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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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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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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妇联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关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文明服务水平,切实把市妇联建设成为服务一流、形象良好、群众满意的群团机关单位,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队伍为主要任务,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把文明创建工作与转作风、强素质、增效能、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为妇女群众服务、对妇女群众负责、让妇女群众满意”为宗旨,发扬“勤学善思、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滨州妇联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办事的机关形象,积极支持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和《滨州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营造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引导机关干部争做“最美志愿者”、打造“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着力提高妇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单位的文明程度、营造妇女儿童事业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创建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合理进行领导班子内部分工,构建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程序严密、民主科学的制度体系。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务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制度,充分保障机关干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增强机关干部遵纪守法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发生,确保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

(二)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机关干部学习交流,深入开展以提升境界、提升素质、提升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工程和“书韵留香”读书活动,“日阅一文、月写一篇、季读一书、半年一讲”,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积极开展和参加道德经典诵读、全民健身等活动,倡导文明科学新风尚,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文明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强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三)践行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引领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联动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滨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滨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全力推进妇女儿童 “十三五”规划的颁布实施,努力创造良好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机关环境建设,提升机关形象。加强办公场所物品管理,做到“三齐”:文件报刊摆放整齐、办公用品放置整齐、衣物悬挂整齐。严格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办公区清洁,定期清扫,墙壁无污染,地面无纸屑,桌椅无灰尘。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以节油、节电、节水、节能、节约办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为内容,加强科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形成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效率的工作机制,实现机关管理优化、环境优美、服务优质。充分利用宣传栏、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机关内部形成争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加强机关干部文明礼仪教育,邀请礼仪培训专家进行礼仪知识专题讲座,提升女干部形象。

(五)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社会职责。一是选树典型,倡导文明。认真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十大优秀母亲、十佳好军嫂等评选表彰活动及“平安行你我他”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优秀典型,引导机关干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二是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传播文明。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关爱“老弱幼残”,不定期到敬老院、福利院等单位进行爱心帮扶活动。整合资源,大力发展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法律维权、爱心助残、关爱老人、文艺宣传、家庭教育、护绿环保等各类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融入到文明社会、文明滨州的建设之中。三是加大关爱帮扶力度,播撒文明。着眼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心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开展关爱服务活动,重点扶助困难妇女儿童。利用“爱心驿站”平台及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加大对春蕾女童、留守儿童及农村患“两癌”贫困妇女的帮扶力度,为她们解决实际困难。

(六)丰富活动载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一是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等节点,通过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开展下基层、献爱心、送温暖、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我们的节日”主题演讲比赛、诗歌朗诵、传统文化经典诵读、革命传统教育等文体娱乐活动,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团队合作意识,丰富干部文化生活的目的。二是不断更新文体活动室设施设备,进一步对图书阅览室进行完善升级,为机关干部提供良好的硬件设施和成长环境,不断提高文体活动条件和水平,促进机关干部工作、学习、生活及身心健康,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三是将机关干部参与文明创建情况与单位内部创先争优工作相结合,把文明创建实绩纳入对部室、个人的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监督,最大限度地吸引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对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室和个人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4月)。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社会道德观念。引导机关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明确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机关内掀起创建省级文明机关的热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5-8月)。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同时邀请市文明办领导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创建活动出实效。

(三)自查提高阶段(9-10月)。对照标准进行文明创建情况自查,整理材料,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查缺补漏,改进提高,以巩固成果。

(四)总结上报阶段(11-12月)。通过检查总结,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书面报告市文明办,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市妇联主席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室同志为成员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督办、考核工作,保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重在落实。建立科学有效、环环相扣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创建工作与部室、个人评先相挂钩。紧密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做到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积极协作,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时间紧、事项多、任务重,机关上下都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部室要加强文明单位创建相关信息的收集,力求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资料、图片的归档及备用。

滨州市妇女联合会

20xx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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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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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班主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作用,搞好我校的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二条:班主任在学生科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教务科的指导。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有一定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努力研究和掌握教育规律,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和美学等有关知识,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较系统的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知识,并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服从领导,严格按职责范围要求进行工作;

第四条: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办事公道,严于律己,积极上进,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劳踏实,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关爱学生,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能坚持原则,从严管理,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五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

第六条:原则上班主任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是相当学历.

