

地下桩基础工程,1#楼及裙楼工程。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混凝土工程总量约为:2千多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并经甲方、乙方、监理现场代表审核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准,此工程量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四、工程价款及承包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单方造价:钢筋混凝土每立方米为1000元,工程价款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1)该工程造价中已包含劳保统筹费用及安全生产措施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费用。

(2)此工程价款中已包含水电费用及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试验等费用。

(3)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纸尺寸及相关规定为依据。由甲方、乙方及监理现场代表负责确认,最终以甲方、乙方、监理确认的为准。

(4)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2%税金,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乙方负责按甲方、监理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且提供人工、材料,进行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钢筋笼制作及安放等工作。

(2)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所用水、电费用。

(3)甲方负责监管乙方桩基础工程施工及提供场地,乙方负责施工、自行解决民工的临时用宿舍等临时建筑,甲方只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的施工工作要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管,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及《桩基规范》进行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工程预付款;以后按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桩基础工程完成后预留工程款的20%待试桩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对桩基础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乙方交齐相应的桩基资料后进行最终结算。

2、甲方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后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应按经过甲方及监理批准要求日期就位、开工及竣工。乙方施工实行连续作业。施工工期为:自开钻之日起10天(有效工作日)如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工期顺延。

七、质量要求

1、按设计图纸、甲方、乙方及监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工程完工后20天内,且在甲方拨付最后一笔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详实的内业技术资料四份。

八、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应提供确保桩基础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现场和通道等,为桩基础工程施工提供一切工作条件。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施工桩基础在监理的监督下和施工队配合进行桩基础定位放线。施工中钻出的泥土,由甲方、乙方、施工单位和挖土施工队,四方承担费用。

2、乙方提前做好施工机械、材料及人工等的准备工作,按甲方及监理审批的、甲方指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日期进入现场、开工日期开工。

3、工程开工前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进行审批,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方案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由于土质(如粉质淤泥层等)情况,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及工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而引起的工期顺延。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行业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桩及桩内钢筋的种类、规格、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单桩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试桩时,乙方应达到试桩必备的条件。若桩在施工后的承载力(实际使用价值)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按照本工程造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经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7、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经甲方现场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地下障碍物、空洞、人防等,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理。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9、乙方应与甲方及监理、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0、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日起三日内,人工、材料及设备全部进场。

11、试验桩必须加早强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负责原材料及试块的试验送检工作,并承担试验检验费用。

13、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监理和甲方。

14、安全生产乙方在桩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计划,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如施工现场出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和施工队提供工程标高控制点及主轴线,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及监理验线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并接入施工现场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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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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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大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富裕和谐的理念,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_,以促进本村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突出产业优势、改善村内环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职工素质,加快村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设施化发展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行政村主导、党员群众主体的原则。行政村履行行政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建设好自己的家园,充分调动党员主体积极性,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依靠群众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从现有经济基础出发,明确阶段性目标,分步实施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指导的原则。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整体建设和局部改造相结合,建设生态型、文化型、节能型、民俗型、旅游型等充满时代气息的新大队。

(四)坚持整章建制、规范操作的原则。牢固树立“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意识,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真正做到改善本村环境,提升党员群众素质。

(五)坚持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编制行政村发展规划,统筹大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党员群众教育、行政村管理内容,实现我村可持续发展。

三、任务目标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争取居民点中间道路的硬化,推进村村通道路建设。

2、排水建设。清淤清沟,保证排水通畅,确保路面、路沟无积水。

3、住房建设。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加快危改造步伐,加快移民新村建设,争取十年完成群众的整体搬迁。

4、场所建设。修善办公室、阅览室、会议室、活动室和党员学习学校。

(二)环境整治

1、设固定垃圾场。行政村内设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引导群众使用,保证垃圾池不是摆设,定期清运,做到住房周围、路边无垃圾。

2、搞好五改四清。改造危房,消除主街道两侧猪圈和厕所,推广清洁能源灶,试点村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粪便、夫柴草垛。

3、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行政村设专人管理本村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三)民主管理方面

1、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完善民主理事、民主理材、民主决策的民主管理机构和群众协会等自治组织。

2、制村规定民约。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群众自治制度。

3、设立公开栏。完善党务村务政务财务公开设施中,规范程序,及时公开。

4、开展基层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加强班子“五好”

(干部带头作用好、群众反映好)和党员“三强”(政治素质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建设,增强行政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5、制定群众培训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文化知识、政策法律、农业技术、做工技能、民间手艺、经营本领活动,建立劳务输出信息库,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

6、开展文明户创评活动。利用文明户创评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建立文明新风理事会,制定文明公约,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7、创新行政村管理方式。探索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农村建设连续性。

(四)资金投入方面

1、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总场的支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扶助新农村建设力度。

2、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鼓励群众出资出劳,加强行政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按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行政村和党员群众投入资金要匹配到位。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行政村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队长为副组长,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村建设检查指导和督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新建农村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及时总结新农村建设的好的思路、好经验和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管理,严格自查

一是行政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新农村建设自查工作。 二是是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定期开展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听取群众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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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建设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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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组建设理念

班组员工是最基本的组成单元,亦是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的不懈动力。班组建设以“安全、和谐”为基石,以“学习、创新、活力”为支柱,全力以赴达到“卓越”,把六元素充分地融入到维修班班组建设的各个环节之中。坚持“勇于超越,追求卓越”的信念,以强化班组执行力为重点,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班组建设目标

按照公司、车间管理要求逐步实现班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扎实、有效的班组建设,全面提升班组凝聚力、执行力、创新力、竞争力。把班组建设成为团结一致、管理严格、技术精湛、作风严谨、工作细致、爱岗敬业、能打硬仗的战斗集体,为车间安全生产、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班组建设组织机构

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

负责人:班长或组长;

成 员:备煤全体维修工。

四、班组基础建设

1、 健全制度 装订上墙

制定了一套有效可行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如:班组工作职责、班组工作细则、班组长职责、班组员工职责、班组安全员职责、设备管理制度、设备专区责任划分表、班组交接班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检修操作规程及各个工具的安全使用方法等,并且统一装订粘贴上墙,不断的完善标准化作业文本。

2、资料完善 管理有序

设备台账、图纸、说明书、技术资料以及设备缺陷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维保计划等分类整理存档。

制度汇编、工作日志、安全活动记录、班组安全工作日志、班务活动记录、培训内容、培训记录、考核记录、工具管理、各种方案、预案、员工档案、操作票及安全措施等分类整理存档。

设备的巡视记录、报修记录、交接班记录、能源统计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等原始记录、考勤、申请、总结、计划等分类整理保存。

3、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

制度和职责要明确班组、班长和员工的职责,明确员工的责任专区,明确设备的主人,更要明确各区域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流程。

4、 工作有计划

班组须按期制定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月工作总结、周工作总结和班组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效的强化了工作过程的管理。

五、班组安全建设

1、强化班组安全制度建设

主要包括:

(1)班前、班后会制度;

(2)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安全互相联保制度

(5)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6)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7)安全举报制度;

(8)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2、健全安全责任制

班组不断的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设置安全员协助

班组长安全工作。

抓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现班组长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面有效地落实班组长、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班组成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3、班组现场安全管理

4、隐患排查治理

抓好隐患排查,实行班组隐患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对生产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线路、定项目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事故隐患。

5、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视和发挥班组在员工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班组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新员工的岗前三级安全培训。

6、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确认制度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应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周期等,形成安全检查记录。

(1)班组长要对当班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确认。

(2)当班职工要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物料等安全状态进行确认。

(3)当班职工要对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装置、检测仪器等完好

情况进行确认。

(4)当班职工要对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

(5)岗位职工要对检修作业设备的停运、试车前安全防护情况进行确认。

7、标识清晰 准确无误

8、应急预案

对可能预见到的、损失严重、影响恶劣的突发事件,制定本班组范围内的应急预案,有预案清单,纳入班组标准化文件管理。对本班组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练,记录齐全。

