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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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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个人心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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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__来临之际,冠状病毒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袭了中华大地。面对这个不速之客,中国人民齐心协力护祖国山河无恙,坚信终将迎来春暖花开。

冠状病毒的首先在武汉出现,这种病毒会导致肺炎并且传染性极强。为了隔离病毒,彼时武汉已经封城了。但依旧有千千万万逆行者勇赴武汉;有千千万万的物资车支援武汉;有千千万万的人民牵肠挂肚武汉。隔离不隔爱,封城不孤城是我们对待病毒的态度: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我们对待灾难的不屈:心手相牵,跨越荆棘是我们对待坎坷的勇气。当病毒来临,没有一个人能够独善其身。华夏儿女凝聚力量,奏响迎春乐。

作为一名中学生,由于疫情影响。昔日里那些在黑板前忙碌的背影没有在我们的料想中如期而至,取而代之的是网上教学。在我们的印象里,老师的形象是不乏枯燥和古板的。然而,为了正常的教学。他们不厌其烦地下载一个又一个的教学软件,笨拙的手在电脑前重复操作。

我的母亲就是一位老师,她并不精通手机。在延迟开学期间她尝试着下载一个个的教学软件。在这期间,我的耳畔总能响起她和其他老师的交流声“哎呀,这个软件怎么布置作业呀?”“我也不太清楚啊,都是第一次用。”“用这个软件怎么改作业呀?”“先…….再……”自从那开始,每到深夜我依然可以听到母亲翻书的声音,母亲用湿润的带着红血丝的双眼一丝不苟地查阅这学生们的作业,再用不熟练地操作在作业上勾勾画画。这时的母亲不像是一名老师而更类似于初入新世界的行人。老师们在陌生的软件中不吝啬花费的时间,不厌倦繁琐的操作。面对疫情的威胁恐吓,他们正在用各自的方法努力地前进。对于老师而言,保持优秀的教学质量就是对抗击疫情出了一份最大的力量。他们怀揣着对职业的坚守正一步步地奋力前进。而学生们则听从老师们的教学安排,努力适应新的教学模式。师生们都怀揣着对知识的热爱,翻越了疫情困难的大山,坚持走在知识大道上。

我相信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职业的中国人民都在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守护我们的祖国。中国人民从不踽踽独行,我们握紧了彼此的手,贴近了彼此的心跳,领会了彼此的信念。我们的努力已经在祖国沃土上洒下了春天的种子。我们的不惧已经筑造成防疫病毒的铁一般的围墙。

在浩瀚的星球里,在大千世界中。一星坠落黯淡不了整片星空,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而当群星闪耀便能璀璨黑夜,群花齐绽便能击退白雪皑皑迎来春暖花开。待到春来之时,中华大地必然重新焕发生机,十里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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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2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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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旅行社”的导游员×××,在这里我对大家光临武汉市表示热烈的欢迎,在接下去的时间里将由我为各位提供导游讲解服务,我一定会尽力安排好各位的行程,使大家在这次旅游活动中感到开心愉快。

好,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去参观湖北省博物馆

(如大家所想的一样,)湖北省博物馆是湖北省收藏、研究、展览历史和革命文物的中心,共收藏文物约70万件,其中有曾侯乙编钟、越王勾践剑等举世瞩目的珍品。当然,在这些文物里面,就其发掘的意义和价值而言,恐怕得首推目前展出的曾侯乙墓出土文物。

所谓曾,就是曾国,侯,就是诸侯国的国君,乙是他的名字,连起来讲,就是曾国国君乙的坟墓,其间出土的不仅有被世界第一小提琴手梅柳英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曾侯乙编钟,还有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漆棺、漆器、精美绝伦的青铜器、种类繁多的兵器、车马器、乐器以及玉器、金器和许多日常用品等。在我国古代史上,一次性出土文物数量之多,种类之齐全为国内所罕见。众多的出土文物反映了从墓葬制度到祭祀、宗教礼制、战争、科学技术以及日常生活等社会的各个方面。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当时的文化。因此,我们到湖北省博物馆,不仅仅是去参观几件出土文物,而更重要的是去追忆古老的中华文化。那么,曾侯乙墓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文化呢?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区域文化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第二摇篮,它孕育了长江流域的巴蜀文化、楚文化和吴越文化,三种区域的文化中,以楚文化至为重要,而那时的楚文化只是综合了中原文化的末流和楚蛮文化的余绪,特色还不多,水平也不高,几乎是不足称道,一直到了春秋中期,才有了发展。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的大变革、大动荡、大转变时期,不仅学术上百家争鸣,而且战争频繁,群雄割据,诸侯争霸。楚国正是在这样一种时候不断扩张。与此同时,楚文化在不断的交流、吸收、融合之中,逐步形成了有异于中原周文化而具有自己特色的一种区域文化。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谈一谈曾侯乙墓和曾国。曾侯乙墓的发掘地点是在今湖北随州,距武汉市约165公里,从曾侯乙墓的出土文物来看,在礼制上它沿用了周的一套东西,但在许多器物上反映了强烈的楚文化特色,有的则是周、楚文化艺术特色的综合。因此,很难单纯的把曾侯乙墓归于楚文化还是周文化的范畴。学术界一般单称其为曾侯乙墓,而不称其为“周墓”或“楚墓”,有人干脆提出了曾文化的概念。既然曾侯乙墓既不属于周,又不属于楚,而又同时具有两者的特色,我们可否说它反映的是中国上古时期文化的主流--中原周文化和南方楚文化呢?从这一点上看,曾侯乙墓发掘的意义不亚于甚至超过秦始皇陵的发掘,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常言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那么还是让我们一起到里面去看看吧。

曾侯乙墓共出土文物一万余件,许多都是前所未见的珍品,它是我国考古史上的重大发现,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这在同时代的墓中规模是较大的。

现在请大家看一看椁室模型,它是根据1:10的比例制作的,其中,整个墓室分为兵室、礼室、和乐室三大厅,下面就请大家随我一起参观。

前面我们说过,曾侯乙墓共出土文物一万余件,要想在有限的空间全部展出是不可能的,这里展出的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分,大家请看,这件鹿角立鹤是这个古墓中造型艺术和铸造工艺都比较高的一件杰作,它由鹿的角,鹤的身子、鸟的翅膀组合而成,当然自然界中是不存在这种动物的,它是人们想象出的一种仙鸟,放在墓穴中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守护死者灵魂,防止鬼怪侵袭,再就是护送死者灵魂升天。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的铸造工艺也是比较讲究的,这反映了当时的青铜铸造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在礼器展厅中,共展出了礼器用品38种134件,是我国历年出土青铜器数量最多,种类较全的一次,所以,大家在余下的时间里可以慢慢的欣赏,领略我国悠远的古文化。

现在请大家和我一起到楼上继续参观。

这里展出的是曾侯乙墓出土的兵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频繁,所以许多新颖的作战武器脱颖而出,此墓出土的兵器,数量多,质量精,正是当时社会大变动,技术大革新的反映。看完兵器部分,大家是否可以勾勒出古代战争的大致轮廓和想象出他们使用兵器的类型呢?

最后大家将要看到的便是世界闻名的曾侯乙编钟,编钟源于我国原始社会,乐宫中最为显赫的属编钟,巨大的钟架为铜木结构,呈曲尺形,全套编钟总重为2500公斤,它至今保留着优美迷人的音色,有深沉浑厚的低音、铿锵圆润的中音、清脆响亮的高音,整套编钟铸造十分复杂,要经过设计、制模、合金、浇铸、铸后加工等多道工序,编钟的装配、布局从力学、美学、实际操作上都处理得十分恰当。

这套编钟以其造型美观、铸造精美、保存完好、配备齐全、音域宽广、音色优美、音频准确而成为我国古代编钟之最。

现在经过考古学家们的共同努力,曾侯乙墓的全套乐器已经全部复制出来,面对这些上古时代的杰作,真叫人叹为观止,称它是“世界第八大奇迹”大概也不为过吧?

为了满足各种中外游人的需要,湖北省博物馆在每天都要安排大型编钟演奏,让您徜徉于那悠悠的历史长河之畔,聆听这人间仙乐,所以,此行绝对会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

那么,现在就请大家随我一起去聆听这个时间长廊传来的音乐。

好了各位朋友,关于湖北省博物馆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我的讲解能给大家留下一点印象,不详尽的地方也请大家多多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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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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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区内的综合陈列馆、楚文化馆、编钟馆等高台基、宽屋檐、大坡面屋顶的仿古建筑三足鼎立, 构成一个硕大无比的“品”字。综合陈列馆作为扩建工程两大主体工程之一,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陈列面积8000平方米;编钟馆建筑面积5717平方米。馆区总体布局高度体现了楚国建筑的中轴对称、“一台一殿”、“多台成组”、“多组成群”的高台建筑布局格式。建筑外墙为浅灰色花岗石装饰,屋面用深蓝灰色琉璃瓦铺装。室外环境按景观式、园林式的特点进行布局,通过雕塑小品、休息庭院、园林绿化、配套的综合服务设施等形式,营造出与博物馆主体建筑配套的历史文化氛围。

湖北省博物馆有各类文物、标本20万余件(套),其中一级文物近千件(套)。藏品绝大多数来自考古发掘和各地征集,其中以出土文物为主,既有浓郁、鲜明的地方色彩,又具有时代特征,基本反映着湖北地区古代文化的面貌。

在20余万件藏品中,不少是稀有珍品和重要的科学资料。如新石器时代京山屈家岭文化的蛋壳彩陶纺轮;天门石家河遗址出土的玉人、玉鹰;盘龙城商代遗址和墓葬出土的大玉戈及铜鼎、铜钺;随县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青铜器群及16节透雕龙凤玉佩、28宿天文图像衣箱;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代法律文书竹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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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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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和妈妈一起参观湖北省博物馆,刚一下车我就看到了气势磅礴的博物馆,壮观的外形就像北京的故宫一样。湖北省博物馆建筑非常有特点,馆区内绿荫掩映,综合陈列馆、楚文化馆、临时展览馆等高台基、宽屋檐、大坡面屋顶的仿古建筑三足鼎立,构成一个硕大无朋的“品”字。其总体布局高度体现了楚国建筑的中轴对称、“一台一殿”、“多台成组”、“多组成群”的高台建筑布局格式。整个建筑风格突出了楚国多层宽屋檐、大坡式屋顶等楚式建筑特点,建筑外墙为浅灰色花岗石装饰,屋面采用深蓝灰色琉璃瓦铺装。所以远看博物馆非常的庄严有气势。

