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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资工作报告心得体会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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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心情: 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心情郁闷或者极度兴奋状态下建议先冷静心态然后在操作,心情郁闷往往过早砍仓或者过早止盈,心情极度兴奋的情况下往往产生贪婪,可能让盈利单变亏损单.

第二条:点位:入单的点位是相当重要,虽然说黄金是多和空两种模式操作,其实是四种操作方法,低多,低空,高多,高空这四种,在单边势头中,这四种模式都是可取的,如果是在震荡趋势中,切记不可低空和高多,这样就相当于追涨杀跌,万万切记,很多人都是追涨杀跌导致亏损。

第三条:仓位:资金如何分配关系到心里承受能力的多少,仓位如果过大或者满仓操作,一旦趋势逆转,则亏损加大,心里承受压力也加大,往往不能仔细的分析行情走势,从而造成错误操作。

第四条:止盈:很多人往往做不好止盈,从而让盈利单变亏损单,在单边趋势下,止盈可以用推止损法来加大利润空间,在震荡行情中,止盈往往需要个人思考点位平仓,不是每一单都必须赚几千几万,震荡行情中,有时几百的利润就是积少成多

第五条:果断:一个合格的黄金投资者,是需要果断的下单,既然自己有想法,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执行,毫不犹豫,不要怕亏损,合理的止损会帮你规避风险,做你的坚强后盾

第六条:频率:不可能每波行情都要抓住,交易频率适当是必须掌握的,过多的交易可能导致技术分析错误

第七条:心态: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当你踏入这个市场的时候,不可否认大家都是报着赚钱来的,赚多赚少影响着你的心态,我们要做到的是宁可小赚也不亏钱,而不是赚多赚少

第八条:加仓:加仓是一门学问,在单边的势头中,可以适当加顺势单,但是切记万万不可逆势加单,逆势加单往往使得亏损加大,更加不可随意撤消改动逆势单止损

第九条:顺势:顺势而为,当市场单边行情中,不要想着随时调整,也许所有指标全部高位吨化,但是指标也有背离的时候,切记万万不可逆势而为

总结: 往往亏损巨大或者暴仓者都会犯以上一条或者几条,如果这几条能够全部遵守,那么你在黄金市场能够无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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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简介范文

范文类型:公司范文,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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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这些投资公司为小型投资者们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他们可以组织起来,以获得大规模投资所带来的好处。

从公司法的角度讲,第一我国公司法没有投资公司的这样一个概念,在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所以,单从公司的分类上来说,不存在投资公司这样的一个类别。

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

投资公司是以将货币或资产投向本身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并从这种货币或资产的投入取得 直接经营收入或通过股份变现实现资金退出的企业法人。

目前在中国的金融市场,投资公司一般以“投资银行”的角色称呼出现,顾名思义投资公司必须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才能实现真正的投资运作。同时,由于投资工作本身的难度还需要另外一种类似中介性质的企业来服务投资公司和企业,因此就出现了目前市场上众多的投资顾问公司,顾问公司并不具备真正的投资能力,只是在投资活动中为项目方和资金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顾问费用。

投资咨询公司在西方国家中称为投资顾问,是证券投资者的职业性指导者,包括机构和个人。主要是向顾客提供参考性的证券市场统计分析资料,对证券买卖提出建议,代拟某种形式的证券投资计划等。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收集大量的基础信息资料,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向客户提供分析报告和操作建议,帮助客户建立投资策略,确定投资方向。此类公司的咨询业务主要包括:①接受政府、证券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委托,提供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方面的研究分析报告和对策咨询;②接受证券投资者的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市场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咨询;③接受公司委托,策划公司证券的发行与上市方案;④接受证券经营机构的委托,策划有关的证券事务方案,担任顾问;⑤编辑出版证券市场方面的资料、刊物和书籍等;⑥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⑦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公众传播媒体和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出现,一方面适应了证券市场专业化的要求,另一方面也符合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作用是:①咨询人员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通过对证券市场各相关因素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形成报告公布给投资者,从而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②咨询机构可以为市场上的发行人、投资人出谋划策,帮助他们选择筹资、投资的最佳方案,从而有利于减少投资者的盲目性,提高资金运作效率;③咨询机构结合宏观经济因素,运用大量的事实数据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稳定发展;④咨询机构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深入研究,并在有关媒体发表分析报告文章,对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运作也起到一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严格管理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世界各国证券主管机关,都制定了相关的规定来规范投资咨询活动。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中小投资者占绝大比重,他们的专业投资知识和经验相对不足,迫切需要专业投资咨询服务。为了加强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规范投资咨询活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997年12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证券投资咨询的业务范围、从业机构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及资格审批程序、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有关违规罚则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的颁布施行,必将规范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行为,使其在引导投资人行为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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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开发公司简介范文

范文类型:公司范文,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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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宁波市主要骨干企业之一。截止2009年底,开投集团已拥有净资产54亿元,总资产133.3亿元。

开投集团作为市政府出资设立的投资主体和资本运管机构,履行经营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进行对外融资、投资及管理。集团所属的主要控股企业有宁波甬兴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浙甬钢铁投资(宁波)有限公司、宁波大桥有限公司、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等20余家,集团主要参股企业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浙江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浙江镇海发电有限公司、宁波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20余家。

开投集团强化资本运作,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地筹集和融通资金,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能源电力项目、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政策性投资项目以及符合宁波市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开发、投资和经营管理,为宁波市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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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投资,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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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餐饮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协议内容

1、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甲方所经营的餐饮产业。

2、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乙方出资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

第三条品牌技术

1、甲方保证对______________餐饮品牌及专有技术拥有全部权利,若因权利瑕疵导致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享有该品牌技术的无偿使用权,但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条公司管理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担任。