六、班组文化建设

1、建立班组文化墙

班组文化墙就是各班组开辟的展示自己独特文化的区域。在工作场所设置背景贴板,将有关班组文化建设的相关图片或文章加以粘贴进行展示。文化墙的内容分为多个板块,既可以展示团队风采,记录员工的成长;也可以是学习园地,分享学习心得;还可以是近期工作重点、业务竞赛活动通报等。

2、班组口号、标识

向班组全体成员征集班组口号、标识,可以通过公开投票、评选的方式最终确定。

3、建立红旗小组奖励机制

月终考评各小组,季终、年终获得数量最多的小组组即为优秀组,对其进行奖励。

4、团队活动

团队建设活动是借助各种各样的集体活动形式,通过成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共同娱乐、沟通协作,实现班组成员和谐共处、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员工专项技能的目的。团队建设活动包括兴趣爱好活动和团体训练活动两种主要形式。

5、班组思想政治工作

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结合班组生产实际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班组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6、加强团队建设 构建和谐班组

建立新型的班组人际关系和协调关系,主动创造条件,相互支持配合,正确处理好上下工序、班组与班组之间的关系。生产操作、设备维护、技术服务等不同工种、岗位之间要及时沟通信息,资源共享,使班组各项管理工作在和谐的环境中顺利开展。遵守公司行为准则,培养员工行为习惯,加强班组团队建设,构建和谐班组,提升班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7、7S现场管理

推广7S现场管理,通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修养、安全、节约等过程,使班组能够在生产现场中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创造人和设备都能够发挥最佳效率的

工作环境,并进一步培养班组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以及班组成员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

8、成立QC小组

9、培训、学习

把加强团队学习和个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依靠传帮带,传递压力,使大批年轻员工成长为工作负责人,实现员工个人的自我超越。

七、班组制度建设

总体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劳动及消耗定额、统计台帐等管理基础工作,作到制度化、标准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1、建立班组日常管理制度

包括劳动纪律、奖惩条例、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等。绩效考核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证绩效管理以标准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避免考核流于形式,以个人意志为主。

2、制定作业标准

以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制定作业标准、控制指标及劳动定额。

3、建立班组消耗台账,与部门预算分解有机结合。

4、班组标准化建设

做到工作程序标准化、行为动作标准化,使班组成员熟知岗位操作、技术等各项规程,自觉执行岗位操作、技术标准。

八、班组管理建设

班组管理的基本任务

1、生产管理

根据车间下达的计划,按照岗位操作、技术规程要求,进行合理有效的组织和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

2、安全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化作业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班组人员不违纪违章、不出安全事故。

3、设备管理

严格执行点检定修制等设备管理制度和资材备件管理制度,正确合理使用设备,精心保养维护设备,履行生产点检职能,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质量管理

增强质量意识,贯彻工序服从原则,严格执行维修规程和技术标准,做好工序质量控制,持续开展质量改进活动,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

5、成本管理

提高成本意识,实施精细化操作,提高工作质量,减少各类事故,

降低物料消耗,杜绝浪费。

6、团队管理

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和创新氛围,形成班组管理目标体系、责任体系、民主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由班组长和班组成员承担的学习、安全、民管、文体、考核等制度。

7、区域管理

(1)细化责任区域,责任到人,挂牌管理,建立管理分工一览表。

(2)制定设备、标识、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清单,对其进行编号,实行班组分级管理。

(3)建立相关的维护、检修等记录台帐,明确负责人。

九、班组特色建设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和管理组织,是企业组织的细胞。班组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各项生产任务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只有班组达到一流水平,企业的整体水平才能提升。

备煤车间维修班主要是服务性班组,要建设成特色班组,就必须依靠技术力量来建设特色班组。以维修工为首,逐步向操作工、岗位工传授、交流设备维护经验和知识,全面在车间内部形成TPEM(全员生产设备维护)管理模式。

TPEM管理模式将会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从管理者到一线操作员

工全员参与的自主维护、自我养护系统,通过主动积极地管理促进设备的高寿命,为企业创造效益,创建特色班组。

十、班组建设步骤

1、准备发动阶段(20__年3月至5月)

(1)组织宣传,动员行动;

(2)培育理念,统一思想;

(3)确定目标,制定计划;

(4)建立机制,规范行为;

(5)确定内容

2、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6月至9月)

(1)完善监督机制,全员实施监督,对班组行为形成一种约束力;

(2)搭建平台,展现形象,提升素质。

3、总结提高阶段

(1)创建工作的总结;

(2)找亮点,树标杆;

(3)找差距,找不足,改进方法;

(4)提炼班组文化、岗位文化。

十一、班组建设初期存在的问题

1、现在处于建设期工作量比较大,劳动强度较高,一部分成员对班组建设工作存在消极抵触情绪,班组建设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2、现在维修班大部分员工实践能力可满足日常工作的要求,但理论素质较低,不利于今后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3、班组专业管理水平较低;

4、班组内部缺乏有效激励机制和内部竞争,造成组成员缺少工作热情,没有朝气和进取心;

5、班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较低;

6、班组自主管理能力差,在班组管理上不思进取,满足于现状;

7、班组建设的过程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十二、本班班组建设的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切实抓好班组建设工作。

2、班组长要高度重视本班的班组建设,精心组织,健全落实各项班组规章制度,认真解决本班在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本班的建设进度,要认真提高每一个班组成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我公司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3、建立健全班组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符合本厂实际。

4、严格按照规定节点组织开展,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强化管理责任,努力推进班组建设的顺利进行;

5、高标准、高水平,加强思想认识高度,强化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动员全体员工,积极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车间整体规范化、标准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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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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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在农村的顺利进展,特签定本责任书。

1、认真落实“两公开三监督”督察活动的开展,按照“五个好”的目标,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能够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党内生活坚持经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党员大会召开每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十好”党员评选,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3、经常保持有1—2名村级后备干部,有计划的安排他们参加学习培训,给他们压担子进行培养锻炼。

4、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四民主一公开”制度。

5、村委会、妇代会、团支部、民兵连等村级组织健全,能较好的发挥作用。

6、在服务莱钢、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涉及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和其他建设时,能积极主动的做好工作。

7、落实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落实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抓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及方法,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8、有计划的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及时向群众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搞好对村民的教育,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9、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每年至少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发展党员“二十字”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10、积极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节目,严格管理和认真使用远教设备,做到下载课件完整,记录规范,党员群众收看率高,收获大。实行远程教育管理和使用“一票否决制”。

11、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突出抓好集体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2、按照党委要求,做好“百千万”农民致富活动工程,力争年底模范党员及模范农户比上年同比各增长20%以上;积极培养“有文化,懂经营,会技术”的新型农民,提高群众素质。

13、党的组织建设合理、健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14、按时间、范围要求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及管区党总支召开的各种会议。

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镇党委将于年底组织人员进行考核,以考核成绩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党委、村党支部各执一份,如党支部书记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中共XXX镇委员会(章) 党委书记(签字或盖章)

村党支部(章) 支部书记(签字或盖章)

XXXX年X月X日

↓↓↓↓↓下页更多201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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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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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院为加快建设和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精神文明,一手抓物质文明,以提高全院职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行风建设为先导,以深化"百姓放心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精诚团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全院大力营造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净化、优化、美化环境的浓厚氛围,使我院的行风建设取良好成效,医院在竞争的激流中呈现出大局稳定、社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

领导高度重视,完善组织建设:

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始终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面对日趋艰巨而繁重的卫生改革形势和工作任务,狠抓班子自身建设、思想和作风建设,以讲政治增强驾驭力,讲团结增强凝聚力,讲宗旨增强号召力,讲纪律增强自制力,讲监督增强约束力,促进班子成员思想上与时俱进,感情上融入职工,作风上求真务实,生活上严格自律,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昂扬的工作斗志,扎扎实实的抓工作,抓实事,抓落实,形成了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以思想教育为核心,行风建设为主线,加强医院内涵建设,致力打造医院品牌。