通过导游的介绍,我知道了湖北省博物馆是湖北省唯一一家省级博物馆,里边的藏品非常丰富,其中最为珍贵的当属曾侯乙墓的墓葬品,墓主人为战国早期曾国国君乙。此墓葬出土多种文物万余件,其数量之大,种类之多,价值之高,保存之好,轰动海内外。曾侯乙墓展览陈列了该墓出土的最有代表性的文物,展现了2400年以前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物质生活。

我和妈妈随导游一起进入展厅,迅速被那些青铜器、兵器、车马器、竹简、漆木器、金玉器和乐器给迷住了,造型奇妙、工艺精湛、纹饰华美的青铜鹿角立鹤、联襟大壶、尊盘、鉴缶让人看得目不暇接,瞠目结舌,我心里不禁暗暗佩服着古人的智慧。我仔细看了每个展品边上的详细介绍,在讲解员的讲解下,我了解了很多当时的故事以及这些藏品的来历,真是上了一堂丰富的实践课。

博物馆的展品很多,其中有四大镇馆之宝,我最喜欢的'还是“越王勾践剑”,四年级时我们曾学过《卧薪尝胆》这篇文章,知道越王勾践跟吴国夫差对战被吴国打败,后来勾践卧薪尝胆,养精蓄锐,最终取得了胜利,灭了吴国。所以越王的剑非常有意义,我仔细得看了一下,真是一把绝世好剑呀。接着我们又参观了“郧县人头骨化石”,“元青花四爱图梅瓶”,都是精美绝伦的藏品,让人叹为观止。

游览湖北省博物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没有学过的知识,有时间我一定会经常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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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三峡大坝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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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世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兴建三峡工程也有其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三峡工程对水生珍稀动物的影响。

(一)对白鳍豚的影响。白鳍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为我国特有珍稀水生哺乳动物,有“水中熊猫”之称,已被列入世界濒危物种名录中。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干流的湖北枝城到长江口约1600公里的江段内。总头数已下降到200头左右,其中50%分布在湖北石首县至武汉江段。三峡工程建成后,中上游段航运事业将发达起来,轮船密度增大,白鳍豚被轮船螺旋桨击毙事件将会增加;白鳍豚的分布范围将缩短200公里。为保护白鳍豚,政府拟建立严格管理、设备先进的自然保护区。

(二)对中华鲟的影响。中华鲟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一种大型洄游鱼类;是一亿四千万年前和恐龙同时代的生物,素有“活化石”之称,最大可达500公斤以上。中华鲟主要生活在海区,只是到性腺发育成熟后即从东每进入长江口,一直上溯到金沙江下游交尾产卵,然后再游回大海。葛洲坝工程1981年1月大江截流后,阻断了中华鲟的洄游路线。国家为了保护中华鲟物种,除明令禁止商业性捕捞外,还在宜昌建立了中华鲟人工繁殖研究所,1983年人工繁殖成攻,并将幼鲟放流入长江中。1985年又研究成攻采用人工合成激素代替雄鲟脑垂体给雌鲟催产。自1984年至1987

年,共放流入长江的幼鲟达77万尾。三峡工程位于葛洲坝上游,不再存在阻隔中华鲟洄游路线问题。但三峡工程在每年10月份开始蓄水将使下游泄流量比天然流量有所减少,这就有可能干扰中华鲟在葛洲坝工程下游的栖息和产卵活动。

此外,三峡工程还将对其他的动物和库区气候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第二,三峡工程对三峡地区名胜古迹和自然风光的影响。这也是包括在座的所有旅游者所关心的问题。大家都很担心:大坝建好蓄水后,三峡那雄伟秀丽的自然风光会不会被淹没呢?是不是就要“告别三峡”呢?其实不然,三峡工程位于西陵峡的中上段,三峡工程实际上只影响两个半峡,即瞿塘峡、巫峡和西陵峡的上半段。而三峡两岸的山峰峰顶海拔高度都在1000米~1500米,神女峰上秀丽婀娜的神女的海拔高度为922米,而江面宽仅150米~200米。三峡水库蓄水后,即使在冬季枯水季节蓄水水位升高难70米~80米,水位最高也不会超过175米海拔高程,三峡的峡谷感丝毫不会减弱,游客仍要引颈仰视,才能一睹神女峰的风采。瞿塘峡雄伟险峻、巫峡幽深秀丽的自然风光依然存在。但有些景观如“粉壁墙”、“孟良梯”、“古栈道”以及“涪陵白鹤梁石刻群”和“云阳张飞庙”

等将被淹没,国家将组织有关专家将它们照原样或移刻在175米高程以上,或建水下石刻博物馆、或整体搬迁等方法加以保护,仍可供游人观赏。

综上所述,三峡水库蓄水后,“瞿塘雄、巫峡幽、西陵秀”的自然风光总格局不会改变,雄伟壮丽的三峡仍然会以迷人的风采使游人流连忘返。

随着三峡工程的兴建,库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三峡江段库区两岸幽谷深涧中的一批新景观将相继出现,现在有些交通不便的奇山秀水,那时可乘坐游艇前去游览。三峡水利枢纽建成后,它那多种现代化的巨型建筑物,大坝泄流时形成的气势磅礴的人工瀑布,必将成为三峡旅游线上游人必看的宏伟景观。

好了,各位嘉宾,宏伟的三峡工程建筑工地就要到了,我将带大家登上整个坝区的最高点——坛子岭,让大家和我一起去感受一番那气势恢宏、热火朝天的建筑场面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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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神农溪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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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壤口是巫峡的出口,历为兵家必争之地。这里有古墓七百余座。从出土的文物考证,有殷、商、战国、汉等历代遗留下来的古墓葬群。三国时,刘备派张飞镇守于此,栅联寨七百余里,后关公张飞死,备起倾国之兵发吴,遭东吴陆逊火烧连营七百余里,刘备丢盔卸甲,逃至这里。据巴东县志载:"追兵急,备烧栈断道,然得免"。所以在巫峡里边有一个避兵岩,那就是刘备躲避追兵的地方。1984年,考古工作者在西壤口李家湾地区发掘了四座古墓。出土文物有巴氏矛、巴氏剑、巴氏征、巴氏盾等巴人用过的兵器。在西壤口还存有"杜甫草堂"遗址,始建于明代。查《杜甫年谱》"大历三年,杜甫东下夔州,三月报江陵"。其中有三个月在此小憩,曾写有"西壤溪"诗一首,"壤溪渔火"后历为巴东古八景之一。同时西壤口的巫峡北景画面还是现在正在使用的伍元人民币的版面图案。

巴东夏橙

巴东是全国柑桔基地,盛产脐橙、血橙、夏橙等十多个品种,尤以夏橙(又名"五月红")驰名。其特点是花果并枝,两代同堂,酸甜适度,质优高产,远销东南亚各国,深受中外游客喜爱。

龙昌峡

龙昌峡全长5.7公里,雄峡对峙,滩多水急,峡谷迂回曲折,深若幽巷重门,均宽不足20米,山岩多成80度至90度。斜坡直插溪底,以雄见长,唐代诗人杜甫乘扁舟漂流过此峡,有诗赞曰:"迢迢水出走长蛇,怀抱江村在野牙,一叶兰舟龙洞府,数间茅屋野人家";北宋至和三年,有蒋凯、彭德纯、周茂叔乘船漂流过此峡,历史上又称这峡为"三游洞"。《小方壶斋舆地记胜》记载:"此洞非石洞,乃山水之奇观也,一洞十里,可浮舟往来",据考古时峡谷两岸树木繁茂,藤蔓植物攀附其上,遮天蔽日形似洞穴,1990年国家旅游局局长刘毅漂流此峡后盛赞:"这才是真正的峡"。

神农溪大桥

神农溪大桥是我县公路复建工程中的一座特大公路桥。于1997年4月施工兴建,1999年12月13日合拢。2000年6月正式通车,总造价1730万元,该桥由武汉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由主桥和引桥两部分组成,桥长318米,桥墩高109米,是我国公路桥梁中的第一高墩,是我国桥梁建筑上施工难度最大、技术含量最高的工程之一。

鸿大港湾

这地方叫"鸿大港湾",1937年冯玉祥将军乘坐"鸿大军舰"避空袭,抛锚在此停靠一年之久,故当地居民称这里为"鸿大港湾"。

巴东新县城

巴东新县城位于巫峡口外,神农溪出口处的长江南岸。209国道线横贯其间,水资源丰富,地理条件优越,扩展空间大,水陆交通便捷。总体设计规划面积为434.45公顷,约为老县城建筑面积的5倍。人口设计容量8~9万人。

新县城共分黄土坡、大坪、白土坡、云沱、西壤坡五个小区。中心区西壤坡距老县城9公里。由沿江路、中环路三条连接道组成的主干线和209国道,将五个小区串连在一起,大小桥梁百余座,且风格各异,因而巴东有"百桥县"之称。市容分别形成建筑博览、港口贸易、旅游文化、民族风格各具特色的自然小区。特别是巴东长江大桥的兴建,把位于长江北岸的官渡口、雷家坪两个乡级镇,与新县城融为一体,既扩大了新县城的建筑规模,也进一步展示了巴东对外招徕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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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日语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4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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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の午後に引き続き観光するのは燕天観光スポットです。燕天観光地区は建設中の燕天原始生態観光区の核心部分です。計画面積は55平方キロメートルで、境内の一番高いところにある劉享寨の海抜は2575.4メートルで、この観光スポットもアジア生物多様性模範基地の一つで、2400種類以上の植物が飲みます。神農架は保護区のほかに重要な生態景観です。

雲海仏光——天門山あい(名称は雲海仏光一成因に由来する)

私たちは今燕天観光地の第一駅天門山あいに来ました。天门の山あいの海抜は2328メートルで、红坪から12キロメートルで、南西は东沟、号房に濒して、东北はツバメの山あいと対峙して、山あいの両侧の危険な崖は石を畳みます。209国道は山あいの口から南北に走って、湖北省の境界内の国道道路の最高点です。晴れた日の朝になると、雲霧が立ちこめたり、陽光が斜めに射る時に、雲霧が山口を抜けて、山口が見え隠れします。曇り空で、雲霧が終日消えないので、車は昼間通過する時にはまだ明かりをともして鳴らさなければなりません。時々雲隠れで霧がかかっているので、この山あいに登って雲のように天に登り、「天門山あい」と名づけられました。

