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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医院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全文共 2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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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社区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认真贯彻落实《鹤壁市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以及上级工作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严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工作方案》要求,我社区认真完成健康档案工作:

1.为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社区专门成立了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分片对口,加强整个健康档案工作组织领导,制定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主动建档意识。

2.为提高我辖区居民主动参与建档意识,我社区大力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让每一名社区居民了解居民健康档案。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服务意识。通过今年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健康档案,截止到20xx年12月新华社区总人口27715人,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共27715人,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系统27715人档率100%,合格率100%,全年新建档建303人。

根据《根据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及区卫生局要求,我社区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我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年一度的免费健康体检,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全年共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2737人。其中免费体检人数2568人,体检率94%。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根据《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及区卫生局要求,我社区居民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管理、康复指导工作,掌握我社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发并死亡和现患情况

1.是通过开展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

2.是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和电话随访,每次随访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3.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随机血糖测试。

截止年底,我社区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高血压患者为863人,规范管理840人,糖尿病健康管理人数311人,规范管理人数296人,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为了加大辖区居民对健康知识的.了解,我们社区每个工作日都组织人员到辖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张贴条幅、宣传画、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等,向居民讲解健康教育宣传知识,每到之处都受到了居民的好评。截止到12月,社区共开展咨询、讲座20余次,受咨询人员3000余人,发放资料5000余份。

1.20xx年社区高度重视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日按日接种,我们对应种未中儿童进行电话通知,和飞信提醒等,大大提高了接种率现辖区内共管理0-6岁儿童968人,儿童建证建卡率达到99%以上,现在各项疫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新华社区全年应种接种剂次合计2453,实种剂次合计2135,入保儿童73人。

2、按照市区卫生局的要求以及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社区在20xx/20xx年度继续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经过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此次强化服苗查漏补种任务,顺利通过了上级部门的快速评估组的验收。此次活动查出脊灰应种儿童16人,实种16人,接种率100%。麻疹应种儿童4人,实种4人,接种率1005.3.我接种门诊在留观室开展妈妈课堂,利用电视循环播放预防接种、儿童生长发育、健康保健等知识,全年共开展妈妈课堂30余次,参加人数400余人,使儿童家长在孩子留观的时候能学到很多对孩子有用的东西,对预防接种的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并且我社区人员在全市开展的妈妈课堂比赛中获得集体一等奖。

社区儿保科定期为辖区儿童体检、发育指导、防病指导、预防伤害指导、口腔保健指导等,截止到20xx年12月社区服务中心共建立儿童保健手册管理儿童896人,建册率98%。其中系统管理150人次,新生儿访视136人次,随访率85%。对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开展母乳喂养,铺食添加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孕产妇保健工作也是一项很重要工作,关系到孕妇及儿童的健康,20xx年我辖区共管理孕产妇237人,建卡人数150人,出生136人,产后访视136人,随访率90%以上。上半年我社区妇保人员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孕产期保健知识竞赛,赛前积极准备资料,认真学习,在比赛中获得了团体第一的好成绩。通过我们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辖区居民由开始的不理解,不配合到现在居民的接受和欢迎,建卡率和随访率、知晓率大大提高,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妇幼工作会做的更好。

切实落实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截止到20xx年12月社区服务中心共发现辖区中手足口病11人,随访人数11人,随访率100%,并举办传染病防治培训2次。

截止十二月新华社区共管理39名精神病患者,按要求一年随访六次,定期随访,总随访次数230多次,调查随访率100%。

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的建档率。辖区居民中高血压病患者、糖尿病患者、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率和管理率都比较低。分析原因为辖区居民居住比较分散,没有做到深入细致,宣传力度不足。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培训、业务督导。通过对社区服务中心年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体现出部分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

改进措施:

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扩大健康档案及健康卡的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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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月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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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的学风是保证提高学习质量的重要条件,更是学校求生存、创品牌、谋发展的基础。一个大学生只有在优良的学习风气下才能健康发展,成为一个人才。

为了重庆电力高等专科的电力系“校风学风建设”的号召,同时学风也是一个班级的立班之本。优良的学风也是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成才无形而又强大的精神力量,是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保障。为了促进我班成员校风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鼓励全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保持优良的学风,结合我班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而召开的主题班会。主题班会经过班干部的周密筹划,于本周四成功开展。在班会开始前五分钟由副班长负责考勤。当上课铃声想起的时候,主持人开始了关于本次主题班会的开场白。形象生动的给同学们概述了本次班会的主题。

本次班会的第一个节目是有一栋217寝室的同学自编自导自演的校园话剧《醉酒风波》。各种道具准备的比较充分,让大家欣赏了了一场简短且经典的话剧。同学们在欢快的气氛中加深了校风学风的认识。第一个节目形象且生动的突出了本次班会的主题,同学们课下反应普遍很好,对班会组织者的辛勤劳动也是十分认可。