大力倡导敬业、勤业和无私奉献精神。通过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法规教育、医务人员服务礼仪教育、先进人物事迹教育等,注意挖掘、培养、推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教育人,感染人,激励职工昂扬上进,引导职工学先进,赶先进,努力形成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催人奋进的工作氛围,唱响正气歌。从而使广大职工对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职工的服务理念、创新意识、理想追求得到了进一步升华,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参与热情得到了提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娱乐活动。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做到了重大节日有活动,有安排。开展了"庆祝5·12护士节知识竞赛",庆七一"广场演出",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的同时,进行爱党、爱院、爱岗教育,既营造了医院的文化氛围,又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根据医院的实际,我院组织医务人员常年到周围各乡村进行义诊活动,做到了送医送药到家,下乡义诊达10余次,参加人员20余人次,免费诊疗患者500余人次,方便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就医。两个效益明显提高。通过我们努力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和患者的一致好评,感谢信和锦旗日益增多,美誉度在不断提高,新闻媒体多次予以报道实现了业务收入增长28.8%,门诊住院病人日趋增长,人均平均收入15.3%增长,硬件建设不断增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从发展差距上看,我们与市同级医院相比,差距突出;二是精神文明建设还不够扎实;三是干部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半年多来,我院的行风建设始终坚持树立和实践"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病人是否满意为标准检验各项工作,逐步形成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文明、讲奉献的良好风气,使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深深体会到:在卫生改革的新形势下,必须突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不懈地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赞不赞成作为工作标准,努力建立起有目标、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内部运营机制,切实为病人提供满意的医疗保健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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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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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书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_________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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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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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各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的的副校长(或书记)为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问题的.,对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建设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会议制度

学校班子每学期至少要召开2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总结师德师风工作;学校每年要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员工参加的师德师风建设大会,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学习培训制度

各校每月至少要组织1次教师全员参加的师德师风培训。教师要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今后,凡教师培训都必须讲师德、必须讲教师礼仪。要把师德师风学习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四、谈心制度

学校领导要经常找教职员工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和校园文化。

五、档案制度

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专门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其内容为:教师的个人简历、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师德师风承诺书或责任状、师德师风学习体会和演讲材料、个人总结、奖惩情况等。师德师风档案不仅要如实记载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而且要如实记载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真实、全面。

六、民主评议制度

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构建完善的评议网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并采取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每年九月为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活动月。要结合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开门纳谏、进行反思、总结提高。

七、情况报告制度

要对照师德规范要求,教师每学年写出师德师风自查报告,由学校组织鉴定评价,并记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同时,对本地区、本单位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考核制度

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期末,要以年级组或教研组(含行政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互查,每位教师在自查中都应如实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考核结果要公示、备案、存档,并把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九、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职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实施跟踪观察,以观后效。校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具有任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十、奖惩制度

各校要结合实际,完善奖惩机制。对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教师,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有失德失范言行的教师,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在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和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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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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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春风路X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方式:+(86)10-12345678

乙方(承包方):

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长江大道X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方式:(86)138-12345678

鉴于甲方拟进行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某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工程项目的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承包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某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保修等全过程。

二、工程进度及质量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工程变更

如工程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后进行调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乙方有权要求相应的费用调整。

四、付款方式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将工程款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款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五、违约赔偿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满之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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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情况的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3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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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局工针经审会组织建设,加强经审工作监督,提升经审工作整体水平,根据(晋工审〔2010〕3号),结合我局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建设(18分)

1.基层工会都应建立经审组织并在工会组织换届时,做到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8分)

XX年6月26日晋宁县规划局工会委员会组建后,工作、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即工会组建同时开展规范操作、同时保证工会经费上解、工会活动同时开展,从而从源头上保证了工会“活起来,转起来”。有县总工会的批复(晋工复〔〕11号)。成功直选工会主席在成立工会时县总工会就全程跟踪,指导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建立工会筹备组、成立工会委员会,并选举产生经审委等。我局工会主席采取直选,让职工最信任的人当选为工会主席。同时选举产生5名工会委员,分别负责工会宣传、组织、劳动保护、生活保障及女工工作等。齐整的工会班子,为开展工作和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工会活动精彩纷呈,XX年工会成立时,每年组织有较大影响的活动不少于4次。特别是会员发展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等工作必须作为我局工会重要工作来抓,年末进行工作考核。工会成立后,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等活动,既得到了职工的赞扬,又得到了党政领导的的肯定,使工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得到增强,进一步增强了战斗力。

我局工会工作全部以“三同时”的要求贯穿。因此,自建会起,工会工作开展、活动组织丰富多彩,并于XX年4月份组织全局职工到楚雄彝人古镇参观考察学习;于XX年年8月份组织全局职工到中国的西部西安、甘肃、新疆考察学习,通过学习考察,职工自愿入会积极性很高,全局职工对工会的评价也高。

(标准分8分,自评分8分)

2.经审会不少于3人,要有懂财务人员,日常工作要有人负责。(6分)

根据精神,我局成立了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我局经审会不少于3人。

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发展以及开展各项工作和职工活动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做好经审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工会领导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消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偏见;我局经审干部积极争取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克服“怕得罪领导不敢审”的畏难情绪,把好关,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调动经审委员积极性,促进经审组织建设。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立经审组织,形成“工会组织建到哪里,经审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良好氛围;配齐、配强了经审委员,选了那些事业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过硬特别是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方面有专长的人员从事经审工作;同时还要建立经审委员定期联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处理好各方关系,促进经审工作的开展。一是处理好经审工作与工会全局工作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审计工作中审、帮、促之间的关系。审计是手段,帮助是出发点,促进工作是目标;三是处理好与财务工作的关系,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证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地发挥作用。

(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3.经审会成员空缺,在三个月内及时补选。(4分)

我局工会委员会自XX年6月26日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县总工会的批复在开展工会工作,经审成员无空缺。

(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二、制度建设(20分)

1.经审会有审查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6分)

2010年,我局工会经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办法》和《昆明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发挥基层工会经审会的作用,促进工会经费的收支、财务管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断提高经审人员的素质,提高全县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我局工会委员会制定了《晋宁县规划局工会委员会经审委2010年工作计划》,做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2.经审会有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审查制度、活动制度。(8分)

我局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在年初就制定了《晋宁县规划局工会委员会职责及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要求进行学习、审查、活动。

(标准分8分,自评分8分)

3.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台帐规范。(6分)

我局工会委员会成立三年来,狠抓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我们着力抓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此,我们按照《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要求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在组建工会和换届选举时都应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为进一步健全经审会组织,在我们的努力下,建立和完善了县级、镇乡及工会经审组织。为了认真有效地抓好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制度,促进和规范基层工会开展经审工作,我会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会工作考核中。

(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三、工作规范(62分)

1.经审会每年要审查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并在报表上签名盖章。(4分)

我局按照县总工会要求,每年都要审查我局工会经费预决算并在报表上签名盖章,有审计材料为依据。

2.经审会每年都要在工会委员会上作经审工作报告。(8分)

我局工会委员成立以来,由于XX年刚成立时,事情较多,工作也比较繁忙,XX年没有作经审工作报告;XX年年、2010年都在工会委员会上作了经审工作报告。

(标准分8分,自评分7分, XX年未作经审工作报告自扣1分。)

3.对本级工会经费收管用审查每年不少于1次,并能针对存在不足,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后出具审计报告。(8分)

我局工会委员会成立以来,对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审查每年都不少于1次,并能针对存在不足,提出审查意见,寒暑表查后牟出具审计报告。

(标准分8分,自评分8分)

4.经审会经常组织学习、开展活动,一年内不少于两次,有学习、活动记录。(6分)

我局经审会自成立以来,经常组织学习并开展活动,由经审主任组织经审会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晋宁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县总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晋宁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做到与上级工会同步,一年来共组织学习两次,做到了有学习、活动记录。

(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5.对工会财产管理情况定期审计,保证帐物相符,财产安全、完整。(6分)

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并持证上岗,在局长及主管财务局长领导下,从全局出发,明确分工,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以下财务工作。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账证、账实、账表相符,按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购置办公用品,须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视实际工作需要量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由各科室统一到办公室领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设置低值易耗品。