雨の後に晴れ始めると、劉享寨西麓の紫竹河谷地帯は風がわき起こり、ある種の形は激しい山津波のようで、あるものは天から降ってきた滝のようで、滔々として雲海に流れ込みます。時には雲海の上に五色の輪がかかっています。長さは2時間以上、短さは1時間ぐらいです。それは虹のような形をしていて、天幕の中に飾っています。五色がはっきりしていて、色合いが柔らかくて、まるでゆっくりと転がり回る仏教のネックレスのようです。仏像が人や物を絞りの中に取り入れると、人影が見えなくなり、頭の上に金色の光が輝いています。まるで仏様の再来、神仙顕霊のようです。これが「仏光」です。

劉寨はツバメの山あいと天門の山あいの間に横たわっているため、海抜2574メートル、寨の上に原始の冷たい杉林がいっぱい生えています。天を高くそびえる屏風のように、東側の流雲を遮りました。燕天区間道路の西には、燕山あい、天門山あい、黄龍堰と太平山あいの四つの峰が相対的に紫竹河谷盆地を構成しています。怒濤万丈の雲海となる。赤い日が半空にかかった時、光芒は雲の霧の上で照らして、何度も屈折して、紫竹河は仙界を形成して、仏光は雲を奪い取って来ます。

林海陳兵——劉享寨(伝説の一演武堂跡地一劉享府遺跡)

天门の山あいの北の峰で、燕天観光地区の最高峰の刘享寨で、海抜の2575.4メートル、面积の3平方キロメートル。劉享寨の山のくねくねとした勢いが続き、石峰がそびえ、灰白色の石柱が太陽の光に照らされてまばゆいほどに輝いています。明末清の初め、連合明の抗清の大順右果毅将軍の劉体純の息子はここに砦を立てて防備して、房県に駐留するカク永忠、興山の李来亨と駐屯兵の長峰(今山、下谷、九湖)の農業軍の劉体純部と互いに角を作って清軍を防ぎます。ここは地勢が険しく,房県を制御して興(山)巴(東)を扼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この山にはメイン砦を設ける以外に、西側の東溝、西溝、北の塔坪、紫竹河には人馬がいて、カードの部屋を設けて通行人を調べて、部屋の警報を設けて、敵の状況を調べて、まだ数十里の外の房県の上の間の倉庫があります。山道がでこぼこで、通行が困難で、食糧を運んで砦に入る時、兵丁の列隊から手で食糧を伝えて包んで運搬します。後農業軍と南明軍は失敗し、劉享寨は壊滅されました。

人造溝口——つばめ山あい(名称は山あいに由来する)

天门の山あいを离れて、刘享寨を経て、私达はツバメの山あいに来ます。ツバメの山あいは海抜2200メートルの山あいの口で、209国道は崖を貫いて縦断して、崖の上の松杉は青々としていて、赤い樺は錦を羽織って、崖の側の2翼の山嶺を遠く見て、飛燕のようで翼を広げて、近くに有名なツバメの穴があるため、名前をつけたのは“ツバメの山あい”です。ツバメの山あいは人造の溝の口で、その年209国道を開通させるため、百単八将と呼ばれる108人の労働者がいて、4人に1組、昼夜2組の作業をしています。50日間以上の時間をかけてここで27個の爆破ピットを打ちました。それからすべての立て坑を爆薬で満たして、その中のちょうど山あいの口の1つの立て坑は爆薬の7500キログラムを入れます。この日破裂すると、モーターが回転すると、たちまち大きな音がして、岩が四分五裂して、砂石が飛んで、ほえるように流れて、山を押しのけて海に倒れる勢いがあります。爆破後、この人工溝が現れました。

金燕戯洞--燕洞(燕洞一短い口金丝燕一滞留成因)

ツバメの山あいの側には桟道があり、ツバメの穴に通じています。ツバメの穴はツバメの山あいのシンボル的な景観である。

神農台には「短い口の金絹燕」があります。このような金丝燕は、人の跡がない万山の中で生活しています。それらは四季を通じて、千秋万載で、ずっと離れません。嵐が吹き荒れ、雪が降っても、彼らはやはり樹海の上空を飛んでいます。深い霧の中でさえ、彼らは1000メートル以上の上空を旋回しています。肉眼では見えません。それらは神農架燕山あいのツバメの穴に住んでいます。

ツバメの穴は高さ約20メートルで、穴の中はとても広くて、千人を収容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右側に穴があります。みんなは見てください。その左策の側の上端に小さな穴があります。半崖の中から通り抜けられます。太陽の光は穴の中に差し込みます。洞窟内には鍾乳石が林立しており、水滴の音は琴のようで、燕の巣は洞窟の壁に広がっています。金丝燕の「きしむ」騒音が絶えず、冷たい風が冷たい。穴に入ると約50メートル後、明かりがなく、中に行くほど暗くなり、100メートル未満で、もう五本の指が見えなくなりました。しかし、このツバメは全然気づかないで、ツバメが巣に帰る時、ほとんど数え切れないほど多いです。彼らは断崖壁にぶつからず、ぶつかり合うことなく、暗闇の中で正確に自分の巣に落ちることができます。科学者は面白い実験をしたことがあります。ツバメを野外で捕まえて、黒い布や布で目を隠して、穴の中に飛んで帰ってきます。もともと彼らの体の内部には超音波のような装置があり、目を使わずに前方に障害物があるかどうかを探知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また、太陽、月、星の位置によって、方角を見分ける能力もあります。その感度は信じられないほどだった。このツバメの由来をご存知ですか?

このツバメはもともと海に住んでいる金丝燕です。古代地中海が変遷した後に、海水は退去して、陸地は形成します。しかし、神農架の地質気候は特異で、特に崖の穴の中では冬は暖かく、夏は涼しく、その気候環境は元の海洋性の特徴を維持しています。金丝燕は燕と同じように、林の中で害虫を探しています。ツバメの山あいのようなツバメの穴は、神農棚に多く見られますが、ツバメの穴のようなツバメが多いです。

ヒョウを打つ英雄--陳伝香(像の1ダースのヒョウのストーリ)

ツバメの穴を離れて、環状の遊歩道に沿って引き続き前進して、私達はまたツバメの山あいの口の上に帰ります。崖のそばの塑像は豹の英雄陳伝香の塑像です。

1975年3月29日、ツバメの山あいから遠くない溝の斜面で陳伝香と柯正玉が土豆を選んでいます。「驚いた声で、彼女たち二人は顔を上げて見ました。森の中から一匹の七尺ぐらいのお金のヒョウが飛び出してきて、一匹の羊を追いかけています。驚いた羊は必死に彼女たちの方向に走ってきました。3歳未満の子供の前に走ってきました。お金のヒョウは子羊を置いて子供に飛びかかりました。陳伝香さんは子供を救うために石を拾いました。両手で頭のてっぺんを挙げて、全力を尽くしてお金のヒョウにたたきつけました。お金のヒョウはたちまち飛び起きて陳伝香に飛びかかってきました。陳伝香は機転よくきらりと光って、ヒョウは体をすりむいて通りすぎて、空を飛びました。ヒョウは切り返して、一人の高さを逃げだして、柯正玉を地面に倒して、大きな口を開けて、頭に向かって噛みました。陳伝香さんはすばやくヒョウの耳と頬をつかみました。右の腕は勢いよく首を絞めました。ヒョウの頭を右の方に90°ねじって、ヒョウの耳と頬を傷つけないようにしました。ヒョウは鉄の鞭のような尾で陳伝香の腰を強打しました。この時、陳伝香さんはふとお父さんが言った豹のことを思い出しました。「銅頭鉄尾麻棒腰」です。すぐ左手で豹の頂爪の皮をつかんで、右手でヒョウの首を後ろに引っ張り上げて、両足が死にそうになってお腹を挟んで、ヒョウの背に座って激しくしゃがんで、ヒョウの背の骨のカードでがくんと音を立てて折れました。来た人を殴り殺す。

陳伝香さんは当時、徒手空拳で豹を打ち殺した英雄主義精神で全国的に人気がありました。今は陳伝香さんは神農架林区林業管理局の労働組合で働いています。今は皆さんとこのヒョウを打った英雄と記念写真を撮りましょう。

雲天飛渡--展望橋(展望橋一紫竹河植生)

まっすぐ行くと、私達は雲天飛渡と呼ばれる展望橋に来ます。この鉄橋は宙ぶらりんで、スパンが大きいです。アジアの海抜が一番高い橋です。展望橋に立って、ツバメの山あいを見渡すと、紫竹河谷の森林が一望できます。みんなで見に来てもいいです。

諸神の集い--仙台会(伝説一古柏)

展望橋を通して仙台に行きました。仙台会は炎帝神農氏と太上老君と他の神が景色を見たり碁を打ったりして話しているところと伝えられています。会仙台は危ない崖の石の壁の上でそびえ立って、緑の木の雲霧の中で群がって、身を立てて台の上で立って、極目の西北、群山は翠に並んで、塔坪村田の連なるあぜ道、農舎はまるで同じです。南西に目を向けると、断崖が切り立っていて、石峰が林立しています。台の辺の古柏は風に揺れ動いて、優美で優美で、台の下で蒼松は身を覆って海藤(つまり海風の藤、雲霧の草)をはおって、あか抜けて飄々としています。朝の夕方になると、雲霧が海のように漂ってきます。山雨が来たら、金糸燕が風に舞って、風雨が来るのを楽しみにしています。雨がやんで空が晴れて、金丝燕は雲を通して霧を破って、雲や霞を裁断して、盛観を呈します。

神亀探海--亀頭岩

遊道をまっすぐ行くと、亀頭岩に来ます。この山には神亀がいます。鎮山の宝です。塔坪の方が平安で、神亀が離れたら災難があります。ある日の風水先生は神亀が山から出て行く気配を察知して、塔坪百姓に資金を寄付して、六稜九級の宝塔を建てて、神亀を鎮めるように呼びかけました。宝塔が第八級に建てられた時、神亀はすでに山から頭を現しました。地元の人々は酒席を整えて、線香を燃やして供養して、最上の礼をして拝みました。そして塔を修理する職人に第9級の塔を一晩で建てるように要求しました。翌日の朝六稜九級塔は全部完成しました。神亀の頭が岩に変わったのを見て、このまま神亀は永遠に山中に留まり、塔坪の方の庶民の平安を守っています。塔坪は神農塔の遺跡のほかに、多くの塔の遺跡があると言われています。この伝説と関係があると思い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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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导游词湖北省博物馆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5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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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館は武昌東湖の浜に位置しています。1953年に建設計画を立てました。1963年3月に現在の名前に決めました。湖北省の文物と標本の主要な収集、宣伝と研究機関です。近年の拡張、新築を経て、現在は時計陳列館(1999年2月)、楚文化館(20