在欣赏完话剧之后,主持人通过幽默风趣的语言将同学们的注意力引入到了下一个环节,对本次主题班会“校风学风建设”的一些看法与感悟,并提住自己的建议。在这一环节之中,杨占福和李建强同学的回答很具有代表性,深深的切合了本次班会的主题。在经过严肃认真的讨论环节之后,请出了本次主题本会的暖场嘉宾,也就是本班业余爱好唱歌的同学来演唱一些积极向上的歌曲,来活跃下班会的气氛。

随着班会的深入,也迎来了一个受同学们欢迎的_环节,同学的互动。由主持人负责用简洁的语言给班级同学讲述游戏规则,班级的纪律委员负责协调纪律,班长以一个公平公正的姿态给同学们进行竞赛判定。其实,节目是一个比较老套的猜字游戏。但是经过班级干部的集思广益,对这个游戏进行了创新和加工。讲猜的字词用贴近同学们生活的词语来代替,还出现了许多的流行词语。果不出预料之外,这个节目很受大家的欢迎。而且,游戏中的许多字词都涉及到了“校风学风建设的”关键词语,给同学们起到了一个引导的作用。

最后本次班会在导员的总结声中宣布成功落幕。同学们在在本次班会中学习到了“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并且在生活中严于利己,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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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大会发言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政务,服务,全文共 4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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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动员大会,目的是在全县启动“三关”工程,并尽快兴起开展“三关”工程的热潮。刚才,同志宣读了《中共 县委、 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关心外出民工、关爱留守儿童、关怀空巢老人工程的意见》,乡作了交流发言,讲得很好。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三关”工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外出民工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者,也是需要高度关注的庞大群体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为代表的发达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大。与此同时,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加上人多地少,农业比较效益低等原因,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在这种背景下,内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始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形成了庞大的外出民工队伍。到年底,全国外出民工人数达2亿人,约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2/5。

在我县,外出民工队伍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年,全县农村劳动力约31万人,外出民工人数高达15.2万人,其中长期辗转于发达地区和贵阳、遵义等周边城市的外出民工就多达12.5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农民外出务工,不仅推动了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也通过工资性收入的增加,改善了自身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还在转移就业的过程中,学习了技能、解放了思想,更新的观念、提升了素质!据统计,去年全县从事非农产业的15.2万人除去个人消费外,纯收入达4.6亿元,可使全县农民人均增收750余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左右。

尽管外出民工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新农村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但由于关键的户籍问题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城市公共服务有限等原因,外出民工仍然游离在城市繁华之外,仍然是一个需要给予高度关注的庞大群体。最近震惊全国的山西黑砖窑事件,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外出民工的生存状态,反映出外出民工的无奈和辛酸。

外出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是我们的兄弟姐妹。解决好他们的问题,能够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力保障;能够有效化解矛盾,形成安定有序的政治局面;能够吸引更多的资金流、信息流,推进我县“三化一强”发展战略。因此,积极推动外出民工问题的解决,是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留守儿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却面临畸形发展的危险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万人,而且还有增加的趋势。据教育部门统计,全县约有留守儿童24000多人,这个庞大的群体生活上缺人照应、行为上缺人管教、学习上缺人辅导,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主,普遍存在重养轻教,重智轻德,重物质轻精神现象,导致他们学习上成绩差,生活上条件差,思想上品德差。据团中央委托共青团湖南省委作的一项调查,留守儿童中的心理问题检出率高达57.14%,部分留守儿童经常有课堂违纪、抽烟、撒谎等不良行为,较大部分留守儿交际能力较差、好朋友数目较少,他们的学习问题、生活问题、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

留守儿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后备军,他们素质的高低,关系到一代又一代新型农民的培育,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的伟大复兴。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关系到众多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留守儿童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服务于“三农”工作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为广大农民做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体现。

(三)空巢老人为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毕生精力,却不能安享晚年

为了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几十年来,农民向国家贡献了数万亿元,其中也饱含了全体空巢老人的汗水!在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们无怨无悔地把青春献给了充满希望的土地;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他们又含辛茹苦,赡养老人,抚育儿女。如今,他们已是年过花甲,本该颐养天年,安渡余生,可由于儿女外出,却大多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既要自我照顾,又要进行农业生产;既要参与村务,又要抚养孙子孙女,承受了极大的负担。精神空虚、物质匮乏、体弱多病、乏人问津等,是多数空巢老人生活的真实写照。更有甚者,少数空巢老人寡居在家,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甚至发生猝死家中无人知晓的悲剧。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共产党人的基本准则,做好关心外出民工、关爱留守儿童、关怀空巢老人工作既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要求,也是构建和谐 的需要,既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能推进政府职能和干部作风转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开展“三关”工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扎扎实实推进“三关”工程