2、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乙方担任。

3、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双方各委派一名人员,担任本公司会计或出纳。

4、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原则上不直接参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5、甲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切实可行的公司管理制度。

6、甲方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如当月经营实际业绩严重低于预计经营指标的(以低于当月经营指标的20%为限),甲方应书面向股东会及时说明亏损原因,并提供具体改善办法。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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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购置两艘4万吨级油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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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适应石油运输市场的发展需要,满足日益增长的运量对运力的需求,进一步扩充公司海洋运力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经过广泛深入的市场调查研究,我公司在已建成投入使用3艘、在建3艘4万吨级原油和成品油两用船的基础上,拟再投资购置2艘4万吨级原油和成品油两用船,以增强公司发展后劲,改善公司经营结构。现将此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如下:

一、分析的前提条件和方法

1、前提条件

(1)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所处的地区区域性社会环境仍如现时状况而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所涉及国家或地区目前的政治、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及其社会环境仍如现时状况而无重大改变;

(3)在预测期内,有关信贷利率、汇率和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

(4)公司经营运作不受诸如燃料、物料、润料大幅涨价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5)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能如期实现。

2、分析方法

(1)项目概况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4)项目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5)综合评价。

二、项目概况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相关产业对石油及其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目前我国石油资源的主要来源是国内陆上油田、海洋油田,以及从国外进口的原油,其中海洋油和进口油增长迅速,而目前承担沿海的运力大多吨位偏小,而且老旧严重,将逐步退出油运市场,运力增长落后于运量的增长。

为满足运输市场的需求,调整公司经营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公司拟投资购置2艘4万吨级油轮。该油轮主要从事我国沿海、海进江和近洋航线的原油和成品油运输,航线主要为:承运渤海湾地区至青岛、广州、湛江、南京等地原油;承运东海、南海地区至南京等地的原油;承运我国北方(大连、锦州、营口等地)至广东等地的成品油;承运远东航线(新加坡至韩国、日本等地)的成品油以及我国出口汽油,进口柴油、航空煤油。该项目投资总额约57,890万元,所需资金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大国。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石油需求量明显增长。数据表明,1986-1997年全国石油年消耗量从9,730万吨增长到18,600万吨,年均增长6%。据预测,到XX年和XX年,我国石油需求量将分别达到30,000万吨和35,000万吨。

我国石油资源的主要来源是国内陆上油田、海洋油田,以及从国外进口的原油。目前,我国东部地区依然是原油生产的主力地区,原油产量占陆上产量的85%以上,但大庆、胜利等东部主力油田已进入中后期,东部原油产量在全国产量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西部地区油田产量不断上升,成为我国石油工业的战略接替地区;海上油田贯彻“油气并举、向气倾斜”的政策,加快建设开发,近几年产量逐步提高。我国已开发的海洋石油产区主要位于南海和渤海,主要的油气田有:渤海的绥中36秦始皇326、蓬莱193等;南海的惠州、西江、陆丰等。预计XX年海洋油产量将达到3,000-3,500万吨,其中渤海湾地区将达到2,000-2,500万吨,增长迅速。特别是蓬莱193油田其储量达5-6亿吨,XX年正式投产后,年产量可达1,500-2,000万吨。仅此一项就需新增原油运力40万载重吨左右。而且国内原油开采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从1993年就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XX年我国进口原油达到创记录的9,112万吨,较上年增长31.3%,仅XX年1-6月份,全国港口接卸进口原油就达5,948万吨,比XX年同期增长39.3%。据专家的预测,到XX年我国原油进口量将达到1.5亿吨以上。进口原油的绝大部分将通过水运直达国内港口或通过港口进行中转,这势必将大幅增加对进口原油一程和二程运力的需求。

从我国石油进出口运输情况来看:一是近年来,我国出口汽油年约500万吨。XX年中石化出口约250万吨,中石油出口约250万吨;XX年合计约480万吨。根据国内石油消费和生产情况,我国的汽油出口近年来将仍能维持在目前的水平。上述出口,通常用3-4万吨船舶在锦州、大连、天津、上海、宁波、广州、南京等港装货。二是我国出口的石脑油XX年约50万吨,XX年约80万吨,市场基本在日本和韩国,主要在大连的西太平洋炼厂,用3-4万吨船舶装货。三是我国进口航空煤油XX年达160万吨,多用3-4万吨船在韩国、新加坡、菲律宾、日本装货,在我国上海、天津、秦皇岛等港卸货。据专家和研究机构分析,未来XX年民用航空煤油的消费将从XX年的470万吨,增加到XX年的750万吨,XX年的1,050万吨,年均增加约50-60万吨。受国内生产能力和炼油加工产率的限制,预计进口航煤油将继续保持增长,估计每年增加约20万吨左右,因此,航空煤油的进口运输至少不会低于每年150-160万吨的水平。四是随着我国乙烯工业的发展,石脑油的需求缺口将不得不依靠进口来补充。国家发改委批准的XX年进口规模至少达到130万吨,以后将会继续增加,估计未来5年要达到每年400-500万吨的进口规模。除从中东地区进口需要用8-10万吨级的成品油轮运输外,从邻近地区的进口,经济实用的运输规模将是3-4万吨级船舶。五是我国目前每年进口燃料油大约为1,500万吨,多为3-6万吨船舶在俄罗斯、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装货进口,超过一半的进口量到黄埔卸货,其余在上海、深圳、厦门、宁波、南通等港卸货。

从我国邻近区域的成品油和半成品原料的运输市场情况来看:不考虑亚洲区域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石油产品需求的增加,按XX年的实际进出口统计水平考虑,本区域的燃料油和石脑油需要大量从区域外采购运输,燃料油区域外进口量达到年2,500万吨,石脑油区域外进口量也超过年2,500万吨。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估计主要从新加坡向南亚地区运输和出口。可见,本区域的石油运输市场发展对运力的需求是较大的。

