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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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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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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对委托贷款业务征收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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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仅部分地方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了明文规定。如《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1]121号)中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同意,现对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是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6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

二是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书,则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14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三是本通知第1条、第2条从199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第4条规定停止执行。

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4条规定:主管部门委托银行办理的借款业务,银行只收取手续费,并不承担借贷责任的委托贷款,可暂不贴花。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上海市地税对委托贷款合同由不征收印花税改为征收,而且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需要缴纳,委托人不需要缴纳。但是此类文件只适用于当地,可以作为参考,并不能进行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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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约定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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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用果场土地时,原则上乙方服从甲方的意愿进行。赔偿时甲方原有的东西归甲方所有。

2、合同期十年前征收时乙方所投资的属乙方所有。合同期十一年起征收时乙方所投资的赔偿金按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与甲方共享分成。合同期十六年起征收时乙方所投资的赔偿金按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与甲方共享分成。乙方不得异议。

3、果场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20亩以内时,租金不作变化和退回。如遇征收果场大部分时双方另再协商解决,征收全部时就按余下年份把资金退回给乙方。不管那种程度征

收果场甲方都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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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费征收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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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转眼间,我们曾经稚嫩可爱的孩子戴上小黄帽、背上小书包开启了他们的人生新历程,相聚在一五班这个温馨团结的大家庭,在这里,我们的孩子将尽情感受成长的乐趣,携手度过最宝贵的童年时光。

匆匆而过的两周,孩子们的优秀表现带给我们很多的惊喜和感动,同时也感受到孩子每一步的成长,都倾注着老师们的辛苦付出和耐心指导,倾注着家长们的爱心陪伴和细心呵护,是老师、家长、孩子的共同努力开启了孩子人生的新篇章。

为了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平安和谐、团结快乐、好学进取的班级文化氛围,配合老师构建一个凝聚力强、活泼有序、运作高效的班级集体,在此,家委会向各位家长发出倡议,倡议家长为班级筹集经费并献策献力,积极支持一五班大家庭的工作!家委会成立当日,经参考其他班级标准,共同商议确定了经费标准为100元/人/学期,经费由家委会统一收取、专人管理、公正透明、专款专用,用于购置辅助教材、教学用具、活动宣传等,家委会将建立经费账目,定期公示,接受家长监督。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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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2024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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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自年初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等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狠抓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我局的安全生产秩序,为保障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实现了全年零安全事故,现将我局20__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我局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始终坚持“安全无小事”,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安全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维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与健康的高度出发,在抓好安置房建设和房屋征收拆除工作的过程中,紧紧抓住安全工作不放松。

(二)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稳定、持续、快速的发展,我局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为组长,副局长周宗元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领导分工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股室直接抓,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分发动、依靠干部职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自上而下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房屋安全拆除和安置建设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局领导亲自深入施工现场抓安全生产、抓文明施工,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各项工作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把关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措施

(一)广泛宣教。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刻汲取矿难、火灾、工地事故等惨痛教训,我局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组织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和培训,施工工地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营造氛围,进一步强化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强化责任。为了居安思危、警钟常鸣,我局由一把手挂帅,分管副局长具体实施,牵头配合岳阳分局、石桥铺分局、龙台发展区分局对各安置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以“目标责任制度”为核心,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逐级细化分解到相关股室,将责任落实到人,促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推进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监督、指导层层落实,并按照工序进行跟踪检查考核。

三、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将涉及安置点施工的现场和办公场所作为我局主要安全检查范围,制定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在施工旺季和冬季防火期,积极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确保各项工程项目都能顺利安全完成;在春节、五一、国庆节等节日期间,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深入细致、疏而不漏、不留死角的专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平稳运行。各局股室和施工单位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专人值班,有信息及时上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一)针对以往国内外、省内各地连续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我局根据上级的部署,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加强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将突击检查、巡回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以及自查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每次检查,局主要领导都亲自带队,对各股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专业的指导和帮助,提高了检查工作的针对性,确保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我局自年初以来加强了对征收地民房安全检查,主要对岳阳镇奎安村5、祥林5、6社、新村社、桅坝村、秀才村、工业园区等民房、厂房和安置点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将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了汇报,落实了有关安全生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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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书无效案例