6.认真开展工会经费计拔检查,及时填写并上报《基层工会经费计拔上解审查表》。(6分)

我局工会成立三年来,认真开展经费计拔检查,并及时填写上报《基层工会经费计拔上解审查表》。

(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7.所在单位工会无经济违纪和欠拔、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现象。(10分)

我局工会成立三年月日来,汉有出现过经济违纪和欠拔、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现象。

(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

8.每年督促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物帐目。(4分)

对于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每年都要定期向全局会员公布帐物帐目。

(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9.在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有交接清单并签名盖章。(4分)

我局工会成立至今,只有工会主席段学光调到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财务人员无调动现象。

(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10.工会独立开户,实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6分)

晋宁县规划局工会委员会成立三年来,一直是实行工会独立开户,实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

(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以上考核内容总数为100分,扣1分,我局工会委员会经审会自评得分9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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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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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会工作安排,7月下旬以来,我们社会事业工委在副主任的带领下,对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调研,先后召开了两次共有二十一家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市各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对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还学习了其他县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8月17日,市人大会又组织全体委员视察了我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现将我们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十分重视生态市建设,做了大量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工作,最终形成的生态市建设规划理念较新、体系科学、主题突出、措施实在,充分体现了地域特色,对我市的生态市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1、规划编制有一定基础。是宁、扬之间的重要节点城市,经济上既受南京都市圈的有力带动,又受上海经济圈的强劲辐射,目前已逐步成为全省沿江开发的前沿阵地。近年来,我市经济增长动力不断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城市竞争力、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均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实施了一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全市已有18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6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为生态市创建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20xx年我市被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以来,积极开展创模、创卫等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为生态市创建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人居环境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样的前提和背景下,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采取院地合作的形式,聘请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和扬州大学的专家学者参与规划编制,既吸收借鉴了国内外生态建设的新理念,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发挥资源、环境和区位优势,为生态市创建提供了有力保障。

2、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规划立足于把建设成为中等规模的、生态型、现代化的滨江工业城市的发展定位,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突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市建设指导思想,主旨鲜明,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又符合构筑五大经济板块、培育四大产业集群、建设三大园区的发展战略。同时,规划既紧扣人与自然和谐这一主题,又围绕这一主题,从生态功能区划、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生态人居体系建设、生态文化和能力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凸现了区域特色,展现了特点。

3、规划体系比较合理。规划编制部门注重对生态市建设内涵的把握,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我市生态建设的现状和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市将来生态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规划建设的五大类重点工程项目涵盖了经济发展与产业生态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与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人居体系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生态市建设规划管理等多个方面,覆盖了我市整个行政区划范围,具有较强的导向和支撑作用。规划既明确了生态市的目标和功能定位,又注重从我市实际出发,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是指导我市生态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委建议本次会审议通过生态市建设规划。

二、规划工作存在的不足

尽管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作了扎实有效的前期准备工作,生态市规划编制走在扬州各县市的前列,为生态市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从目前来看,随着沿江开发和园区建设的强势推进,经济发展对环境支撑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市创建还面临诸多难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的36项考核指标中,目前还有20项未能达标,创建难度较大;二是全市实施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审计的企业数目还不够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尚处于起步阶段,生态产业链有待形成;三是农村生态规划编制工作落后,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地表径流污染严重,目前缺乏有效管理机制;五是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尚未开展,生态市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有待建立,等等。对照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我们认为规划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改进:

1、规划的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要努力将近期建设和长远规划有机结合,把生态市建设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部门和乡镇,具体落实到每个时段和项目,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要对部分规划指标做进一步论证。有些指标,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例、森林覆盖率等指标要根据现状作出实事求是地分析,并会同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充分体现规划的科学性。

2、规划间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市建设规划是面向全市的宏观指导性规划,需要各类具体规划的配套与支持才能得以顺利实施。要注意与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相对接,妥善处理沿江开发与生态保护间的矛盾。同时,进一步做好生态市建设规划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沿江开发规划、园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明确生态市建设的近期和中远期建设目标,使生态规划的理念和各项指标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规划建设的重点有待进一步突出。要根据我

市实际,选择部分特色鲜明、影响较大,且便于操作实施的重点项目作为整个系统工程的突破口,结合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积极开展环保论证,以实施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总体原则,建设一批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同时,要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市政污水管网系统,加快市区主要河道污水截流管网建设,实施区域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重点废气排放企业中推广执行清洁生产行业标准,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

4、农村生态化进程有待进一步重视。规划要将生态村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在村庄规划、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排出具体项目,确定具体投入。要对乡镇工业布局作出合理调整,引导村办企业向乡镇工业园或工业集中区转移,对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实施好规划的几点建议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开创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具有相当的广度、深度和难度,是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正确分析形势,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科学、分步、有序地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共建氛围。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的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多层次、广角度、全方位地推进生态市建设宣传工作,使全市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建设生态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生态市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市建设,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等活动,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把生态市建设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大力营造全民共建生态市的浓郁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市政府要把生态市建设摆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生态市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工作,统筹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层层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努力形成市、乡(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把生态市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领导责任制、任期目标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生态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各相关部门也要把生态市建设的目标要求,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从部门职能出发,明确各自分工和责任,搞好相互协调和配合,全面完成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

3、科学统筹安排,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要严格遵循生态规律和循环经济理念,牢牢抓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三大重点和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近期目标与生态市建设的长远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全面地融合起来,以生态市建设的科学规划为龙头,以生态经济建设为核心,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实施园区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大力发展企业内部、园区产业链、区域配套体系等多层面的循环经济模式,增强区域产品配套能力,将生态市的理念落实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之中,逐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

4、健全保障机制,强化生态市建设能力。市政府要将生态市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国内外企业、社会和民间资金投入生态建设,设立污染防治基金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专项经费,重点保证重大建设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的启动。要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体系,抓紧制定完善有利于促进生态市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严肃处理各类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同时,逐步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企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在吸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到创业发展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地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生态科技合作关系,加强本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5、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生态市建设水平。要围绕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以科技和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适用的生态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安全预测、预警和预报系统,设置污水水质水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和主要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为节约、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提供新的途径。要积极促进生态科技成果的转化,建立完善废物资源化、清洁生产、生态产业链、环境工程等“绿色技术”体系,提高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建设的科技含量,努力实现园区综合效益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全面提升我市生态市的建设水平。

总之,生态市建设事关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事关全市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聚全民之才、集全市之智、举全市之力,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从生态企业、生态园区和生态经济三个层面入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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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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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以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以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家长满意的学校,做学生满意的教师”为目标,以“爱与责任”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强化师德素质,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目标:

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以活动为主线,通过参加市、区师德征文、演讲、优秀教师表彰、师德报告等,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落实好《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做好《中小学教师用语“十提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以教谋私、有偿家教现象。年终通过领导评、学生评、家长评、同行评活动,对每位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评估,使良好的师德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转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

三、具体措施:

㈠健全组织,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学校要把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教师师德建设领导小组,部署教师师德建设活动,以“现代教育”理念树立起献身教育、教书育人的现代教师的师德观。在师德建设中始终坚持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定树立起终身从教的职业信念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为主线,有效开展教育活动。

㈡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

1、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中小学教师用语“十提倡”》等。“十不准”即:

①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

②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

③不准上课时吸烟和接打手机;

④不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⑤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其他娱乐活动;

⑥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⑦不准训斥、指责和羞辱学生家长;

⑧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

⑨不准赌博、酗酒以及说脏话;

⑩不准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怪发型。

“十提倡”即

①“你真聪明,真能干”;

②“你真可爱,真活泼”;

③“你还有什么问题?”;

④“你的问题一定能解决”;

⑤“别着急,慢慢说”;

⑥“别灰心,再来一次”;

⑦“看到你进步,真高兴”;

⑧“今天,你做得很好”;

⑨“相信你,一定行”;

