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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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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陵导游词最新 湖北省景区导游词

全文共 1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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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您们的导游员(讲解员) ,下面将由我陪同大家一起游览并做讲解,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去领略这个全人类共同财富的神韵和它背后的神奇故事。

在进入陵区游览前,我先就明显陵向大家做一个大致的介绍:

我刚才讲显陵是明朝恭睿献皇帝朱佑元陵墓,稍懂一点中国历史的人一定是想骂我了,明朝那里有过叫朱佑元的皇帝了?那我要说了,你知道的没错,我讲得也没错,不仅明朝没有,中国历史上也没有。因为中国历史上在编的皇帝的确没有这个人,因为他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唯一一个在死后被追认皇帝的人,这也是显陵的奇特之处。尽管朱佑元生前没有当过皇帝,而在他死后被他儿子,后来当了皇帝的明朝嘉靖皇帝朱厚璁不仅追认为皇帝,而且还为他建造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皇陵。为了让显陵的规模超过中国历代皇陵,嘉靖皇帝在位 40 余年,动用了国库 40 余年的库银,几万名劳力建设了 40 多年,才建成今天的规模。它也是世界上建设周期最长的皇陵,也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皇陵之一。

显陵,是中国最早被联合国评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皇陵,而大家熟悉的明孝陵、十三陵都是在显陵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四年后作为明清皇陵的扩充项目列入的,这主要是因为显陵有着明显的优势。首先,它完整地保留和体现了封建礼制,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并影响到清代帝陵形制,他是明代帝陵最杰出的代表,它本身具有其它帝陵不同的独特之处:其中一陵两冢,为历代帝陵绝无仅有!中国没有,全世界也没有第二座!金瓶型外罗城、九曲回环的御河、龙形神道、圆形内外明塘也是其它帝陵绝对没有的。其次,显陵的建筑是利用中国风水理论“陵墓多与山水相称”的原则,将山水作为陵墓的有机组成部分,统一布局。建筑依山就势,错落有致,构成了一项建筑艺术与环境美学相结合的天才杰作。更重要的是,显陵的修筑是明嘉靖初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大礼仪之争”的产物。

显陵有这样多的奇特之处都符合联合国有关世界遗产的相关标准,连联合国世界遗产专家让路易先生都感到惊叹,说显陵真是一个“神奇的明显陵”。我不知道,大家游览完显陵后会有什么感想!会有什么的评价!好,各位,现在你们已经踏上明朝皇家陵地,请保持肃静,由我把大家带回到明朝……

首先我们看到的这块石碑叫“下马碑”,上刻“官员人等在此下马”八个大字,为嘉靖年间宰相严嵩手写,在我国封建社会,帝王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陵区被视为神圣的禁区,不仅老百姓不能随便出入,即使是朝廷命官到此谒陵,也必须在此下马,这块碑在当时具有法律作用,违者将受到严惩,同时,它是显陵重要的标志性建筑。

各位贵宾,我们面前的这座单檐山式建筑,叫新红门,穿过这座门我们就正式进入陵区了。显陵工程浩大,前后用了四十年的时间,占地面积 183.13 公顷,相当于 300 个足球场那么大,整个显陵由内外两道城墙环护,大家看,连接这新红门的城墙叫外罗城,墙高 6.5 米,厚 1.9 米。周长 3600 多米,红墙黄瓦,蜿蜒于山峦起伏中,雄伟壮观,大家所看到的这样大的外罗城当时在建陵的之后,各地官员从全国各地,各州、府、县上至东北。下至云贵,从一砖、一瓦、一石都向这里进献。每一块砖、一块瓦都有完整标明拉来自何处,可见工程之浩大。从空中俯瞰,外罗城为“金瓶”形状,“金瓶”在风水术在中认为不仅能饶气护生,而且是神仙所佩之法器。其寓意神圣吉祥。同时蜿蜒的城墙顺山势起伏,避免了建筑外在的生硬感,使之与自然环境更加和谐。显陵外罗城是明代帝陵之首创!其后的明清陵寝均沿袭了这一做法。

穿过新红门大家会发现依中国古建筑之规制,所有主要建筑均在中轴线为中心在两边展开,而新红门却偏离了中轴线,这是为什么?请大家带者这个疑问随我继续游览。

在我们的左手边大家看到的这个水塘叫外明塘,因处风水术中外明堂的位置(这个堂是厅堂的堂)故名。明堂是风水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原指陵区开阔的空地,要宽阔忌狭窄,宜山长发展之计。外明塘上接陵区九曲河出水,下通沧浪湖入水,它破墙而出,使外罗城有 90 米的缺口,说起这个缺口还有一段有意思的典故呢:据说当年嘉靖皇帝为了给自己的父母修建陵寝,耗资巨大,然国库银两短缺,拿不出如此多的款项,当朝的奸相严嵩便出计让各地知府出资筑陵,此计一出,全国各地迫于皇威相继筹措不等银两,唯云南和贵州两府因地处边远穷困地区,未能及时筹措到足够的款项,导致延误大工,后被嘉靖皇帝贬官严办,当时的设计师就决定在这一空缺段修一口明塘与两边的外罗城相连。而这一空缺段也就留下了缺—云南,少—贵州的说法。至今钟祥人仍将独缺什么说成缺—云南少—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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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2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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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旅行社”的导游员×××,在这里我对大家光临武汉市表示热烈的欢迎,在接下去的时间里将由我为各位提供导游讲解服务,我一定会尽力安排好各位的行程,使大家在这次旅游活动中感到开心愉快。

好,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去参观湖北省博物馆

(如大家所想的一样,)湖北省博物馆是湖北省收藏、研究、展览历史和革命文物的中心,共收藏文物约70万件,其中有曾侯乙编钟、越王勾践剑等举世瞩目的珍品。当然,在这些文物里面,就其发掘的意义和价值而言,恐怕得首推目前展出的曾侯乙墓出土文物。

