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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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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全文共 2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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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内容进行施工。

具体包括: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____天内办理结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造价(应含纳税费):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期

1、开工日期:20__年___月___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竣工日期:20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八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细化)

(一)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

(三)材料采购方对材料承担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划入乙方账户: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结算:

工程洽商

结算方式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十三条双方权利义务(加水电源费、双方代表、监理)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___套给乙方。开工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份,有关资料地质勘探报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套)。

2、参加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施工图纸会审。

3、审核乙方完成工程月进度报告书,作为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生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5、委派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收图后,在开工前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报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即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须委派持有与工程项目相应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日前向甲方报送完成月进度计划报告书。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米内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9、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处罚

(一)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造价万分之____的标准付给甲方违约金,并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____标准的,不奖不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万元,并负责无偿返修。

(二)将罚金应在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在支付结算工程款时支付或扣除。

(三)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十五条施工资料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

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到通知后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工期顺延。凡检查结果不合格,检测费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施工中乙方应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要求做好中间验收及有关资料。

(三)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____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通知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包括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向甲方移交,所有施工、竣工资料必须符合质监站及定州市城市建设档案要求。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除无条件返修外,并承担由于工期或经营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章及变更竣工资料____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由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保修

(一)

工程保修责任:____________

(二)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起计年。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解决、终止方式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定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条款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天内乙方应进场完毕,否则本合同无效。

(二)甲方指定的材料范围详见甲方签发的"建筑材料及设备零配件明细表"。

(三)乙方不得将甲方发包给乙方施工的工程再进行分包。由其他队伍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应经甲方同意。

(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保修期满并结清余款后失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

_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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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范文

湖北省博物馆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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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是湖北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博物馆,也是全省最重要的文物收藏、研究和展示机构,主要承担着全省文物的收藏、保管、保护、陈列展览及藏品的研究工作。现馆舍位于风景秀丽的武昌东湖之滨,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56号。

湖北省博物馆筹建于1953年,“前身”是建国之初成立的湖北省人民科学馆,1953年3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科学馆的基础上,成立湖北省博物馆(筹备处),并与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1957年正式成立省博物馆。1959年春迁至今东湖风景区;1963年1月正式更名为湖北省博物馆,3000平方米陈列楼建成并对外开放;1999年1月,建筑面积5717平方米的编钟馆建成开放;20_年12月,楚文化馆建成开放;20_年9月,新馆综合陈列馆建成开放。

目前,湖北省博物馆总占地面积达81909平方米,建筑面积49611平方米,展厅面积13427平方米。建筑具浓郁楚风,呈一主两翼、中轴对称。馆舍由编钟馆、楚文化馆、综合陈列楼组成,已拥有专业人员20_年在江陵望山1号墓出土,被誉为越王青铜剑之首。战国时期的曾侯乙编钟,1978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编钟共65件,总重2500多公斤。战国时期的曾侯乙编磬,1978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共32件,上面刻有乐律文字。战国的青铜尊盘,1978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酒器,尊盘口沿的镂空附饰采用熔模铸造工艺制成。鹿角立鹤,战国时期青铜器,1978年随州曾侯乙墓出土,它是一种想象中的吉祥物。大玉戈,商代前期玉质仪仗器,1974年黄陂盘龙城李家嘴三号墓出土。铜鼓,商代打击乐器,1977年崇阳白霓出土,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皮鼓形铜鼓。还有商朝的陶鸡、大圆鼎,战国时期的虎座鸟架鼓、十六节龙凤佩、金盏,南北朝的青瓷莲花尊,唐朝的乐俑,明朝的金凤冠等。

博物馆中江陵楚墓出土的越王勾践青铜剑、吴王夫差青铜矛与彩绘木雕鸟兽座屏,荆门包山大冢出土的楚国“聘礼行迎图”漆画与楚国司法文书竹简,云梦睡虎地出上的秦代法律文书竹简,及武昌土地堂出土的南朝青瓷仰覆莲花尊等均有极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又如隋大业四年(公元620_年)的敦煌写经,明清书绘大师江夏派吴伟,“吴门四家”沈周、文征明、仇英,松江派董其昌、陈继儒,“八大山人”朱耷,“扬州八怪”金农、郑燮、黄慎及张裕钊、杨守敬等诸家的墨迹,都属稀世珍品。如辛亥革命武昌首义时十八星军旗,著名革命先烈和革命领袖恽代英、陈潭秋、施洋、主席、刘少奇、周恩来、董必武等人的遗物、纪念物,均为异常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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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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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将陪同大家参观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博物馆是我国十大博物馆之一,它位于武昌东湖之滨,占地面积5.1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其中陈列大楼面积3000平方米,实际展览面积1600平方米.馆内藏有历史文物20多万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600余件,国家级文物16件.陈列展出的有商周青铜器,盛楚时的漆、木器具,大批秦始皇时竹简,历史名人字画,陨县猿人,长阳人齿化石,尤以曾侯乙青铜编钟,越王勾践青铜剑,吴王夫差矛,二十八星宿天文图等珍品举世瞩目.湖北省博物馆是武汉市建筑规模最大,馆藏最多的博物馆.

现在我们已经来到了省博的入口处,湖北省博物馆这几个馏金大字是董必武同志于1960年题写的.大家请看那边那幢建筑是于1999年才竣工的编钟陈列馆,它是我国迄今规模最大,门类最齐全,功能最完备的古乐器陈列馆.想必大家都非常想听一听这天外来音.我们不妨先去参观其他文物,最后有足够的时间再来欣赏编钟音乐.大家请随我往这边走,现在我们来到了今天主要参观的一个展厅,曾侯乙墓展厅.我们首先看到的就是曾侯乙墓的椁(guǒ)室模型,它分为东中西北四室,每室的低部都有一个门洞是用来连接各室的,其形制有点象我们现在住房的三室一厅.东室放有墓主棺和八具陪葬棺,中室置青铜礼器,著名的曾侯乙青铜编钟就是从这里出土的.西室放有13具陪葬馆,北室放有兵器,车马器,竹简等.

曾侯乙墓是凿石为穴的竖穴式墓葬.整个墓室东西长21米,南北宽16.5米,总面积220平方米,据残存的封土推算其下葬深度约为13米,这与同时期的墓葬相比规模是较大的.

如此规模宏大的墓葬,其墓主人是谁呢?我们在出土的青铜器上共发现了‘曾候乙’三个字208次。所以我们断定墓主就是曾候乙。大家请看这个,它是根据墓内头骨制作的墓主复原像,我们可以看出墓主是大约42-43岁的男性,其颅骨特征与中原商代人种特征最为接近。

接下来这件造型奇特的物品叫鹿角立鹤。大家可以看到它是由鹿角鹤身和鸟翅膀组合而成的是人们想像中的一种仙鸟。它出土时在主馆的东面,头向着南方,可能是意在引领墓主人的灵魂升天或祈求神灵保佑吧。它的铸造工艺考究,头颅和鹿角镀金装饰,脊背和双翅周边镶嵌绿松石,但因为年代久远我们已经不能再见它的光彩了,但是我们仍然能够通过它独特的造型想像出当时的青铜铸造技术已经相当发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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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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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和湖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华中地区最大城市和内外贸商埠,也是中国内陆最大的交通枢纽,工业、教育、科研的重要基地之一。

武汉市是华中地区的重镇,面积8467平方公里,人口700多万,坐落于江汉平原。长江、汉水在此交汇,在地理上将武汉划分为长江以南的武昌及长江以北的汉口和汉阳。河流湖泊纵横交错,故武汉又称“江城”。先民楚人创造的灿烂的楚文化深深地影响着这个地方的人们,使武汉人的性格表现得热情而刚烈,浪漫而奔放。

武昌之名始于东汉末三国初,孙权为了与刘备夺荆州,于公元220_年把都城从建业(今南京)迁至鄂县,并更名“武昌”,取“以武治国而昌”之意;汉阳一名的来历与汉水密切相关,古语“水北为阳,山南为阳”,古时汉阳在汉水之北,龟山之南,又因得日照多的地方也称阳,故名汉阳;汉口在三镇中历史最短,而发展最快,汉口原叫江夏,因发源于陕西的汉水是当时交通便利的水道,陕西商人乘船沿汉水而下至江夏做生意,开始把江夏改称汉口,即汉水的出口。