本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长江南京以上原油运输业务,近二年长江石油运输收入平均约为5.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4%左右,主营业务结构过于单一的风险仍然存在。同时,沿江石化企业为了实现发展战略的需要,拟计划在长江沿线修建原油输油管道,管道运输的替代风险已经明朗化。在沿江管道建成后,预计将减少公司现有长江石油运输量的70%即约1000万吨左右。因此,公司为规避市场风险,完全有必要加快业务结构调整步伐,快速扩充海上运力,增加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从国内外贸成品油轮船队情况来看,中海油运、油运公司及南京水运将是3-5万吨级清洁成品油运输的主要国内承运人和船东。三家公司目前现有船舶50艘,运力合计132万载重吨。这些船大多吨位偏小,老旧严重,1976年以前建造的有27艘,计50万吨左右。在“十五”期内,这些老旧船舶船龄都将达到30年,特别是交通部2号令出台后,这些船舶都将逐步退出油运市场。考虑5年内新增运力和运力报废状况,在较长一段时期内运力增长将大大落后于运量的增长,且在运力报废与新增运力的空档期间,运力更为紧张。

从今后几年清洁成品油轮船舶供应情况的变化趋势来看,据英国吉布森经纪公司目前统计,2.5-5万吨级成品油轮在XX年前的船舶定单交付量为3-4万吨级53艘,195.4万载重吨,4-5万吨级船舶91艘,414.4万载重吨,原渣油运输船无定单。21年或以上船龄的成品油轮共215条,744.1万载重吨,原渣油轮75条,254.1万载重吨。按照XX年7月已实施的marpol公约规定,单壳油轮必须分阶段退出运输。如果按平均25年的使用年限考虑,XX年至XX年需每年拆解约43艘148.8万载重吨的成品油轮和15艘50.8万载重吨的原渣油轮,三年合计要拆解129艘446.4万载重吨的成品油轮和45艘151.4万载重吨的原渣油轮。上述情况表明,原渣油轮供应量将低于拆解量。

发展石油运输需要有大资金的支持,在这一点上本公司的优势比较明显。XX年末资产负债率为27.1%,XX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2.8亿元,每年自有资金沉淀量较大。经测算,拟购置的2艘4万吨原油/成品油两用船投资总量约为57,890万元。此项投资资金,公司将根据船舶建造付款周期,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渠道,制定合理可行的资金运作方案,保证造船资金能按时到位。

该项目投产后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经测算,2艘船全部投入营运后,可实现年运输收入12,800万元,净利润2,130万元,对公司利润增长将有较大的支撑。(具体情况详见“经济效益预测”)

四、经济效益预测

(一)单船效益测算

(二)单船运输成本测算

(三)测算依据

1、运输收入6,400万元

(1)营运率按90%计算,全年营运330天,平均营运周期20天;

(2)平均载重吨3.6万吨,全年总运量为60万吨;

(3)平均运价为106.7元/吨

2、运输成本3,800万元

(1)全年燃料费用1,250万元,单价:燃料油0.18万元/吨,轻柴油0.4万元/吨,重柴油0.28万元/吨。

(2)全年润料费用为60万元,单价:0.98万元/吨;

(3)物料费用为60万元;

(4)港口杂费410万元(含代理费);

(5)工资及附加为250万元;

(6)折旧率为5.28%,年折旧费为1,526万元;

(7)年修理费为90万元,保险费130万元;

3、营业税金按运输收入的3.33%计算,为106万元(以内外贸各占50%计算);

4、管理费用按运输收入的6%计算,为384万元;

5、财务费用以贴息贷款利率3.6%计算,按船价的50%计入;

6、所得税率按33%计算;

(四)财务效益指标

五、风险分析及对策

(一)市场风险及对策

1、运输价格波动的风险及对策

风险: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下发的计价格

()315号文规定,从XX年5月1日起,国内水运市场全面放开水运价格,运价完全由市场进行调节。随着水运市场竞争加剧,运输价格存在波动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国际运输市场价格受世界经济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性加大,对未来参与近洋外贸运输可能带来风险。

对策:在沿海石油运输方面,公司将与主要客户根据燃油价格变化共同协商确定运输价格,从而使运价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有效防范运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对于国际运输价格波动,公司将及时调整运力和航线,提高服务质量和扩展服务范围,控制各项经营与管理成本,加强与其他船公司之间的合作,将国际运价波动造成的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2、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及对策

风险:公司所从事的石油运输业属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国民经济发展这种周期性波动,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对策:本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济的研究,力求能较为准确地预测经济发展动向,合理规划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规模,使公司运力发展计划始终与运量的发展保持适当的比例。

(二)经营风险及对策

1、主要燃、润料价格波动风险及对策

风险:本公司营运成本主要构成要素为燃料(如柴油、燃料油等)、润料(如机油及其它润滑油等)、造船及船舶维修材料及机电设备的购置维修费用等,其中燃料和润料约占总成本的30%左右。由于燃、润料价格由市场机制决定,受市场变动影响较大,因此将对船舶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对策:公司将合理调度船舶,适当提高负载率,大力采取节能措施,降低船舶能源单耗,推广使用经济适用型燃料油,同时建立稳定的燃油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增强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2、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及对策

风险: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沿海、沿江的石化企业,这些企业对运输市场的需求变化,将直接影响到船舶的经营状况。

对策:公司将立足自身管理和技术优势,以优质服务来吸引客户,建立相互依存的关系。公司还将强化与客户的产权纽带作用,密切与客户企业关系,共同发展;同时公司在继续执行“进一步与大公司、大货主联营合作”的经营方针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航线,发展新的客户,分散客户结构过于集中的风险。