所谓曾,就是曾国,侯,就是诸侯国的国君,乙是他的名字,连起来讲,就是曾国国君乙的坟墓,其间出土的不仅有被世界第一小提琴手梅柳英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曾侯乙编钟,还有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漆棺、漆器、精美绝伦的青铜器、种类繁多的兵器、车马器、乐器以及玉器、金器和许多日常用品等。在我国古代史上,一次性出土文物数量之多,种类之齐全为国内所罕见。众多的出土文物反映了从墓葬制度到祭祀、宗教礼制、战争、科学技术以及日常生活等社会的各个方面。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当时的文化。因此,我们到湖北省博物馆,不仅仅是去参观几件出土文物,而更重要的是去追忆古老的中华文化。那么,曾侯乙墓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文化呢?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区域文化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第二摇篮,它孕育了长江流域的巴蜀文化、楚文化和吴越文化,三种区域的文化中,以楚文化至为重要,而那时的楚文化只是综合了中原文化的末流和楚蛮文化的余绪,特色还不多,水平也不高,几乎是不足称道,一直到了春秋中期,才有了发展。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的大变革、大动荡、大转变时期,不仅学术上百家争鸣,而且战争频繁,群雄割据,诸侯争霸。楚国正是在这样一种时候不断扩张。与此同时,楚文化在不断的交流、吸收、融合之中,逐步形成了有异于中原周文化而具有自己特色的一种区域文化。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谈一谈曾侯乙墓和曾国。曾侯乙墓的发掘地点是在今湖北随州,距武汉市约165公里,从曾侯乙墓的出土文物来看,在礼制上它沿用了周的一套东西,但在许多器物上反映了强烈的楚文化特色,有的则是周、楚文化艺术特色的综合。因此,很难单纯的把曾侯乙墓归于楚文化还是周文化的范畴。学术界一般单称其为曾侯乙墓,而不称其为“周墓”或“楚墓”,有人干脆提出了曾文化的概念。既然曾侯乙墓既不属于周,又不属于楚,而又同时具有两者的特色,我们可否说它反映的是中国上古时期文化的主流--中原周文化和南方楚文化呢?从这一点上看,曾侯乙墓发掘的意义不亚于甚至超过秦始皇陵的发掘,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常言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那么还是让我们一起到里面去看看吧。

曾侯乙墓共出土文物一万余件,许多都是前所未见的珍品,它是我国考古史上的重大发现,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这在同时代的墓中规模是较大的。

现在请大家看一看椁室模型,它是根据1:10的比例制作的,其中,整个墓室分为兵室、礼室、和乐室三大厅,下面就请大家随我一起参观。

前面我们说过,曾侯乙墓共出土文物一万余件,要想在有限的空间全部展出是不可能的,这里展出的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分,大家请看,这件鹿角立鹤是这个古墓中造型艺术和铸造工艺都比较高的一件杰作,它由鹿的角,鹤的身子、鸟的翅膀组合而成,当然自然界中是不存在这种动物的,它是人们想象出的一种仙鸟,放在墓穴中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守护死者灵魂,防止鬼怪侵袭,再就是护送死者灵魂升天。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的铸造工艺也是比较讲究的,这反映了当时的青铜铸造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在礼器展厅中,共展出了礼器用品38种134件,是我国历年出土青铜器数量最多,种类较全的一次,所以,大家在余下的时间里可以慢慢的欣赏,领略我国悠远的古文化。

现在请大家和我一起到楼上继续参观。

这里展出的是曾侯乙墓出土的兵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频繁,所以许多新颖的作战武器脱颖而出,此墓出土的兵器,数量多,质量精,正是当时社会大变动,技术大革新的反映。看完兵器部分,大家是否可以勾勒出古代战争的大致轮廓和想象出他们使用兵器的类型呢?

最后大家将要看到的便是世界闻名的曾侯乙编钟,编钟源于我国原始社会,乐宫中最为显赫的属编钟,巨大的钟架为铜木结构,呈曲尺形,全套编钟总重为2500公斤,它至今保留着优美迷人的音色,有深沉浑厚的低音、铿锵圆润的中音、清脆响亮的高音,整套编钟铸造十分复杂,要经过设计、制模、合金、浇铸、铸后加工等多道工序,编钟的装配、布局从力学、美学、实际操作上都处理得十分恰当。

这套编钟以其造型美观、铸造精美、保存完好、配备齐全、音域宽广、音色优美、音频准确而成为我国古代编钟之最。

现在经过考古学家们的共同努力,曾侯乙墓的全套乐器已经全部复制出来,面对这些上古时代的杰作,真叫人叹为观止,称它是“世界第八大奇迹”大概也不为过吧?

为了满足各种中外游人的需要,湖北省博物馆在每天都要安排大型编钟演奏,让您徜徉于那悠悠的历史长河之畔,聆听这人间仙乐,所以,此行绝对会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

那么,现在就请大家随我一起去聆听这个时间长廊传来的音乐。

好了各位朋友,关于湖北省博物馆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我的讲解能给大家留下一点印象,不详尽的地方也请大家多多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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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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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将尽,天气日渐凉快,8月24日星期天,我和爸妈参观了湖北省博物馆

这天,我们早早出发了。下了车,就见一圈围栏,爸爸说到了,我举目看去,烟水连天,湖水浩淼,游船点点,这不是东湖吗?收回目光,我立即看到一座门坊,上面写着“湖北省博物馆”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落款为“董必武题”。爸爸说,董老是党的早期领导人,当过国家代主席,旧学根底好,还考取过前清秀才呢。由他写馆名,足见博物馆的意义了。