⑩“通过努力你一定能成功”。学校将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张贴在教师的办公室,严格贯彻落实教师师德禁令及其他师德规范,教师人人熟知,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特别是违反以下四点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将一票否决。

①周日下午至周五下午工作日期间禁止打牌、严禁赌博;

②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

③严禁酒后上课;

④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结合区局师德建设计划要求,对全体教师进行一次“师德与教师职业培训”。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活到老学到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教师除掌握好专业知识外,还要积极参加进修深造,从而在理论上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能力,以适应教育体制的转轨变型。学期末每位教师要写一篇师德心得。

㈢丰富活动载体,开展系列活动。

1、召开师德建设工作的动员部署大会,增强教师参加活动的自觉性,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师德修养计划。

2、实施“五师”教育工程:

(1)铸师魂教师要具有“四心”:关爱学生诚心,了解学生细心,教育学生耐心,服务学生热心。

(2)育师德教师要做到“三爱”: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对后进学生要有“三心”:爱心、耐心、信心。

(3)树师表教师要实现“一二三四”目标:一强——强化为人师表意识;二严——严肃的自我修养、严谨的治学态度;三种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四高——高度的觉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道德情操、高超的教学艺术。

(4)正师风通过制度规范、行为规范、榜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5)练师能对不同层次的教师提出不同的要求,按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目标进行培养。

3、学校将结合“五师”教育工程和“十不准”、“十提倡”活动,按要求参加“爱与责任”演讲比赛,及“用爱心开启学生心灵之窗”和“我心目中的好教师”师德征文活动。

㈣完善考核

学校要将教师职业道德确立为年度考核等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严格的“教职工违纪处理意见”,建立“文明办公室”、“青年文明岗”、“校园精神文明十佳”、“班主任月工作汇报”等系列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塑造教师师德到实处。

㈤展示学校风采,提高学校的影响力。

我们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以及各宣传阵地,开通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师德高尚的教师,树立师德典范,设立学校师德建设过招平台,鼓励教师多发信息报道,展示我校教师师德风采,扩大我们学校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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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意见,心得体会,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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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的重要性。 我受益匪浅,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我觉得大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以理解、尊重为基础,以爱心为出发点。

二、以身示范,情感育人。

三、爱要做到心理相容,善于发现学生的长处。

四、提出期望,增强学生的自我意识。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人,都有自己的远大理想。教师在了解他们的理想之后,向他们提出要求,让学生生活在实现目标的期望状态之中。

五、宽严相济,在表扬中有批评,在批评中有表扬

总之,做为教师,我的责任不仅仅是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还要教育学生成人、成才。教师对学生的爱不是抽象的一个字,而是一种具体的教育过程,是建立在教师对学生的理解、宽容、原谅、赏识、信任的基础上,只有这样,师生关系才能体现平等和尊重,才能体现出我们人民教师优秀的师德,那么教育的效果也就会象我们所希望的那样: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但我会在学习中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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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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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直接发包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4.6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1.1.5.2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5.3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1.5.6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5.8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6.2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1.6.3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7.2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1.8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0.2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3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1.10.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1.10.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1.11知识产权

1.1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1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2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 发包人

2.1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

2.3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2.4.2 提供施工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2.4.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2.4.4 逾期提供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3.2.3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5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 承包人人员

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2 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

3.3.3 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 承包人现场查勘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3.5.3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3.5.4 分包合同价款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3.5.5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8 联合体

3.8.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8.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监理人员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4.3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4.4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4 商定或确定

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5. 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5.1.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5.2质量保证措施

5.2.1 发包人的质量管理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拒绝实施。

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

5.2.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1承包人自检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5.3.2检查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5.3.3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5.3.3 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5.3.4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5.4.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第13.2.4项〔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

5.4.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5.5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6.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6.1.4 治安保卫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5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6.1.7 紧急情况处理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6.1.8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6.1.9 安全生产责任

6.1.9.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6.1.9.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6.2 职业健康

6.2.1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6.2.2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 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6.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7.2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7.3.2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7.4测量放线

7.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

7.4.2 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

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7.8 暂停施工

7.8.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7.8.4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7.8.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16.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7.8.3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7.8.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7.8.5 暂停施工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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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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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实施 ,已接受 对该项目 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总监签发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工期为 天( 个月)。

9. 本协议书一式 八 份,发包人六份;承包人二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农民工专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共管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2、中标通知书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 。

1.1.2.5 分包人: 本工程不予许分包 。

1.1.2.6 监理人: 。

1.1.4 日期: 年 月 日开工,完工时间 年 月 日(共 个月 天)。(以总监签发开工令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保修期的起算日至通过竣工验收后一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承诺书须承诺按投标文件施工工期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困施工单位的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按有关约定计处罚金。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移民等有关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

2.8 其它义务

(一)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发包人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必须向主管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水利部门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承诺一旦其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发包人应当根据上述作出的义务、持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水利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二)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一)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完建筑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总价的3‰,由承包人承担)。

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

鉴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一旦该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只要是在该工程发生的,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付。

(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住所地在广西境内的(或住所地不在广西境内的)承包人必须向其住所地(或工程项目实际用工地的)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 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 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如下承诺:

① 如实说明其以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工资支付的情况,特别注明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②承诺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③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承包人应当持根据上述作出的承诺和说明、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水利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交通厅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1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水利厅关于完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0号)和《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通知》(桂薪联发[20__]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要求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资保障金缴纳全覆盖。承包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1)实名制 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收集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花名册、劳动考勤、银行卡号和工资支付等建设劳务用工资料,造册坐表并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有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逐步推行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和宿舍区物业化管理,逐步完善门禁通道及其信息系统的建设。

(2)分账制 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的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方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建设单位实行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实现专款专用。

(3)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现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按要求足额发放当月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承包农民工专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工程施工的义务和责任

(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内部的水、电等施工管、线路的铺、架设及其费用,并按供电部门规定向供电部门(或发包人)交纳水、电费。发包人提供的接电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另外,施工通讯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2)除民房外、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杂物、灌木、树木、树根、杂草等。

(3)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有一些设施(如施工道路、桥梁)可能会有其它人和单位使用通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干扰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服从监理人的决定。

(4)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对施工的影响应有充分的考虑。

(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直至监理人、发包人满意为止。

(6)对上述(1)~(5)项工作,费用已包括在有关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经过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规定执行。施工车辆的营运手续办理、清洗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车辆超载、带泥或洒漏造成的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8)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

(9)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作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②每月25日向监理人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③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

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⑥承包人有义务对施工场地周围管线(含地上及地下)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进行探明并负责保护。

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城建卫生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⑧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水电及运输通道的修建和维护、清场等费用。

(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凡属于需要承包人交付给其他承包人的工作面以及与其他承包人交叉作业的工作面,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人的决定,按规定的完工日期完成并将清理好的工作面移交给发包人,并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②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并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拖延行为视为违约,并按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与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12)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

4.2 履约担保

本工程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或现金形式,不计利息;发包人在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颁布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3.2 语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与分包金额限额:

(1)工程项目: 无 。

(2)工作内容: 无 。

(3)分包金额限额: 无 。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无 。

□4.5.1 中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除因故去世、调离本单位外),不能按工期完成的,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守信誉名单。

□4.5.1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经中标人申请、监理机构审核允许、招标人同意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方可变更为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人员,不能按工期完成的,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守信誉名单。

4.6.5.1建立参建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承包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每月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考勤管理部门至少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的两次考勤,且两次考勤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0天和多于20天。

4.6.5.2施工单位要制定好每15天进度节点,项目业主要对每15天进度节点进行考核,如有两个节点进度未能完成任务,项目业主有权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包括增派机械、人员、增加工作面),所发生的赶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 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 无 。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 。

7. 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无 。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 。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无。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2 本工程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的雨日超过 1 天;

(2) 8级以上的持续 3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

(3)日气温超过 40℃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1℃的严寒大于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 6 级以上的地震;