范文类型:决定,材料案例,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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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的规定,经xx市石峰区人民政府研究,现作出征收决定如下:

一、征收目的:湘江xx段城市防洪(清响田保护圈)工程

二、征收范围:桥梁厂至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具体以规划用地蓝线图为准)

三、征收部门:xx市石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石峰中心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签约期限90日,自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公示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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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书无效案例

范文类型:决定,材料案例,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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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杭州市下城区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潮鸣寺巷潮鸣苑16幢东单元。

法定代表人朱卫东,主任。

被征收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孙忠良,男,汉族, 住址:杭州市下城区九新里19-21号1单元103室。常住地: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衢化路1176弄12号。

姜云彩,女,汉族 ,住址:杭州市下城区九新里19-21号1单元103室。

根据下政征字〔20xx〕第1号《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申请人组织实施杭氧生活区整体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因与被申请人未能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申请人于20xx年5月21日书面向本机关申请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提交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被申请人未在《房屋征收补偿方式选择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对补偿方式和过渡方式作出明确选择。在谈话记录中明确表示选择产权调换。

为保障公共利益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杭氧生活区整体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本机关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一、申请人采取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安置被申请人,产权调换房屋为本市杭氧生活区整体改造项目安置房(原地段期房),房屋建筑面积不小于48㎡且房屋评估价值不少于人民币811056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48平方米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超过建筑面积48平方米房屋价值部分按规定支付差价)。产权调换房屋和被征收房屋的差价以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电话移机和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迁移费用,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杭氧生活区整体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二、申请人提供本市下城区东新街道白石路香源公寓7幢3单元704室(建筑面积52.8 ㎡)住宅房屋一套作为周转用房。

三、被申请人应当配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进行评估,申请人应当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另行支付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

四、被申请人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下城区九新里 19-21号1单元103室住宅房屋交付申请人。

被申请人如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

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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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书无效案例

范文类型:决定,材料案例,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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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xx市xx区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住所地xx市xx区潮鸣寺巷潮鸣苑16幢东单元。

法定代表人朱卫东,主任。

被征收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陆。

根据杭下政征字〔20xx〕1号《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地铁2号线建国路站房屋征收决定》,申请人组织实施地铁2号线建国路站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因与被申请人未能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申请人于20xx年4月11日书面向本机关申请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提交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机关于20xx年4月14日受理后,指定丁晓玲担任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听证会主持人,张伟钢、张蓉晖担任听证员,孙少燕担任记录员。20xx年4月14日本机关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受理通知书》、《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书》和《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送达被申请人,并于20xx年4月22日组织召开房屋征收补偿听证会,公开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评估机构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和社区代表的意见。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未到会。20xx年6月27日,本机关将《房屋征收补偿方式选择告知书》以及拟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报告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寄来回复函,明确表示不同意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地铁2号线(建国路站)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本机关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一、申请人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被申请人。申请人应当给予被申请人xx区凤起路60号3单元401室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款人民币4255525.52元。货币补偿补偿款组成如下:

1.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不含装修及附属物):3360232元

2. 货币补贴(房屋评估价格20%):672046.40元

3. 新购房屋税收补贴和奖励(房屋评估价格5%):168011.60元

4. 临时安置费(102.34㎡×44元/月㎡×12个月):54035.52元

5. 搬家补助费(发放1次):1200元

二、被申请人应当配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进行评估,申请人应当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另行支付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以及电话移机和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迁移费用。

三、被申请人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xx区凤起路60号3单元401室住宅房屋交付申请人。

被申请人如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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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书无效案例

范文类型:决定,材料案例,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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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施自治县城镇总体规划,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本级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规相关规定,经依法履行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公布征求意见、根据公众意见对征收方案进行修改、组织征收听证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后,22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现本级政府决定,对22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蓝线范围内的房屋依法进行征收:

一、严格按照“22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二、征收时间: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8月16日;

签约时间: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7月16日。

三、本次征收项目所需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并专户存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名称)。存储户:焉耆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户。

四、本次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五、本决定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六、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自知道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巴州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知道本决定之日起90日内,向焉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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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书无效案例

