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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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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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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学校暴雨灾害应急预案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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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岭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学校暴雨天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班主任体育老师

保安

二、具体做法与要求:

1、遇到大雨或暴雨天气放学,全校师生一切行动必须听指挥,学校设总指挥用广播统一调动,任课老师不得有误即刻组织学生放学;任何老师不要留学生,如确实需留学生,根据谁留谁负责的原则,要事先与家长联系好,并保障学生在校安全以及离校返家的安全。检查单位:安全办、德育处、总务处

2、所有行政按照学校分工下到蹲点年级维持放学纪律,并组织检查各班级放学情况;值日行政安排值日老师提前到岗检查。检查单位:当天值日行政

3、班主任必须回到班级协助任课老师一起组织学生放学离校;检查单位:教导处,并做好检查记录。

4、体育老师分楼层组织学生有序放学,

负责人安排:

一楼和校门口:x二楼:x三楼:x

四楼:x五楼:x行政楼:x

5、一二年级家长听学校通知进入学校行政楼一楼架空层等候区等待学生放学,家长要听从学校指挥从等候区到班级门口接学生之后迅速离校,以免形成对流。检查单位:安全办、德育处、值日行政和教师、保安。

6、视雨势情况分年级错时放学:

一、二年级提前10—15分钟在班级门前排队,家长在一楼大厅按学校指定的地点提前站好,哪个班级先站好家长即到班级门口接小孩后迅速离校;

三、四年级正常排队放学,家长不许进校接小孩;五六年级视低年级放学情况顺延10分钟左右放学;暂时没有家长来接的孩子在班级或者是保安室等候家长。

请老师们严格执行此方案规定,哪个班级没有按照学校要求组织放学引发事故,将追究该老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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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洪涝灾害应急措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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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到全面动员,精心组织,统一行动,上下配合,部门协作,确保汛期项目部在施的东风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安全度汛,提供强有力的防汛保障,特制定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有关工作部署,结合项目部在施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制及主要职责

1、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便于指挥,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部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4小时值班电话:

2、主要职责:

(1)贯彻防汛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抢险指令。

(2)制定防洪应急预案。

(3)组织防汛队伍以防汛抢险车辆、设备和物资等。

(4)组织安排防洪值班,并监督检查。

三、重点检查监控部位和环节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基坑设施、运输机械、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一) 基坑工程:

基坑设施包括:沟槽、井室基坑边坡防护、土石方开挖等。

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变化、基坑毗临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对毗邻建筑物、临建设施的基坑要重点检查监护;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要时刻注意水流量的变化,必要时立刻用砂袋增强围堰的强度,加强围堰内部的支撑。汛期过后对基坑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二)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汛情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四、防汛应急信息检测与报告

1、项目经理部防汛领导小组针对管辖范围内有关自有房屋、在施工程防汛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区域,对各类隐患进行监测并建立数据库,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有效监控,并及时维护更新,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

2、项目部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掌握现场的雨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及时向总部上报有关信息及响应动态。同时及时向应急抢险队下发汛情信息,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防汛抢险工作日常管理

1.项目部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汛期安全应急抢险救援体系的日常管理。

2.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反应体系。

3.建立应急抢险救援组织。

4.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

5.配置抢险救援设备。

6.组织对应急抢险救援器材和设备实施检查、保养。

7.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与施工管理部保持通讯联系。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外部报警电话:火警:119

救护:120

交通:122

10.防汛值班

按照项目部夜班值班表执行,班子成员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六、有关要求

有关事项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汛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实战演练,保持高度的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抢险,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在防汛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页:

1、设备设施材料清单

2、附近医院位置及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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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洪涝灾害应急措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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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我村村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村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我村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一、思想重视

认真学习上级的指示精神,深刻理会其实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高度统一,确实把防汛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组织落实

1、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海(村支部书记)

副成员:黄 奎(村民委主任)

黄成学(村民委副主任)

潘久成(村计生专干)

成 员:各村民小成员

2、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黄海负责全村防汛总指挥工作。

黄奎负责做好防洪防汛整体工作。

黄成学常负责各种物资供应及群众的疏散转移。

各组成员负责组织好各组的群众,配合领导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

3、防洪防汛抢险队:

队 长:黄成学(村民委副主任)

副队长:潘久成(村计生专干)

队 员:支村两委其他成员、各村民小成员

抢险队长在防汛抢险时,负责抢险的具体工作。

三、防汛物资

我村的防汛物资有:铁锹、编织袋、沙袋、手电筒、雨衣雨鞋等。

四、应急处置

1、灾前

(1)村应急协调小组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各小成员负责各组、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2)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防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村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4)村领导组成员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气象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村民通报情况。