进了大门,便见一座雄伟的建筑物,这是博物馆的主馆,建于一九五三年,古典风格,既有中国古代建筑的屋顶,又有西方建筑又高又粗的圆柱门廊。因而整个建筑显得很壮丽,既有历史风韵,又有现代感。进入主馆,里面陈列的都是曾侯已墓的出士文物,有十四万件。展厅分两层,下层陈列了墓中的所有青铜器,大多都是祭嚣,上层是贵族们的日常生活用品。看着这些从地下挖掘出来的发绿发黑的物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新奇感。尤其是站在一尊鉴缶前,听说那是古代王公贵族用来冰洒或温洒用的,它有保温柜和冰箱的作用。整个鉴缶呈方形,每边都有三条龙,跟地动仪的差不多,四脚也是龙的造型,总体青绿色。瞧缶精雕细镂的样子,那精致真叫人想象不出工匠们是怎么作出来的。同时也明白那些王侯是怎么把它做成冰箱的用的。它到底是又大又重的金属制品呀。看完鉴缶,继续往前看,馆内灯光昏暗,配合这些古董,显得很谐调,人也仿佛走在历史的时光隧道。

渐渐,我们到了馆的中心,这里呈放着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曾侯乙编钟,大大小小,一共有六十五个,最大的一个高一米多,重二百多公斤,最小的也有2。4公斤,却只有两分米高。整个编钟分上中下三层,每层的木架都雕着彩绘花纹,两端还装饰着青铜套,横梁由三个佩剑铜人承顶,那铜人造型极为生动,那样子好象准备立即拔出剑来。听说这钟架很坚固,能挂二千五百多公斤的重物,而且经过二千多年地下掩埋仍屹立不倒,不能不使我们赞叹我们祖先的精湛工艺。而这编钟的意义还不在这儿,讲解员说,因为它能演奏八音阶的曲子,而长期以来,外国人却总认为八音阶是西方人创造的,东方压根就只有五声音阶。随着这一编钟的出士,外国人也不得不低头服气了。随后我们还看到了各种出士兵器、衣物。一边看,一边想,我像看到那古代人民的辛苦劳作,像听到了古战场的厮杀声,也像看到王公贵族的享乐生活,尤其使我看到中华民族和勤劳智慧。当我和爸爸妈妈从博物馆走出来的时候,一阵清风从东湖水面上吹来,我立即感到满面生凉。这清风也似乎把我从20_多年前的时空隧道带了回来,极目远眺,好一幅湖光山色画呀,我不无限感动:有如此好山好水,有如此辉煌历史,这正是对我们楚国人的激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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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办公厅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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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政协办公厅党组用一整天的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和解决“四风”问题,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加加油、鼓鼓劲的效果。

会上,省政协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刘安民代表办公厅党组作对照检查,每位党组成员逐次作个人对照检查,查摆了办公厅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履职服务中存在重视程序、不大重视结果等问题;突出政协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方面办法不多;调查研究中有时存在选题不准、调查不深、研究不透等问题;联系省政协委员、省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基层群众不够经常、不够紧密,服务群众的办法不够多;省政协机关与各专委会之间的统筹协调不够,发挥整体合力不够;班子成员中有的存在精神懈怠、讲究排场、超标准接待等现象,机关管理制度存在不够健全,落实不够等问题。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刘安民和班子其他成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岗位职责、成长经历、先进典型和群众期盼,剖析根源,查找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大家一致表示,要以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建立健全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与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的联系,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和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省委第五督导组全体同志到会指导。(记者张辉、通讯员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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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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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区内绿荫掩映,综合陈列馆、楚文化馆、编钟馆等高台基、宽屋檐、大坡面屋顶的仿古建筑三足鼎立, 构成一个硕大无朋的“品”字。其总体布局高度体现了楚国建筑的中轴对称、“一台一殿”、“多台成组”、“多组成群”的高台建筑布局格式。整个建筑风格突出了楚国多层宽屋檐、大坡式屋顶等楚式建筑特点,建筑外墙为浅灰色花岗石装饰,屋面采用深蓝灰色琉璃瓦铺装。室外环境按景观式、园林式的特点进行布局,通过雕塑小品、休息庭院、园林绿化、配套的综合服务设施等形式,营造出与博物馆主体建筑和谐配套和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给观众提供一个休闲、舒适、幽雅、公园式的室外游览空间。是风景秀丽的东湖之滨的一颗灿烂的明珠,也是武汉市一座光彩夺目的标志性建筑和对外开放的一大精品名牌景观。丰富并且有着地方特色的珍贵藏品和不断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在中外文化交流中的显著成就,使本馆在海内外享有一定声誉。世界上最庞大的青铜乐器曾侯乙编钟、中国冷兵器时代的翘楚之作越王勾践剑、地质年代早于北京人的郧县人头骨化石等,都在中国古代文化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有着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并具有世界意义。

湖北省博物馆举办有《楚文化展》、《郧县人——长江中游的远古人类》、《屈家岭——长江中游的史前文化》、《盘龙城——长江中游的青铜文明》、《曾侯乙墓》、《九连墩纪事》、《书写历史——战国秦汉简续》、《秦汉漆器艺术》、《梁在王墓——郑和时代的瑰宝》、《土与火的艺术——古代瓷器专题展》、《荆楚百年英杰》等十多个展览,以其精美丰富的展品、精良的陈列布局、浓厚的文化氛围和宜人的观赏环境,向观众介绍湖北地区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深受海内外游人欢迎。每年接待观众达十几万人次,成为我省重要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对外开放窗口,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等曾给予高度评价,国际友人基辛格等曾多次来馆参观,留连忘返。