3、航运安全的风险和对策

风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发生船舶搁浅、火灾、碰撞、沉船等各种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原油运输属于危险品运输,其风险更为突出。

对策:公司除了办理船舶保险外,还按照solas74公约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每年的内审、外审检查以保证该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同时,公司通过制定船舶防火、防碰撞等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实施跟踪管理,加强现场监督,力求将事故隐患降到最低。

(三)政策风险及对策

1、环保政策风险及对策

风险:由于我国目前对环境保护的力度趋于增强,不排除以后会颁布更加严格的防止船舶及水域污染的法律、法规。这就可能使船舶增加设备和购买保险的投入,对船舶经营业务和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策:公司将密切注意各海外航线途经国家及联合国制定的有关环保方面的新法规及规则 ,避免在环保方面的任何违法及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环保技术改造的投入,将环境污染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2、宏观经济政策风险及对策

风险:航运业作为基础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一旦进入经济调整期,国家采取紧缩的经济政策,市场放缓,导致对运输的需求下降,船舶经营业务可能由此减少。

对策:公司所处的航运业属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国家对本行业一直采取鼓励政策。今后,公司将努力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增强适应政策、法规变化的能力,更好把握发展趋势,尽可能减少政策变化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四)其他风险及对策

风险:4万吨油轮的投资主要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如在还款期内船舶或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发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

对策:公司将积极寻求多种融资途径,降低银行间接融资的份额;同时将努力搞好船舶经营,提高营运收入,保持充足的现金流量。

六、综合评价:

从上述经济效益预测可以看出,在扣除一定的财务费用后,项目仍能获得较好的收益。船舶投入运营后,预计每年可实现运输收入12,800万元,净利润2,130万元,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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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投资理财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理财,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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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投资理财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就相关黄金投资理财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在充分了解黄金投资项目收益与风险的前提下,自愿将用于黄金投资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元)委托乙方管理。

二、乙方承诺事项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保证该资金的正确使用及运作,不会导致任何的法律纠纷和连带责任。经过科学、合理管理运作后达到固定月利润分红 %,乙方以______甲方的风险抵押。

三、 双方约定受托管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乙方终止本合同,将还本付息(甲方若中途取出理财资金月息一律按1%支付)。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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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工程项目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工程,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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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并经批准,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账号:

电话:电话: 电话:

地址: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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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参照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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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决定在___产业园区内受让土地用于项目建设。本投资人已认真阅读了告知事项的全部内容,自愿、郑重、诚实地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根据自己的企业发展规划提出用地申请,合理集约用地,不以任何形式倒卖土地和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与用途。

2、承诺人保证园区管委会有权收回在项目建设完成后

闲置的土地,,在收回该闲置土地时园区管委会向企业退还企业在当初取得该块土地时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同时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收取土地闲置费。

3、承诺人保证在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意向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开工,并向园区管委会如实汇报工程进度。

4、承诺人保证按照投资意向书的约定足额投资。

5、承诺人保证在入住园区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

6、承诺人保证在入住园区后服从园区管委会的管理,并积极配合园区管委会的各项活动。

7、承诺人保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及噪声等均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和控制。如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愿意接受停产整顿,如整改后仍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则愿意转产,并接受相应的依法处理。

8、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自觉履行本承诺。除不可抗力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承诺人不能履行承诺违约外,若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本《承诺书》一经承诺人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0、本《承诺书》一式七份,承诺人与___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各执三份,存档一份。

承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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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股权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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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受让方:

鉴于:

1、某公司为经某部门批准成立的债权转股权公司;

2、根据________资产管理公司、中国__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原________局(后整体改制为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同签署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同签署的《出资协议书》,原________局多种经营开发公司及其资产均已投入某公司;

一、本次转让

1、________公司同意向________公司出售、________公司同意向某公司购买某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自转让交割日起,________公司享有标的股权及其项下的所有权益、权利,并承担标的股份项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指________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

3、交割日前股权项下的所有未分配利润以及在该等股权下所有盈利或亏损,亦均由某公司享有或承担。

4、________公司保证截至转让交割日(含转让交割日当日),不存在、也不会发生任何第三方对标的股权享有任何权利,标的股权且未设定也不存在任何质押、委托管理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截至转让交割日(含转让交割日当日),不存在、也不会发生针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查封、冻结、扣押或者强制执行等任何法律程序。

二、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零元。

三、工作安排和交割

双方将共同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并签署所有必要文件、文书,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

四、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进行。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五、保密

双方都应当,并应当促使其代表,对另一方的未公开信息和/或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予以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接受采访、回答问题或调查、新闻发布、在指定媒体刊登公告或者其他方式)。

六、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4份,由某公司和某公司各执一份,其他各份报主管机关审批运用或备案,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本协议文首日期订立,以昭信守。(此页无正文,为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页)

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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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27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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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协议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协议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协议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协议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

基金协议是规定基金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协议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协议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协议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协议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协议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协议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协议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协议上书面签章为

必要条件。基金协议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协议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协议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协议或基金协议: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及对该基金协议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协议当事人:指受基金协议约束,根据基金协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协议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协议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协议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协议终止日:指基金协议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协议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协议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协议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协议生效日至基金协议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协议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协议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协议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协议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协议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协议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协议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协议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协议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协议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协议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协议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协议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

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协议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协议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协议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协议以及依据基金协议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协议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协议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协议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协议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

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协议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协议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协议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协议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协议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协议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协议;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协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依据基金协议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协议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协议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协议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协议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协议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协议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协议的规定查询或

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协议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协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协议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协议或提前终止基金协议,但基金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协议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协议进行修改;

4.对基金协议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协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协议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协议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

基金协议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协议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协议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协议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协议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