武汉历史悠久,根据离城区5公里的黄陂滠口杨家湾发现的商代盘龙城遗址的考古结论,早在3520_年前,此处已进入人类文明

社会。武汉先秦时属楚国地,秦属南郡,汉属荆州江夏郡,三国时隔江分为江夏、汉阳两县。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设夏口厅。1920_年汉口、武昌两县改市,1920_年,国民政府由广州迁来后,三镇统建武汉市。

古代,从武汉循长江水道行进,可西上巴蜀,东下吴越,向北溯汉水而至豫陕,经洞庭湖南达湘桂,故有“九省通衢”之称。东汉时期蔡邕便发现其“南援三州,北集京都,上控陇坂,下接江湖”的优越地理条件,认为是“导财运货,贸迁有无”的理想市场。至宋代,武昌已有“市邑雄富”的美誉,至明末清初,汉口就跻身全国四大名镇之列。康熙年间,三镇已成为“楚中第一繁盛处”。历来,武汉是长江中游最大的物资集散地、商业贸易中心,加之得水独厚,得中独厚,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故为华中重镇。1860年代后,汉口开埠,江海直航;随后京汉、粤汉铁路的铺设,更使武汉四通八达。1949年以来,长江大桥和江汉一桥、二桥及汉水铁路桥的竣工,以及空中航线的开辟,武汉交通运输进入新的时代。1990年后,武汉港新客运站、新火车站的投入使用,天河国际机场、长江公路桥和江汉三桥的开通,武汉成为华中第一大交通港站。今天,武汉作为中部最大的水陆交通枢纽,长

江水运联通东西,京广铁路纵穿南北,北至北京,南抵广州,西去重庆,东达上海。东西水运干线和南北铁路干线使武汉的物资交流范围扩展到全国各地,成为新时代的华中重镇。

武汉美称“江城”,源于唐朝大诗人李白“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的千古绝句,这一称呼也是由于武汉的发展与长江、汉水的关系特别密切,所以沿江九大城市中,唯独武汉享有“江城”的雅名。

改革开放使武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武汉人引以自豪的千古名楼黄鹤楼,自然风光旖旎的东湖,享有盛誉的归元禅寺,继续张开双臂,喜欢四方佳宾。更有许多好听、好看、好玩的新景点、新景观如白鳍豚馆、野生动物园、赤壁大战全景画馆及改造后的具有现代气息的中山大道商业街都等待着您的投入,恭候着您的光临。欢迎您来江城,领略都市不同的风光。

参观江南三大名楼之首的黄鹤楼,在此可追溯黄鹤楼的历史,聆听有关的神话传说以及历代文人墨客面对黄鹤楼吟咏的诗篇“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并可登楼观武汉三镇全景。随后来到古琴台,这里是流传了两千多年的“高山流水觅知音”故事的发生地,游人可在此凭吊俞伯牙、钟子期以琴会知音的动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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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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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将尽,天气日渐凉快,8月24日星期天,我和爸妈参观了湖北省博物馆

这天,我们早早出发了。下了车,就见一圈围栏,爸爸说到了,我举目看去,烟水连天,湖水浩淼,游船点点,这不是东湖吗?收回目光,我立即看到一座门坊,上面写着“湖北省博物馆”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落款为“董必武题”。爸爸说,董老是党的早期领导人,当过国家代主席,旧学根底好,还考取过前清秀才呢。由他写馆名,足见博物馆的意义了。

进了大门,便见一座雄伟的建筑物,这是博物馆的主馆,建于一九五三年,古典风格,既有中国古代建筑的屋顶,又有西方建筑又高又粗的圆柱门廊。因而整个建筑显得很壮丽,既有历史风韵,又有现代感。进入主馆,里面陈列的都是曾侯已墓的出士文物,有十四万件。展厅分两层,下层陈列了墓中的所有青铜器,大多都是祭嚣,上层是贵族们的日常生活用品。看着这些从地下挖掘出来的发绿发黑的物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新奇感。尤其是站在一尊鉴缶前,听说那是古代王公贵族用来冰洒或温洒用的,它有保温柜和冰箱的作用。整个鉴缶呈方形,每边都有三条龙,跟地动仪的差不多,四脚也是龙的造型,总体青绿色。瞧缶精雕细镂的样子,那精致真叫人想象不出工匠们是怎么作出来的。同时也明白那些王侯是怎么把它做成冰箱的用的。它到底是又大又重的金属制品呀。看完鉴缶,继续往前看,馆内灯光昏暗,配合这些古董,显得很谐调,人也仿佛走在历史的时光隧道。

渐渐,我们到了馆的中心,这里呈放着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曾侯乙编钟,大大小小,一共有六十五个,最大的一个高一米多,重二百多公斤,最小的也有2。4公斤,却只有两分米高。整个编钟分上中下三层,每层的木架都雕着彩绘花纹,两端还装饰着青铜套,横梁由三个佩剑铜人承顶,那铜人造型极为生动,那样子好象准备立即拔出剑来。听说这钟架很坚固,能挂二千五百多公斤的重物,而且经过二千多年地下掩埋仍屹立不倒,不能不使我们赞叹我们祖先的精湛工艺。而这编钟的意义还不在这儿,讲解员说,因为它能演奏八音阶的曲子,而长期以来,外国人却总认为八音阶是西方人创造的,东方压根就只有五声音阶。随着这一编钟的出士,外国人也不得不低头服气了。随后我们还看到了各种出士兵器、衣物。一边看,一边想,我像看到那古代人民的辛苦劳作,像听到了古战场的厮杀声,也像看到王公贵族的享乐生活,尤其使我看到中华民族和勤劳智慧。当我和爸爸妈妈从博物馆走出来的时候,一阵清风从东湖水面上吹来,我立即感到满面生凉。这清风也似乎把我从20_多年前的时空隧道带了回来,极目远眺,好一幅湖光山色画呀,我不无限感动:有如此好山好水,有如此辉煌历史,这正是对我们楚国人的激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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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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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_x旅行社”的导游员_x,在这里我对大家光临武汉市表示热烈的欢迎,在接下去的时间里将由我为各位提供导游讲解服务,我一定会尽力安排好各位的行程,使大家在这次旅游活动中感到开心愉快。

好,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去参观湖北省博物馆

湖北省博物馆是湖北省收藏、研究、展览历史和革命文物的中心,共收藏文物约70万件,其中有曾侯乙编钟、越王勾践剑等举世瞩目的珍品。当然,在这些文物里面,就其发掘的意义和价值而言,恐怕得首推目前展出的曾侯乙墓出土文物。

所谓曾,就是曾国,侯,就是诸侯国的国君,乙是他的名字,连起来讲,就是曾国国君乙的坟墓,其间出土的不仅有被世界第一小提琴手梅柳英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曾侯乙编钟,还有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漆棺、漆器、精美绝伦的青铜器、种类繁多的兵器、车马器、乐器以及玉器、金器和许多日常用品等。在我国古代史上,一次性出土文物数量之多,种类之齐全为国内所罕见。众多的出土文物反映了从墓葬制度到祭祀、宗教礼制、战争、科学技术以及日常生活等社会的各个方面。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当时的文化。因此,我们到湖北省博物馆,不仅仅是去参观几件出土文物,而更重要的是去追忆古老的中华文化。那么,曾侯乙墓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文化呢?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区域文化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第二摇篮,它孕育了长江流域的巴蜀文化、楚文化和吴越文化,三种区域的文化中,以楚文化至为重要,而那时的楚文化只是综合了中原文化的末流和楚蛮文化的余绪,特色还不多,水平也不高,几乎是不足称道,一直到了春秋中期,才有了发展。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的大变革、大动荡、大转变时期,不仅学术上百家争鸣,而且战争频繁,群雄割据,诸侯争霸。楚国正是在这样一种时候不断扩张。与此同时,楚文化在不断的交流、吸收、融合之中,逐步形成了有异于中原周文化而具有自己特色的一种区域文化。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谈一谈曾侯乙墓和曾国。曾侯乙墓的发掘地点是在今湖北随州,距武汉市约165公里,从曾侯乙墓的出土文物来看,在礼制上它沿用了周的一套东西,但在许多器物上反映了强烈的楚文化特色,有的则是周、楚文化艺术特色的综合。因此,很难单纯的把曾侯乙墓归于楚文化还是周文化的范畴。学术界一般单称其为曾侯乙墓,而不称其为“周墓”或“楚墓”,有人干脆提出了曾文化的概念。既然曾侯乙墓既不属于周,又不属于楚,而又同时具有两者的特色,我们可否说它反映的是中国上古时期文化的主流——中原周文化和南方楚文化呢?从这一点上看,曾侯乙墓发掘的意义不亚于甚至超过秦始皇陵的发掘,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常言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那么还是让我们一起到里面去看看吧。