迄今,湖北省博物馆总占地面积达 81909平方米,建筑面积49611平方米,展厅面积13427平方米,馆藏文物20万余件(套),其中一级文物近千余件(套),位居全国省级博物馆前列。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1989年自湖北省博物馆分离,成为隶属于湖北省文化厅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可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在湖北省文化厅(文物局)的领导下,主要担负湖北省境内的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维修等项工作,承担配合大、中型基本建设的文物保护与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任务,组织编写考古报告,开展科学研究。自考古所成立以来,一直把配合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工作放在首位,十多年来,相继和正在完成配合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北)京九(龙)、合(肥)九(江)、焦(作)柳(州)、长(江埠)荆(门)、西(安)南(京)等项铁路工程;(北)京珠(海)、黄(石)黄(梅)、襄(樊)十(堰)、襄(樊)荆(州)等项高速公路工程;清江高坝洲、隔河岩、水埠垭等项水库工程的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配合南水北调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2002年10月馆所合并,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套班子。属全民事业单位。主要部门16个:其中湖北省博物馆业务部门有社教部、保管部、陈列部、文保中心,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业务部门有史前考古部、历史时期考古部、地上文物研究室、信息中心、考古协调部,综合部门有办公室、人事部、财务科、保卫部、后勤部、基建办、市场部。

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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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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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内容进行施工。

具体包括: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____天内办理结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造价(应含纳税费):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期

1、开工日期:20__年___月___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竣工日期:20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八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细化)

(一)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

(三)材料采购方对材料承担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划入乙方账户: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结算:

工程洽商

结算方式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十三条双方权利义务(加水电源费、双方代表、监理)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___套给乙方。开工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份,有关资料地质勘探报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套)。

2、参加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施工图纸会审。

3、审核乙方完成工程月进度报告书,作为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生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5、委派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收图后,在开工前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报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即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须委派持有与工程项目相应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日前向甲方报送完成月进度计划报告书。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米内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9、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处罚

(一)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造价万分之____的标准付给甲方违约金,并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____标准的,不奖不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万元,并负责无偿返修。

(二)将罚金应在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在支付结算工程款时支付或扣除。

(三)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十五条施工资料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

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到通知后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工期顺延。凡检查结果不合格,检测费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施工中乙方应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要求做好中间验收及有关资料。

(三)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____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通知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包括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向甲方移交,所有施工、竣工资料必须符合质监站及定州市城市建设档案要求。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除无条件返修外,并承担由于工期或经营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章及变更竣工资料____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由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保修

(一)

工程保修责任:____________

(二)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起计年。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解决、终止方式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定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条款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天内乙方应进场完毕,否则本合同无效。

(二)甲方指定的材料范围详见甲方签发的"建筑材料及设备零配件明细表"。

(三)乙方不得将甲方发包给乙方施工的工程再进行分包。由其他队伍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应经甲方同意。

(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保修期满并结清余款后失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

_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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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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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国勇,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桃花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20年8月12日,郧西县观音镇村民章显顺、章荣莲父女俩驾驶小货车,行至桃花沟时,因突降暴雨致道路湿滑,车辆不慎落到水塘中,货车不断下沉,水不断涌入车内,父女二人奋力钻出车窗。面对距离十几米的塘岸,不会游泳的父女二人不断在水中挣扎并大声呼救,围观的村民却因不谙水性和水深距远而束手无策。

路过此地的何国勇听到呼救声,毫不犹豫奔向前去,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只听“扑通”一声,何国勇跳进了4米深的池塘里,迅速游向在水中拼命挣扎的父女二人,用尽全身力气,连拖带拽把他们先后救出水面送到了岸边,因施救及时,父女俩有惊无险。事后,筋疲力尽的何国勇在岸边稍作休息后,见被救者安然无恙,便起身悄然离开现场。

获救后的父女俩四处打听,一个月后,终于得知救命恩人的姓名。他们敲锣打鼓,将精心准备的印有“人们心中好书记 舍身救人为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桃花沟村,上门答谢何国勇的救命之恩。

何国勇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经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多家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

2021年2月,何国勇被授予“郧阳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入选2021年第一季度“十堰好人·楷模”。2022年7月,他被授予“十堰市见义勇为先进”称号。

狄盼:持刀威逼不退缩,智擒极端行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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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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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族小伙——玉苏普江·艾比布拉,今年26岁。从昨天到今天,他连着迎来了人生中的两件大事。昨天(4月7日),他因为去年在荆州勇敢救人的事迹,受到了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先进)表彰;今天(4月8日),是他迎娶新娘的大日子。

玉苏普江在老家新疆墨玉县迎娶了自己的妻子,婚礼现场,湖北监利的父老乡亲不远千里送来一份特殊贺礼。

荆州监利市蒲公英爱心协会会长段声华:“我们监利也是书法之乡,为他书写了书法作品作为新婚礼物,这也是我们监利人民对他的肯定和褒奖。”

这份跨越4000公里的情谊,得从一年前讲起。玉苏普江这几年在湖北监利帮表哥打理烧烤店。去年4月9日下午,他在长江监利段人气最高的鄢铺沙滩摆流动烧烤摊。突然听到有人呼救。只见一名儿童在江中拼命挣扎。他毫不犹豫冲下水,扑腾着将小男孩救上岸。

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玉苏普江·艾比布拉:“我下去一只手抱着孩子,他也抱着我的脖子,然后我就用手舀水来到岸边。他的妈妈过来拉着她孩子的手,然后把孩子救了出来。”

第二天上午,玉苏普江再次到江边出摊,没想到,又一个10岁孩子不慎落入江中,救子心切的孩子妈妈张莲红跟着跳入江中施救,眼看母子两人就要被江水吞没,玉苏普江又一次义无反顾地冲进水中。

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玉苏普江·艾比布拉:“下去把这两个人抱住,往岸边跑,但是跑不动,下面太滑了。然后我留在水里面,把两个人向上面推,救出来。”

看到母子俩没有大碍,浑身湿透的玉苏普江默默收起烧烤摊回家了。张莲红回过神来,骑着电动车满城寻找救人的英雄。终于在三天后找到了恩人玉苏普江。一问才知道,玉苏普江根本不会游泳,而且怕水。小时候他曾目睹弟弟溺水身亡,所以当看到水中挣扎的孩子,他会置生死于度外去救人。

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玉苏普江·艾比布拉:“救人的时候我啥都没想。”