(一)充分领会《意见》精神,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三关”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县委调研组在对乡试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又先后到大坡、温水、双龙、良村等镇乡,对学生、教师、干部、群众等进行走访调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对如何开展“三关”工程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由此形成了县委政府的《意见》,从创新思路、搭建平台、优化外出民工就业环境;完善网络、落实责任,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突出重点、建章立制,优化空巢老人生活环境等三个方面,对开展“三关”工程提出了清晰的思路和有效的措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并深入贯彻到工作中去。当前,要着手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县“三关”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抽调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县“三关”工程,同时,要对各镇乡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对需要各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工作进行协调,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二是各镇乡和各相关部门要在吃透县委政府《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方案的制定要遵循利民、便民的原则,遵循可操作的原则,遵循长效性的原则。方案要包含工作机构的组建、工作经费的筹集,工作职责的明确、工作措施的落实、工作效果的检验、奖征机制的完善等相关内容。

三是各镇乡要立即组织召开干部教师大会、村组干部大会、群众大会等,统一干部教师思想,并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要在暑假期间,组织教师深入留守儿童家中,摸清基本情况,并推行代理家长制度,利用暑假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留守儿童过一个欢乐健康的假期。要组织乡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深入空巢老人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开展结对帮扶,并帮助他们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要对已掌握的情况建立档案和台帐,动态管理。

四是要分轻重缓急。对于当前能够立即开展的工作,如对留守儿童实行代理家长制、对空巢老人实行结对帮扶制度、民工维权热线电话的开通等,要立即组织开展。对于因为需要整合资金、人才、设备,或是需要逐步创造条件才能开展的工作,要按照所制定方案的日期安排积极推进,争取早日启动。总之,对县委政府关于“三关”工程的二十条意见,都要逐条对照,分步落实。

五是要加强氛围营造。县电视台、外宣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等要把“三关”工程的宣传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下大力气抓好。要大力宣传“三关”工程中好的做法,新鲜经验,工作亮点等,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大力宣传“三关”工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激发全社会参与“三关”工程的积极性;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镇乡和部门,要坚决予以曝光,促使其“知耻而后勇”。

(二)发扬开拓创新精神,不断加强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经济发展需要创新,社会建设同样需要创新。近几年来,各地在探索关心外出民工、关爱留守儿童、关怀空巢老人方面,探索出了一些新方法,但各地的工作开展都是孤立的,实行对三类人群的综合治理,我县是第一家!因此,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没有样板可学。这就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把干部群众无穷的创造力释放出来,把他们无限的智慧集中起来,虚心纳谏,从善如流,群策群力,不断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探索新规律,总结新方法,制定新举措,使“三关”工程的开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效果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群众得实惠在实践中不断增加。

三、转变作风,建立机制,确保“三关”工程取得实效

“三关”工程是我县社会建设领域推出的一项重点工程,关系千家万户,《意见》已就组织保障、纪律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的安排。我在这里,特别强调两个问题:

(一)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

“三关”工程涉及的干部群众多,工作头绪复杂,工作内容丰富,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工作部署了,就要抓到底;口号提出了,就要抓落实;方案制定了,就要抓实施。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落空。抓好落实,“三关”工程就会充满生机,广大群众就能长期得实惠;不抓落实,再好的蓝图也只是空中楼阁,再完美的文件也只是纸上谈兵!要坚持动真情、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为外出民工、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谋福祉上来,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现象;坚决防止浮光掠影、蜻蜓点水的关爱行为;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墨守成规的陈旧观念!要把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贯穿到工作中,以优良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推动“三关”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大嗡大轰

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遏止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最终缩小城乡差距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农民向城市流动、向非农产业转移将长期存在,外出民工问题、留守儿童问题和空巢老人问题会也必将长期存在。因此,“三关”工程的开展不能搞成一个运动,不能刮成一阵风,不能大嗡大轰,必须依托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工程持之以恒、契而不舍,扎扎实实开展下去!要依托市场建立外出民工的教育培训机制;要发挥政府职能,建立外出民工维权机制和管理服务机制;要落实工作职责,建立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帮扶机制;要加强财政收支调控,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等等。要通过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三关”工程长期开展,有效开展。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服务外出民工、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全面启动,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为建设小康 和谐 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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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用班级建设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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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训:

我和好习惯交朋友。

二、班级培养目标:

健康自信有朝气;个性鲜明有灵气;勇于探索有胆气;乐于创新有才气;敢于表现有勇气;善于交往有慧气。

三、班级基本情况:

我班大多数学生积极要求上进,思想活跃,具备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并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出了独立思考和较为主动的参与意识,具有了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学习责任。同学间懂得如何与同学友好相处,懂得如何帮助他人,如何交朋友,如何尊重他人,孝敬父母。本班还有一批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小干部。但还有个别学生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都比较差,对学习目的不明确,作为班主任要多了解这些学生的思想状况,与他们多沟通,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

四、创建目标:

加强我班学生德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规范学生行为,力争使我班学生做到行为文明、语言文明、仪表文明、安全文明,推动班级文化建设

五、创建主题:

(一)“环境文明”:

要求学生爱护校园环境,不乱扔垃圾,对教室、卫生区进行彻底打扫,

尤其卫生死角,并做好保洁工作。

(二)“语言文明”:

以班级开展以语言文明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引导学生使用文明语言,做到不说粗话、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三)“仪表文明”:

要求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仪表习惯,在校园内穿戴整齐整洁、得体大方。

(四)“行为文明”:

通过各种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打架、不浪费、不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五)“安全文明”:

引导和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⑴消防安全:不玩火,爱护消防设施;⑵交通安全:不违反交通规则,上下楼梯不打闹;⑶活动安全:课下,要求学生进行有意义的课间活动,杜绝玩危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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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师德学风建设自我评价范文

范文类型:自我评介,适用行业岗位:大学,个人,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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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博文工作将近一年了,作为大学教师的我,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有了更高一层的认识。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自己对师德师风的一点认识:

一、思想认识

首先是对高校教师特点的认识,比起中学教师,高校教师显著特点是:在教育教学事业的蓬勃发展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体现自我价值、追求自主性、个体化、多样化和创新精神。其次对教育对象——大学生特点的认识,大学生的主要任务仍是学习。然大学学习有其特殊性。第一、专业性特点 。大学是为国家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所以大学生的学习具有一定的专业方向性。第二、自主性特点。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主观能动性增强,改变了中学时期对教师和课本的依赖心理。学习的自主性还表现在学习的多渠道性,即可以在学校提供的条件下,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和途径,如学术报告、知识讲座、各种讨论会、社会调查等,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第三、实践性特点 。这是说大学生在课堂上、书本上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要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环节加以巩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第四、创造性特点。 这是指在学习过程中的创造意识和创造活动。这是有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和大学教育的特点决定的。

二、教学工作

对于教育教学工作,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我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实求真,认真地完成领导和各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每上一节课,我都做好充分的准备,我的信念是绝不打无准备的仗。在备课过程中认真分析教材,吃透教材,积极开拓教学思路,把一些先进的教学理论,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的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数学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在教学的过程中,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以人为本。另外,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我还很注重教学经验的积累,有了心得体会就及时记下来与同事交流。在每上完一堂课,我都会进行课后教学反思,以不断督促自己进步。 四、存在问题

首先,本人入职时间不长,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对学生的管理,这是学生对待学习不够认真的一个方面。其次,由于时间的原因,与学生在一起的时间除了上课外则很少。导致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等都不是很了解。

五、整改方向

我深知,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最为重要的内容。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多与学生交流沟通。争取在教学工作方面打开新局面,结出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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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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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天气暖洋洋的,天空碧蓝如洗,真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呀!今日,妈妈要带我去公园玩儿,我真高兴!

一路上,我和妈妈一边走一边说笑,不一会儿,就来到了路口,正巧,赶上绿灯,我们继续往前走,并注意观察四周,以防对方来撞倒。忽然,一个小男孩儿横穿马路,我真为他着急,这可不是闹着玩着,万一撞倒了……。突然,驶来一辆大货车,正好与他擦身而过,幸好没伤着他,好险哪!小朋友们,以后可得注意呀,要注意安全,珍惜宝贵的生命,多长一些本领保护自我。

顿时,我感从心发,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文明城市吧!

又走了一段路,我看见一个小女孩儿正在吃冰糕,他随手将冰糕纸随地一扔,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不由得长叹一声,想:这就是文明城市啊!就能够随便扔冰糕纸市政府刚刚发出了“创立文明城市”的称号,就做成这样呀!想着,我不又向前走了几步,捡起冰糕纸扔进了垃圾箱内。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就问妈妈,妈妈回答说:孩子,在社会上有些人做得好,有些人就做得不好。

这些做得不好的人已经养成了坏毛病了,就不好改了,但有些人也不把这个当回事,依旧那样。我明白了,我对妈妈说:妈妈您放心,我必须会做得很好的。小朋友们,可要像我一样做得棒棒的呀!共同来维持我们世界的卫生,来行动起来吧!One,three,go!

哇!好快呀!已经到了公园。哇,快瞧!多美的花呀!他们在微风中跳着漂亮的舞蹈,笑盈盈的。突然,一个小姑娘走过来要摘花,我看见了,急忙走过去,制止了她的行为。我耐心的对她说:小妹妹,请不要采花了,花儿们也是有自我的生命呀!你把它摘下的话,它就会失去生命的,让我们一齐来做花朵的保护神吧!小妹妹脸红了,低下头对我说:大姐姐,以后我会注意的。我听见了,说:这就对了,再见!小妹妹微微一笑,说:再见,多谢大姐姐的指导!我忽然觉得我已成为了花朵的保护神,好像也长大了许多。是啊!想让世界变为,天蓝、地绿、水清气爽。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呀!