范文类型:决定,材料案例,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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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杭长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需要,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杭长客运专线婺城区段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该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现将《金华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金政征字〔20xx〕第001号)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杭长客运专线婺城区段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详见附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杭长客运专线婺城区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签约期限:20xx年5月25日至20xx年6月23日。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金华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金政征字〔20xx〕第001号)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杭长客运专线工程婺城区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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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减半征收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及税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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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租 单 位:(以下简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租 单 位:(以下简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 年零____ 月,出租方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将____ (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的____ (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__ 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____ (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____ 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____ 方承担。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____ (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____ (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____ (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____ (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后,____ (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____ (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__ (租赁财产)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主,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 (租赁财产)的损环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 )项解决:

1.向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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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减半征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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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_____》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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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减半征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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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月__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合同副本__份,送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 单 位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

|鉴(公)证意见: |

| |

|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年 月 日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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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减半征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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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以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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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补行政复议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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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_____________

事实根据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说明:本文书供当事人向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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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合作种树合同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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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1、甲方提供土地大约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双方共同种植树木。

2、合股协议为年,自月日始至日至。

3、乙方不承担土地承包费。

4、乙方承担全部苗木费,每亩按2300棵分发给甲方。

5、甲方承担载植费、锄地费。

6、如树木需要施费、打农药、浇水,由乙方提供肥料农药、水泵、水管、水电费、甲方自己施肥、打药、浇水灌溉。

7、苗木为人损坏、牲口啃食、害虫危害,由甲乙双方管理。

8、如有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

9、如遇到国家大的政策变动,土地上种的树木归甲乙

双方共同所有各占50%。

10、土地权归甲方所有,未销售完树木甲方不能终止协议。如果任何一方执意终止协议,由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偿协议。

11、在甲乙合作树木成长期间,甲方不及时锄草、施肥、打药、浇水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承担5%。乙方不提供肥料、农药、水泵、水管、水电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承担5%。

13、树木的销路由乙方负责,价格必须公开透明。树木出圃时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产生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各占50%。

14、如树木在协议签订的10年内出圃产生经济效益,此协议就此无效。若甲乙双方愿意在次合作的,可另在签此协议生效。

15、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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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签字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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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汉族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王某职务:_________________区长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区兴国中路185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行政撤销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作出的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__________征字【20__】第号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月日,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作出__________征字【20__】第号征收补偿决定书。原告认为,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主体、内容违法,依法应予撤销,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告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无权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

20__年3月25日,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动迁办公室作出了征收范围为电台路北、矿总院西、永康巷东、矿总院南侧围墙外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20__年5月26日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动迁办公室制定了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并于同日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20__年6月21日__________日报刊登更正,将房屋征收决定的落款单位更正为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在鸡政复决【20__】第19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也明确声明: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主体为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

根据《_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房屋征收办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办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的主体应该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其依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本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主体是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因此,征收补偿决定也依法应当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主体作出,即应当由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作出,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无权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告超越自身权限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无效的,依法应予撤销。

二、被告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认定被征收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是无效的。

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针对上述被征收人的房屋补偿决定书中,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这一认定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定义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形成的建筑。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属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第一,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无权作出该认定。《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本案中,对于被征收人的房屋能否认定为违法建筑属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被告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无权作出该认定。

第二,认定违法建筑没有依照法定程序。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须经过调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且应当依法举行听证会。本案中,被告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违法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单方认定被征收人的房屋为违章建筑而没有履行任何的法定程序,其认定是无效的。

由于被告的违法认定,使原告的补偿数额大大减少,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补偿决定依法应予撤销。

三、补偿决定书作出的依据—《房屋征收补偿估价分户报告》已超过应用有效期。

对被征收人下发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写明,被征收人未在规定的优惠搬迁期限内搬迁,对被征收人房屋的补偿按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执行:_________________有照住宅评估价3100元/m2,非住宅评估价4500元/m2。该评估价依据的是《房屋征收补偿估价分户报告》。但是,《房屋征收补偿估价分户报告》中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写明“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自完成估价报告之日起六个月”。本案中,完成估价报告的时间是年月日,早已超过6个月的应用有效期,因此,征收补偿决定失去补偿价格法律依据,征收补偿决定无效。