曾侯乙墓共出土文物一万余件,许多都是前所未见的珍品,它是我国考古史上的重大发现,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这在同时代的墓中规模是较大的。

现在请大家看一看椁室模型,它是根据1:10的比例制作的,其中,整个墓室分为兵室、礼室、和乐室三大厅,下面就请大家随我一起参观。

前面我们说过,曾侯乙墓共出土文物一万余件,要想在有限的空间全部展出是不可能的,这里展出的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分,大家请看,这件鹿角立鹤是这个古墓中造型艺术和铸造工艺都比较高的一件杰作,它由鹿的角,鹤的身子、鸟的翅膀组合而成,当然自然界中是不存在这种动物的,它是人们想象出的一种仙鸟,放在墓穴中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守护死者灵魂,防止鬼怪侵袭,再就是护送死者灵魂升天。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的铸造工艺也是比较讲究的,这反映了当时的青铜铸造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在礼器展厅中,共展出了礼器用品38种134件,是我国历年出土青铜器数量最多,种类较全的一次,所以,大家在余下的时间里可以慢慢的欣赏,领略我国悠远的古文化。

现在请大家和我一起到楼上继续参观。

这里展出的是曾侯乙墓出土的兵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频繁,所以许多新颖的作战武器脱颖而出,此墓出土的兵器,数量多,质量精,正是当时社会大变动,技术大革新的反映。看完兵器部分,大家是否可以勾勒出古代战争的大致轮廓和想象出他们使用兵器的类型呢?

最后大家将要看到的便是世界闻名的曾侯乙编钟,编钟源于我国原始社会,乐宫中最为显赫的属编钟,巨大的钟架为铜木结构,呈曲尺形,全套编钟总重为2500公斤,它至今保留着优美迷人的音色,有深沉浑厚的低音、铿锵圆润的中音、清脆响亮的高音,整套编钟铸造十分复杂,要经过设计、制模、合金、浇铸、铸后加工等多道工序,编钟的装配、布局从力学、美学、实际操作上都处理得十分恰当。

这套编钟以其造型美观、铸造精美、保存完好、配备齐全、音域宽广、音色优美、音频准确而成为我国古代编钟之最。

现在经过考古学家们的共同努力,曾侯乙墓的全套乐器已经全部复制出来,面对这些上古时代的杰作,真叫人叹为观止,称它是“世界第八大奇迹”大概也不为过吧?

为了满足各种中外游人的需要,湖北省博物馆在每天都要安排大型编钟演奏,让您徜徉于那悠悠的历史长河之畔,聆听这人间仙乐,所以,此行绝对会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

那么,现在就请大家随我一起去聆听这个时间长廊传来的音乐。

好了各位朋友,关于湖北省博物馆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我的讲解能给大家留下一点印象,不详尽的地方也请大家多多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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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神农溪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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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壤口是巫峡的出口,历为兵家必争之地。这里有古墓七百余座。从出土的文物考证,有殷、商、战国、汉等历代遗留下来的古墓葬群。三国时,刘备派张飞镇守于此,栅联寨七百余里,后关公张飞死,备起倾国之兵发吴,遭东吴陆逊火烧连营七百余里,刘备丢盔卸甲,逃至这里。据巴东县志载:"追兵急,备烧栈断道,然得免"。所以在巫峡里边有一个避兵岩,那就是刘备躲避追兵的地方。1984年,考古工作者在西壤口李家湾地区发掘了四座古墓。出土文物有巴氏矛、巴氏剑、巴氏征、巴氏盾等巴人用过的兵器。在西壤口还存有"杜甫草堂"遗址,始建于明代。查《杜甫年谱》"大历三年,杜甫东下夔州,三月报江陵"。其中有三个月在此小憩,曾写有"西壤溪"诗一首,"壤溪渔火"后历为巴东古八景之一。同时西壤口的巫峡北景画面还是现在正在使用的伍元人民币的版面图案。

巴东夏橙

巴东是全国柑桔基地,盛产脐橙、血橙、夏橙等十多个品种,尤以夏橙(又名"五月红")驰名。其特点是花果并枝,两代同堂,酸甜适度,质优高产,远销东南亚各国,深受中外游客喜爱。

龙昌峡

龙昌峡全长5.7公里,雄峡对峙,滩多水急,峡谷迂回曲折,深若幽巷重门,均宽不足20米,山岩多成80度至90度。斜坡直插溪底,以雄见长,唐代诗人杜甫乘扁舟漂流过此峡,有诗赞曰:"迢迢水出走长蛇,怀抱江村在野牙,一叶兰舟龙洞府,数间茅屋野人家";北宋至和三年,有蒋凯、彭德纯、周茂叔乘船漂流过此峡,历史上又称这峡为"三游洞"。《小方壶斋舆地记胜》记载:"此洞非石洞,乃山水之奇观也,一洞十里,可浮舟往来",据考古时峡谷两岸树木繁茂,藤蔓植物攀附其上,遮天蔽日形似洞穴,1990年国家旅游局局长刘毅漂流此峡后盛赞:"这才是真正的峡"。

神农溪大桥

神农溪大桥是我县公路复建工程中的一座特大公路桥。于1997年4月施工兴建,1999年12月13日合拢。2000年6月正式通车,总造价1730万元,该桥由武汉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由主桥和引桥两部分组成,桥长318米,桥墩高109米,是我国公路桥梁中的第一高墩,是我国桥梁建筑上施工难度最大、技术含量最高的工程之一。

鸿大港湾

这地方叫"鸿大港湾",1937年冯玉祥将军乘坐"鸿大军舰"避空袭,抛锚在此停靠一年之久,故当地居民称这里为"鸿大港湾"。

巴东新县城

巴东新县城位于巫峡口外,神农溪出口处的长江南岸。209国道线横贯其间,水资源丰富,地理条件优越,扩展空间大,水陆交通便捷。总体设计规划面积为434.45公顷,约为老县城建筑面积的5倍。人口设计容量8~9万人。

新县城共分黄土坡、大坪、白土坡、云沱、西壤坡五个小区。中心区西壤坡距老县城9公里。由沿江路、中环路三条连接道组成的主干线和209国道,将五个小区串连在一起,大小桥梁百余座,且风格各异,因而巴东有"百桥县"之称。市容分别形成建筑博览、港口贸易、旅游文化、民族风格各具特色的自然小区。特别是巴东长江大桥的兴建,把位于长江北岸的官渡口、雷家坪两个乡级镇,与新县城融为一体,既扩大了新县城的建筑规模,也进一步展示了巴东对外招徕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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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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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旅行社”的导游员×××,在这里我对大家光临武汉市表示热烈的欢迎,在接下去的时间里将由我为各位提供导游讲解服务,我一定会尽力安排好各位的行程,使大家在这次旅游活动中感到开心愉快。

好,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去参观湖北省博物馆

(如大家所想的一样,)湖北省博物馆是湖北省收藏、研究、展览历史和革命文物的中心,共收藏文物约70万件,其中有曾侯乙编钟、越王勾践剑等举世瞩目的珍品。当然,在这些文物里面,就其发掘的意义和价值而言,恐怕得首推目前展出的曾侯乙墓出土文物。