创立文明城市,从我,从每一个人做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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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学风建设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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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日,11级生物医学工程班团支部积极响应学校学风建设主题活动,举行了以“争做生工学霸,打遍首医天下”为主题的班会。此次班会进展十分顺利,源于大家一起的努力。,班会前期,团干部与学习委员等积极筹划,多次组织班委商讨如何为团支部所有团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班委们提出了各种方案,并且对每一个方案针对可行性、吸引力、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了仔细的讨论,筛选出了我们心目中较好的五个方案,并对方案的具体实施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计划。最终,进过大家的努力,在班会前期就建立起了学风建设长期的规划及大二上学期具体建设方案的雏形,为班会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班会召开期间,在团组织委员卢洁琼同学的主持下,气氛活跃,达到了较好的效果。院办公室主任朱文胜老师、院辅导员刘迎新老师、11生工班班主任吴宝平老师及院优秀党员代表等均出席了此次主题班会,给予了我团支部同学极大的鼓舞。大家认真地在考试承诺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将此份承诺书的有效期定义为了一生,决心用一生去守护诚信的优良品质。此外,出席嘉宾及全班同学还针对班委了讨论的方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积极主动地参与建设良好学风的活动,志愿努力成为一名好学者,一名德才兼备者。

会后,班委们认真总结了班会中大家对学风建设活动的意见及原先方案的不足之处,对先前制定的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敲定为严查考勤、信息反馈、资料分享、学习周记、图书漂流五个活动,并根据大家的意见对每个活动都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在百忙中为活动开展奠基铺路!

总而言之,此次学风建设主题班会对我团的每位团员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充分调动了大家共建优良学风的积极性,对一下步活动有十分积极的影响。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学风会越来越好,我团支部的每位团员都会成为一名德才兼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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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风建设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个人,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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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

营造了一个“团结互助、活泼进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班级氛围;构成“勤学、善学、乐学”的良好学风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端正教风、培养学风、整治校风”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构成“勤学、善学、乐学”的良好学风。促进我校“科学管理、规范治校、严谨治学、精心施教、勤奋学习、进取向上”的良好校风的构成,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礼貌学校,促进同学们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良好学习习惯。

三、目前班级“学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就学风而言,少数学生学习缺乏动力,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得过且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淡薄,主动学习、自我学习的本事较差,晨诵暮读的良好习惯还未养成。

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礼貌礼貌、良好品德的构成还需加强。礼貌用语、尊重谦让、致意问候、轻步右行等礼貌言行还未完全成为习惯,出言成脏、好奇围观、乱扔垃圾等不礼貌言行偶尔发生,这些都与我们的目标还有必须差距。

四、班委会关于学风建设的计划有以下两个方面具体特点:

(1)勤学、自律,创优良学风树立正确学习动机,端正学习态度,刻苦踏实,勤奋进取,独立思考和钻研,努力培养综合学习和研究本事,进一步掌握学习规律,提高学习质量。充分利用学校学习资源与设施,拓宽知识、提高素质。增强学习动力,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进取参与课堂活动,专心听讲,勤做笔记,认真作业。树立进取主动,自觉独立的学习意识和精神。进取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服务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的综合素质。

(2)促学风建设,从自我做起树立“创优美环境,树优良学风,从自我做起”的意识,明确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取行动起来,以创立优良学风为己任,为学风建设献计献策,进取参加学风建设,从严要求,做一名贴合时代要求的优秀大学生。培养礼貌的生活和行为方式、时间观念、自控本事、公德意识、团队精神和团体观念,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行为举止,强化日常管理,努力建设和谐的学习氛围和宿舍、班级环境。

学风是学校长期积累构成的一种氛围,一种精神,是衡量一个学校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学校学风的好坏关系着整个学校的教学成绩、形象与声誉。良好的学风有助于同学们在一个安静、舒爽、开阔的环境中获取知识,养成良好的自律意识和习惯,同时,良好的学风也更有益于同学们良好性格和心态的培养。良好的学风是我们的立校之本,固校之基,所以,学风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每个班委会在学风建设这一方面担任着重要主角,继续努力、更加认真工作,争取使我校学风建设更上一层楼是我们每个班委会义不容辞的任务。

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效工程,优良学风需要进行长时间的精心培养,来不得一时一刻的松懈,优良学风一旦构成后,可使学习者受益终身,在优良学风中构成的学习者,反过来亦可促使其更好的发展!相信在各位校领导和班主任的带领和引导下,在班委会及各个兄弟班级的通力合作下,班级学风建设必须会取得十分优异的成绩!