四、补偿决定书一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认定被征收人房屋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另一方面又按照征收与补偿方案按照6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属于明显的自相矛盾。

征收人下发的补偿决定书,一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被征收人房屋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另一方面又按照征收与补偿方案按照6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属于明显的自相矛盾。

这一自相矛盾的做法,很明显的暴露了被告对原告合法的建筑认定为违法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是严重违法的。

五、被告已经评估认定被征收人房屋的合法性,但补偿决定却没有依照评估的结果来作出,严重违法,补偿决定依法应予撤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据上述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的前提是“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也就是说,对于认定为合法的建筑才进行评估,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评估,也不予补偿。但本案中,被告已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了评估,表明被告已经认定被征收人的房屋为合法建筑;但是在补偿决定中,征收人却抛开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按照违法建筑来认定被征收人的房屋,且给予极低的补偿,这是严重违法的。因此,补偿决定未依照评估结果来确定,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六、被告在补偿决定书中伪造多次进行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事实,且伪造被征收人的要求,与事实严重不符。

被告在补偿决定书中声称与被征收人“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且声称被征收人要求:_________________“门市房屋和住宅房屋原地点产权调换,不同意异地安置,达不到要求拒绝搬迁”。

事实情况与此严重不符。事实情况是20__年5月11日,被告找被征收人集体进行谈话一次,且同意向上级反映被征收人的意见。但短短3天后,被告就违法作出补偿决定,根本没有所谓的“多次协商”,也没有上级反映被征收人的意见,上述的被征收人的要求更是无端捏造,被征收人从未提出上述要求。

原告不服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__年月日,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作出鸡政复决【20__】第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该复议决定书没有纠正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针对原告提出的补偿决定书的违法之处进行一一审查,只是笼统的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正当,依法应予维持,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依法不予支持”,这些认定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复议机关认定被告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主体合法”是错误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该条例明确规定作出补偿决定的机关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_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作出补偿决定的机关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令人不解的是,如此明确的规定,如此重大的错误,连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都不适格的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为什么得出“主体合法”的结论。

第二,被告单方面未经法定程序认定原告房屋系违章建筑,并以此作出错误的补偿决定,复议机关认定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是没有依据的。

房屋是人们最重要的财产,安身立命之本。原告在征收范围内拥有原__________矿务局发放的私产房照住宅房屋,在此长期居住。部分房屋没有取得正式的权属证明是有历史原因的。现被告要征收原告房屋,对于部分无照房屋应予以慎重调查,按照法定的程序予以认定。认定违章建筑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下发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遗憾的是,被告不经过任何法定程序,单方直接认定无照的房屋就是违章建筑,而没有尊重历史事实进行慎重对待。按照被告的逻辑,无照的房屋一律认定是违章建筑的话,故宫、人民大会堂等无照房屋难道也是违章建筑?

这种既不尊重事实,也不遵守法律的做法,复议机关竟然认定为“程序合法”,让人匪夷所思。

第三,被告作出补偿决定没有经过任何的评估程序,程序之违法十分明显,复议机关未予纠正令人遗憾。

被告作出补偿决定最重要的事实依据是对于原告房屋的评估报告。本案中,被告在作出补偿决定之前,竟然没有向原告送达评估报告,原告未收到评估报告,申请复核的权利,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的权利都被非法剥夺。虽然被告此前曾作出《房屋征收补偿估价分户报告》,但该报告已经超过有效期限,已经作废。被告在欠缺基本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使用作废的评估报告作出补偿决定,严重违法。

第四,被告在补偿决定书中伪造多次进行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事实,且伪造被征收人的要求,复议机关未经过调查核实。

被告在补偿决定书中声称与被征收人“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且声称被征收人要求:_________________“门市房屋和住宅房屋原地点产权调换,不同意异地安置,达不到要求拒绝搬迁”。事实上,被告根本没有所谓的“多次协商”,也没有向上级反映被征收人的意见,上述的被征收人的要求更是无端捏造,被征收人从未提出上述要求。复议机关未认真调查,一概认可被告伪造的事实,令人遗憾。