__年12月27日)が対外開放され、また総合館が建設中です。三館は「品」の字形をして並んでいます。いずれも高い階段、広い屋根、「覆闘」式の急勾配の屋根の楚建築スタイルです。そのうち、時計館の陳列面積は2400平方メートルで、楚文化館の陳列面積は2880平方メートルで、総合館の陳列面積は2.4万平方メートルと予想されています。湖北省博物館の蔵文物は豊富で、約20万件の蔵品は出土文物を主として、器類は主に陶、陶磁器、青銅器、漆木器、簡書、兵器、古楽器、金玉器、古代書画、古銭幣などがあります。これらの文化財の中には世界中が注目する珍しいものや重要な科学資料がたくさんあります。その中の例えば新石器時代の京山屈家嶺文化の卵殻彩陶紡輪、天門石家河文化の玉人、玉鷹、盤竜城商代遺跡と墓から出土した大玉戈及び銅鼎、銅钺、県戦国侯乙墓から出土した編鐘青銅器群及び16節透彫龍鳳玉佩、28宿天文画像ポケット。雲夢寝虎地から出土した秦代の法律文書竹簡などは、きわめて高くて重要な歴史、科学、芸術価値を持っています。

1.湖北省博物館の一級文化財400点余りは、主に以下の通りである。

2.戦国時代の越王勾剣は、1965年に江陵望山1号墓から出土し、越王青銅剣の首として知られています。

3.戦国時代の曽侯乙編鐘は、1978年に県の曽侯乙墓とともに出土し、計65件で、総重量は2500キロ余りである。

4.戦国時代の曾侯乙編馨は、1978年に県の曽侯乙墓とともに出土した。全部で32件あり、その上に音楽律文字が刻まれている。

5.戦国時代の青銅尊盤は、1978年に県の曽侯乙墓とともに出土し、酒器、尊盤口沿の透かし彫り模様は鋳造技術で作られました。

6.戦国時代の青銅器鹿角立鶴は1978年に随州曽侯乙墓から出土し、想像上の縁起物である。

7.商代前期の玉質儀仗器大玉戈、1974年黄附龍城李家嘴三号墓から出土した。

8.商代打楽器の銅鼓は1977年に崇陽白霗から出土しました。我が国が今まで発見した一番早い皮鼓形の銅鼓です。

また、商人の陶鶏、大円鼎、戦国時代の虎座鳥架鼓、十六節龍鳳佩、金杯、南北朝の青磁蓮の花尊、唐の楽俑、明の金鳳冠などの一級文化財があります。

【振り子陳列館】

編鐘館は湖北省博物館の中で「展覧ホール」と「音楽ホール」が一体となっている専門館で、「曽侯乙墓出土文物陳列」展示ホールと古代楽器演奏ホールから構成されています。展示室には曾侯乙幕の出土品の中から選んだ400点余りの各種の逸品が陳列されている。コンサートホールと展示室はデッキで接しています。200人の聴衆を収容できます。

曽侯乙墓は1978年2月に出土し、発掘、整理した結果、出土した文物は1万件余りで、中国の考古学史上の重大な発見であり、東周考古学のために新しい実例を提供しました。現在、鐘館の展示室に陳列されているのは主に以下のような文化財です。

1.主棺、副葬棺、犬の棺の主棺は内棺一つ、外棺一つを含む。内棺は巨大な木材で作られた葬器で、出土時には重さが2トン半に達し、赤い下地漆箱の黄、金、灰、黒い漆の模様が描かれています。外棺の長さは3.2メートル、幅は2.1メートル、高さは2.19メートルで、重さは7トン半に達します。棺は十本の工字形の銅立てに十枚の板をはめ込んで構成されています。床の周りの銅の枠に固定されています。棺の蓋の周りには銅のボタンが十二個あります。周りには赤や黄色の模様が描かれています。内壁は素面の赤漆です。他に小さな副葬棺が二つあります。犬の棺が一つあります。

2.鹿の角立ち鶴は鹿の角、鶴の身、羽などからなる青銅器の貴重品で、各部位はそれぞれ単独で鋳造して再び鋳造していっしょにいます。当時の高い青銅器の鋳造レベルを表しています。出土時、主棺の東側にあり、頭は南に向けて、二つの意味を表しています。一つは死者のために霊魂を守り、鬼を追い払い、二つは魂を護送して天に昇ります。

3.銅の洗面器の洗面器は、鋳造法を採用して銅の模様を形成し、全身に緑の松石を嵌め込み、鋳造技術は極めて特色があります。鋳造はめ込み法とは、あらかじめ鋳造した赤銅の紋様を、修整して青銅器の鋳型に入れて、鋳型に合わせて青銅液を鋳造して成形したものであると簡明に言います。赤銅の模様は青銅器体と緊密につながっていますが、赤銅の融点が青銅より高いため、銅の鋳造の設備と鋳型に対する技術が非常に要求されています。

4.鑑缶は乙の墓の中の精巧で美しい青銅礼器を侯して、古代に氷(温)の酒を使う器具です。高さ63.3センチ、辺の長さ62センチ、重さは170キロです。全体の器は内外の二つの器物から構成されています。外部は鑑として、一つの缶を内蔵しています。透かし穴の蓋の中の方の穴を開けて缶の口のへりをカバーして、缶の底部は三つの穴を開ける丸い足があって、底部に三つの曲がった形の栓があります。中の一つの逆さフックには、活动栓が取り付けられています。円足を差し込むと、自动的に倒れて、缶の底部を引っかけます。使用時は、缶にお酒を入れてください。鑑と缶の間に隙間があるので、冬にお湯を入れてお酒を温めることができ、「魔法瓶」になります。夏に氷を入れると、冷え作用があります。また、酒酸を防ぐこともできるので、まさに「大冷蔵庫」です。

5.九鼎八簋「鼎」は古代に肉類を煮る器と肉類を貯蔵する器として使われていました。三足二耳です。「簋」はきび、稷、コウリャン、稲などの食べ物を入れる器で、今のどんぶりに似ています。戦国時代、「鼎」と「簋」は配合用で、天子の祭祀の「鍋」「椀」です。曾侯乙の「九鼎八簋」は、一連の17件が国家一級の文物で、わが国の戦国時代の青銅鋳造技術が最高峰まで発展した代表作です。銅鼎の鋳造は非常に精緻で、一つの高さは35.6センチで、口径は45.7センチで、重さは20キロです。周身は紋をいっぱい鋳造しています。銅虎も四匹鋳造しています。形は生き生きとしています。

6.尊盤尊は酒を盛る器で、皿は普通は水器として使います。二つは一つの器に合わせて、尊内はバニラの汁を混ぜた酒を入れて、祭祀の時は死体を捧げます。侯乙墓の中の尊の高さは33.1センチメートルで、口の幅は62センチメートルで、ディスクの高さは24センチメートル、幅は57.6センチメートルで、深い12センチメートル。口を開けてラッパのような形をして、厚い外縁をひっくり返して、垂れ下がって、黏を飾って空の模様を通します。体の首はカンナの葉の形を飾ります瞿の紋様、カンナの葉は上に広げて、首の頂のかすかに外側の張の弧線と組み合わせて、調和がとれていてまた統一します。体は透かし彫りの蟠k紋で構成され、獣は尊頸に沿ってよじ登り、振り返って舌を吐く。尊敬の腹、高足はすべてきめ細かい蟠黏の紋様を飾って、その上装飾の高い浮き彫りの縮れた竜の4条をプラスして、段階は豊富で、主な次序は明らかです。直壁の平底に、四龍形の足口に四角い耳が付いています。龔模様をあしらっています。お口のスタイルと同じです。耳の下に二つの扁形の透かし彫りの竜があり、竜頭が垂れている。四龍の間にはそれぞれ丸い彫刻式の蟠龍があり、初めて口の端に伏して、盤腹蟠の黏紋と呼応して、蟠k紋のいっぱいある滞り、硬直感を突破しました。出土時は盤内に置くことを尊び、二つの器物を一緒に置いて渾然一体となる。セットの器物の紋様は繁雑で、その精巧さは先秦の青銅器の極点に達します。特に、器の上の透かし彫りの装飾はロストワックスで鋳造します。つまり、まず彫刻しやすいワックスを使って、絵の複雑な図案によって、丹念に蝋質の「尊盤」に彫刻して、「型」を形成します。それを特製の泥で包んで、泥が乾燥したら焙煎し、丈夫にします。同時にワックスを溶かして流失させ、「范」を得ます。最後に青銅溶液を「範」に注入し、「尊盤」にします。この発見は、二千四百年前の戦国時代の初期に、中国のろう抜き法鋳造技術が極めて高い水準に達したことを確認しました。

7.金器の曽侯乙墓から出土したのは、金杯、ナイフリーク、蓋、金杯、金のフックなど9つです。その中の金の杯の中で2156グラム、先秦の金器の中で最大で最も重い1件で、製作は精巧で美しいです。蓋には蟠k紋、陶紋、雲紋などがあり、その下には蟠k紋があり、三足は逆さまの鳳首となっています。出土する時の杯の中には透かし穴があります。ナイフが一つあります。重さは50グラムです。金のフックは古代の服飾部品で、全部で四つです。金の量は92%-93%です。

8.玉器の曽侯乙の墓から出土した玉器と水晶、ガラス、紫晶などのアクセサリーは全部で528件で、主に自主的な棺の中に出ます。玉器の作品は精巧で、平調彫刻、浮き彫り、透彫などの彫刻技法を採用して、種類の有壁、装飾、?、串飾りなど、玉の質は白玉、碧玉、青玉などで、紋様は雲の紋様、谷の紋様、双龍の紋様を主とします。

9.漆器はかつて侯乙墓から出土した漆器230件で、展示室には脱水処理された原本が少数あり、他の漆器は全部複製品である。

10.楽器の曽侯乙墓から出土した楽器は全部で8種類で、125件です。撥楽器類は五弦琴、十弦琴、瑟などがありますが、その中の五弦琴と十弦琴は我が国で初めて発見されました。吹奏楽器は6つあります。笙、排簫、横吹竹管などを含みます。打楽器は閑静、編鐘です。その中で最も注目されているのは、振替と振替です。