“勤学、善学、乐学”的良好学风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我们一齐构建“学风”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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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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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平安村、平安社区创建和平安单位创建为基础,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将平安创建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和民心工程,广泛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诚信、平安乡镇,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秩序,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将平安创建工作小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一是镇委、镇政府成立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直接挂帅,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的平安创建活动,并建立了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单位(或村)的创建活动制度,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及村相应组建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专班,与此同时,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使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责任,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联动千家创,万人防范保平安”的平安创建氛围。

二是将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评估,将平安创建工作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精神文明、一齐研究,一同布署、一起督查、一样落实、一块考核,形成了创建活动的强大合力。

二、目标明确,措施到位。

一是镇委、镇政府以安发〔〕18号文制发了*镇进一步开展创建平安镇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平安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目标,和平安镇、平安村(场、居)委会、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的基本标准。

二是制发了安发〔〕19号文,在镇级矛盾纠纷查调处中心建设和桑树河等五个村排查调处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镇村村建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并建立完善了工作网络、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强化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基本上形成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工作局面。

三是坚持“以打促防、以打促安”、“露头即打”的严打工作态势,切实开展严打整治工作。1—11月共发生案件34起,破获13起,分别比去年同期发立案数下降38.1%,破案率下降5.4%,受理治安案件92起,查处84起,分别比去年同期受理数上升55.2%,查处率上升14%,受理调处民事纠纷207起,调解成功203起,调解成功率98.1%,全年实现了无命案、无民转刑案件、无贩毒、种毒、制毒案件,无“”等邪教组织,无治安灾害事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群众安全感增强,满意率明显提高。

四是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镇25个村1个林场3个居委会及121个小组,在充实治调组织的基础上,落实718个治安中心户,并按“十户四联”落实联系户8771户,形成了镇村组户三级联防信息网和工作网,与此同时,中心集镇成立了5人的安保巡逻队,瑶华及紫荆岭小集镇由个体经营户自发组建了安保巡逻队,采取轮流巡逻的办法,每晚5—10人参与巡逻值勤,较好地维护了地方治安秩序。

三、注重实际,成效明显。

在平安创建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依本单位的治安状况来展开工作,对照本单位本行业的平安标准,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增强了平安创建的针对性和X作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初步评估,年内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村、单位达到平安创建的基本标准。

总之,一年来的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建立完善平安创建长效工作机制上任务还比较重;二是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方面还比较欠缺。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充实完善平安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特别是经常性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

三是注意典型的总结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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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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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从庆祝建国xx周年的大喜之年,是抓好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之年。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x中全会、县委xx届八次、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xx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渠县”这个主题,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市级文明城市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我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紧紧围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全面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要通过网络评论、电视报道、公益广告、专栏标语等手段,把推荐和评选工作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走进老百姓的心里,吸引群众热情主动参与讨论和投票。做到参与面广要,覆盖面大,使评选过程成为公民自我教育、自觉提高道德素质的实践过程,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习模范、人人争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继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定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主题,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化为人产的日常行为。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争先创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当人民好公仆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深入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争做道德楷模。

(三)进一步深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要充分利用全面“公民道德宣传日”和我省“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两个重要时机,结合建国xx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渠县市民文明公约》、《渠县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学习、践行活动,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和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加快推进精神家园建设,营造迎难而上、爬坡上行、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扎实推进市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按照《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细则》和渠县《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渠委办发[20xx]73号)的要求。以“共建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城市活动,强化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细则各项目标任务分工和指标系数的落实。同时,按照县文明委《关于开展文明村镇和文明小城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渠文明委[20xx]3号),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社)、文明单位活动。

二是精心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休要求,以“新农民、新风尚、新环境”为主题,以文明村镇创建及连片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建美好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继续开展“三户”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文明新风户评选活动。以“快乐农家”为主题,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围绕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创建文明生态小区、文明生态村活动。

三是不断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广泛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主题教育,推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形成奋勇争先的氛围。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活动,发挥党政机关在文明创建方面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大力推进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和普及化。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逐步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着力壮大志愿队伍,推动全镇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普及化。扎实推进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扶贫帮困志愿服务和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引领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时代新风。组织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开展社区平安建设、环境维护、扶老助残、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学校的重在作用,把培育志愿服务精神列入教学计划,推动志愿服务理念进教材、进课堂。共青团、民政、工会、妇联、教育、科协、残联、红十字会、关工委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大力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志愿服务。

(三)精心组织传统节日活动。抓好传统节日活动,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春节和中秋为重点,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引导人们认知传统、继承传统、营造更加欢乐、祥和、奋进、乐观的社会氛围,振奋全县人民建设美好拳家园的斗志。

(四)切实抓好"迎讲树"主题活动。以“迎接国庆、展现文明、树立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迎接建国六十周年活动。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四个方面,精心组织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各级文明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组织群众参与“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宣传文明知识、传播文明风尚、展现文明风采。

三、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文化环境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xx]6号),全面加强文化环境综合治理。抓好网络视听节目管理,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加强对低俗等不良网上信息的管理。进一步加大网吧管理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坚决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大力净化荧屏声频,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影视节目播出。建立评估标准,推进"警校共育"模式,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二)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公益性原则,落实馆校衔接,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对未成年人集体活动实行免费。