(7) 50 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

主体完工

工程竣工

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节点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按 1000 元/天”计算。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4‰,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合同工程无提前工期奖金或本合同工程的提前工期奖金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约定。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本工程不允许暂停施工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本工程不允许暂停施工。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优良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合格等级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无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和监理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理人报验后由监理人组织各方现场检查和验收管材需按相关规定抽样送具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承包方按相关要求自行负责。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20 %,单价调整方式:按承包人投标预算单价执行。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有定额可套的,套用编制控制价所选定额计算,并乘以中标价下浮系数(中标价下浮系数为中标价与控制价的比值),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当地同期信息价,无信息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②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

16 价格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物价波动及政策性更改而进行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R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

□本项目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对其价格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

16.1.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

16.1.2 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

16.1.3主要材料补差的计算方法:

16.1.4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0 %,分 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无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 20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90 %时全部扣清。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无 。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4 份 。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本款“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17.3.5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工程进度款按每期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度款的75%拨付至公司基本账户,25%拨付至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0%,经审计单位审计后拨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工程审定结算价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3 %。[根据《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桂水基〔20__〕36号),质量保证金的比例要提高]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一式六份。

17.5.3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所说的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或审计结果为准。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一式六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一式六份。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__)的相关规定执行。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为 :由监理主持 。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无。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无。

18.7 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 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确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无。

18.9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 / ;费用承担: /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计算如下:起算日 按通用条款19.1和19.7的约定,终止日按专用条款1.1.4.5约定。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 ;

投保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 ;

保险条件: /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款的约定。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上级主管部门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5.附加条款

25.1对承包人的要求

1、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滞后,承包人均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若施工进度仍然满足不了发包人的要求,视为承包人已经构成违约,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水利部、自治区和水利厅的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等级达到合同约定等级。

3、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4、按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进行组织施工并实施施工过程和移交前工程保护措施。

5、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6、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采取合同规定的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金。

(1)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承包人调走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包括建造师、专业工程师),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2)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所有以上违约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4)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进场必须按照合同书或根据工程实际调整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人员和机械进场时间表进场,承包人不得拖延、调换或减少。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和劳动力、材料的投入,应与合同相符,若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材料和劳动力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材料和劳动力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

(5)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进场全部人员和机械时,作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另行发包工程。

7、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8、承包人使用的劳动力均应进行保险,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9、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没有明显提及或明显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应以国内现行规范解释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解释处理。承包人发现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防止造成损失,并不利用以上文件的含糊、遗漏、错误或缺点索取利益。

10、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当月合同进度计划70%工程量的,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施工,以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倍单价扣减承包人的进度款,支付自行组织施工完成的工程款。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1、有关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检查发现问题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施工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5.2 发包人所有付款(含预付款)均转入如下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 (签订施工合同时标明),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发生改变时, 承包人应书面通知(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发包人。

25.3 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商定。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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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材料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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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室内装修的基本知识;熟悉装饰材料价格、性能、规范、报价及采购流程;

2、及时跟踪掌握原材料价格行情变化,建立资料库,提升产品品质降低成本;

3、负责供应商开发工作。并定期进行评估、考核工作,完成相关文件和表格,建立和完善供应库管理库。

4、材料室管理工作。

5、根据项目设计、施工进度要求,制作材料表、采购计划。

6、采购执行时,做好各种物料采购报表的编制审核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物料采购业务报表。

7、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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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外汇借款合同样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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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xx银行(简称乙方)

根据_____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__》和_____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按个月浮动。乙方每3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年__月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30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签字人:(签章)签字人:(签章)

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于: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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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倡议书5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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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同学:

近年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问题已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考场作弊、论文造假等事件更是屡见不鲜。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是高等院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提高科研水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作为福建医科大学的研究生,我们应该谨遵“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训,在潜心学术科研的同时,杜绝“作弊、造假”等不良风气,以事实为依据,推动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为此我们倡议:

一、扎实自身理论知识,严谨追求科研成果。理论知识是我们进行科研活动的基础,只有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充实自身知识储备,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科研学术活动,才能真正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增强学术道德和学风修养的自律意识。学术道德是指在从事学术活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得到学术共同体及社会共同认可并遵守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这便要求我们必须认识到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风的重要性,坚决杜绝抄袭剽窃、伪造事实、篡改数据等不良现象。

三、从自身做起,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塑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建立诚信的学术机制。在坚定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观念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对于身边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绝不助长学术上的不正之风。

科学事业的发展过程,既是学术创新的过程,也是学风建设的过程。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对弘扬科学精神、繁荣发展学术事业,净化校园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医学研究生,我们更应该端正自己,用实际行动维护科学道德和倡导学风建设。

xx医科大学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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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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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按政府采购中标优惠率折算后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 20__年 月采购计划表编号 : 。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条款)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7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广西丰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行业标准或施工企业标准。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8.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无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完成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3天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无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3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无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相应费用由业主另行签证。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施工单位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文明卫生工作,对因自己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9.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工程预算书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3. 工期延误

13.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13.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不可抗力的原因。

13.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13.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13.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与验收

15. 工程质量

15.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待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确定。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浮动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单价采用甲方编制的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作为固定单价,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本工程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砖、碎石、商品砼、铝合金制品、给排水管材及电缆、电线等在施工期间,如果《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发包方所公布的预算控制价采用的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价格的±15%的,则超过部分按施工过程中《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调整,其他材料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①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②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甲方审定方可施工。

(2)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3)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25. 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25.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5.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25.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和《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25.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本工程无预付款及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待项目通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现场验收和资料备案后 7个工作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限届满后,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

26.2由承包人承建的 工程,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转入承包人名下的开户银行为准,承包人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为:

帐号为:

这是承包人唯一认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等费用的支付途径,承包人不认可其它任何支付方式(承包人书面提出或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变更支付方式的除外),如发包人不按此方式支付工程款等费用,所有责任由发包人自行承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以及发包人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附主材材料清单表)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无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 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延误工期达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包括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人不退场的,每天向发包人赔偿损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维修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发包人发出两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经两次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不得以双方之间存在争议等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只要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继续施工,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否则对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包人应严格依照发包人已同意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换。承包人擅自调换设备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被调换材料设备价格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这些材料设备。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导致终止合同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审核的单价进行结算。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以合同价的5%为限赔偿承包人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双方另行协商。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一、其他

38. 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8.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8.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8.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8.2.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8.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9. 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40. 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1. 担保

41.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无

41.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46 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 贰 份、副本 肆 份。

47. 补充条款

(1)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广西丰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5. 装修工程为 2 年;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发包人并有权收取维修费用的10%的管理费。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 3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本项目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无息)。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4天内一次性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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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城镇建设管理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7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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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肯定20xx年来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

20xx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坚持统筹发展、集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着力抓规划政策引领、抓基础设施建设、抓产业新城建设、抓人居环境改善、抓管理服务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走出了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开创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全新局面。

(一)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优化城乡空间布局。20xx年来,我省积极构建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城镇体系,大力推进以编制实施县市域总体规划为核心的城乡规划体系创新,积极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发展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促进了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和生产力优化布局。20xx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城乡一体的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20xx年,开始推进新一轮的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编制。20xx年,又在环杭州湾、温台、金丽衢三大城市群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开展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工作,提出我省未来“三群四区七核五级网络化”的省域城镇空间结构。20xx年,省人大会还颁布施行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划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了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和城乡规划三大规划之间的无缝衔接。二是实现了市县域规划全覆盖。为改变城乡规划分割的局面,我省开创性地开展了包括城市和乡村在内的市县域总体规划,真正做到规划一张图、城乡一体化。这两大创新对我省新型城市化推进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综合功能。20xx年来,我省先后实施“五大百亿”工程、“三个千亿”工程、“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在加快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下大力气培育27个小城市、200个中心镇、1200个中心村,全面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统筹建设。全省道路交通、供排水、燃气和社会事业建设都取得大发展,县以上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17.6平方米,供水、供气基本实现全覆盖。从20xx年开始先后实施三轮“811”生态环保行动,城乡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继20xx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县以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以后,到今年底,全省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县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6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4.5%,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45个、省级园林城市28个,生态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804平方公里,地下空间开发总量达1.3亿平方米,城市居住、就业、休闲和交通功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两个特点:一是强调由重形象、重形态转到重质量、重功能上来,提高基础设施的功能和质量;二是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覆盖,特别是公交、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本上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20xx年来,大力实施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规划,加快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近年来,又重点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积极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四大建设”,加快建设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这些开发区、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际上就是产业新城,是城市新区,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过去的开发区是封闭的,与城市是割裂开来的,带来了很多问题,产业升级困难,同时城市病不断发酵,特别是上下班钟摆式人员大流动给城市交通造成极大拥堵。新一轮的“四大建设”,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建设,强调实业基础,强调产城融合,使产业集聚区成为城市功能区,城市建设为产业的发展提供载体、支撑,产业发展为城市发展提供动力、基础。当前,县以上城市的经济产出占全省的比重已超过60%,特别是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市本级集聚了全省近1/6的人口,创造了全省近1/3的gdp。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工业产值占全省的比重达到52.2%,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已连续20xx年高于gdp增速。去年,整个经济非常困难,但是经济增长过程中也呈现两大亮点:一是服务业发展还是高位运行、高歌猛进;二是有效投资扭转近十年来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局面,第一次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总量达到17000亿元,增幅超过20%。