編鐘は中国の歴史の長い打楽器です。曾侯乙編鐘はボタン時計19件、寧波時計45件、楚王からの時計1件と合わせて65件あります。各ボタン鐘には銘文があります。全部で二千八百字で、内容は寧波鐘の正面に「曾侯乙一時」という五字があります。以外は全部音楽学の内容です。甬鐘は全部長い回廊で、鼻があって、下の階の寧波時計、間違って赤い銅の模様を埋め込んで、残りの各部分の紋様は浮き彫りの蟠k紋です。編鐘の総重量は2500キロ以上で、柱の長さは7.48メートル、幅は3.35メートル、高さは2.73メートルです。横梁の両端には、レリーフや透かし竜模様や花弁模様のブロンズのカバーが飾られています。中間下層の梁にはそれぞれ三つのサーブル銅人がいて、それぞれ頭と手で重さを支えます。中部にはそれぞれ銅の柱があり、梁を支えて補強しています。曾侯乙編鐘は鋳造技術においてすでにかなり高い水準に達しています。分析によると、65個の銅製の鐘は全部陶範で範を分けて鋳造したもので、模様は金型でひっくり返して作ります。金属成分の配合比が合理的で、時計の外形寸法規格及び予熱鋳型、延期脱範、鋳型と金属余熱を利用して均一焼なましを行い、金属組織を改善し、焼き入れ、焼き戻しプロセスを改善し、オーディオを調整するなどの工芸手段によって、編鐘音響効果が素晴らしいです。鐘を編む時、小槌や木の棒をたたいて鳴きます。音色は澄んでいて、優雅で美しいです。音響学に関する研究によれば、この時計の音階構造は現代の七音階と同じであり、変化音もあり、完全な半音階がある。それは中国古代の宮、商、角、徴、羽の五声だけではなく、変宮、変徴も含まれています。7つの音の間には5つの中間音がありますので、完全な12音律が形成されています。全编钟の音域は5オクターブ半に达しています。その中の3つの半オクターブはそろっています。いろいろな曲を回して演奏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国の新石器時代のために生まれる。当時人々は労働の中で石の衝突によって発生する音もますます感動させることができることを発見しました。数百年の変化を経て、この石は次第に宮廷楽器になりました。曽侯乙が編んだのは全部で32元で、石灰石と大理石からできています。出土する時は馨片が多く既に砕けた。専門家は音を測ることによって、フルセットの馨を複製します。馨架は青銅製で、二つの錯金紋の首の長い怪物を座にして、上に二本の金の模様があることを置いて、両端は竜の形の円の棒を透かし彫りにして横の梁にします。馨架は保存が良好で、振替配列の情報を提供している。音楽に関する銘が刻まれているのは音楽史を研究する貴重な資料です。振替の展示室に陳列されているのは、振替の複製品で、馨架がオリジナルです。セットの音域は3つの半八度で、一番小さいのは一番高い音で、ピアノの最高音に相当します。編鐘音域は5オクターブで、2オクターブが欠けていて、3オクターブ半になっています。編鐘高音域の不足を補うのにぴったりです。わが国は古代、編鐘と編馨合奏を「金石の声」「金声玉振」と呼んだ。

【楚文化館】

楚文化は中国の先秦時代の地域文化で、湖北は楚文化の「揺りかご」と呼ばれています。前世纪の50年代から、湖北はいくつかの古代遗迹と墓を発掘して、多くの重要な考古学の発见を得ます。特に、前世纪60年代以来、考古学者は江陵楚都纪南城、江陵望山、沙冢、雨台山及びナツメ阳九连基地などの楚墓及び黄石铜绿山古鉱冶遗迹などを発掘し、数十万人の文化财を出土しました。楚文化館は我が国の最初の全面的に楚文化の輝かしい成果を反映したテーマ展示館で、館内は文化財を主として、模型を補佐して、400余りの文化財の貴重品(楚文化財を主とします)を展示して、それぞれ「開拓地」を設けてい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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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电子版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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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户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其他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出租人为多人时,应相应增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户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其他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国籍 □户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其他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承租人为多人时,应相应增加;如果承租人为外籍人士,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与房屋所有权证明记载地址一致;房屋分租的,应注明分租房间的编号),属 街道办事处(乡镇) 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辖区。

(二)房屋状态:建筑总层数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该房屋在第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分租的,填写分租房间的使用面积);房屋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 。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家电、装修等状况详《房屋交付确认书》,见附件1。

(三)房屋户型:□成套住房,___室___厅___厨___卫;□非成套住房,单独空间

共享空间包括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

(四)出租方式:□房屋所有权人出租□购房人出租□转租□其他 。

(五)房屋权属及代理情况:□《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所有权人□购房人□其他

;房屋□已□未设定抵押,房屋□已□未被查封;□无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出租;房屋权属证明文件见附件2。房屋□由第三人负责代理出租□不由第三方负责代理出租,代理出租凭证见附件2。

第二条 成交方式

本次房屋租赁通过下列 ______方式成交:

(一)租赁双方自行成交。

(二)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 ,机构备案号 ,执业经纪人及实名登记号 ,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及经纪机构备案证明见附件3。

(三)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名称 。

(四)其他 。

第三条 房屋租赁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办公□工业□文教卫□其它 。非住宅用途的房屋,不得作为居住使用。

(二)租赁形式:□整租□分租。如分租□住宅□非住宅,分租房间的具体位置为附件2房屋平面图中所标注区域;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见附件1。

(三)租住人数:本房屋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分租的,填写分租房间的居住人数,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各地相关规定)。房屋出租范围内的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阳台、储物间、车库和地下储藏室不得作为居住使用。

(四)租住人员:本房屋由□乙方本人单独使用(居住)□与他人共同使用(居住)□其他人员使用(居住)。乙方和实际使用(居住)人不一致的或有共同使用(居住)人员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全部实际(居住)人员信息。其他实际使用(居住)人发生变动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其他实际使用(居住)人信息如下:

姓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姓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名单可据实增加)

(五)备案登记: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合同解除的,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或注销。

乙方属于流动人口范围的,应当依法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甲方应当督促、协助乙方申报居住登记。

第四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交付:本次房屋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租赁双方经房屋交验,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附件1),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付完成。

(二)合同解除: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租赁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乙方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签订《房屋退还确认书》。详见附件4。

(三)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本房屋或甲方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乙方不再承租本房屋或甲方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为对方重新招租或腾退房屋提供方便。本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本房屋,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五条 租金、押金约定

(一)租金标准:本合同约定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年□半年□季□月□其他,该租金为□含税租金□不含税租金。本房屋租金□包含□不包含□停车库租金□停车位租金,车位(库)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年□半年□季□月。乙方按□年□半年□季□月□其他以□现金□银行转账□其他

方式支付租金。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甲方应据实予以协助配合。

(二)租金调整:租赁期限内,租金□调整□不调整。如需调整,则自 年 月 日起,每 年按上一年度租金总额的

%上调当年租金标准,乙方应按该标准以前款约定时间及方式向甲方缴纳当年租金。本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三)押金管理:人民币(大写)_

_元(小写:元)。押金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押金抵扣乙方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一)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 及房屋租赁税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网络宽带费(4)供暖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分租服务费(8)车位费(9)公共电费(10)公共水费(11)

。房屋租赁其他费用计收标准见附件1。

(二)房屋分租中其他费用承担的补充约定如下:

(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四)乙方损害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的装修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的,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

(二)乙方应保证其装修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的要求,需要进行二次消防验收的,乙方必须在通过消防验收后才能使用。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三)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对装饰装修物的处置,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房屋使用维修安全

(一)甲方义务: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不危及人身安全,并向乙方提供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如燃气、电器等)安全使用说明书或者安全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督促乙方落实房屋使用安全措施。

(二)乙方义务: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甲方消除。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装饰装修、增设或拆改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三)其他事项:租赁期内,租赁双方应共同保障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维修、更换的,乙方可代为维修、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2.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损毁,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3.分租房屋使用中,对于分租承租人应承担的房屋公共部位及其公用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维修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承租责任人的,应由相关分租承租人平均分担维修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情况说明

(一)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出售本房屋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甲方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且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乙方收到通知后

日内,未书面回复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本房屋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 。

(二)房屋转租:乙方在租赁期内进行转租或分租所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承租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并签订转租合同,同时应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第三人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公共服务:租赁期内,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在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除或改造租赁期未满的房屋,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并造成损失的。对城市建设拆除的补偿费的分配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天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或影响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3.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因权属纠纷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连续达 日或累计达 日以上的。

2.欠交各类费用超过人民币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损坏房屋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分租给他人的。

8.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出租条件。租赁期限内若出现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逾期交付房屋的,除退还逾期交付房屋期间的租金外,并按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除补交欠租外,并按每逾期1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按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赁双方按照合同的实际履行时间结算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乙方擅自对所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改变原有状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六)房屋租赁期间,甲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乙方,收回住房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当在该情况发生

日内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并将个人物品搬离本房屋,逾期未返还房屋及搬离个人物品的,每逾期1日,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据实计算房屋占用费。逾期超过

日的,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交由甲方任意处置,且甲方因处置该遗留物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送达

租赁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电子邮箱□其他____

___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即使该文件被拒收或者退回,均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补充约定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或约定之日起生效,同时双方应自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义务。

(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提交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章):

电话:

乙方(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章):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或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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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检察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开展批评立查立改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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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检察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反对“四风”、执法为民、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解决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通报了省检察院班子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查摆了省检察院班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省院党组还结合职能定位,深刻剖析了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省检察院党组班子进行了深刻剖析,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会议针对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坚持领导班子带头示范、立查立改,讨论通过了《省检察院领导同志转作风办实事重点抓的十个事项》,列出10件实事分别交由各班子成员领办。

省委第六督导组到会指导。(记者周呈思、通讯员袁明、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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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全文共 8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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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户籍在本省和户籍不在本省而在本省居住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加强综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完善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卫生和计生执法机构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有关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第七条 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人口发展状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凡年度考核未达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授予荣誉称号,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晋升职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各类规定应当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通过适合村(居)民自治的形式,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协助、配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将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人口总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完善定期联系制度,共同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节育措施、婚育证明管理、技术服务、奖惩措施等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双向考核。

第十一条 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应当在外出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还应当签订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合同。

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受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妇女应当定期向户籍所在地寄送现居住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实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第十二条 公安、工商、建设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工商登记、房产登记手续时,应当查验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孕妇的生育证明,并将查验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单位和个人接纳育龄妇女从业或者出租出借房屋供育龄妇女居住的,应当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孕妇的生育证明,并将查验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孕妇生育证明的,应当告知其补办。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怀孕的,应当协助落实终止妊娠措施。

第十三条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

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应当具有针对性,重点向农村居民和城市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学校应当根据受教育者的特征,对学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众传媒应当根据实际,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省内主要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宣传计划,安排专门版面、播映时段,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宣传。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四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系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四)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二)夫妻只有独生女的;(三)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九条 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其生育从转制之日起两年内,可以适用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条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前应当到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生育的,应当在怀孕前由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三)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要求生育的,还应当由市(州)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鉴定。