所谓曾,就是曾国,侯,就是诸侯国的国君,乙是他的名字,连起来讲,就是曾国国君乙的坟墓,其间出土的不仅有被世界第一小提琴手梅柳英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曾侯乙编钟,还有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漆棺、漆器、精美绝伦的青铜器、种类繁多的兵器、车马器、乐器以及玉器、金器和许多日常用品等。在我国古代史上,一次性出土文物数量之多,种类之齐全为国内所罕见。众多的出土文物反映了从墓葬制度到祭祀、宗教礼制、战争、科学技术以及日常生活等社会的各个方面。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当时的文化。因此,我们到湖北省博物馆,不仅仅是去参观几件出土文物,而更重要的是去追忆古老的中华文化。那么,曾侯乙墓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文化呢?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区域文化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第二摇篮,它孕育了长江流域的巴蜀文化、楚文化和吴越文化,三种区域的文化中,以楚文化至为重要,而那时的楚文化只是综合了中原文化的末流和楚蛮文化的余绪,特色还不多,水平也不高,几乎是不足称道,一直到了春秋中期,才有了发展。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的大变革、大动荡、大转变时期,不仅学术上百家争鸣,而且战争频繁,群雄割据,诸侯争霸。楚国正是在这样一种时候不断扩张。与此同时,楚文化在不断的交流、吸收、融合之中,逐步形成了有异于中原周文化而具有自己特色的一种区域文化。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谈一谈曾侯乙墓和曾国。曾侯乙墓的发掘地点是在今湖北随州,距武汉市约165公里,从曾侯乙墓的出土文物来看,在礼制上它沿用了周的一套东西,但在许多器物上反映了强烈的楚文化特色,有的则是周、楚文化艺术特色的综合。因此,很难单纯的把曾侯乙墓归于楚文化还是周文化的范畴。学术界一般单称其为曾侯乙墓,而不称其为“周墓”或“楚墓”,有人干脆提出了曾文化的概念。既然曾侯乙墓既不属于周,又不属于楚,而又同时具有两者的特色,我们可否说它反映的是中国上古时期文化的主流--中原周文化和南方楚文化呢?从这一点上看,曾侯乙墓发掘的意义不亚于甚至超过秦始皇陵的发掘,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常言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那么还是让我们一起到里面去看看吧。

曾侯乙墓共出土文物一万余件,许多都是前所未见的珍品,它是我国考古史上的重大发现,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这在同时代的墓中规模是较大的。

现在请大家看一看椁室模型,它是根据1:10的比例制作的,其中,整个墓室分为兵室、礼室、和乐室三大厅,下面就请大家随我一起参观。

前面我们说过,曾侯乙墓共出土文物一万余件,要想在有限的空间全部展出是不可能的,这里展出的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分,大家请看,这件鹿角立鹤是这个古墓中造型艺术和铸造工艺都比较高的一件杰作,它由鹿的角,鹤的身子、鸟的翅膀组合而成,当然自然界中是不存在这种动物的,它是人们想象出的一种仙鸟,放在墓穴中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守护死者灵魂,防止鬼怪侵袭,再就是护送死者灵魂升天。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的铸造工艺也是比较讲究的,这反映了当时的青铜铸造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在礼器展厅中,共展出了礼器用品38种134件,是我国历年出土青铜器数量最多,种类较全的一次,所以,大家在余下的时间里可以慢慢的欣赏,领略我国悠远的古文化。

现在请大家和我一起到楼上继续参观。

这里展出的是曾侯乙墓出土的兵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频繁,所以许多新颖的作战武器脱颖而出,此墓出土的兵器,数量多,质量精,正是当时社会大变动,技术大革新的反映。看完兵器部分,大家是否可以勾勒出古代战争的大致轮廓和想象出他们使用兵器的类型呢?

最后大家将要看到的便是世界闻名的曾侯乙编钟,编钟源于我国原始社会,乐宫中最为显赫的属编钟,巨大的钟架为铜木结构,呈曲尺形,全套编钟总重为2500公斤,它至今保留着优美迷人的音色,有深沉浑厚的低音、铿锵圆润的中音、清脆响亮的高音,整套编钟铸造十分复杂,要经过设计、制模、合金、浇铸、铸后加工等多道工序,编钟的装配、布局从力学、美学、实际操作上都处理得十分恰当。

这套编钟以其造型美观、铸造精美、保存完好、配备齐全、音域宽广、音色优美、音频准确而成为我国古代编钟之最。

现在经过考古学家们的共同努力,曾侯乙墓的全套乐器已经全部复制出来,面对这些上古时代的杰作,真叫人叹为观止,称它是“世界第八大奇迹”大概也不为过吧?

为了满足各种中外游人的需要,湖北省博物馆在每天都要安排大型编钟演奏,让您徜徉于那悠悠的历史长河之畔,聆听这人间仙乐,所以,此行绝对会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

那么,现在就请大家随我一起去聆听这个时间长廊传来的音乐。

好了各位朋友,关于湖北省博物馆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我的讲解能给大家留下一点印象,不详尽的地方也请大家多多海涵。

(剩下的时间大家可以自由的参观一下,半小时后在大门口集合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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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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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我将和大家一起走进湖北省博物馆,徜徉于历史的长河中,看荆楚风云,听古曲清音,与古人对话。

湖北省博物馆是我国十大博物馆之一。是湖北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博物馆,也是全省最重要的文物收藏、研究和展示机构,是国家旅游局4A级旅游景区(点)。湖北省博物馆筹建于1953年,1963年1月,湖北省博物馆正式成立;1999年1月,建筑面积5717平方米的编钟馆建成开放;2005年12月,楚文化馆建成开放;2007年9月,新馆综合陈列馆建成开放。 迄今,湖北省博物馆总占地面积达 81909平方米,建筑面积49611平方米,展厅面积13427平方米,馆藏文物20万余件(套),其中一级文物近千余件(套),位居全国省级博物馆前列。

馆区内绿荫掩映,综合陈列馆、楚文化馆、临时展览馆等高台基、宽屋檐、大坡面屋顶的仿古建筑三足鼎立,构成一个硕大无朋的“品”字。其总体布局高度体现了楚国建筑的中轴对称、“一台一殿”、“多台成组”、“多组成群”的高台建筑布局格式。整个建筑风格突出了楚国多层宽屋檐、大坡式屋顶等楚式建筑特点,建筑外墙为浅灰色花岗石装饰,屋面采用深蓝灰色琉璃瓦铺装。室外环境按景观式、园林式的特点进行布局,通过雕塑小品、休息庭院、园林绿化、配套的综合服务设施等形式,营造出与博物馆主体建筑和谐配套和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给观众提供一个休闲、舒适、幽雅、公园式的室外游览空间。是风景秀丽的东湖之滨的一颗灿烂的明珠,也是武汉市一座光彩夺目的标志性建筑和对外开放的一大精品名牌景观。丰富并且有着地方特色的珍贵藏品和不断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在中外文化交流中的显著成就,使本馆在海内外享有一定声誉。世界上最庞大的青铜乐器曾侯乙编钟、中国冷兵器时代的翘楚之作越王勾践剑、地质年代早于北京人的郧县人头骨化石等,都在中国古代文化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有着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并具有世界意义。

目前,湖北省博物馆举办有《楚文化展》、《郧县人——长江中游的远古人类》、《屈家岭——长江中游的史前文化》、《盘龙城——长江中游的青铜文明》、《曾侯乙墓》、《九连墩纪事》、《书写历史——战国秦汉简续》、《秦汉漆器艺术》、《梁庄王墓——郑和时代的瑰宝》、《土与火的艺术——古代瓷器专题展》、《荆楚百年英杰》等十多个展览,以其精美丰富的展品、精良的陈列布局、浓厚的文化氛围和宜人的观赏环境,向观众介绍湖北地区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深受海内外游人欢迎。2007年免费开放后,每年接待观众约140万人次,成为湖北省重要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对外开放窗口,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等曾给予高度评价,国际友人基辛格等曾多次来馆参观,留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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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当山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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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