今天是玉苏普江举行婚礼的大日子,远在深圳经商的张莲红,拨通了视频电话,表达感恩和祝福。

张红莲:“恭喜你们!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玉苏普江:“谢谢张莲红姐姐和监利的朋友们,和监利的人民带来的祝福,我很开心。结完婚了之后这个月月底就回监利,继续发展,继续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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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个人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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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的钟声敲响,各家各户洋溢着喜悦的气氛。可是当人们沉醉在过年的气氛中,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打响了。最初人们并不重视,导致了疫情感染人数在短时间内暴涨,从最初的27例变为截止2月13日的59901例。

随着疫情的发展,人们也意识到这次疫情的严重性。很快,各个城市陆续封城,人们的出行受到限制。可是正当人们听着千篇一律的“勤洗手,多通风,出门戴口罩”,想方设法排遣无聊时,各地医护人员纷纷写下请战书,奔赴武汉前线,与病毒抗争到底。

封城会阻挡住病毒,但不会阻挡住爱。从84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亲赴武汉,十五名医护人员被感染,再到梁武东医生的牺牲。医护工作者们不计报酬,舍生忘死,奋战在抗疫第一线,他们舍己为人,用自己的身躯在人民与病毒之间树起高墙,他们是白衣天使,更是每个人心中的英雄,让我们向医护工作者致敬!

不仅是奋战在第一线的医护工作者,社会各界也在为抗击病毒做出自己的努力。从日夜守护在社区关口测量体温的社区工作者,到夜不归宿坚持站岗的交警,到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给疫区送货的司机,再到坚持要求学生每天上报体温的老师,他们虽不在抗疫第一线做出自己的贡献,但也为抗疫工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我们应该向这些人致敬!

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们和千千万万中华儿女一样,关注疫情发展,为抗击疫情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坚信武汉必胜,中国必胜。愿我们齐心协力,取得疫情防控战的胜利。

1.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学生心得500字精选5篇

2.20__全国大学生同上一堂疫情防控思政大课观后感5篇

3.20__全国大学生同上一堂疫情防控思政大课观后感心得5篇

4.20__观看《在战疫中成长》观后感800字心得5篇

5.20__观看《在战疫中成长》观后感800字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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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个人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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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高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4月14日上午,赣州市红旗二小组织师生观看“赣教云”线上教育教学平台“安全教育”课程中播放的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还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了国家安上答题。

该校4000多名师生通过网络直播、电视渠道,在线上深入了解“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历及背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相关知识,本次学习强化了师生树立国家安全的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广大师生纷纷表示,国家安全无小事,作为华夏儿女的我们当坚定不移地全面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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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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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农贸市场开办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乙方进入甲方开办的农贸市场经营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具备开办市场的主体资格,对乙方的食品质量安全履行以下义务

(一)查验乙方具备应有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建立市场经营者档案;定期组织乙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体检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二)查验乙方应具有的食品质量检验、检疫及检测合格证明;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查验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查验散装或自行分装食品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查验定型包装食品中文标识及相关说明。

(三)定期公布乙方食品自检、抽查信息及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记录。

第三条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格证件,保证不销售以下食品

(一)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

(二)没有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食品;

(三)没有商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者分装日期、保质期等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五)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食品。

第四条甲方配备与市场规模和市场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免费对乙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查检测。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停止销售该食品。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到法定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合格的,该食品重新在本市场销售,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结果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知悉并遵守甲方有关市场食品经营的管理制度,并于本合同签订日向甲方缴纳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乙方未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食品安全保证金全额返还;合同期内乙方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办理。

第六条甲方负责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食品质量安全纠纷。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乙方侵害且不能获得赔偿的,甲方可先行赔偿,赔偿经费从乙方缴纳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事后向乙方追付。

第七条发现乙方出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和相关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向乙方双倍返还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指出,并督促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可实施以下措施

(一)发现乙方经营不合格、有毒、有害食品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销毁;

(二)发现乙方经营来路不明或来自非法渠道的食品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阻止该食品转移;

(三)不予返还乙方缴纳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四)解除甲乙双方的市场租赁合同,取消乙方在本市场的经营资格。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可请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或者按照下列第_______项办理: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电话:_______邮编:_______电话: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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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5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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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定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20xx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是指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的项目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前款所列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当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

第三条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与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招标投标交易相分离的监督管理体制,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简称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

(五)建立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协调招标投标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六)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监察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的交易场所,不得行使或者代行行政审批权,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利用信息网络开展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舆论监督。

第二章 目录和程序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并公布实施。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制定、调整,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论证或者听证。

第八条 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的项目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接受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未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并接受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收取交易费用,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需收费的,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补偿运营成本原则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必要场所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督信息系统,整合和共享市场信息、信用信息、监督信息、专家资源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第十条 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在项目审批、核准之日起十日内,将项目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公示。

第十一条 项目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持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等材料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登记手续。对委托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提供委托合同、招标代理资质等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应当在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同时,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报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媒体和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的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发布的招标信息应当一致。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前二十四小时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资格预审专家或者评标专家。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抽取的,应当经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评标专家的抽取信息应当保密。

第十五条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场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开标、评标活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按照规定将招标投标资料和现场监控音像资料及文字记录整理、归档、保存,提供查询服务,为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条件。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在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排序、投标报价、资质情况、质量目标、履约期限、项目经理情况、业绩情况等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中标人。特殊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从其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以公开透明、随机产生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交易行为监管

第十九条 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

(三)擅自中止、终止招标;

(四)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五)与投标人串通;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他人名义、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二)串通或者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

(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四)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用他人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二)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三)在代理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或者伪造、变造文件资料;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

(二)接受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三)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举报受理和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的途径和方式。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处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答复。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二十四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五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互通情况。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结果通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章 专家和专家库