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本条例所规定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应当使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发放上述证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因户籍或者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生育条件的,或者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满两年未怀孕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撤回《生育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生育:(一)属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死亡证据、证明的;(四)遗弃子女的。

第二十四条 经具有法定鉴定资格的组织按照规定程序鉴定确认,育龄夫妻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精神病、先天智能残疾和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疾病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落实其节育或者绝育措施。

第二十五条 禁止歧视、虐待不育和生育女婴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二十六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涉嫌违法生育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对有明显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生育且拒不承认的,经省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要求当事人配合进行技术鉴定,并做好__。

技术鉴定相关费用由提出技术鉴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宣传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开展婚、孕、产、育等生殖健康服务,逐步实行免费婚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推行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第二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选择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通过对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妊娠情况的检查,帮助其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为其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提倡和鼓励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宜选择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避孕措施,生育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育龄夫妻宜选择以输卵(精)管结扎术为主的避孕措施。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终止妊娠。

第二十九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条 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子女死亡等特殊情况,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免费施行复通手术。手术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

第三十一条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城镇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享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等服务,其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担,无工作单位的,从各级财政安排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基本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三十二条 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施行手术的条件。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人员,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施术单位及施术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保障受术者的健康和安全。违反规定施行手术,导致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禁止个体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确系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后遗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免费治疗。治疗期间,有工作单位的,其工资照发;城镇无业居民家庭生活困难的,应当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居民家庭生活困难的,应当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济。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组织供应、发放和管理工作,协同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计划生育药具及用品免费发放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鼓励和支持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定期开展超声技术使用、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

建立超声技术使用准入和执业资质认证制度,完善超声技术检查、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实行终止妊娠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为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机构在接诊妊娠14周以上的孕产妇时,应当查验《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并登记有关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孕妇所孕胎儿性别。妊娠14周以上的已婚妇女要求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出示有关证明,施术单位应当在术前查验,并按规定登记、存档。

第三十五条 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介绍、胁迫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严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 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没收入等渠道筹措,主要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家庭。

第三十七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第三十八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四)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五)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第三十九条 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奖励扶助金。

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特别扶助金。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

(三)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 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对重婚者、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违反计划生育和收养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的,或者不符合生育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处理,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分期缴纳的,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金额不低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的百分之四十。

第四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或者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得享受托幼补助和困难补助。

第四十六条 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介绍、胁迫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当事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符合本条例规定妊娠,但进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除按本款规定处以罚款外,属第一胎的,三年内不得生育,属第二胎的,不再批准其生育。

第四十七条 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单位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单位不履行计划生育协助管理义务或者严重违反本条例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决定、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义务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具体规定,由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本条例的原则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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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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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业委会要求中标工程量清单中除消防设备更换由乙方自行进行施工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按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内容为:生活用水改造、下水道改造、景观灯改造、绿化改造、监控改造、电动门及楼宇对讲改造、保安室、宣传栏、电梯维修开通及图纸中所示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第三条承包方式(一)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包。

(二)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采用

2、工程量以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工程量按实际竣工工程量决算,单价执行报价书中单价。

(三)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6)工程报价单

第四条工期:按照中标合同书所罗列一致。

工期自甲方(或业主)提供符合施工条件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为政府部门组织验收的意见为准。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行整改到再次验收合格为止,在这其中甲方不承担任费用和责任,如果因此被扣除工程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相应扣除,(扣除金额中包含税费等一并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任何意见并且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自行整改,整改的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验收的依据和标准: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有关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为准;

第六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元(小写:450000.00元),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工程由于是包干总价的'模式,所以不会进行工程增补。

(二)付款方式

根据主管部门付款方式进行,工程款到账后3个工作日之内按比例支付款项,乙方出据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业主委员会盖章的收款收据,并注明工程款项及内容。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或业主)责任

8.1甲方(或业主)在开工前提供乙方施工图壹份,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单位与乙方的工序关系,保证乙方的施工作业面。

8.3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合同期间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只有项目负责人书面签发指令和确认的签证才为有效。

二、乙方责任

8.2.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提供给甲方(或业主)审查,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主要进场材料应通知甲方(或业主)检验及随机抽检。

8.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定位、放线正确无误,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做好各工种、工序交接。

8.2.3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或业主)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8.2.4在乙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5按甲方(或业主)要求和安装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或业主)并须得到甲方(或业主)书面同意。

8.2.6按甲方要求自行完成工程竣工图/竣工文件及验收文件,其中包括提供设备及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等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业主)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的(含分期预验收),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或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竣工验收:采取分期完工预验收,全部完工终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或业主)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或业主)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或业主)验收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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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消防安全第一课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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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预报说今天是暴雨天气,但是在一心一意面前所有的困难都会退后,为我们让路。今天的.军训安排是进行消防安全学习。

教官带领二营的同学们来到环校南路,席地而坐。教官首先给我们介绍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左手拿着手柄,右手扣着它的钥匙,拔开之后换为右手拿着手柄,左手拿着喇叭口,对着火的起源喷。教官为我们示范了一次,当煤气罐燃起来熊熊烈火时,教官迅速拿起灭火器,前后摇动五下,拔下钥匙,对准燃火点一喷,眼前出现一片白烟,然后用最快速度关上煤气罐的开关。这些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紧接着,教官让每个连都抽出几个同学来现场实战一下。每一个实验的同学都完美地完成了任务。

第二项学习是用布去盖上火源,这种方法是在火势较小的时候,可以快速断绝空气源,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只见教官拿起叠好的布,从远处往火源盖去。在明火熄灭之后,从低处快速把布拖走,明火变成了一堆黑滚滚的烟。这一操作看起来更加简单,我便心血来潮,想着去实战一下。我从远处双手提着布向火源走去,原本壮志凌云的我不小心踩了一下过长的布,加上布有些重,我便慌了起来。离火源更近,它就烧得更猛烈,害怕的我迅速把布丢掉,然而它并没有盖在火上,吓的我大喊一声,教官过来用灭火器灭火。我知道我这一次是失败了。

想不到这么简单的动作,自己做起来居然如此困难,教官说得对。在那种情况下往往是因为害怕而不能自救成功。一定要努力去克服内心的恐惧,才能在火灾面前自救。水火无情,除了今天学习到的这些以外,我们还应把这些简单的自救方法正确传播出去,真正做到消防自救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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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本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全文共 5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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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修改《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决定对《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应实行人口目标任期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应制订人口规划,分年度逐级下达到基层,并组织、督促实施。

二、第七条修改为:全社会都应重视和支持计划生育事业。各部门要制订有关计划生育配套的规定和措施。要尊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所有公民必须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办事,努力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第十四条修改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要求生育的,由夫妻共同申请,经所属单位审查同意,报本县(含县级市或市辖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领取《二孩准生证》,方可生育,但生育间隔期必须在五年以上。县级国家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须报地、市、州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上款中属于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第十一条第(四)项的情况,还须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认。

四、第十六条修改为:

提倡优生优育。

要坚决执行《婚姻法》中禁止近亲结婚等有关规定。要积极提倡、逐步推行婚前健康检查。要认真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加强围产期和婴幼儿保健。

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认,育龄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精神病、先天智能残疾和医学上认为不应生育的疾病的,对患者施行绝育手术或节育措施。

患精神病、先天智残的痴呆育龄夫妇无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落实其节育或绝育措施。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五、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增加第(五)项为:(五)对已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夭折、不再生育也不领养子女的夫妻,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提高退休金和生活困难照顾的待遇。

六、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人员计划外生育的,按夫妻双方不同的年总收入水平,收取不同比例的计划外生育费五年:年总收入在三千元以下的,收取百分之二十;年总收入在三千元以上(含三千元)不足五千元的,收取百分之三十;年总收入在五千元以上(含五千元)不足一万元的,收取百分之四十;年总收入超过一万元(含一万元)的,收取百分之六十。计划外生育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收。

七、第三十条关于处罚,第四项修改为:

(四)贪污、挪用、挥霍计划生育经费,以及伪造、出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

增加(五)、(六)、(七)项为:

(五)私自为育龄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以及行医中有严重妨碍计划生育行为的;

(六)应采取节育措施而拒不落实节育措施,或采取其他违法行为拒不实行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

(七)有其他破坏计划生育行为的。

八、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送达复议申请人和作出原处罚决定的机关。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县级以上场(厂)、矿、企业的农工、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场(厂)、矿、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农工、职工所在的场(厂)、矿、企业作出处罚决定,有关复议和诉讼程序,依照本条有关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

(1987年12月19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1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应实行人口目标任期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应制订人口规划,分年度逐级下达到基层,并组织、督促实施。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都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认真执行人口计划,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改变人们旧的生育观念;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和经济的措施。

第六条 要加强计划生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七条 全社会都应重视和支持计划生育事业。各部门要制订有关计划生育配套的规定和措施。要尊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所有公民必须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办事,努力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第八条 男性公民二十五周岁以上、女性公民二十三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

第九条 普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

第十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人口,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 (一)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婚后五年以上不育,抱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第十一条 夫妻双方属农村人口,除适用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 (一)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二)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三)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四)夫妻一方因后天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属城镇人口,另一方属农村人口的,按本条例对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重新组合的家庭,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孩子的,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

第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要求生育的,由夫妻共同申请,经所属单位审查同意,报本县(含县级市或市辖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领取《二孩准生证》,方可生育,但生育间隔期必须在五年以上。县级国家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须报地、市、州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上款中属于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第十一条第(四)项的情况,还须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认。

第十五条 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一)凡外出从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必须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的证明,到从业和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办理计划生育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暂住户口或寄住户口、营业执照和被雇请从业。办理暂住户口或寄住户口、营业执照和被雇请从业后计划外生育的,分别由公安、工商部门、雇请单位吊销其暂住户口或寄住户口、营业执照和予以辞退。任何人不得借外出之机逃避计划生育。(二)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在从业与居住地的公安、工商部门协助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收流动人口从业、居住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密切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对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放任不管或知情不报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 提倡优生优育。 要坚决执行《婚姻法》中禁止近亲结婚等有关规定。要积极提倡、逐步推行婚前健康检查。要认真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加强围产期和婴幼儿保健。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认,育龄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精神病、先天智能残疾和医学上认为不应生育的疾病的,对患者施行绝育手术或节育措施。 患精神病、先天智残的痴呆育龄夫妇无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落实其节育或绝育措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第三章节制生育

第十七条 节制生育应采取以避孕为主的综合措施。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无禁忌症的,应放置宫内节育器;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育龄夫妻,提倡一方做绝育手术。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应及早采取措施终止妊娠。要认真做好节育技术服务与指导、避孕药具发放与管理等项工作。 免费向育龄夫妻供应避孕药具。