大家好,我代表海外旅行社欢迎大家的到来。我叫xx,就好人们常说的那样,相逢就是缘分。能和大家相逢在美丽的江城并和大家一起度过这段美好的时光我感到非常荣幸。这位是我们的司机王师傅,今天就由我们两个为大家服务,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尽管提出来,我们将尽力为您解决。希望能用我们的热心、耐心和细心换来你的放心、开心。

今天我将带大家起游览武当山,让我们一起去领略那里秀丽的自然风光和浓郁的道教文化。

武当山位于湖北丹江口市境内。面临碧波荡漾的丹江口水库,背依苍莽千里的神农架林区,连绵400多公里。这里风景秀丽,四季景色各不相同:春天繁花似锦,夏季高山耸翠,秋天金桂飘香,冬季白雪皑皑。不管我们什么时候来,都能欣赏它美的一面。有一句俗话说“天下名山佛占尽”,而在武当山却是道教一统天下。

传说武当山金顶原来被无量佛占着,后来真武大帝修仙得道,出外云游到此,看到这里群峰林立,主峰天柱峰高耸入云,周围七十二峰俯首相向,形成了“七十二峰朝大顶”的奇观。真武大帝相中了这块宝地,便到天柱峰找无量佛商量借地,并提出只借八步即可。无量佛见他所要不多就答应了,没想到真武大帝法力无边,他从天柱峰顶走了八步,一步100里,八步竟占走了整个武当,从而赢得了永久居住权,武当山也因此成为道家的场地。

武当道观从唐贞观年间开始修建,到明永乐年间达到高峰。这里的建筑充分利用自然,采用皇家的建筑方式统一布局,集中体现了我国古代建筑艺术的优秀传统,于199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之列,成为全世界的瑰宝。明成祖朱棣大力推崇武当道教,调集军民工匠30余万在此大兴土木,按照道教中“玄天上帝”真武修炼的故事,用十余年的时间建起了三十三个大型建筑群落。建筑线自古均州城至天柱峰顶,连绵四十华里,面积一百六十万平方米,宫观庵堂两万余间。他在这里祀奉北方神真武大帝,以佑护他这个北方起兵夺位的皇帝。据说真武大帝高大的身材,圆圆的脸庞,批发赤足的形象就是按永乐皇帝的模样塑造出来的。所以民间流传有“真武神,永乐相”的说法。皇家的大力推崇是武当山名声大震,成为我国的道教名山,吸引着各地的游人香客到处观光朝拜。

另外,这里不仅是道教的香火胜地,还是武当拳的故乡。中国武林历来有“北宗少林,南尊武当”的说法,许多人都是未识武当山而先知武当拳。武当拳的创始人相传是名带著名道士张三丰,这点我想喜欢武侠的朋友可能通过小说了解了一些。据说他在这里修炼的时候看到鹤与蛇争斗的情景,受到启发,领悟出了太极十三式,他也因此被尊为武当派的开山祖师。

说了怎么多,我看大家都有些迫不及待了,现在我们已经到了武当山脚下,请各位带好随身物品下车,开始我们的朝圣之旅。……

现在我们眼前的这座绿琉璃瓦大殿就是紫霄宫。因为这块地方周围的冈峦天然形成了一把二龙戏珠的宝椅,永乐皇帝封它为“紫霄福地”。殿内石雕须弥座上的神龛中供奉的是真武神老年、中年、青年时的塑像和文武仙人的坐象。他们形态各异,栩栩如生,是我国明代的艺术珍品。我右手边放着的这根几丈长的杉木传说是从远方突然飞来的,因此叫做飞来杉。据说在杉木的一端轻轻敲击,另一端就可以听到清脆的响声,因此又叫“响灵杉”。至于它为什么要飞来这里,我想可能也是为这里的美景盛名所吸引吧。……

武当山有36岩,现在我们来到的是被认为三十六岩中最美的南岩。武当山的自然景观与精美的建筑是融为一体的,在这里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这座雄居于悬崖上的石殿建于元朝,悬崖旁边有一个雕龙石梁。石梁悬空深出2。9米,宽只有30厘米。上雕盘龙,龙头顶端雕有一个香炉,这便是著名的“龙头香”。过去有些香客冒着生命危险去烧龙头香,以示虔诚,可见他们对道教的信仰之深。安全起见,我们大家想许愿祈祷的话可以到别的地方,心诚则灵嘛。……

经过一翻努力,我们终于登上了主峰天柱峰。天柱峰海拔有1612米,素称“一柱擎天”。站在这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七十二峰朝大顶”的壮观景象。而天柱峰之巅的这座金壁辉煌的殿堂就是金殿了。金殿是我国最大的钢铸金鎏大殿,修建于永乐十四年。整个金殿没用一根钉子,全是铸好各个部件后运上山搭建而成,卯和的非常严密,看起来好象是浑然一体的。

大家看,这边的长明灯相传是从来不灭的,那么山顶空旷多风,为什么它不会被风吹灭呢?据说是因为有了藻井上的这颗“避风仙珠”的缘故。相传这颗仙珠能镇住山风,使风不能吹进殿内,从而保证了神灯的长明。其实神灯长明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殿门的各个铸件都非常严密精确,可以改变风吹来的方向,由此可见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技艺的高抄。金殿从修建到如今已经历了500多年的风吹雨打,仍然辉煌如初,不能不说是我国古代建筑和铸造工艺的一件稀世珍宝。

好了,接下来的时间就留给大家自己安排,您可以细细的品味这里绝妙的建筑和美丽的风光。我们四点钟的时候再见。

美好的时光总是让人觉得短暂,我们的武当山之旅就到此结束了。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我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还请大家多批评指正。希望以后能有缘和大家再次相逢。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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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消防安全第一课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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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是关系到生命的大事。人生只有一次,我们怎么能不珍惜他?

生命是一曲优美的交响曲,是一片华丽经典的诗章,是一次经历煎熬两次与艰难的远航,生命诚可贵!我们歌颂声明,因为生命是宝贵的,他只有一次;我们热爱生命,因为肉体是美好的,他令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光彩!在这个世界上最蓬勃旺盛和美好的就是人的生命!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生命的事儿。人生只有一次,我们怎么能不难得他?俗话说:水火无情,这一点也没错。人们在不经意间就酿成了灾难。我们的身边处处不单单是火,做饭需要火,烧水需要火。自从古人发明了阴之木,人类才吃到上了热的食物,在冬天刺骨的寒风中冬季得到了温暖。可任何事物都有类似之处,人类如果不专心使用它,就会造成相当严重的损失。每年,有多少起因为火灾造成的严重事故?又有多少人命丧这熊熊大火的魔爪下?消防安全人们总不重视,这还不足以给我们一个谴责吗?

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绝不注意消防安全,那就等于在羞辱自己的生命,践踏他人的生命。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他。倘若一个人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那他活在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意义?

同火灾来比,生命是渺小而强韧的。人们为什么将记忆置之度外?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的确,只有生命生活的健康存在能否有新的生活。尤其花苞是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的花朵,可说是要精彩的活着!消防安全就是生命,我们要时刻牢记:生命是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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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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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盼,男,汉族,1987年11月出生,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消防救援大队文员。

2021年8月30日上午8时40分许,狄盼途径武当山老营宫村便民服务大厅外时,忽然听见大厅内几名女子的求助声:“救命啊,快来救救我们……”

循声望去,狄盼看见一名穷凶极恶的男子手持一米长砍刀堵在门口,情绪激动,欲对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进行追砍、殴打。几名女性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被逼至大厅死角,现场僵持不下,形势十分危急。

来不及多想,凭着本能的驱使,狄盼迅速拎起一个灭火器罐冲进便民服务大厅,并向大厅外群众喊道:“赶紧拨打110报警。”此时,行凶男子持刀威胁狄盼不要多管闲事。狄盼一边安抚行凶男子情绪,一边试图用灭火器罐逼退行凶男子。哪知,行凶男子慌不择路,再次举刀追砍受伤群众。来不及思索,狄盼丢下手中的灭火器罐,果断从其背后冲上去,赤手夺下行凶男子手中砍刀,并牢牢控制其右手,周围群众上前合力将行凶男子制服。

历时1个小时,持刀行凶事件被成功制止,被困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身体均无大碍。回想起当时的情形,狄盼说:“保护人民群体是我的天职,所以我就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