(四)加强城乡住房保障,着力改善民生。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在城市,目前全省已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25万套,已经解决了95.7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全面实现城镇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需要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含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实施城市旧住宅区等各类危旧房改造,改善了一大批城市中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有效提升了城市人居环境。同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到去年底,累计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434万,缴存额达3431亿元,累计提取1798亿元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万笔、2133亿元。在农村,大力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20xx年开始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以来,已改造建设农村住房154万户,其中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21万户,基本完成农村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我们提出“两房保增长”,即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城市保障房建设,不仅仅保增长,更重要的是惠民生,是保增长与惠民生的有机结合,真正的双赢。这几年每年改造危旧房39万户,大体上直接投资七八百亿,加上住房装修、家电购置等,拉动农村消费1000亿元以上。

(五)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些年来,以率先推进“数字城管”为突破口,不断转变城市管理理念、拓展城市管理内容、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努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省已有100个市、县(市、区)建成并运行“数字城管”,基本实现了县以上城市“数字城管”全覆盖。杭州市、诸暨市和绍兴县分别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数字城管”验收的设区市、县级市和县,其中杭州市“数字城管”已实现市区两级170多个部门、383个社区、883个管理终端的信息共享。目前,全省已有76个市、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或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创新社会管理,首先是坚持依法管理,在全省积极推进集中行政处罚权或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第二是民主管理,发动老百姓广泛有序参与,包括自愿者行动,包括阳光工程,特别是强调社区建设管理,打好城市管理基础。第三是科学管理,依靠科技支撑,数字化管理。社会管理、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是这些年城市管理的一大特色,也是今后的努力方向。

此外,我省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风景名胜事业、现代物业服务业、勘察设计业等行业,20xx年来都是由小到大,从大到强,发展十分迅速。总之,建设部门承担着“保增长、抓转型”的双重任务,一方面通过城市建设功能的提升,来推动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大产业,房地产今年投资可以突破500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超过16500亿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战略性、支柱性的产业,其本身也面临转型升级问题,相对于省内,省外的建筑业也发展迅猛,各占半壁江山,今后我省建筑业还要进一步走出去,再创一个境外的建筑业。

回顾这20xx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城乡建设工作,有许多值得总结的宝贵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既要顺势而为,更要主动而为。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和产业的关系,城市发展既要依托产业,更要提升产业。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建设和民生的关系,城市建设既要以物为基,更要以人为本。四是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和农村的关系,城市化发展既要提升龙头,更要城乡共融。五是要正确处理好形象和功能的关系,城市建设既要塑造形象,更要完善功能。六是要正确处理好规模和效率的关系,既要形成规模,更要提高效率。七是要正确处理好建设和管理的关系,城市既要加快建设,更要注重管理。八是要正确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既要加快发展,更要保护传承。

二、以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统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我省鲜明地提出新型城市化战略是20xx年8月的全省城市工作会议,但实际上,从20xx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就一直在酝酿。20xx年,省委、省政府开始推进城乡规划体制改革。20xx年初,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同志到嘉兴开展蹲点调研,主持召开了全省统筹城乡发展座谈会,明确提出浙江要率先在全国走出一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子。同年底,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20xx年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正式提出新型城市化战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意见。20xx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出台《浙江省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纲要》。谋划新型城市化至今已20xx年,明确提出新型城市化已经7年,可以说这些年来我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一直是按照推进新型城市化这一发展战略来展开。分析当前的形势和要求,今后仍然要坚持以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统领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工作。

(一)中央对城镇化的新要求、新定位、新部署,要求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市化。

党的把城镇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把城镇化作为“四化”同步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内容、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平台、作为扩大内需的强大动力。在强调“四化”同步时明确提出,信息化和工业化要深度融合,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工业化与城镇化要良性互动,以城镇化支撑工业化,为工业化提供重要的空间平台保障;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要相互协调。在强调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时又明确提出,要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明确提出了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在强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时也明确提出,要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把城镇化作为明年经济工作六大主要任务之一,把城镇化内容作为报告六大部分的标题提出。

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对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十分重视,亲自部署推进。在去年7月23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专门就城镇化作了重大阐述。同志在主政浙江期间,就作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新农村建设、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这些决策是一个有机整体,城乡一体化既是发展战略,也是发展目标,围绕城乡一体化,一方面要加强新农村建设,夯实“三农”基础;另一方面要以新型城市化为龙头,以城带乡、以乡促城联动发展。同志在去年9月举办的全国省部级城镇化研讨班上,专门召开座谈会,就城镇化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基本之策,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把城镇化的最大潜力和改革的最大红利结合起来,形成叠加效应,中国经济就有长久持续的动力。

中央对城镇化的这一系列新要求、新定位、新部署,为推进城镇化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南和政治保障,也为我省的新型城市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

(二)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解决当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求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市化。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水平、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宏伟目标。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又将城市化作为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三大支撑之一,明确提出实现“四个翻一番”要靠新型城市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就浙江而言,未来的综合竞争力,最核心的将体现在城市群、都市区和大中城市的竞争力上;未来的现代产业体系,最重要的领域也将落在城市当中;未来的活力和潜力,最丰富的源泉也将来自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的要素流动和配置。从这个意义上讲,持续保持我省发展的先发优势和领先地位,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市化。

实现长远的发展要推进城市化,同时解决当前的问题,克服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城市化也是重要的切入点、重要的突破口。近两年来,我省经济形势一直比较复杂严峻,尽管现在正逐步呈现“企稳回升、稳中有进”的态势,但趋稳的基础还不牢固,困难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分析当前的困难,宏观经济环境固然是重要的因素,但是与我省发展长期积累的诸如内需不足、转型艰难、创新乏力等结构性、素质性问题紧密相关。因此,尽快扭转当前的困难局面,也要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一手抓即时的应对措施;一手抓长远的战略谋划。我认为,无论是当前还是长远,新型城市化都是一个好抓手,都是一个既治标又治本的好抓手。

首先,新型城市化是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支撑。稳增长、促发展的最大动力在于扩大内需,扩大内需的最大空间在于城市化,这是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的必由之路。从扩大投资看,每1个农村居民变为城市居民,就能带来约5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从扩大消费看,一个市民的消费相当于一个农民的3.6倍,一个农民进城成为市民大约可以拉动生活、住房、医疗、教育、文化等方面近10万元以上消费。我省还有20xx多万农村常住人口,如果再向城镇转移1000万,对扩大内需的拉动是相当巨大的。