第十八条 施行节育手术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手术条件;施行节育手术的医务人员,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施术人员要具有职业道德和高度负责精神,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诊疗常规,不断提高手术质量,以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十九条 接受结扎、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及其他节育手术的,经医生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 给干部、职工的假期,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给农民的假期,可以抵本人当年的集体劳务负担的标工。

第二十条 施行结扎手术后,子女死亡或严重残疾,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市、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可施行吻合手术。

第二十一条 节育手术费,干部、职工在本单位医疗费中开支;城镇无业居民、农民和个体工商户从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列入预算,予以保证。

第二十二条 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后遗症的,施术单位应予治疗。治疗期间,干部、职工工资照发;城镇无业居民、农民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一般社会困难户给予照顾,符合社会救济标准的给予社会救济。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治疗费用,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节育手术费的规定开支;因施术者主观过错造成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由施术单位支付。 节育手术事故的处理,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奖励

第二十三条 晚婚的干部、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干部、职工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十五天。增加的婚假和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晚婚的农民,免去当年的集体劳务负担的标工;晚育的农民产妇,免去本人当年的集体劳务负担的标工。

第二十四条 一对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证》,并享受以下优待:(一)独生子女从领证之月起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4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属干部、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开支;属农民的,从集体提留资金或其他集体收入中开支;属个体工商户的,从个体工商管理费中列支,其中市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已从个体工商户收入中提取集体提留费用的,从提留费中发放;属城镇无业居民的,从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夫妻双方是干部、职工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付一半;一方是干部、职工,另一方是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民的,由干部、职工所在单位支付。(二)分自留地、自留山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独生子女户的住房和独生子女的入托(园)、入学、招工、就医、健康检查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三)农民夫妻只有独生女就领取《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另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来源和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四)干部、职工中,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农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属独生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子女赡养又确有困难,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所需经费从公益金或企业上交乡(镇)的补助社会性开支经费中列支。(五)对已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夭折、不再生育也不领养子女的夫妻,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提高退休金和生活困难照顾的待遇。

第二十五条 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视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医务人员做节育手术连续千例无事故的,发给适当奖金;此项奖金从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

第五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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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文」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3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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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血吸虫防治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制定了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血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和人畜同步防治的原则,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和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血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将血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血防规划,部署防治工作任务,完善协调领导机制,解决血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的血防工作。

血防工作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 血防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含血防,下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血防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本地区血防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和防治规划;(二)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对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三)督促指导本地区血吸虫病的综合治理和科学防治工作;(四)监督检查本地区血吸虫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五)组织查螺和高危易感地带药物灭螺工作;(六)指导血防技术,普及和宣传血防知识;(七)其他血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含畜牧兽医、农机、能源、水产,下同)、水利、国土资源、林业、交通、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其他主管部门共同配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血防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凡与血防工作有关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将承担的血防工作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血防工作。

血防地区的中央、省属单位以及驻鄂部队,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血防工作总体规划的要求,服从血防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同步开展防治工作。

第五条 血防地区按规定设立的负责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的机构(以下简称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辖区血防业务技术工作。

血防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县(市)、乡(镇)、村血防网络和队伍建设,血防重点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乡镇有必需的血防预防人员从事血防工作。

第六条 血防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村(居)民积极参加当地人民政府开展的血防活动,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血防活动和捐赠资助血防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积极参与血防工作。

第七条 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血防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血防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性血防宣传教育。血防重点地区的新闻媒体应当在血吸虫病易感季节、学校暑假期间和较大洪涝灾害时,集中开展公益性血防宣传教育。

血防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血防健康教育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进行督促和检查;中小学校应当将血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配合血防专业机构开展师生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内人员和村(居)民学习、普及血防知识,增强科学防护意识。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和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以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阻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为重点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联防联控,做好血吸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标准,将血防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地区和一般防治地区,实行分类防治。在重点防治地区的血防工作和项目建设上,应当整合资源、综合防治,实施区(流)域治理,整体推进。在一般防治地区应当做好疫情巩固和监测工作,进一步控制和阻断血吸虫病传播。

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订血防技术规范,指导血防地区和有关部门血防项目的实施。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和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和实施农村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和建无害化卫生厕所等项目,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有效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

血防地区的单位和居民应当修建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沼气池;有钉螺地带的港口、码头、渡口和渔(船)民集散地应当修建使用无害化公共厕所;在有钉螺的水道两岸已建厕所和牲畜圈栏未达到无害化标准的,应当予以拆除或者设置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卫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对单位和居民修建使用无害化厕所和沼气池予以指导和监督。

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

第十条 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扶持血防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有钉螺的水田应当逐步改种旱作物或者水旱轮作,不宜改种旱作物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灭螺措施。

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并落实耕牛查病、病牛淘汰及其资金补贴等措施,有计划地逐年减少和淘汰血防地区耕牛存栏数,分层推进农业机械代替耕牛作业,有效阻断血吸虫病传染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以机代牛农机用户的免费培训,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推进牛、羊、猪等家畜的舍饲圈养,实行圈养家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引导养殖户调整养殖模式,发展以禽代畜。

第十一条 农业、水利等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开挖鱼池、建设排灌渠道涵闸等项目时,必须落实防止钉螺扩散的措施。

水利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应当按照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的原则,优先安排安全饮用水建设项目。实施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灌区改造和小流域治理等水利工程项目时,应当同步配套建设防螺、阻螺设施。

林业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实施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工程项目时,应当开展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对禁牧的洲(江、河、湖)滩,及时营造抑螺防螺林。

交通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实施道路建设、航道清淤、新建或者改建航道船闸、修建码头等项目时,应当落实血防措施。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在血防地区实施土地整理等项目,并落实血防设施。

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将血防科研项目列入重点科研计划,组织、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社会各界开展血防研究,积极推广和引进血防新技术、新成果。

因工程项目需要从有钉螺地带向非疫区供土、供水时,必须落实防止钉螺扩散的措施,并告知供土、供水地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监督。

第十二条 血防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水利、林业主管部门,根据血吸虫病监测等流行病学资料,划定、变更有钉螺地带,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告并标明有钉螺地带。

第十三条 禁止在有钉螺的洲滩等地带放养牛、羊、猪等家畜。禁止引种在有钉螺地带培育的芦苇等植物和农作物的种苗等。禁止在血吸虫病易感地带游泳以及未采取防护措施从事接触疫水的活动。

血防地区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禁牧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禁牧监督责任、监管人员、资金安排等事项,并组织实施。农业、卫生等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禁牧措施,对靠近村庄和人畜活动频繁的有钉螺的洲滩等地带设立禁牧铁丝网等必要的隔离设施,或者安排专人看管,并将禁牧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对设有警示标志的有钉螺的洲滩等地带和血吸虫病易感地带,应当协助做好保护警示标志和执行禁令的工作,劝阻违反禁令的行为。

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血吸虫病易感地带的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感染血吸虫病。

第十四条 血防地区交通、卫生、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上流动人员的防治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血吸虫病检查、治疗和健康咨询,实施粪便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 同一流域的血防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血吸虫病联防联控,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同步实施血防措施,整体推进血防工作。

血防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方案,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同步实施。不同行政区域间的联防联控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联防联控方案,并组织同步实施。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血防工作的需要,确定省级重点联防联控区域,制定联防联控方案,并督促实施。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等原因妨碍血防工作、推诿血防责任。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血防地区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必须事先提请省级以上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血防卫生学评价。建设单位必须根据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程的血防工作,并接受当地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工程竣工后,应当告知当地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其对工程地区的血吸虫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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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托拍卖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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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第号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拍卖如下标的: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1.拍卖人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明的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2.拍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及约定

1.委托标的物估价为,保留价为______________

2.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方式及其时间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双方约定依照议下第_______种方式及时间交付(转移)标的物:

1.由委托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2.由拍卖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在成交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人组织拍卖活动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直接费用)。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

2.分期支付:第一次为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日内向拍卖人支付_______元;第二次为买受人从拍卖成交日的次日起_______天内向拍卖人支付_______元;尾款于_______年_______日_______时前交接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的同时付清。

拍卖人在每次收到成交款的_______日内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组织拍卖活动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含竞买人误工费、交通食宿费)。

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约定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身份及保留价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它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本合同委托的标的。

3.委托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它拍卖单位进行拍卖,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参照标的物估价_______%予以赔偿。

2.拍卖人或委托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应承担以下责任:无权向对方收取已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向对方支付标的物估价_______%违约金。

3.拍卖人每有一次不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数额向委托人付款的,无权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并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物成交价_______%的违约金。

4.委托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移交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让手续的,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达成如下协议: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委托人和拍卖人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拍卖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拍卖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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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托拍卖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3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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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拍卖行(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本地有关拍卖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如拍卖对象为股权及某些无形资产,以下项目应作相应调整。)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甲方。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乙方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物/交单)。

第三条 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_________。

第四条 拍卖方式选择如下第_________种:

(1)估低价拍卖

(2)估高价拍卖

(3)无估价拍卖

(4)标卖

第五条 拍卖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六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和撤除:

1.甲方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2.甲方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已经发生的_________等费用及因甲方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甲方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

3.乙方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的不一致;

(2)拍卖标的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七条 拍卖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

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如乙方先行垫付该项费用的,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乙方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乙方对其保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8.拍卖结束后,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九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 一范文§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委托合同书的格式与样本 ·委托理财合同 ·委托购买合同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拍卖行(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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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复印件共_________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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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陵导游词最新 湖北省景区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景区,全文共 1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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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您们的导游员(讲解员) ,下面将由我陪同大家一起游览并做讲解,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去领略这个全人类共同财富的神韵和它背后的神奇故事。

在进入陵区游览前,我先就明显陵向大家做一个大致的介绍:

我刚才讲显陵是明朝恭睿献皇帝朱佑元陵墓,稍懂一点中国历史的人一定是想骂我了,明朝那里有过叫朱佑元的皇帝了?那我要说了,你知道的没错,我讲得也没错,不仅明朝没有,中国历史上也没有。因为中国历史上在编的皇帝的确没有这个人,因为他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唯一一个在死后被追认皇帝的人,这也是显陵的奇特之处。尽管朱佑元生前没有当过皇帝,而在他死后被他儿子,后来当了皇帝的明朝嘉靖皇帝朱厚璁不仅追认为皇帝,而且还为他建造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皇陵。为了让显陵的规模超过中国历代皇陵,嘉靖皇帝在位 40 余年,动用了国库 40 余年的库银,几万名劳力建设了 40 多年,才建成今天的规模。它也是世界上建设周期最长的皇陵,也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皇陵之一。