2021年10月,狄盼被授予“武当山特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2021年11月,狄盼被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授予“个人三等功”。2022年7月,他被授予“十堰市见义勇为先进”称号。

玉苏普江·艾比布拉:新疆小哥接连救人,践行民族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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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本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全文共 5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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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修改《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决定对《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应实行人口目标任期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应制订人口规划,分年度逐级下达到基层,并组织、督促实施。

二、第七条修改为:全社会都应重视和支持计划生育事业。各部门要制订有关计划生育配套的规定和措施。要尊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所有公民必须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办事,努力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第十四条修改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要求生育的,由夫妻共同申请,经所属单位审查同意,报本县(含县级市或市辖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领取《二孩准生证》,方可生育,但生育间隔期必须在五年以上。县级国家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须报地、市、州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上款中属于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第十一条第(四)项的情况,还须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认。

四、第十六条修改为:

提倡优生优育。

要坚决执行《婚姻法》中禁止近亲结婚等有关规定。要积极提倡、逐步推行婚前健康检查。要认真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加强围产期和婴幼儿保健。

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认,育龄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精神病、先天智能残疾和医学上认为不应生育的疾病的,对患者施行绝育手术或节育措施。

患精神病、先天智残的痴呆育龄夫妇无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落实其节育或绝育措施。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五、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增加第(五)项为:(五)对已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夭折、不再生育也不领养子女的夫妻,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提高退休金和生活困难照顾的待遇。

六、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人员计划外生育的,按夫妻双方不同的年总收入水平,收取不同比例的计划外生育费五年:年总收入在三千元以下的,收取百分之二十;年总收入在三千元以上(含三千元)不足五千元的,收取百分之三十;年总收入在五千元以上(含五千元)不足一万元的,收取百分之四十;年总收入超过一万元(含一万元)的,收取百分之六十。计划外生育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收。

七、第三十条关于处罚,第四项修改为:

(四)贪污、挪用、挥霍计划生育经费,以及伪造、出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

增加(五)、(六)、(七)项为:

(五)私自为育龄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以及行医中有严重妨碍计划生育行为的;

(六)应采取节育措施而拒不落实节育措施,或采取其他违法行为拒不实行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

(七)有其他破坏计划生育行为的。

八、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送达复议申请人和作出原处罚决定的机关。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县级以上场(厂)、矿、企业的农工、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场(厂)、矿、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农工、职工所在的场(厂)、矿、企业作出处罚决定,有关复议和诉讼程序,依照本条有关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

(1987年12月19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1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应实行人口目标任期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应制订人口规划,分年度逐级下达到基层,并组织、督促实施。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都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认真执行人口计划,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改变人们旧的生育观念;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和经济的措施。

第六条 要加强计划生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七条 全社会都应重视和支持计划生育事业。各部门要制订有关计划生育配套的规定和措施。要尊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所有公民必须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办事,努力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第八条 男性公民二十五周岁以上、女性公民二十三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

第九条 普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

第十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人口,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 (一)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婚后五年以上不育,抱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第十一条 夫妻双方属农村人口,除适用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 (一)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二)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三)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四)夫妻一方因后天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属城镇人口,另一方属农村人口的,按本条例对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重新组合的家庭,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孩子的,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

第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要求生育的,由夫妻共同申请,经所属单位审查同意,报本县(含县级市或市辖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领取《二孩准生证》,方可生育,但生育间隔期必须在五年以上。县级国家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须报地、市、州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上款中属于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第十一条第(四)项的情况,还须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认。

第十五条 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一)凡外出从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必须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的证明,到从业和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办理计划生育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暂住户口或寄住户口、营业执照和被雇请从业。办理暂住户口或寄住户口、营业执照和被雇请从业后计划外生育的,分别由公安、工商部门、雇请单位吊销其暂住户口或寄住户口、营业执照和予以辞退。任何人不得借外出之机逃避计划生育。(二)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在从业与居住地的公安、工商部门协助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收流动人口从业、居住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密切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对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放任不管或知情不报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 提倡优生优育。 要坚决执行《婚姻法》中禁止近亲结婚等有关规定。要积极提倡、逐步推行婚前健康检查。要认真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加强围产期和婴幼儿保健。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认,育龄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精神病、先天智能残疾和医学上认为不应生育的疾病的,对患者施行绝育手术或节育措施。 患精神病、先天智残的痴呆育龄夫妇无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落实其节育或绝育措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第三章节制生育

第十七条 节制生育应采取以避孕为主的综合措施。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无禁忌症的,应放置宫内节育器;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育龄夫妻,提倡一方做绝育手术。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应及早采取措施终止妊娠。要认真做好节育技术服务与指导、避孕药具发放与管理等项工作。 免费向育龄夫妻供应避孕药具。

第十八条 施行节育手术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手术条件;施行节育手术的医务人员,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施术人员要具有职业道德和高度负责精神,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诊疗常规,不断提高手术质量,以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十九条 接受结扎、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及其他节育手术的,经医生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 给干部、职工的假期,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给农民的假期,可以抵本人当年的集体劳务负担的标工。

第二十条 施行结扎手术后,子女死亡或严重残疾,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市、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可施行吻合手术。

第二十一条 节育手术费,干部、职工在本单位医疗费中开支;城镇无业居民、农民和个体工商户从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列入预算,予以保证。

第二十二条 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后遗症的,施术单位应予治疗。治疗期间,干部、职工工资照发;城镇无业居民、农民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一般社会困难户给予照顾,符合社会救济标准的给予社会救济。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治疗费用,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节育手术费的规定开支;因施术者主观过错造成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由施术单位支付。 节育手术事故的处理,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奖励

第二十三条 晚婚的干部、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干部、职工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十五天。增加的婚假和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晚婚的农民,免去当年的集体劳务负担的标工;晚育的农民产妇,免去本人当年的集体劳务负担的标工。

第二十四条 一对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证》,并享受以下优待:(一)独生子女从领证之月起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4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属干部、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开支;属农民的,从集体提留资金或其他集体收入中开支;属个体工商户的,从个体工商管理费中列支,其中市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已从个体工商户收入中提取集体提留费用的,从提留费中发放;属城镇无业居民的,从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夫妻双方是干部、职工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付一半;一方是干部、职工,另一方是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民的,由干部、职工所在单位支付。(二)分自留地、自留山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独生子女户的住房和独生子女的入托(园)、入学、招工、就医、健康检查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三)农民夫妻只有独生女就领取《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另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来源和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四)干部、职工中,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农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属独生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子女赡养又确有困难,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所需经费从公益金或企业上交乡(镇)的补助社会性开支经费中列支。(五)对已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夭折、不再生育也不领养子女的夫妻,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提高退休金和生活困难照顾的待遇。

第二十五条 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视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医务人员做节育手术连续千例无事故的,发给适当奖金;此项奖金从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

第五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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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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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最新的《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于20xx年5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1999年1月2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5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订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xx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xx年5月2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路政管理和服务,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路政管理及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路政管理是指依法对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公路路产)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其周边区域等公路路域实施保护和管理的行政活动。《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对高速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法机构和队伍,将公路路政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具体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路路产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损坏、违法占(利)用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 公路路产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路建设规划和公路用地范围的规定,对公路使用土地范围及其周边区域依法进行规划控制和管理。

第七条 新建、改建公路使用土地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定,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并公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用地外缘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该标桩、界桩。

第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路产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建立健全公路路产档案资料。新建公路竣工时,应当同时建立公路路产档案资料。

第九条 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服务所需砂石场、土料场、生产用地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划定并办理土地使用、矿产开采、规划建设等有关手续。

因公路建设、养护需要,依法在划定的砂石场、土料场内采石、挖砂、取土,以及在生产用地内建设公路管理站所和服务设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养护中心、服务区、安全防护和技术监控设施设备、路政执法站点等公路附属设施应当纳入公路建设计划,由公路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并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收费公路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纳入收费公路建设运营成本。

第十条 改建公路涉及改变公路线路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改建公路立项时,确定原有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单位,并在改建公路建成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办理管理和养护移交手续。