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3)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1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后生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通过。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协议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八)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的;

(2)依照基金协议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上投摩根__________″的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

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依照基金协议的约定作出决议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基金托管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托管人应妥善管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联合公告。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的面值:每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行方式: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行公告)公开发售。

存续期

限:不定期。

十、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基金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前款规定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申请的认购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某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六)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十一、基金协议的生效

(一)基金协议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协议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协议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设立失败

若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

月内未满足成立条件,则本基金成立失败。本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资产承担本基金的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宣布该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协议的规定订立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本基金协议规定的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约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确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确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应当在当日下午三时之前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它时间之前提出;

4.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书面方式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基金销售机构如允许基金投资者进行预约或其他形式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其申请的处理方式按有关业务规定进行。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日及之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款按有关规定自成交确认日起在t+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协议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它公告中规定。

(六)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平,实际执行的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指基金赎回份额与转出份额之和减去基金申购份额与转入份额之和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本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即确认成交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连续两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本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即确认成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本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发生本基金协议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当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或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准备或采用估值或稍后进行估值;

(4)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协议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

(5)发生本基金协议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协议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

十四、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遗赠、司法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1.“继承”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2.“遗赠”指基金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3.“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生效法律文书之规定主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人。

(二)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指定的网点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

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确认,该确认一般情况下应在非交易过户申请经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四)基金持有人可以以同一基金账户在多个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认购)基金份额,但必须在原申购(认购)的基金销售机构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转出成功后,一般情况下转托管份额可于t+日在转入方网点办理转入手续,投资者可于t+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六)在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业务,并会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制定、公布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其他有关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销售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以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手段,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投资时机有效结合,精心选择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投资,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国际水平的理财服务,最终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随着中国经济正在全方位的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主题”投资概念日益引起全球投资者的密切关注。本基金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资产管理集团150余年的资产管理经验,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深入分析并挖掘其中行业与公司的比较优势,通过投资资产的灵活动态配置,在实现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争取基金投资超额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a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股票类品种,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债券类品种。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重点是那些动态发展比较优势而立足于国际竞争市场的上市公司,该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除去以现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外,其余基金资产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资。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全球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和技术,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将国内行业发展趋势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纳入全球经济综合考量的范畴,通过定性/定量严谨分析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国家/地区与上市公司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评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的正确实施。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体,在股票选择和资产配置上分别采取“由下到上”和“由上到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国内市场的具体特点,本基金积极利用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在全球市场的研究资源,用其国际视野观的优势价值评估体系甄别个股素质,并结合本地长期深入的公司调研和严格审慎的基本面与市场面分析,筛选出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配置层面包括类别资产配置和行业资产配置,本基金不仅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资产类别间实施策略性调控,也通过对全球/区域行业效应进行评估后,确定行业资产配置权重,总体紧密监控组合风险与收益特征,以最终切实保证组合的流动性、稳定性与收益性。

1.优势价值分析

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长期以来贯彻精细入微的基本面研究,逐日累积利于投资决策的信息优势,结合ddm(ddrs)、df等价值评估模型,全力辅助合理的证券资产选择。基于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的全球性研究资源,本基金通过优势价值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比较优势,在对构成上市公司比较优势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研究后,结合其当前的市场表现,来确定个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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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咨询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服务,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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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项目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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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投资入股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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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投资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为资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各负其责,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依托,甲方负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责任。乙方仅以资金为项目融资,从而促进和改变甲方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使其企业尽快增资增收,实现共赢。

第二条投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

投资方名称: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

所占股份: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合作的前提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以乙方投入资金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过资金引入,尽快恢复生产,双方合作促进发展,互利共赢,以振兴企业经济。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公司年利润参与分红,甲方承诺乙方每年获得50%年均分红。

2、甲方经营、管理好资产,遵循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

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甲方应配合接受乙方的监督。

4、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出资额,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协议之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条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股东签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股东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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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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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及拟购买北京有限公司股份的共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1.a身份证号:

1.2.身份证号:

1.3.

第三章**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注册资本

第五条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00%;

第六条新的注册资本全部由a先生从出让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和通)%股份所获得的购股款中垫付。

a先生以投资各方购买其转让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为依据认可投资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

第八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投资各方共同约定:其他投资各方购买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购股款元现金,a先生拿出300万现金作为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其余购股款由a用于处理原和通债务。该债务包括:

1、支付已公布的会员奖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应商的货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报积分并未提货部分款项;

4、返还公司经营所需对外借款。

第十条a先生同意将原和通的现有债权转让给新公司,投资各方同意对原和通欠款积分拨付奖金时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还原和通。返还原和通金额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费。具体事项由原和通与新和通签定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

第十一条a同意协助新公司确保竹盐产品供应,具体事项由新公司与竹盐生产厂签定合同。

第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甲乙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第十三条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投资各方如不履行与a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购股款义务,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其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条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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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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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___,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合伙期满;

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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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投资,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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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目前投资有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已拥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客户,管理团队的组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运作资金,经营运作状况良好;乙方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技术秘密和诀窍;因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金、乙方以技术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一、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项目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暂定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事宜和前期筹办事项由甲方安排,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用。

二、各方出资

1、乙方同意以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秘密和诀窍(以下简称“技术”)的独家使用权和乙方的长期劳务服务作为出资。

2、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年出资完毕。由于乙方出资很难在法律和财务上予以评估,公司登记时仅以甲方作为唯一股东。

3、由于乙方出资仅为使用权,因此其作为技术股东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其中甲方___%、乙方___%),并不享有分配公司财产等其他财产性权利。乙方股权不得转让、质押等处分。公司每年在___月前对前一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扩大业务运营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双方认可方可进行。

(1)清晰:技术人员能够明确和掌握有关生产、调整、检验、控制的方式;