第二十六条 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州)、县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建立、管理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分类管理,专业分类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实行评标专家资格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评标专家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或者单位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或者推荐,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申请或者推荐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并在评审后三十日内回复。对于符合条件的,确认其评标专家资格,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评标专家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 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健全评标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实行定期更新和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应当依法履职,公正评标。对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状况、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应当及时调整;对因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第二十九条 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干预评标专家抽取活动或者获取、泄露评标专家信息,不得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谋取非法利益。

第五章 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十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互相通报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信息、行政管理和司法等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使用。

第三十一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健全招标投标诚信评价体系,开展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及时在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评价结果,并向政府信用管理部门报送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认共用。

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违法违规信息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的评审因素。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本部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通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信息后五日内,将当事人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在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第三十四条 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应当在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指导下,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协助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在场外进行交易或者规避招标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一)未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

(二)未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在规定的媒体和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

(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中标候选人有关情况的;

(四)确定中标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的;

(五)合同签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取消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三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永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专家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在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告,并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专家库的管理、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协调监督;对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没有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或者行政监督部门查处职责交叉的,以及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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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文」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3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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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血吸虫防治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制定了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血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和人畜同步防治的原则,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和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血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将血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血防规划,部署防治工作任务,完善协调领导机制,解决血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的血防工作。

血防工作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 血防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含血防,下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血防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本地区血防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和防治规划;(二)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对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三)督促指导本地区血吸虫病的综合治理和科学防治工作;(四)监督检查本地区血吸虫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五)组织查螺和高危易感地带药物灭螺工作;(六)指导血防技术,普及和宣传血防知识;(七)其他血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含畜牧兽医、农机、能源、水产,下同)、水利、国土资源、林业、交通、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其他主管部门共同配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血防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凡与血防工作有关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将承担的血防工作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血防工作。

血防地区的中央、省属单位以及驻鄂部队,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血防工作总体规划的要求,服从血防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同步开展防治工作。

第五条 血防地区按规定设立的负责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的机构(以下简称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辖区血防业务技术工作。

血防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县(市)、乡(镇)、村血防网络和队伍建设,血防重点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乡镇有必需的血防预防人员从事血防工作。

第六条 血防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村(居)民积极参加当地人民政府开展的血防活动,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血防活动和捐赠资助血防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积极参与血防工作。

第七条 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血防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血防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性血防宣传教育。血防重点地区的新闻媒体应当在血吸虫病易感季节、学校暑假期间和较大洪涝灾害时,集中开展公益性血防宣传教育。

血防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血防健康教育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进行督促和检查;中小学校应当将血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配合血防专业机构开展师生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内人员和村(居)民学习、普及血防知识,增强科学防护意识。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和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以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阻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为重点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联防联控,做好血吸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标准,将血防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地区和一般防治地区,实行分类防治。在重点防治地区的血防工作和项目建设上,应当整合资源、综合防治,实施区(流)域治理,整体推进。在一般防治地区应当做好疫情巩固和监测工作,进一步控制和阻断血吸虫病传播。

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订血防技术规范,指导血防地区和有关部门血防项目的实施。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和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和实施农村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和建无害化卫生厕所等项目,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有效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

血防地区的单位和居民应当修建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沼气池;有钉螺地带的港口、码头、渡口和渔(船)民集散地应当修建使用无害化公共厕所;在有钉螺的水道两岸已建厕所和牲畜圈栏未达到无害化标准的,应当予以拆除或者设置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卫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对单位和居民修建使用无害化厕所和沼气池予以指导和监督。

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

第十条 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扶持血防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有钉螺的水田应当逐步改种旱作物或者水旱轮作,不宜改种旱作物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灭螺措施。

血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并落实耕牛查病、病牛淘汰及其资金补贴等措施,有计划地逐年减少和淘汰血防地区耕牛存栏数,分层推进农业机械代替耕牛作业,有效阻断血吸虫病传染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以机代牛农机用户的免费培训,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推进牛、羊、猪等家畜的舍饲圈养,实行圈养家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引导养殖户调整养殖模式,发展以禽代畜。

第十一条 农业、水利等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开挖鱼池、建设排灌渠道涵闸等项目时,必须落实防止钉螺扩散的措施。

水利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应当按照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的原则,优先安排安全饮用水建设项目。实施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灌区改造和小流域治理等水利工程项目时,应当同步配套建设防螺、阻螺设施。

林业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实施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工程项目时,应当开展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对禁牧的洲(江、河、湖)滩,及时营造抑螺防螺林。

交通主管部门在血防地区实施道路建设、航道清淤、新建或者改建航道船闸、修建码头等项目时,应当落实血防措施。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在血防地区实施土地整理等项目,并落实血防设施。

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将血防科研项目列入重点科研计划,组织、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社会各界开展血防研究,积极推广和引进血防新技术、新成果。

因工程项目需要从有钉螺地带向非疫区供土、供水时,必须落实防止钉螺扩散的措施,并告知供土、供水地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监督。

第十二条 血防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水利、林业主管部门,根据血吸虫病监测等流行病学资料,划定、变更有钉螺地带,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告并标明有钉螺地带。

第十三条 禁止在有钉螺的洲滩等地带放养牛、羊、猪等家畜。禁止引种在有钉螺地带培育的芦苇等植物和农作物的种苗等。禁止在血吸虫病易感地带游泳以及未采取防护措施从事接触疫水的活动。

血防地区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禁牧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禁牧监督责任、监管人员、资金安排等事项,并组织实施。农业、卫生等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禁牧措施,对靠近村庄和人畜活动频繁的有钉螺的洲滩等地带设立禁牧铁丝网等必要的隔离设施,或者安排专人看管,并将禁牧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对设有警示标志的有钉螺的洲滩等地带和血吸虫病易感地带,应当协助做好保护警示标志和执行禁令的工作,劝阻违反禁令的行为。

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血吸虫病易感地带的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感染血吸虫病。