公路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整公路报废后土地的用途。

第十一条 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的,应当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办理,并自调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移交手续。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有关部门接收并履行管理和养护职责。

第十二条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挖掘公路;(二)损坏、涂改、擅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三)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四)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违规停车、设置障碍、倾倒垃圾、焚烧物品、破坏绿化物、采石、取土、采空作业、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五)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六)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七)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八)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九)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十)其他破坏、损坏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审批涉路施工活动时,应当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作业,并采取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和周期,确保公路安全和畅通;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三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制作巡查记录,并共享巡查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时,发现公路路产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并协助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公路等级、里程、路况、养护定额、养护规范、检测评定结果和隐患评估报告等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并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公路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十六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时间和周期,加强公路养护通行秩序管理;可能造成交通拥堵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疏导预案。

第三章 公路路域管理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告。

已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依法划定并公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已划定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外缘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该标桩、界桩。

第十九条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建设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广告牌、宣传牌等非公路标志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公路一侧建设。

第二十一条 编制城乡规划或者审批建设用地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邻近区域的,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并注明建筑物、构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林业、水行政等部门对公路沿线的江河、湖泊、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等进行整治,优化公路通行环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养护作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平整场地、恢复植被等措施,对施工作业场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实施修复和治理。

第四章 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实行公路超限运输治理问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运输、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实施的公路超限运输联合治理工作机制。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建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公路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情况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行联合惩戒。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省际公路路网的实际,加强与相邻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协调,建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协作机制。

第二十六条 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置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或者设施。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二十七条 禁止生产、销售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

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现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煤炭、钢材、水泥、矿石、砂石、商品车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并建立货物装载台账,防止超限货运车辆出场(站)。

第二十九条 从事货物装载活动的经营者不得超限装载货物,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对所属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依法装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

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违法超限货运车辆。

第三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

货运车辆途经超限检测站点和收费公路入口处时,应当按照执法人员的引导接受检测。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超限车辆的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有关资料,经确认可以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证据。

第三十二条 新建收费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入口处安装超限检测设备。已建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对收费公路入口进行改造,加装超限检测设备。

经检测超限的货运车辆,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拒绝其通行,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 经检测认定超限的货运车辆,应当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一)对运载可解体物品的,责令当事人卸载;(二)对未经批准、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后,需要继续上路行驶的,责令当事人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拒不接受调查、处理,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第五章 服务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加强对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建设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加强服务区、休息区、停车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建设,并保持服务设施完好,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汇总、发布公路基础设施、养护施工作业、公路交通阻断等与公路通行有关的信息,实现公众查询、网上办理路政业务、路网运行信息发布等功能。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收集、报送和发布公路养护、通行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确保满足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编制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以及其他影响、破坏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因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者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形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引导车辆泊停服务区等措施对车辆进行疏导。

第三十九条 公路建设和养护单位应当做好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维护更新工作。标志、标线应当规范、准确、易于识别和理解。

第四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做好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擅自占用公路的联合治理工作,建立共同治理的联动机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破坏、损坏、违法占(利)用公路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一条 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并接受社会监督。

用于公路路政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的车身标志、示警灯。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执行紧急救援任务、处理公路突发事件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标志、标线的限制。

第四十二条 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四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公路保护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依法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并为其保密;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宣传牌等非公路标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依法确定的第三方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从事货物装载活动的经营者超限装载货物,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和公路发展规划实施的;(二)编制城乡规划或者审批建设用地,致使新批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三)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涉路施工许可的;(四)未按照规定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导致涉路施工活动、非公路标志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五)未依法履行公路超限运输联合治理职责的;(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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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文」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3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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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血吸虫防治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制定了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血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和人畜同步防治的原则,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和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血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将血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血防规划,部署防治工作任务,完善协调领导机制,解决血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的血防工作。

血防工作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 血防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含血防,下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血防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本地区血防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和防治规划;(二)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对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三)督促指导本地区血吸虫病的综合治理和科学防治工作;(四)监督检查本地区血吸虫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五)组织查螺和高危易感地带药物灭螺工作;(六)指导血防技术,普及和宣传血防知识;(七)其他血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含畜牧兽医、农机、能源、水产,下同)、水利、国土资源、林业、交通、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其他主管部门共同配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血防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凡与血防工作有关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将承担的血防工作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血防工作。

血防地区的中央、省属单位以及驻鄂部队,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血防工作总体规划的要求,服从血防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同步开展防治工作。

第五条 血防地区按规定设立的负责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的机构(以下简称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辖区血防业务技术工作。

血防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县(市)、乡(镇)、村血防网络和队伍建设,血防重点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乡镇有必需的血防预防人员从事血防工作。

第六条 血防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村(居)民积极参加当地人民政府开展的血防活动,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血防活动和捐赠资助血防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积极参与血防工作。

第七条 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血防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血防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性血防宣传教育。血防重点地区的新闻媒体应当在血吸虫病易感季节、学校暑假期间和较大洪涝灾害时,集中开展公益性血防宣传教育。

血防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血防健康教育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进行督促和检查;中小学校应当将血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配合血防专业机构开展师生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内人员和村(居)民学习、普及血防知识,增强科学防护意识。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和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以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阻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为重点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联防联控,做好血吸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标准,将血防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地区和一般防治地区,实行分类防治。在重点防治地区的血防工作和项目建设上,应当整合资源、综合防治,实施区(流)域治理,整体推进。在一般防治地区应当做好疫情巩固和监测工作,进一步控制和阻断血吸虫病传播。

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订血防技术规范,指导血防地区和有关部门血防项目的实施。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和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和实施农村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和建无害化卫生厕所等项目,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有效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

血防地区的单位和居民应当修建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沼气池;有钉螺地带的港口、码头、渡口和渔(船)民集散地应当修建使用无害化公共厕所;在有钉螺的水道两岸已建厕所和牲畜圈栏未达到无害化标准的,应当予以拆除或者设置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卫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对单位和居民修建使用无害化厕所和沼气池予以指导和监督。

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

第十条 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扶持血防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有钉螺的水田应当逐步改种旱作物或者水旱轮作,不宜改种旱作物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灭螺措施。

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并落实耕牛查病、病牛淘汰及其资金补贴等措施,有计划地逐年减少和淘汰血防地区耕牛存栏数,分层推进农业机械代替耕牛作业,有效阻断血吸虫病传染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以机代牛农机用户的免费培训,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推进牛、羊、猪等家畜的舍饲圈养,实行圈养家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引导养殖户调整养殖模式,发展以禽代畜。

第十一条 农业、水利等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开挖鱼池、建设排灌渠道涵闸等项目时,必须落实防止钉螺扩散的措施。

水利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应当按照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的原则,优先安排安全饮用水建设项目。实施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灌区改造和小流域治理等水利工程项目时,应当同步配套建设防螺、阻螺设施。

林业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实施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工程项目时,应当开展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对禁牧的洲(江、河、湖)滩,及时营造抑螺防螺林。

交通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实施道路建设、航道清淤、新建或者改建航道船闸、修建码头等项目时,应当落实血防措施。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在血防地区实施土地整理等项目,并落实血防设施。

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将血防科研项目列入重点科研计划,组织、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社会各界开展血防研究,积极推广和引进血防新技术、新成果。

因工程项目需要从有钉螺地带向非疫区供土、供水时,必须落实防止钉螺扩散的措施,并告知供土、供水地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监督。

第十二条 血防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水利、林业主管部门,根据血吸虫病监测等流行病学资料,划定、变更有钉螺地带,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告并标明有钉螺地带。

第十三条 禁止在有钉螺的洲滩等地带放养牛、羊、猪等家畜。禁止引种在有钉螺地带培育的芦苇等植物和农作物的种苗等。禁止在血吸虫病易感地带游泳以及未采取防护措施从事接触疫水的活动。

血防地区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禁牧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禁牧监督责任、监管人员、资金安排等事项,并组织实施。农业、卫生等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禁牧措施,对靠近村庄和人畜活动频繁的有钉螺的洲滩等地带设立禁牧铁丝网等必要的隔离设施,或者安排专人看管,并将禁牧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对设有警示标志的有钉螺的洲滩等地带和血吸虫病易感地带,应当协助做好保护警示标志和执行禁令的工作,劝阻违反禁令的行为。