(2)完整:包含所有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

(3)可靠: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

(4)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补齐不足的资料,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提供。

三、项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主要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生产及和生产相关的工作如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的发运、产品的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

2、乙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经理,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产品的定型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协助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提供相关产品的销售渠道;在做出合格样品后乙方应利用自己的经验积极推广,以帮助项目公司打开产品市场;乙方有权每月预支费用___元,但该薪酬将从乙方年终利润分红中予以扣除。

3、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4、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应乙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乙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___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5、项目公司租用关联公司场地的,或者向其采购零部件、加工服务等,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与项目公司结算。乙方对项目公司作价有异议的,双方将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___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6、乙方同意,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四、保密与_____

1、双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中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1)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该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2、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_____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也不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合同终止

1、如合同非因乙方过错解除的,双方将在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2、在合同终止后,前述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双方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方退出合作后,项目公司仍有权使用技术。

5、无论任何原因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引诱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等。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_____规定,或将项目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项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项目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

2、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万元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并按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_____期间,除提交_____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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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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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准备就甲方所控制的公司(下称“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合作,为保障各方保密资料的权益,本着相互信赖、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资料定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商业机密;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试验数据、配方;公司治理结构、市场推广、定价、售后服务;融资、资产等各项报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建议、电子邮件等。

2.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辅导资料、上市计划建议书、备忘录、上市方案、上市投融资合同书等各项报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

二、保密资料来源和真实性

各方均需确认所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均是己方自愿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各方均承诺各自应当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及证照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保密资料传阅范围

各方均须把保密资料严格控制在各自项目决策人和经办人的范围内。

四、保密义务

1.除了合作需要,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非本协议第三条所指的人员)知悉属于乙方或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合作之外使用这些信息。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关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并保证不把这些信息用于除本合作之外的商业目的。

3.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的一个周年。

4.甲方确认公司的高管及员工已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甲方并向乙方承诺甲方员工、管理人员及其股东不会利用在甲、乙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未来合作期内从事相关股票的交易。

五、资料归还

如本项目因故中断或终止,各方应在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方的所有资料归还给资料原有者(包括原件、其复印件及其他载体的表现形式;如果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删除)。

六、争议解决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可提交位于中国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依据提交争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各方确定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的三(3)个周年内有效。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叁(3)份,各方各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本协议已包含了各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应当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盖章)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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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协议 项目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3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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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于_______汉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为_______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_______公司的控股,获得_____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_______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_______公司组建手续。

1、公司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_______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2、_______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_______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_______万元支付至_______公司帐户;乙方应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_______万元支付至_______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_______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_______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_______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_______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_______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1、_______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_______名董事,乙方推荐_______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_______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_______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_______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_______公司因经营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_______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_______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_______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

(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_______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_______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_______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_______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乙方: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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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简单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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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共同经营红星,三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甲、乙两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分别投资20万元,丙方以技术、管理方式投资,该公司经营“各种广告、玻璃门、艺术门”等。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间,需同心协力,风雨同舟,不谋取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

三、甲、乙、丙三方如果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需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公司成立后,所有财产为公司公共财产,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另外两方同意后挪用资金或其它公共财物。在合作期间有任何问题,需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不得回避。

五、在合作期间,甲、乙两方管理财务和现金,丙方管理公司的运转。三方都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公司所有的资金用处各公司运营情况。

六、公司开始运营后,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在还完投资贷款后,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月结,盈利三方平均分成。公司财产三方共有。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八年,即20xx年在合同有效内不能以任何借口撤资,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别外两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三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到期后,三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已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两方。

十一、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二、协议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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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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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以上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合作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投资注册成立________________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总投资预算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元)。双方各占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即各方需投资计币:________万元。投资方式为现金。

二、权利与义务

1、共同投资人平均享有利益,平均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学校财物及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共同处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如有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无效。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3、若协议终止或者清算时,共同投资人平均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入股条款协议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事务执行与经营方式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学校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个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__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经协商同意方可继续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四、盈余分配

1、______________学校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2、甲、乙双方承诺,_____________学校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五、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学校成立起_______年内,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资或退股、转让。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强行撤资、退股或转让,视为其自行放弃权利,学校不承担(承认)任何责任。如其行为有对学校造成损失,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_______年后,学校正常经营后,如共同投资人某一方提出申请,经全部共同资人同意后,可转让或退出其在学校的股份,具体事项须另行商议签约。

3、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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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研究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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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权保护理论:财务报告信息投资者保护的意义

(一)产权保护视角下投资者保护的必要性 产权是指由产权制度规定的资产的使用权利的组合,产权制度则是保证产权得以实现的具体制度。产权意识很早就在西方社会中产生,西方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个人利益的扩大才会对个体行为起到激励作用,产权制度的执行可以保证行为人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利益最大化。并且产权制度越具体、行为规范越清晰,行为人的利益就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市场竞争也就越激烈。因此,产权制度不仅能激励行为个体,还能促进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普遍分离,这种情况对于公众公司而言表现得尤为突出,公司控制权普遍由职业经理人掌握。虽然职业经理人在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方面相比企业所有者而言有很大的优势,但企业所有者也即投资者将权力让渡给管理层后,管理层的个人目标可能与投资者的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相矛盾,这样就产生了信息不对称和委托问题。由于管理层处在企业信息的优势地位,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就可能威胁到投资者的个人利益,投资者的权利就会遭受损害,这与当初将企业控制权交给管理层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企业所有者,如果投资者的利益无法保障,那么产权保护就无从谈起,企业就有可能被掏空,导致资本市场也无法实现有效性。