第十四条 血防地区交通、卫生、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上流动人员的防治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血吸虫病检查、治疗和健康咨询,实施粪便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 同一流域的血防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血吸虫病联防联控,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同步实施血防措施,整体推进血防工作。

血防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方案,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同步实施。不同行政区域间的联防联控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联防联控方案,并组织同步实施。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血防工作的需要,确定省级重点联防联控区域,制定联防联控方案,并督促实施。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等原因妨碍血防工作、推诿血防责任。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血防地区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必须事先提请省级以上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血防卫生学评价。建设单位必须根据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程的血防工作,并接受当地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工程竣工后,应当告知当地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其对工程地区的血吸虫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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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用工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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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

姓名: 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全员岗位聘任制试行办法》和《______研究所岗位聘任制实施细则》,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岗位名称

甲方聘任乙方在_____岗位工作。

岗位性质与职级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三、岗位职责

乙方的岗位职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纪律和技术保密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应将所有实验记录本、工作报告及数据交所在部门归档。

3.乙方离开用人单位____年内,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4.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六、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受聘期间的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职工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按照国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4.工作报酬与福利待遇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5)乙方公派出国或因私出境逾期不归;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应在30日内办妥终止聘任关系手续。

4.乙方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聘任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任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决定并签署意见。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

(3)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终止聘任合同)。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工作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甲方又不努力改善条件;

(3)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4)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

(5)经甲方同意,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6)乙方被招聘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

乙方依据上述条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书面要求之日起30日内给予答复,并对符合规定的乙方办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续。

9.乙方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掌握重大科技成果关键技术和资料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乙方在被审查期间或因经济问题未作结案处理之前,不得解除合同。

八、违反和解除合同的责任

1.聘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一方要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甲、乙方在本合同第十节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任合同期限内,不符合本合同第七节第8条的,不得单方解除聘任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强行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有权采取保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1)要求赔偿因受聘人强行解除聘任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2)收回所有属于甲方的财产和技术资料;

(3)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的,应向甲方赔偿教育培训费,以不高于培训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3.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1)经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2)乙方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3)聘任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在甲方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基本工资计算基数为乙方解除合同前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加国家规定的标准津贴。

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连续在甲方受聘的时间计算。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4.因甲方被撤销或解散而终止聘任合同的,甲方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九、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任何一方对调解不服的,可以向院(或分院)人事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申请再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全员岗位聘任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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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托拍卖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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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就下述物品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拍卖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拍卖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当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_____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五、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该款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中直接扣除;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费用________元。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妥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缴。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八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拍卖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条?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拍卖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________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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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托拍卖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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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_____》及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二拍卖标的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和资料(详见附件一),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________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三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_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四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__%的拥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

第五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拍卖标的物完全转移买受人之日起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_________进行保密(1.身份:2.保留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该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止。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拍卖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各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共有_________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单位:

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保留价

拍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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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托拍卖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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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标的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_________保留价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包装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瑕疵_________存放地_________

(多项拍卖标的委托可附页)

第二条拍卖的时间:_________拍卖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标的交付(转移)的时间:_________

交付(转移)的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的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对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外分权、真实地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对国家限制转让的物品还应提交合法的转让审批、许可手续)和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不真实或无效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自选确定亦可以与乙方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乙方不行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出售该标的,因此而造成拍卖标的的不成交,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_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标的的估价、鉴定、保管、运输、保险、公告、展示、图录等项费用开支。拍卖结束后,乙方按实际开支多还少补。属于《拍卖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拍卖成交的,乙方退还受理费;未成交的,从《拍卖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甲方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预付受理费不退还;拍卖开始后,拍卖标的不得撤回。

四、甲方应按拍卖成交价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以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划取。

五、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交付(成交)或取回(未成交)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交纳滞留保管费。

六、需要征税的拍卖标的,其税金由甲方交付。经协商同意,税金亦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七、甲方应主动、积极地协助乙方和买受人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的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拍卖标的的权利不能实际转移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乙方应对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保密,应根据甲方要求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因乙方失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乙方应对其暂管的拍卖标的负责,并适时将拍卖标的的变动情况告知甲方;确因乙方过失造成拍卖标的损失、灭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他人拍卖或销售本合同业已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拍卖结束,乙方应在收齐应收款项后,于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将拍卖应得价款一次全部付给甲方。如有延误,甲方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索取滞纳金。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理。

合同经_________后生效。全同一旦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拍卖保留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拍卖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鉴证员:_________鉴证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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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屋买卖合同查询 湖北省建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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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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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试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收银,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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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时一次性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总额计人民币 元。

2、以标的额的 %,向甲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办案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结案后据实结算。乙方预收人民币 元。

七、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及非诉讼调解,见证等止(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撤销诉讼。乙方不退还所收代理费)。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 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办公地址: 邮编: 邮 编:

电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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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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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我将和大家一起走进湖北省博物馆,徜徉于历史的长河中,看荆楚风云,听古曲清音,与古人对话。

湖北省博物馆是我国十大博物馆之一。是湖北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博物馆,也是全省最重要的文物收藏、研究和展示机构,是国家旅游局4a级旅游景区(点)。其中一级文物近千余件(套),有中国规模最大的古乐器陈列馆。博物馆举办的展览有《郧县人——长江中游的远古人类》、《曾侯乙墓》、《九连墩纪事》、《秦汉漆器艺术》、《梁庄王墓——郑和时代的瑰宝》、《土与火的艺术——古代瓷器专题展》等十多个展览。

馆藏的郧县人头骨化石、曾侯乙编钟、越王勾践剑、元青花四爱图梅瓶 举世闻名,为该馆的镇馆之宝。

馆区内绿荫掩映,综合陈列馆、楚文化馆、临时展览馆等高台基、宽屋檐、大坡面屋顶的仿古建筑三足鼎立,构成一个硕大无朋的“品”字。其总体布局高度体现了楚国建筑的中轴对称、“一台一殿”、“多台成组”、“多组成群”的高台建筑布局格式。整个建筑风格突出了楚国多层宽屋檐、大坡式屋顶等楚式建筑特点,建筑外墙为浅灰色花岗石装饰,屋面采用深蓝灰色琉璃瓦铺装。是风景秀丽的东湖之滨的一颗灿烂的明珠,也是武汉市一座光彩夺目的标志性建筑和对外开放的一大精品名牌景观。