显陵,是中国最早被联合国评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皇陵,而大家熟悉的明孝陵、十三陵都是在显陵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四年后作为明清皇陵的扩充项目列入的,这主要是因为显陵有着明显的优势。首先,它完整地保留和体现了封建礼制,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并影响到清代帝陵形制,他是明代帝陵最杰出的代表,它本身具有其它帝陵不同的独特之处:其中一陵两冢,为历代帝陵绝无仅有!中国没有,全世界也没有第二座!金瓶型外罗城、九曲回环的御河、龙形神道、圆形内外明塘也是其它帝陵绝对没有的。其次,显陵的建筑是利用中国风水理论“陵墓多与山水相称”的原则,将山水作为陵墓的有机组成部分,统一布局。建筑依山就势,错落有致,构成了一项建筑艺术与环境美学相结合的天才杰作。更重要的是,显陵的修筑是明嘉靖初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大礼仪之争”的产物。

显陵有这样多的奇特之处都符合联合国有关世界遗产的相关标准,连联合国世界遗产专家让路易先生都感到惊叹,说显陵真是一个“神奇的明显陵”。我不知道,大家游览完显陵后会有什么感想!会有什么的评价!好,各位,现在你们已经踏上明朝皇家陵地,请保持肃静,由我把大家带回到明朝……

首先我们看到的这块石碑叫“下马碑”,上刻“官员人等在此下马”八个大字,为嘉靖年间宰相严嵩手写,在我国封建社会,帝王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陵区被视为神圣的禁区,不仅老百姓不能随便出入,即使是朝廷命官到此谒陵,也必须在此下马,这块碑在当时具有法律作用,违者将受到严惩,同时,它是显陵重要的标志性建筑。

各位贵宾,我们面前的这座单檐山式建筑,叫新红门,穿过这座门我们就正式进入陵区了。显陵工程浩大,前后用了四十年的时间,占地面积 183.13 公顷,相当于 300 个足球场那么大,整个显陵由内外两道城墙环护,大家看,连接这新红门的城墙叫外罗城,墙高 6.5 米,厚 1.9 米。周长 3600 多米,红墙黄瓦,蜿蜒于山峦起伏中,雄伟壮观,大家所看到的这样大的外罗城当时在建陵的之后,各地官员从全国各地,各州、府、县上至东北。下至云贵,从一砖、一瓦、一石都向这里进献。每一块砖、一块瓦都有完整标明拉来自何处,可见工程之浩大。从空中俯瞰,外罗城为“金瓶”形状,“金瓶”在风水术在中认为不仅能饶气护生,而且是神仙所佩之法器。其寓意神圣吉祥。同时蜿蜒的城墙顺山势起伏,避免了建筑外在的生硬感,使之与自然环境更加和谐。显陵外罗城是明代帝陵之首创!其后的明清陵寝均沿袭了这一做法。

穿过新红门大家会发现依中国古建筑之规制,所有主要建筑均在中轴线为中心在两边展开,而新红门却偏离了中轴线,这是为什么?请大家带者这个疑问随我继续游览。

在我们的左手边大家看到的这个水塘叫外明塘,因处风水术中外明堂的位置(这个堂是厅堂的堂)故名。明堂是风水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原指陵区开阔的空地,要宽阔忌狭窄,宜山长发展之计。外明塘上接陵区九曲河出水,下通沧浪湖入水,它破墙而出,使外罗城有 90 米的缺口,说起这个缺口还有一段有意思的典故呢:据说当年嘉靖皇帝为了给自己的父母修建陵寝,耗资巨大,然国库银两短缺,拿不出如此多的款项,当朝的奸相严嵩便出计让各地知府出资筑陵,此计一出,全国各地迫于皇威相继筹措不等银两,唯云南和贵州两府因地处边远穷困地区,未能及时筹措到足够的款项,导致延误大工,后被嘉靖皇帝贬官严办,当时的设计师就决定在这一空缺段修一口明塘与两边的外罗城相连。而这一空缺段也就留下了缺—云南,少—贵州的说法。至今钟祥人仍将独缺什么说成缺—云南少—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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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陵导游词最新 湖北省景区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景区,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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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您们的导游员(讲解员) ___ ,下面将由我陪同大家一起游览并做讲解,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去领略这个全人类共同财富的神韵和它背后的神奇故事。

在进入陵区游览前,我先就明显陵向大家做一个大致的介绍:

我刚才讲显陵是明朝恭睿献皇帝朱佑元陵墓,稍懂一点中国历史的人一定是想骂我了,明朝那里有过叫朱佑元的皇帝了?那我要说了,你知道的没错,我讲得也没错,不仅明朝没有,中国历史上也没有。因为中国历史上在编的皇帝的确没有这个人,因为他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唯一一个在死后被追认皇帝的人,这也是显陵的奇特之处。尽管朱佑元生前没有当过皇帝,而在他死后被他儿子,后来当了皇帝的明朝嘉靖皇帝朱厚璁不仅追认为皇帝,而且还为他建造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皇陵。为了让显陵的规模超过中国历代皇陵,嘉靖皇帝在位40 余年,动用了国库 40 余年的库银,几万名劳力建设了 40 多年,才建成今天的规模。它也是世界上建设周期最长的皇陵,也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皇陵之一。

显陵,是中国最早被联合国评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皇陵,而大家熟悉的明孝陵、十三陵都是在显陵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四年后作为明清皇陵的扩充项目列入的,这主要是因为显陵有着明显的优势。首先,它完整地保留和体现了封建礼制,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并影响到清代帝陵形制,他是明代帝陵最杰出的代表,它本身具有其它帝陵不同的独特之处:其中一陵两冢,为历代帝陵绝无仅有!中国没有,全世界也没有第二座!金瓶型外罗城、九曲回环的御河、龙形神道、圆形内外明塘也是其它帝陵绝对没有的。其次,显陵的建筑是利用中国风水理论“陵墓多与山水相称”的原则,将山水作为陵墓的有机组成部分,统一布局。建筑依山就势,错落有致,构成了一项建筑艺术与环境美学相结合的天才杰作。更重要的是,显陵的修筑是明嘉靖初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大礼仪之争”的产物。

显陵有这样多的奇特之处都符合联合国有关世界遗产的相关标准,连联合国世界遗产专家让路易先生都感到惊叹,说显陵真是一个“神奇的明显陵”。我不知道,大家游览完显陵后会有什么感想!会有什么的评价!好,各位,现在你们已经踏上明朝皇家陵地,请保持肃静,由我把大家带回到明朝……

首先我们看到的这块石碑叫“下马碑”,上刻“官员人等在此下马”八个大字,为嘉靖年间宰相严嵩手写,在我国封建社会,帝王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陵区被视为神圣的禁区,不仅老百姓不能随便出入,即使是朝廷命官到此谒陵,也必须在此下马,这块碑在当时具有法律作用,违者将受到严惩,同时,它是显陵重要的标志性建筑。

各位贵宾,我们面前的这座单檐山式建筑,叫新红门,穿过这座门我们就正式进入陵区了。显陵工程浩大,前后用了四十年的时间,占地面积 183.13公顷,相当于 300 个足球场那么大,整个显陵由内外两道城墙环护,大家看,连接这新红门的城墙叫外罗城,墙高 6.5 米,厚 1.9 米。周长 3600多米,红墙黄瓦,蜿蜒于山峦起伏中,雄伟壮观,大家所看到的这样大的外罗城当时在建陵的之后,各地官员从全国各地,各州、府、县上至东北。下至云贵,从一砖、一瓦、一石都向这里进献。每一块砖、一块瓦都有完整标明拉来自何处,可见工程之浩大。从空中俯瞰,外罗城为“金瓶”形状,“金瓶”在风水术在中认为不仅能饶气护生,而且是神仙所佩之法器。其寓意神圣吉祥。同时蜿蜒的城墙顺山势起伏,避免了建筑外在的生硬感,使之与自然环境更加和谐。显陵外罗城是明代帝陵之首创!其后的明清陵寝均沿袭了这一做法。

穿过新红门大家会发现依中国古建筑之规制,所有主要建筑均在中轴线为中心在两边展开,而新红门却偏离了中轴线,这是为什么?请大家带者这个疑问随我继续游览。

在我们的左手边大家看到的这个水塘叫外明塘,因处风水术中外明堂的位置(这个堂是厅堂的堂)故名。明堂是风水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原指陵区开阔的空地,要宽阔忌狭窄,宜山长发展之计。外明塘上接陵区九曲河出水,下通沧浪湖入水,它破墙而出,使外罗城有90米的缺口,说起这个缺口还有一段有意思的典故呢:据说当年嘉靖皇帝为了给自己的父母修建陵寝,耗资巨大,然国库银两短缺,拿不出如此多的款项,当朝的奸相严嵩便出计让各地知府出资筑陵,此计一出,全国各地迫于皇威相继筹措不等银两,唯云南和贵州两府因地处边远穷困地区,未能及时筹措到足够的款项,导致延误大工,后被嘉靖皇帝贬官严办,当时的设计师就决定在这一空缺段修一口明塘与两边的外罗城相连。而这一空缺段也就留下了缺—云南,少—贵州的说法。至今钟祥人仍将独缺什么说成缺—云南少—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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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查询 湖北省十堰市教资认定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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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10月19日(有效工作日)。

3.认定结果公示:12月20日前(公示在茅箭教育信息网,领取证书时间同时公布)。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有关资料。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份(湖北)及认定机构(茅箭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十堰市教育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茅箭区教育局”。

2.根据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或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其他电话号码。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如果有信息填写错误,申报系统将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后,到茅箭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一式两份,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同时提交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同底一寸近期登记照一张;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7)《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注意区分中小学和幼儿园体检表,a4纸正反面打印),由十堰市级、区级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8)相关表格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附件中下载。

3.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和面试合格证,统一要求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普通话证、学历证、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需要缩印),复印要清晰,具体样式如下:(附件)

(2)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普通话证复印件、《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照片的顺序,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样表见公告附件)。

(3)所有材料要符合规范,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

4. 现场确认点及联系电话:茅箭区教育局人事科(人民中路12号,教育局二楼202室)0719-8686580。

四、其他事项

(一)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权限在茅箭区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权限在十堰市教育局,详细要求请看十堰市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凡涉及教师资格考试方面的事项,请咨询十堰市考试由市招生考试院(电话:0719-8666511);涉及到普通话考试方面的事项,请咨询十堰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电话0719—8489607)。

(三)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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