综上所述,被告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主体、内容严重违法,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提起行政诉讼,望准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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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书无效案例

范文类型:决定,材料案例,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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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地段被征收人,有私产有证房屋一处,该房屋坐落于×××××,房屋产权证为×××××号,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96平方米,结构为混合,用途为住宅。另有附属物猪圈面积39.60平方米。×××人民政府于20xx年12月27日对××××××地段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确定×××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限定签约期限为一个月内。被征收人的房屋超过规定签约期限后,××××房屋征收办公室对未签约原因进行调查,被征收人对建筑面积96平方米的有证房屋要求分户安置建筑面积70平方米和建筑面积50平方米多层楼房各一套,不交纳增加面积款。被征收人提出的要求不符合《×××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就被征收人提出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及《×××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作出如下补偿决定:

一、被征收人建筑面积96平方米的有证房屋选择房屋安置,可为其分户安置二套多层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70平方米和建筑面积40平方米多层住宅房屋各一套,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按多层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每平方米2313.00元交纳增加面积款。同时计发两次搬迁费2304元;从搬迁验收之日起至通知进户之日止,每月按960元计发临时安置费。

二、被征收人建筑面积为39.60平方米的猪圈;沉井1眼的补偿,可依据×××(20xx)42号文件《关于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边角磨牛地等确认和补偿标准(暂行规定)》的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三、本决定公告之日起15日内被征收人应完成搬迁,逾期××××市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四、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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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书无效案例

范文类型:决定,材料案例,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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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鉴于20xx年县城防洪保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模拟征收预签协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模拟征收方案,现将芜湖县人民政府20xx年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目的

加大我县防洪保安及棚户区改造力度,坚持以人为本,顺应群众意愿,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征收。

二、房屋征收项目名称

xx县20xx年度县城防洪保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房屋征收范围

该项目东至渡春路、沿河路,南至老人桥,西至青弋江,北至乌凤滩(详见红线图)的用地红线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所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房屋征收部门

芜湖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芜湖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

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公告之前已预签协议自房屋征收公告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房屋。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芜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房屋征收红线图

县20xx年度县城防洪保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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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书无效案例

范文类型:决定,材料案例,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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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

房屋征收范围:

xx2号地块:东至规划如意街,南至白渡路,西至悦来街,北至路(沪黄房地拆许字〔20xx〕第18号拆迁许可证已协议安置的除外);

xx3号地块:东至豆市街,南至白渡路,西至规划如意街,北至路(沪黄房地拆许字〔20xx〕第17号拆迁许可证已协议安置的除外)。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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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决定书送达方式 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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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关于xx县新源镇湖源路、民族团结进步广场、藏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房征决字[20xx]01号),对(征收范围)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同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为20xx年6月12日至20xx年9月12日。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征收人房屋坐落于xx县五四巷、位于xx县湖源路道路建设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在该项目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多次给被征收人做动员工作,但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房屋建筑面积为134.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砖木。经青海公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被征收人所属房屋的评估价值为 103788.98元,附属物装修为34861.30 元,合计评估补偿金额为138650.28 元。

现该征收项目规定的签约期限已过,为保证xx县湖源路道路建设征收项目的顺利进行, 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下:

一、对被征收人座落于xx县五四巷的房屋实施征收补偿,按照《xx县新源镇湖源路、民族团结进步广场、藏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规定给予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二、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根据《xx县新源镇湖源路、民族团结进步广场、藏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和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应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为:

1:由评估公司评估的房屋及附属物价值为138650.28元;

2:搬迁补助费:985.76元,临时安置费:4928.8元,搬迁奖励费:20xx元。

上述二项合计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46564.84元(大写:壹拾肆万陆仟伍佰陆拾肆元捌角肆分)。全部存储于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户)。

三、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的地点位于团结佳苑,安置房建筑面积为79.67平方米(最终以房屋测绘部门该定为准),具体安置为:

1、按照《xx县新源镇湖源路、民族团结进步广场、藏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结算差价。

四、被征收人应自该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逾期不搬,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如被征收人不服本补偿决定,可在接到本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西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xx县人民政府

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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