其次,新型城市化是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依托。现代经济在本质上是城市经济。繁荣农村经济,最根本的带动力也在城市。当前,我省正在以“四大国家战略举措”为重要引擎、以“四大建设”为主要抓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这两个“四大”,最终都要落脚在空间平台特别是城市平台上。我们只有紧紧依托城市化发展,依靠城市集聚人才、技术、资金、市场等要素来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推进“四大建设”,才能获得最好的效果。同时,也只有高能级的城市,才能集聚人才、技术、资金、市场等要素。现在,沿海一些省份包括中西部的一些省份,都在发展一些较大规模的产城融合的城市新区,有知识城、科技城、生态城,都颇具特色、富有活力。这种产城融合的发展模式比传统的单一功能的产业集聚模式,更符合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

再次,新型城市化是惠民生、增福祉的重要平台。城市化的核心,是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推进城市化发展往往偏重于经济增长,偏重于城市形象的塑造,偏重于物质形态的建设,而相对忽视了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相对忽视了功能的完善、品质的提升、人居环境的改善,相对忽视了人本化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对忽视了人文素质的提升和文化软实力的建设。这样的城市化不是科学发展的城市化,也不是走向现代化的城市化。而新型城市化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方面建设的统筹协调,有利于推进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也是我们城市建设的核心理念,对以人为本的认识我们要再深化。

三、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我省新型城市化

下一步的工作,总体上是要紧紧围绕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水平、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宏伟目标,按照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纲要的部署,来抓好贯彻落实。具体的说,主要是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层级分明、覆盖城乡的空间管治体系。要加快完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群和都市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镇村规划,促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同时还要进一步做好这些规划与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生态规划、发展规划等规划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空间管治作用,以规划引领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协调发展,促进城乡空间合理布局、公共设施集约建设、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二是加快建设区域统筹、城乡一体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要统筹城乡交通、能源、水利、通信、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区域统筹,促进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网络化。大力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打造立体化发展新格局,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

三是大力培育创新驱动、协同互进的现代产业体系。要以城市和新兴产业平台为重点,强化空间和产业联动,不断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要发挥城市比较优势,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着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要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联动发展,形成城市化和工业化良性互动、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体制和机制。

四是着力构建配置合理、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要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民生投入的保障,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按照“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安养、住有宜居、难有善助”的要求,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全面推进社会建设。

五是积极打造彰显特色、与时俱进的城乡文化体系。要完善城乡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积极推进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人文交流。保护利用好各类自然和文化遗产,永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要充分体现时代气息、地域风貌,更加彰显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风格和特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倡导当代浙江人的共同价值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

六是不断营造绿色环保、宜居宜业的城乡生态体系。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大力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加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七是努力形成法制健全、现代高效的城镇管理体系。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推进市民广泛有序参与,积极创新城镇管理执法体制机制,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构建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城镇管理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管理。加强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安全感。

八是加快健全协调统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城市化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区域协同、城乡互促的工作局面。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着力完善有利于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行政管理、规划、财税、科技、人才、用地、投融资、环境保护、人口迁移、就业和社会保障、行政区划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政策。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型城市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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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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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贵州省、市、县扶贫办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镇20xx年种草养羊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慨况

根据县扶贫办要求,20xx年项目在瓢井镇平塘村实施。

我镇年均气温11—,年降雨量1130—1300毫米,无霜期221—245天,年日照时数1500—1600小时;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1400米,各类人工草生长四季赏青,适宜多种植物和牲畜的繁衍生息。

项目村“水、电、路”三通,通讯设施已建成,村级公路基本建成,可保证项目建设物资和项目产品的运输。

二、产业项目建设内容

此次羊种为湖羊或小尾寒羊,在平塘村共扶持农户5户(其中2户为扶贫户)。饲养基础母羊95只,配置种公羊5只,新建圈舍775平方米,建人工草地500亩。总投入资金1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筹资配套资金2万元)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20xx年3月——4月,开展建圈培训,完成羊圈的修建。

(二)20xx年5月,开展种草现场培训,完成种草任务。

(三)20xx年6月,开展草地田间管理培训,完成建圈任务、配套设备和羊只采购培训工作。

(四)20xx年7月,完成基础母羊、种公羊采购及发放,开展羊只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培训,制作安装项目区和项目户标志牌。

(五)20xx年9月——10月,完善档案材料,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项目扶持农户5户,到20xx年末养殖户实现销售收入万元,按每户人计算,养殖户人均收入10714元,可使5户农民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1个良种繁育场建成,基本满足下年度项目区种公羊配置和老项目区种公羊交换需求,以提高畜牧业生产总值,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快速发展。

(二)生态效益

草场500亩建成后,可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质量,羊群放牧给草场带来羊粪、羊料等有机肥,人工草场、天然草坡和灌丛草实行划区轮牧,减少人为生态破坏生态。同时,充分利用秸杆和人工牧草,储备冬季草料,经过腹还田,提高土地肥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使农、林、牧相互促进。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瓢井镇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民(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副组长:刘此昌(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易斌(瓢井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罗莉(党政办主任)

梅福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飞成(林业环保站站长)

宋顺康(水利站负责人)

付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胡贵霞(纪委工作人员)

张盛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兽医)

龙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

陈永(平塘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龙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审批和资料收集工作;技术服务组设在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由畜牧兽医站和项目村兽医协勤员组成。

六、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

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发动、宣传,与项目户签订《承诺书》、《协议书》,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采购供应草种、肥料和农药,指导种羊场建设和种公羊选(培)育、调运、交换等技术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项目村落实;督促指导项目生产运行、滚动发展和效益分成;积极引进社会资金组建龙头企业,形成产品加工、销一条龙服务体系。

(2)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与报账、物资采购监督及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3)农业服务中心(扶贫站、兽医站):负责组织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查项目进度及质量,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申报配套沼气池、项目村兽医室、农机具等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使用进行监测;搞好在镇外引进羊只的监督管理,禁止疫病传入,做好项目区市场检疫和产地检疫,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处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区,完善项目区村寨道路、庭院硬化和房屋美化。

(4)水利水保站:负责配套项目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5)社会事务办:切实解决好项目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资金和物资管理

1、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管理制度。(1)公示:对项目实施农户花名册、物资发放或资金投入补助及标准、政府统一采购物资价格等,在项目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拨付报帐:严格执行《大方县种草养羊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实施细则》。

2、物资采购管理:(1)基础母羊由项目户自行采购,种公羊由草地中心采购、镇负责发放;草种、肥料采购由草地中心负责,草种实行询价方式采购。(2)实施单位对采购的物资实行专人发放管理和出入库登记管理。

3、档案管理:镇严格按照县、镇、村项目建档目录要求,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作为项目技术服务、检查指导、跟踪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帐的依据。

(三)政府引导,企业化运行

1、项目村要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技术二传手和肉羊营销队伍,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弓l导社会资金,适时建设项目区羊产地批发市场。

2、要按省规定,将投入农户的基础母羊在第五年收回滚动发展,第二年、第三、第四年农户新增羊(每只35斤以上)按分成,实现项目长效持续发展。

3、种羊场采取与本地经济能人联合入股分成或技术人员带薪领办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及分成等方式建设,选育提供种公羊,配置交换到项目区。即第一年为项目建设期,不分成;第二年后(含第二年)每年新增羊数按投放基础母羊数倍计算,实行l:9分成(分成羊每只35斤以上),且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分别按投放基础母羊数倍,按市场价向草地中心提供公羊(每只体重10月龄达30公斤以上)和母羊(每只体重10月龄达25公斤以上)。

(四)加强督查调度,严格项目管理

1、对种草养羊项目和配套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镇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每半个月督促指导,村每周调度一次,兽医员每周对农户巡查指导一次,采取县表、镇册、村卡管理。

2、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每两个月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运行生产管理情况一次;财政报牵头,每季度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一次。

(五)实行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1、项目镇和草地中心共同与县政府签订项目实施及运行效益责任状(责任状另行制定),配套项目成员单位与县政府签订配套项目实施责任状,把种草养羊项目和配套项目实施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

2、组成由党政办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考核组,对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和效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项目实施和运行考核结果,经镇政府审定后送县组织部备案,作为镇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4、种草养羊项目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目标和运行效益目标按时按质超额完成和完成的,镇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基本完成的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未完成的镇人民政府对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到期仍不落实的,实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失职的作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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