今天我们主要参观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观的曾侯乙编钟和被称为“天下第一剑”的越王勾践剑。在到博物馆前,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曾侯乙编钟出土的曾侯乙墓发现的经过和出土文物的情况。

曾侯乙墓。所谓曾,就是曾国,侯,就是诸侯国的国君,乙是他的名字,连起来讲,就是曾国国君乙的坟墓。这座木椁墓,木椁保存完好、墓坑呈不规则多边形、面积达220平方米,其规模之大,在当时乃全国之最。它比1972年在长沙发掘出土西汉女尸的马王堆一号汉墓大了整整五倍。踞后来考证,这就是距当时发掘已有2411年,出土大量珍贵文物,包括举世闻名的曾侯乙编钟的曾侯乙墓。曾侯乙墓经过发掘、整理,共出土文物一万余件。许多都是前所未见的珍品。其中有规模巨大的乐器、制作精美的青铜器及造型美观的漆木器等,它是我国考古史上的重大发现,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

下面我们专门来看看墓中出土的各种器具古玩。

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铜器(包括兵器和乐器)共有6千多件,都是实用器,总重量2340多公斤。它们大多数出自东室。成组成套,排列有序,显然是根据墓主人生前宴乐的情景特意安排的。像这样完整的陈放场面,在古墓的发掘中是罕见的。曾侯乙墓的青铜礼器中,食器、酒器、水器三大器类齐备,器物组合大体沿袭了周代传统的“鼎成序,簋成套,鬲成组,豆成对,盘、匜匹配”的格局。不过在器形、器物纹饰、铸造工艺等方面则呈现许多新的特征和文化。

鼎是中国古代食器中最多的一种。大家对“鼎”了解吗?先秦时人们对鼎特别重视。在祭祀天神、地祀、先祖等重大仪式中,鼎供奉牲肉,簋供奉食粮,是最重要的祭器。曾侯乙墓出土的鼎有正鼎、镬鼎、盖鼎多种。在曾侯乙墓所出土的食器中,最重要的是能反映礼制和曾侯乙身份的中室出土的九鼎八簋。它们制作精巧,完好如初,十分珍贵。簋在祭祀、宴享等仪式和活动中与鼎配合使用。周礼规定,在仪式中,诸侯用九鼎八簋,曾侯乙墓出土九件正鼎、八件铜簋,这便是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成语“一言九鼎”的渊源,正好和其身份相符。这套“九鼎八簋”被定为国宝级文物。

曾侯乙墓中还出土了大量的金玉料器,数量之多,实在罕见。中国古代有所谓君子佩玉之说,所以玉器是身份的象征。曾侯乙墓中出土的最精美的玉器要算十六节龙凤玉挂饰。出土时这件玉饰置于墓主头部,可能为冠上的玉缨(帽带)。

应该说,曾侯乙墓出土的最大收获就是乐器,墓中出土的乐器有钟、磬、鼓、瑟、琴、

笙、排萧等,乐器中最重要的是被誉为“世界第八奇观”的曾侯乙编钟。曾侯乙编钟共65件,全部按大小和音高为序编成8组悬挂在3层钟架上。钟架为铜木结构,由两列三层漆绘木质横梁联结成曲尺形,横梁以蟠龙纹青铜套加固,中下层横梁各有三个佩剑铜人,以头、手托顶梁架。 全套编钟有五个半八度,十二个半音齐备,可以旋宫转调,音律如现今通行的c大调,能演奏五声、六声或七声的乐曲。这套编钟以其造型美观,铸造精美,保存完好,配备齐全,音域宽广,音色优美,音频准确而成为我国古代编钟之最。

讲了这么多,大家对曾侯乙出土的丰富精美的文物一定已有所了解,对神奇的曾侯乙编钟一定心驰神往,我们可以在这里稍作逗留,看看漆器字画、车马兵器。一会儿我们将参观博物馆里的另一件宝贝——越王勾践剑。

越王勾践剑。大家看,这柄剑,就是被誉为“中国古代兵器之王”的越王勾践剑。该剑于1965年12月出土于湖北望山1号楚墓。剑全长55.6厘米,剑格宽5厘米,剑型挺拔、庄重,制作精良考究,保存完好如新,剑身上面满饰黑色菱形暗纹,剑格的一面由绿松石镶嵌,组成美丽的图案,另一面则镶嵌着蓝色琉璃,整个装饰显得典雅、华贵。靠近剑格处有两行错金鸟篆铭文,内容为“越王鸠浅自乍用剑”。“鸠浅”就是“勾践”,这八字铭文准确无误地标明了剑主人的身份和名字,使我们知道面对的是一件名副其实的稀世珍宝。越王勾践剑出土时插在木质剑鞘里,出鞘时寒光闪闪,耀人眼目,剑刃薄而锋利,令人赞叹不已。平时我们只是在电视里看到闪着寒光的剑,今天大家可以一饱眼福了。迄今为止,越王青铜兵器先后出土已达近二十件,但越王勾践剑的工艺之精美,造型之奇特,制作之精良,则首屈一指,无与伦比。越王勾践剑作为建国以来湖北省出土的一件不可多得的文物珍品,其当之无愧的原因,不仅在于剑本身所具有的精美绝伦的工艺价值,还由于剑主人曾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一段显赫的经历,那便是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越王勾践剑以其珍贵的历史价值和工艺价值,无可辩驳地展示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

好了,朋友们,湖北省博物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这次历史之旅能在您的心里留下深深的震撼,也希望不久以后能等到大家的再次来临。相信大家一定会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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