第三章 班主任的职责

第七条:坚持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校风、校纪、班风的教育。

第八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学生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的作风。

第九条:班主任是学生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学生安全自护教育。严格要求学生、关爱学生,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和处理问题,关心学生生活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条: 培养学生良好的仪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着装整洁。教育和督导学生爱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学校花草,保持地面、墙面卫生。

第十一条: 教育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协助教务科解决教学中学生存在的问题,形成良好的学风。

第十二条: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协调师生关系,协助各任课教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各项实践技能。

第十三条: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集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引导学生组织各种兴趣小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组织班委日常管理工作和团支部建设。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班会,讨论、讲评及解决班级有关学习、生活、纪律、思想品德等方面的问题,对违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把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班委和团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五条:负责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及时填写学生诚信教育档案和寄发各种通知,负责班级各项评优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学生各种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干部做好班费收支的帐目管理,做到账款分离。

第十七条:服从学生科和教务科的各项管理,有事要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前后要交接好班级工作,并临时委托其他班主任代管。

第十八条:准时参加学生科和教务科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时汇报班级工作和传达会议精神。

第十九条:按学校要求,做好新生的入校安排、入学教育及毕业生升学及就业指导、毕业生离校等工作,做好各学期开学和放假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各种材料的上报工作。

第二十一条:协助学校保卫科,做好学生在校期间有关事宜。协助学校总务科,做好学生各项后勤工作,协助财务科做好学费收缴工作。

第二十二条:及时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学生受到处分要及时通知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对违纪学生要耐心教育,做到不纵容、不放弃、不袒护,及时向学生科汇报本班学生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

第二十三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班主任的选聘和任用

第二十四条:班主任实行兼职聘任制,由学生科负责选聘工作,每个班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的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年八、九月份学校集中办理班主任的聘任手续。学校鼓励考核称职的班主任,尤其是优秀班主任连任。

第二十五条:学生科负责班主任的选拔工作,学生科审核后报学校领导统一发文聘任。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班主任岗位津贴+奖金形式。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班主任,学校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为:班级人数在20人以下的(含20人)津贴数为100元。班级人数在20—40人以下(不含40人,以20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2.5元。)班级人数为40人的津贴为150元,(以40人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3元。)班主任每月奖金根据每月班级考评成绩发放。班级当月人均扣分不高于0.1分的,奖励津贴50元。班级当月人均扣分高于5分的,扣津贴50元。班级当月人均扣分高于10分的,扣除全月津贴。月评比排名前五名的班主任津贴奖励15元,月评比排名后五名的班主任津贴扣除15元。

第二十七条: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的在职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服从组织安排应聘担任班主任。

第二十八条:对担任班主任工作,尤其是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且成绩突出者,学校给予重奖。

第五章 班主任的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九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由学生科制定。无故不参加班主任会议、班主任集体活动的,一次扣除津贴5元。班主任在任职期间无故不请假并且离开岗位超过一周的自动解聘。 一个学期月评比三次排名最后一名的班级,班主任自动解聘。

第三十条:每学年表彰一次优秀班主任,享受校级先进待遇,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无故不担任班主任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班主任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取消其班主任任职资格,工资职称下聘一档。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其他规定与其有抵触的应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解释权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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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博兴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博兴教师招聘笔试成绩

范文类型:招聘,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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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至14日,其中,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至14日。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点击进入: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入口

一般考生须选择户籍、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所在市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面试考区。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有关要求,详见《实习支教师范生面试报名说明》(点击查看))。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考区选择错误、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2018年下半年笔试报名关键信息错误,审核机构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将不予审核通过,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报名参加博兴县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或居住地在博兴县的中国公民。

(二)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指在读全日制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1.缴费截止时间:12月16日下午17:00。

2.缴费要求

所有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提醒:多人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勿在同一浏览器同时登录多人账户操作(可登录一个账户报名完成后退出系统或关闭浏览器,再重新登录第二个账户),否则可能导致照片或报考信息混乱,或造成一人缴费多次而另一人缴费不成功的情况,操作不当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收费标准

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库,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准考证由考生考前一周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面试结果可于2019年3月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质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

特别提醒: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因他人代报或本人填报错误造成报考信息有误,或考试期间、考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造成考试合格证明与身份信息不一致,相关考试信息和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将无法更改,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参加2018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四)国考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山东省下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于2019年3月进行,请考生在国家公布面试结果后,立即关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布的考生提醒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以免错过认定申请时间。

考试其他问题请仔细阅读《滨州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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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博兴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博兴教师招聘笔试成绩

范文类型:招聘,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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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考生、2018年度实习支教师范生12月13日—15日到滨州市教育局(渤海十六路699号)进行现场审核。

由于全市各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各县(市、区)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县(市、区)公告信息发布网址、咨询电话及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等请见附件。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资格审核(点击查看)

1.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明细(社保部门出具)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须能明确体现考生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或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按上述1、2、3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1.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学信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能够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

(1)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为提高效率缩短考生现场确认等候时间,建议考生提前自行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保存好学历验证材料,以备现场审核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

2.学历证书无法通过验证的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考生,将被列入国家限制数据库,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4.由于现场确认考生数量较多,请考生提前仔细阅读相应县(市、区)教育局网站(见附件)发布的面试公告。

滨州博兴教师招聘报名入口博兴教师招聘笔试成绩篇二

全省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2019年1月5日,考生面试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考生面试时需自带所报专业的教材(一式两套)。考生应服从考试机构安排,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科目。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科目;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确定。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其中,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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