(二)财务报告信息对投资者保护的作用 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关键在于信息的传递。为了减轻投资者和管理层的信息不对称,使外部投资者及时获取企业内部信息、了解企业运行情况,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必须在制度上规定管理层的行为规范,由此就产生了交易费用,如披露费用、审计费用等。交易费用代表着投资者为了清晰地了解企业管理情况、发展态势所做出的利益牺牲,交易费用的存在势必会对企业价值产生损害,进而减少投资者的个人利益。交易费用的目标是为了让外部投资者详细了解企业信息,使得资本市场能对企业正确定价,减少二级市场的扭曲定价,最终减少委托成本。在众多信息中,最重要的是财务信息。财务报告全面反映着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财务报告详细地披露了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发展能力,为资本市场定价和投资者预测提供了最新的资料。但必须要注意,财务报告的质量也存在高低之分,财务报告的产生需要经历许多过程,从政府制定准则、企业执行准则到最后监督执行,每一过程的效果都将对最终的财务报告质量产生显著影响。管理层在财务报告中对企业运行做出的主观判断会大大降低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信息含量,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才能真正传递公司信息,将管理层掌握的内部信息转化为投资者进行决策所依赖的外部信息,减少投资者和管理层的信息不对称,帮助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使资本市场定价功能得以正常进行,投资者利益得到最终保护。

二、财务报告质量提升的目标导向与特征分析

(一)财务报告质量提升的目标导向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指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企业的相关财务信息,帮助企业投资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这表明我国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双重目标,即在保证受托责任的前提下兼顾决策有用。但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以及长期以来的财务报告质量问题使得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不断受到侵害,投资者产权没有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证交易委员会提出了保护外部投资者的财务报告目标,认为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向外部投资者传递企业管理层信息,缓解信息不对称,帮助企业投资者进行正确决策使其相关利益不受内部管理层侵害。外部投资者包括股权投资者和债权投资者,在两者之中股权投资者又居于首要地位,因此保护外部投资者也就意味着保护股权投资者。故财务报告质量提升需要通过增大财务报告的信息含量,公开、公正地反映企业的运行状况,使权益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财务报告质量提升的特征分析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保证会计目标实现的重要前提,也是会计理论的重要内容。在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包括相关性、可比性、可靠性、实质重于形式等,为了帮助外部投资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财务报告需要采用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计量形式,以提供更多的信息,但这给企业管理层留下了很大的主观判断空间,他们往往通过采用盈余管理的方法扭曲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为了实现个人激励而损害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决策有用虽然考虑了财务报告的编制但忽视了财务报告披露的质量,向资本市场传递信息的路径遭受阻碍,无法真正实现决策有用的最终目标。相比决策有用,保护投资者这一目标则主要关注财务报告是否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需要同时考虑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FASB提出投资者保护观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需要包括透明度、清晰性、一致性、完整性等。笔者在综合学术界和实务界的观点后认为,投资者保护观下的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特征就是透明,并构建了相应的特征体系(如图1所示)。透明意味着企业需要通过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面貌,使外部投资者能透过财务报告这一表象看到企业经济情况的本质。实现财务信息的透明必须要做到对企业财务如实反映和用适当的计量方式公允披露两项要求,也就是说财务报告中的信息不仅应该是真实的而且还要求用最有效的方式表述,使投资者获得可以验证、采纳的决策信息,帮助其在资本市场做出判断,缓解其信息劣势,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投资者保护导向的财务报告质量保障

(一)投资者保护导向的公平与效率 财务报告的产生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如图2),包括会计准则的制定、会计准则的执行、监管机构的监督,这三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的执行效果都会对最终的财务报告质量产生极大的影响。会计准则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操作的行为规范和具体指南,它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起到决定性作用,管理层的披露和监管机构的监督都会受到准则的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是具体工作人员与管理层对会计准则的遵守和采取的主观判断程度,只有充分遵守准则才能可靠真实地反映企业运行情况,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信息。监管机构的监督此处主要是指审计机构对管理层出具的财务报告进行独立的第三方证明,以保证财务报告具有高度的可信度。因此要想实现投资者保护的最终目标,应该密切关注所有环节,并使各个环节始终以投资者保护为目标,相互协调配合。

保护外部投资者,最重要的是要让投资者在公平的环境下参与竞争。公平意味着公正、不偏不倚,指所有投资者的各项权利平等,这是保障投资者利益、参与投资的基础。对此,要求企业对经济业务进行计量、编报财务报告时,不偏不倚地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不能疏忽,使外部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只有保障投资者的竞争公平,才能实现保护投资者的最终目标。其次还必须保证所有投资者的投资效率,也就是说投资者能根据公开获得的财务信息做出自己理性的决策。因此企业不仅应向外部投资者提供全面的信息,而且还要向外部投资者提供有效性好、可供决策的信息;此外,还要不断改善企业的治理状况、优化外部监督。但要注意的是,投资者的投资效率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因此在保证投资者效率的同时还必须控制被投资企业的成本。

(二)公平与效率对保障财务报告质量的启示 在我国目前宏观环境下,财务报告的信息传递作用对投资者保护有着决定性地位。为了最终实现保护投资者的目标,必须使公平和效率原则全面贯穿于财务报告的产生和披露的全过程。首先,在财务报告生成方面应遵循规则公平、程序公平和机会公平的原则。(1)规则公平要求生产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对所有外部投资者是平等一致的,不能使一部分人有不当得利,也不能使一部分人利益遭受无端侵犯。会计准则对最终的财务报告内容起到了约束,凡是与企业财务有关的经济业务都应该全部记录,因而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进而影响了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满足度。要对外部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就必须确立公正合理的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进行制度约束。而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仍然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对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有一定影响,财务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程序公平即过程公平要求在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规则的执行与实施程序是公正平等的。过程公平具体到财务报告的生成是指企业管理层对会计准则的遵循程度和执行力。遵循程度高、执行力好,与制定会计准则的目标相一致,财务报告的质量就会相应较高。但企业管理层和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都会使得会计准则执行可能与准则的设计目标有很大的不同。(3)机会公平是指各利益相关者拥有公平的表达权、参与权和选择权,这是由规则公平、过程公平确定的。具体到财务报告,是指外部投资者拥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获取财务报告的信息内容,决不能让一部分内部人员提前利用企业信息进行内部交易,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这就要求财务报告披露时必须做到合规、公正,防止信息提前泄露。其次,在财务报告的生成方面应遵循效率原则。财务报告应能够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的决策,使其获得一定收益。但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是有效的,出现了很多不公正的现象,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应该积极建立、修订市场制度体系,保证企业向外部投资者提供可供决策的信息;另一方面企业也要不断改善企业的治理状况、优化管理和成本控制,增强市场投资者的信心。