(三)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抓好主题实践活动联系学校,总结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生“学习英雄少年,作一个道德的人”征文比赛,推动“作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试点工作。

(四)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进行认真自测、查漏补缺,以迎接省市县对我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测评。按照中央、省、市及渠委发[20xx]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着眼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队伍培训。组织各村(社区)及各部门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培训,文明城市、乡镇创建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增强指导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本领。

(二)精心组织调查研究。要针对全镇和各地精神文明建设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推出 一批调研成果,以指导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不断改进机关作风。严格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公环境,切实增强工作落实力和执行力。

20xx年,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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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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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说明

建设监理合同书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

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

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

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

附件F:监理规划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条  规定的其他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关法规:

第四条  项目法人(业主)常驻代表:

(1)姓名:

(2)职务:

(3)联系地址:

(4)联系电话:

第九条  主要监理人员:

第十七条  业主的资料提供及管理要求:

(1)常规提供的资料目录及份数;

(2)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业主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

(1)一般文件  天;

(2)紧急事项报告文件  天。

第二十二条  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和服务人员:

(1)名单表;

(2)费用支付标准及办法。

第二十三条(11)  处置权的金额数及其范围:

第四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时,监理合同的调整与变更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付监理单位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付业主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奖励:

(1)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2)奖励计算费率;

(3)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条  合同争端的调解与仲裁机构:

(1)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

(2)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B-1  监理服务范围:

B-2  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

附件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

(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

附件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

附件F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监理单位编写。在监理投标时,以监理大纲的形式,作为监理投标书内容之一送交业主,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成监理规划送业主,列入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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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24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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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三章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三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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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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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按实结算、现场签证。

1.7预计勘察工作量:拟布钻孔10个,其中一般性孔4个,控制性孔4个,2个剪切波速实验孔(为抗震设计提供参数)。孔深预计20m-25m, 剪切波速实验孔孔深预计30m-35m,具体孔深视地层变化而变化。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勘察工作定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20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 以¥________元米计,剪切波速试验孔按¥____________元孔另计,共____孔。 计取费用;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约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整)(含税);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付预算勘察费的;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经送审合格后7天内,发包人应付实际勘察费的100%;不留余款。勘察人同时提供相应价款的发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协助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等),其中水、电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

5.1.8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9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程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2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的勘察费。

6.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8.1 本次勘察按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__)、国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__)(20__年版)、国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__)、国标《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等有关规范执行,并参照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J 13-84-20__)、《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 13-07-20__);

8.2施工场地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信号)由业主负责解决;

8.3业主需派专人负责孔深丈量验收,并负责现场钻探米数签证。实际结算以现场签证单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发包人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由勘察人负责,发包人协助,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备案不是本合同生效的条件。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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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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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门留档备查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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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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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

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______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______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______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______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______年。

二、保修范围: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

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

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______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__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a)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b)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c)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七、保修款: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______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修书于: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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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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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就甲方委托乙方搬运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将搬运的小件物品提前打包、整理,文件资料要装箱封好,电脑要拆掉连线,所需搬运物品集中堆放。

二、乙方应派专业负责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三、乙方在搬运过程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保证物品完整无损,服从甲方的分配与指挥,将物品码放到位,如在搬运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搬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体搬运时间待电话通知而定。

五、搬运费用:每车次_________元人民币,按实际车次结算。

六、结算方式:甲方在全部搬运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运费,乙方同时提供正式运输发票。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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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厂房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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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 制作工程项目、地点、内容

1、工程地点:

2、钢结构建筑尺寸:m,m ; 檐口高度为建筑面积为: ㎡。

3、制作总造价为:

4、制作内容:

①、原材料需要加工的构件,其耗材由乙方承担;原材料不需要加工的构件,其耗材由甲方承担。

②、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③、现场安装由乙方出工,甲方提供材料。

二、 制作工程的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当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制作预付款元整(¥:元)。

2、钢构骨架材料焊接完毕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元整, :元)。

3、钢构骨架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元整, (¥: 元)。

4、整个工程全面竣工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款元整, (¥: 元)。

三、 其它约定事项

1、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两天,甲方应保证三通一平(电通、路通、水通和施工现场平整)。

2、因甲方材料不到位,工程款不到位、天气、停电、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则工期顺延。

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果未按图纸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停工。

4、乙方施工中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5、在施工期间工具由乙方自备,所有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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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方案 学校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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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跳绳课从健身体育出发,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及自我锻炼的意识。根据小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活动的空间,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挖掘学生内在潜力,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培养学生创新意识。通过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自学、自练、互评能力,在愉悦的气氛中完成教学任务。

二、活动目标:

1、掌握双脚跳绳的方法,发展弹跳、协调能力。

2、通过跳绳活动培养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意识。

3、学习各种跳绳的动作方法,使学生掌握各种跳绳的要领。

4、利用多种跳绳练习发展学生的弹跳能力,协调、灵敏、耐力等身体素质。

5、培养学生时间与空间的感觉,激发学生主动参与体育的兴趣,增强群体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发挥潜能,养成终身体育的习惯。

三、措施与方法

1、校内:各班可利用周三的第七节课组织学生进行跳绳活动,将跳绳达标活动与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跳绳训练,充分发挥体育教师、班主任老师、学生家长以及任课教师的作用,组织、指导并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跳绳达标活动,掀起我校学生体育锻炼的热潮。

2、校外:班主任老师动员学生回家与家庭任何成员自由组合进行训练,形式不限,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家长(或亲人)亲身参与和了解学校活动,共享一份欢乐,达到共同健身、携手育人的目的。

四、活动安排:

五、周工作安排:

第1周:阅读性内容----体育常识:课堂常规

第2周:体验性内容----跳跃:双脚连续跳上跳下

第3周:延伸性内容----双脚交换跳单绳

第4周:体验性内容----双脚交换跳单绳看谁跳得多

第5周:体验性内容----并脚跳单绳

第6周:体验性内容----并脚跳单绳看谁跳的多

第7周:运动参与----行进间跳绳

第8周:运动参与----跳绳游戏

第9周:体验性内容----绳操

第10周:体验性内容----绳操和跳绳游戏

第11周:体验性内容----跳绳

第12周:体验性内容----行进间跳绳比赛

第13周:运动参与----跳绳

第14周:延伸性内容----体验双飞

第15周:体验性内容----跳绳,游戏

第16周:运动参与----自己创新跳绳

第17周:体验性内容----考核跳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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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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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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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会议纪要 生态环境会议纪要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全文共 1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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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信访领导小组 会议纪要

200x年2月26日,县委常务副书记、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了今年第二季度县信访领导小组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通报了平利县第一季度来访情况、集体访情况、案件查办情况以及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第二季度信访动态进行了分析,排查了村务公开、退耕还林、企业改制、清退代课教师、交通治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会议认为,一季度我县信访工作由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一些多年缠访问题、一些影响投资环境问题、一些久拖未决的经济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保证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明显增大,集体访批次人数成倍增长,信访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少数单位不重视信访工作,不讲原则、不讲大局、遇事推诿扯皮上交矛盾,与部分干部工作作风漂涪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直接关系。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端正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会不断产生新的矛盾,引发新的信访。但只要我们努力工作,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主动化解矛盾,信访是可以减少的。会议指出,二季度信访工作要以化解矛盾、减少集体访、解决长期缠访为核心,以二季度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各自做好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会议要求:(会议纪要)

一要抓“热点”,维护群众利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实际上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难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我们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认真关注“热点”,认真排查本单位本辖区内的“热点”、“难点”,采取措施,制定预案。二是及时处理“热点”,不回避矛盾,不一拖了之,及时予以解决,坚决杜绝激化矛盾引发集体访或越级访。三是避免引发新的“热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方法,坚持依法行政,按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处理好干群关系,决不能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新的“热点”问题。

二要抓领导,落实责任。信访问题落实的实不实,信访工作水平高不高,单位领导是关键。一是信访机构要健全。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访干部,保证来访有人接,案件有人查。二是工作责任要落实,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尤其是重点涉访单位至少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信访工作,排查本辖区本部门职能权限内可能触及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的问题,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即定责任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办案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定办案质量。一定要做到办结一案,解决一事,减少一访,稳定一方。

三要抓协调,讲大局。一是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尤其是涉及到政策法规等相关问题的答复上要统一,要灵通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县信访工作情况,争取主动。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在涉及下岗职工、清退计划外用工、安置职工、工资待遇等热点问题上,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通气,耐心答复上访人,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减少群众上访。三是加强对乡镇部门信访室的业务指导,加强信息沟通,掌握信访动态,发现苗头及时超前化解。四是要发挥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化解矛盾,报告信息,齐抓共管,构筑大信访格局。

四要抓制度,严明纪律。严格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解决信访问题。一是要纠正怕负责任的思想,要敢于负责,正视信访问题,不推诿扯皮,确保一方稳定。二是要纠正不负责任的做法,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回避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对重大会议、重大节庆期间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需要接人的,涉访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做好接人工作。

五抓督查,促工作。县信访局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作用,按照县信访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各级各部门的信访指导和督查工作。县上对信访工作建立信访督查通报制度,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信访增加、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的乡镇和部门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重视信访工作,化解矛盾及时,稳定工作做的好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会议决定:

1、会议决定6月中旬对信访工作进行半年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2、林业局要加强对退耕还林信访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退耕还林监管处理工作机制,并迅速拿出工作方案报信访领导小组。

参加会议人员: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信访局

抄送:县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涉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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