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血吸虫病易感地带的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感染血吸虫病。

第十四条 血防地区交通、卫生、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上流动人员的防治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血吸虫病检查、治疗和健康咨询,实施粪便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 同一流域的血防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血吸虫病联防联控,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同步实施血防措施,整体推进血防工作。

血防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方案,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同步实施。不同行政区域间的联防联控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联防联控方案,并组织同步实施。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血防工作的需要,确定省级重点联防联控区域,制定联防联控方案,并督促实施。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等原因妨碍血防工作、推诿血防责任。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血防地区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必须事先提请省级以上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血防卫生学评价。建设单位必须根据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程的血防工作,并接受当地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工程竣工后,应当告知当地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其对工程地区的血吸虫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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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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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完全属于其所有权的__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_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附设施(水、电、煤气、热水器)。

二、乙方租房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年、月)。

三、每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支付,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须支付给甲方租房押金人民币 ,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期满后,如房屋无人为破坏并已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将不计息的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及相关手续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五、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元/月,有线电视费 ,垃圾清运费 ,由乙方按时际承租期 月,共计______元提前支付给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滞纳金或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乙方在租房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第三人;必须爱护好房屋及相关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原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的结构,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因工程质量而发生的房屋修缮,由甲方承担其费用。室内设施因属自然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则。

七、房屋租赁期内,该房如遇国家规划、征地,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按乙方未使用的期限退租金绘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之外,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按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已交的租金和租房押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无故退房,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应按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九、租期满后,如乙方需续租,必须在此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向甲方协商。否则,甲方在此合同终止之日,按期收回房屋。从租金用完之日起,如乙方不在该租用该房,甲方无法联系上乙方,乙方又不主动联系甲方或当初介绍此房的中介公司,甲方有权打开自己的房屋并视乙方物品为丢弃物,任其处狸。甲方和中介方将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签订此合同时,经甲乙双方验证:电表 度,煤气表 M,水表 吨,以上用量的费用由甲方结清,在此后租用期间德的用量费用由乙方结清。

十一、本合同甲方现场确认同意租给乙方后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在屐行中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伸裁委裁决或依法向所在地法院起诉,中介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帮助双方协调解决问题。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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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用工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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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用工劳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劳动合同签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2.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制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劳动用工合同书

1.劳动报酬:公司采用计件制,多劳多得,核算工资。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并告知乙方,计件单价以甲方的制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在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主动性,进行工作创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减少损失的,甲方会给予奖励。

3.甲方于每月_____号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4.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在乙方办理了工作交结后可以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以暴力、威胁、监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强迫劳动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当场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与任何经济补偿:

1.乙方擅自离职的;2.乙方旷工_____天以上的;3.由他人代领薪水的;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极思想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的;4.偷窃;5.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6、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间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个月。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参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偿付甲方培训费用。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后,结清应支付的报酬,结清工资后双方合同自动失效。

六、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自己身体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伤痛的基本情况,甲方许诺保证不歧视。如有隐瞒,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本企业相应规章制度视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员工进厂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企业制度。合同签定时,视同乙方对企业相关制度知悉并认可。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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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托拍卖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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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标的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_________保留价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包装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瑕疵_________存放地_________

(多项拍卖标的委托可附页)

第二条拍卖的时间:_________拍卖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标的交付(转移)的时间:_________

交付(转移)的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的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对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外分权、真实地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对国家限制转让的物品还应提交合法的转让审批、许可手续)和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不真实或无效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自选确定亦可以与乙方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乙方不行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出售该标的,因此而造成拍卖标的的不成交,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_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标的的估价、鉴定、保管、运输、保险、公告、展示、图录等项费用开支。拍卖结束后,乙方按实际开支多还少补。属于《拍卖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拍卖成交的,乙方退还受理费;未成交的,从《拍卖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甲方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预付受理费不退还;拍卖开始后,拍卖标的不得撤回。

四、甲方应按拍卖成交价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以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划取。

五、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交付(成交)或取回(未成交)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交纳滞留保管费。

六、需要征税的拍卖标的,其税金由甲方交付。经协商同意,税金亦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七、甲方应主动、积极地协助乙方和买受人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的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拍卖标的的权利不能实际转移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乙方应对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保密,应根据甲方要求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因乙方失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乙方应对其暂管的拍卖标的负责,并适时将拍卖标的的变动情况告知甲方;确因乙方过失造成拍卖标的损失、灭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他人拍卖或销售本合同业已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拍卖结束,乙方应在收齐应收款项后,于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将拍卖应得价款一次全部付给甲方。如有延误,甲方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索取滞纳金。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理。

合同经_________后生效。全同一旦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拍卖保留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拍卖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鉴证员:_________鉴证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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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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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湖北省道        乙方:中国XX公司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承运人责任_____的要求和精神,分散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的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根本利益。按照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鄂运管运[_________]186号文第六条规定,经甲方以邀标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乙方以竞标的形式取得独家承保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湖北省内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统保业务范围  (一)统保对象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  (二)统_____种  甲方在保监会备案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_____(条款详见《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_____统保方案》  (三)统保标的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的客运_____全部座位

二、统保标准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设定5档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各档限额对应_____费如下:

每座责任限额

4万

7万

14万

20万

30万

每座_____费(元)

70

100

200

280

420

每车_____费 =(核定座位数- 1)╳ 每座_____费  累计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_________承运人投保_____座位数之和_________4万元责任限额档仅适用于农村线路

三、业务流程  (一)客运经营承运人凭行车证至指定的乙方网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交纳_____费。乙方可在各地运管部门办公地点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派专人现场办理承运人责任_____。  (二)车主凭乙方出具的_____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在运管部门办理有关营运的相关手续。  (三)_____单、_____卡在运管部门登记、备案。  (四)被_____人索赔时须提供_____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复印件。

四、责任义务  (一)甲方应组织、督促省内客运经营承运人按全部座位数(除司机外)向乙方投保承运人责任_____。乙方按_____合同及_____单的规定出具_____单并承担_____责任。  (二)甲、乙双方不定期召开研讨会、业务拓展会,共同研究道路客运行业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散的方式和措施。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减少险情的发生。  (三)乙方应每年举办一次_____及相关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对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省内大型客运公司主要人员进行_____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咨询,使他们掌握_____和风险管理知识。  (四)甲方须督促各经营者依法投保并协调运管机构依法对未投保的企业进行处理。  (五)甲乙双方每年应不定期组成联合调研组,了解各市州承运人责任_____统保执行情况和_____事故的理赔情况。  (六)对于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乙方理赔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勘、理赔指导,保证在被__________发生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查勘以及快速、合理赔付,甲方有权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第三方提供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八)为了密切双方的联系与合作,双方应以文件形式将双方各级机构的联系人员名单下发各自的分支机构

五、信息沟通  甲、乙双方应加强业务信息的沟通,乙方定期向各市州运管机构及省运管机构提供已办理投保_____的日期、金额、数量、牌照号及事故理赔情况。甲、乙双方于每季的第一个月的20号前核对上季的业务数据,于次年元月20号前核对全年的业务数据。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三个年度内,在甲方的组织推动下,由乙方独家承保全省客运承运人责任_____。  如中国保监会、交通部对承运人责任险另有规定,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修订。否则协议自行解除。

七、协议的调整及解除  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职责,对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费率调整  本协议所列的_____费率为协议生效后第一年的_____费率。由于是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承运人责任_____,承运人责任相关风险和_____公司的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为了促进我省承运人责任_____业务的健康发展、以合理的成本有效地为我省承运人分散经营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实行统保的三个年度内,实行费率调整办法。即:在上一个_____年度结束后,将根据全省承运人责任_____的经营情况对次年统保费率进行调整。若_____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较少,导致_____公司上一年度经营产生较高盈利,则适当下调统保费率;若_____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较多,导致_____公司上一年度经营出现较大亏损,则适当上调统保费率。

九、争议的解决  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武汉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中国人民财产_____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章) 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签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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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合同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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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个月)

b.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条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二)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等并执行。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双方亦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六)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编号:

鉴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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