四、投资者保护导向的财务报告质量提升

(一)改进会计准则的制定 在我国由于经济环境的特殊性,会计准则的制定和监管主要由政府执行,财政部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财政部会计司则具体负责准则的制定事项,这是显型的政府导向型模式。会计准则的具体制定是由会计准则的目标决定的,而会计准则的目标由受托责任、决策有用发展到投资者保护都是由市场的内在发展决定的,更明确地说是由满足保护投资者相关利益这一需求决定的,因此会计准则的变迁也应该是一个自发过程。但政府作为投资者,会使政府导向型模式不可避免地在准则制定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因此需要改善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

(1)保障准则制定机构的独立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要具备独立性,这是会计准则制定具备公正性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一方面作为国家部门,行使国家权力,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另一方面财政部又是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在准则制定时难免会受到一些国有企业的影响。这两者会左右会计准则的制定,使财政部在制定准则时丧失一定的独立性。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逐步削弱政府的作用,如适当放权于证监会,让证监会积极参与制定会计准则。

(2)扩大准则制定的参与度。首先,鼓励企业代表尤其是上市公司企业代表为准则制定提供建议,因为他们是会计准则的具体执行者,了解会计准则在执行时所遇到的问题,同时又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其意见不仅会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而且会造成资本市场的反应。其次,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准则制定,并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供技术性保障。只有让各方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博弈,才能提高财务报告的最终质量。

(3)改善会计准则实施效果。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独立和参与度的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企业对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但这远远不够,在会计准则制定后,还需要注意对企业和社会公众加以引导,使投资者和企业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学习,了解会计准则的变化和影响,提高会计准则的社会效应,切实体现投资者保护的立法导向,以免因规则不一致而降低会计准则制定效率。

(二)保障会计准则的执行 会计准则的执行受到企业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环境的共同影响。外部监管环境是指会计准则执行的宏观环境,包括法律制度、经济政策,它决定着会计准则执行的基本环境和违规成本。内部监管环境是指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治理、监事会等。对减少财务舞弊和盈余操纵有重要作用。在目前我国法制建设不完善及企业内部控制问题不断凸显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准则执行的监管。

(1)随时调整监管方向与重点。在我国,公众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并购重组转移公司资产的情况一直存在,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面对这种状况,监管人员必须对这些复杂业务有着充分的了解,并且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怀疑。虽然监管人员一直对这些可能产生资金转移的交易保持密切的关注,但企业管理层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利用会计准则的漏洞不断采用新的手段侵吞公司资产,损害公司价值。面对这种情况,监管人员应随时调整监管方向和重点,审视公司可疑的经纪业务,并追究违规人员责任,保障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

(2)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会计准则是在不断变化的实施环境中执行的,环境的变化会对财务报告的质量产生影响。为了适应不同的环境,保证财务报告能够公正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就必须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贯穿于整个企业的每一环节,对会计准则的执行起到了内部限制,如董事会代表投资者对管理层出具的财务报告进行内部审计以确认管理层公正合理地提供了企业财务信息,监事会则对管理层是否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但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缺失,管理层权力过大,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本无法限制管理层的一些机会主义行为,致使公司价值受到损害。因此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财务舞弊和盈余操纵等违背会计准则的情况发生。

(三)规范财务报告的披露 财务报告必须及时公平地向资本市场予以披露,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对重大事项不及时公布,一部分内部人员提前利用企业信息进行内部交易,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为了防止利用财务报告进行内幕交易,上市公司必须不断完善财务报告披露过程,做到合规、公正。

(1)控制选择性披露。上市公司应根据会计准则和证市场管理条例确定哪些事项是需要披露的,该披露的必须披露,不能有所隐瞒。如果管理层对根据规定应予披露的事项加以隐瞒,就应该依据法律法规加以处罚,防止投资者的利益遭受侵害,保证投资者信心,规范证券市场。

(2)明确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应按规定的时间公布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容在其公布之前是属于内幕信息,只有企业管理层等内部人员才可能知道,如果相关内部人员不按时披露财务报告,就可能利用财务报告披露的时间差进行市场交易,获得不当利益,这就侵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违反了证券市场的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必须明确财务信息披露时间。

(3)持续监管披露过程。企业内部监管人员和外部监管人员应该对企业财务报告披露的整个过程保持持续关注,对于临时报告和季度报告尤其需要这样。一旦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监管人员必须指出,情节严重的还要加以惩罚。

(4)完善惩罚制度。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财务报告的披露效果,防止内幕交易等情况的发生。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些规定不够完善,而且惩罚措施相对较轻,造成企业管理层的违规成本低,一些与财务报告披露有关的事件经常发生。因此政府、证监会需要对违反财务报告披露规定的行为进行更严厉的惩罚,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参考文献:

[1]黄世忠:《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面临的挑战与思考》,《会计研究》2001年第10期。

[2]蔡传里:《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投资者保护观》,《长江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3]葛家澍、刘峰:《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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