(5)村防洪防汛抢险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生活秩序。

2、灾中

村防洪防汛抢险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

(1)村各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应急协调小组成员。

(2)村应急协调小组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镇政府应急办报告灾情。

(3)村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及时到位。

(5)村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后期处置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村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村民安全返回;对临时设施、电源和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书记签发后上报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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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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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企业防御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救援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本公司杭州地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大风、暴雨、冰雹、大雪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应急救援处置。

二、预警应急救援预案的机构

本公司预警应急救援预案的机构,听从上级部门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并按要求设置警戒维护组、医疗救护组、现场抢险组、调查取证组、后勤保障组、交通运输组、预备机动组等。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机构网络、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队伍以及设施设备。

1. 公司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成立集团公司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杭州地区各项目部应成立相应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2. 公司预警应急救援预案小组机构网络

三、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杭州市气象局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后,公司相关部门应及时通过信息群发系统、公司内网等方式向杭州地区所有项目部发布预警应急等信息,各项目部应立即启动预案。公司预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应24小时在现场值班。

1、各项目部应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人员和设备、车辆、器材等应急物资准备。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应会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对深基坑、脚手架、大模板、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临建设施、现场排水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定时对重点部位、设备、临建等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观测,并做好记录。

3、企业负责人带领安全、设备、质量等部门的负责人,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4、深基坑工程周边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各工程项目部应增加对深基坑侧壁支护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围墙的监测和巡视的频次,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第三方监测的频次每日不少于两次,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大雪天气要及时清除基坑周边的积雪,防止基坑侧壁承载力过大造成塌方。

5、各项目部应立即停止起重机械作业,全面检查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和吊篮的安全装置、避雷装置,并做好检查记录。并对起重机械基础进行详细的检查,保持基础排水畅通。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应急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塔机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要求进行加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吊笼应降至最底层,吊篮应落到地面。

6、应重点检查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和缆风绳等;基础应平整、坚实,保持排水畅通;及时清除积雪,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抗风、抗雪压。必要时模板支撑系统应进一步增设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或缆风绳,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7、应重点检查脚手架的剪刀撑、拉结点、小横杆的搭设情况,基础做到平整、坚实和排水畅通,必要时应增设拉结点和小横杆,增设水平和纵向斜支撑,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8、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临时围墙等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备齐加固器材,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生产厂家应对生产安装的临建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该维护的维护,该加固的加固。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立即将人员疏散、撤离至灾害性天气避难场所。

9、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尤其要做好各配电设施的固定和防雨措施,检查用电线路有无破皮老化现象,所有施工现场在杭州市气象局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后要全部停止施工用电(抢险工程除外)。

10、在杭州市气象局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后,所有施工现场要全部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抢险工程除外)。

四、突发事故的上报和现场保护

如事故发生,出事项目部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简要情况等信息报公司工程部或公司值班室,再由工程部或值班室报公司领导,按情况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还需报属地主管领导。具体突发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事发项目部在上报的同时,要迅速组织抢险救治,控制事态发展;还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物品被随意挪动、事故地点被破坏,确需要移动现场物体,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摄下现场形映件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五、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突发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协调有关抢险救治力量,对一些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组和应急抢险分队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开展抢险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分为:

1. 成立事故处理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部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如事故发展成重特大事故,启动杭州市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的,必须执行杭州市指挥中心的指令,统一行动。现场指挥部职能: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和调集应急抢险队伍和设施以及物资;启动针对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明确抢险队伍职责分工;具体组织现场保护及抢险,控制事态发展,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恢复正常状态;对伤员进行抢险;开展和配合上级事故调查,1小时内上报属地主管部门;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分;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2. 迅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事故应急救援实行公司与各项目部联动,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确定事故抢险专业抢救组,由事发项目部应急分队承担,并按照事发应急分队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其他应急分队分别确定或充实到各应急救援工作组。

(1)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的疏散。

(2)现场抢险组: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现场的障碍物清理,抢救受伤人员。

(3)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负责联系特约医院到现场救护,并将事故受伤人员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4)交通运输组:主要任务是负责输送现场疏散人员,运送现场急救器材、物资和装备等。

(5)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指挥人员和抢险人员的现场事宿安排,保障抢险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6)调查取证组:主要任务是负责调查现场事故发生经过,取证、分析原因、责任划分,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7)后事处理组:主要负责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后事,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8)预备机动组:机动组力量由现场指挥部调动、使用。

六、灾害天气过后的处置

1、灾害天气过后,各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深基坑、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大模板、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检查验收报告,并经项目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工。

2、现场事故处理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会同项目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事故的原因制订和采取纠正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救援领导小组应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对事故响应活动效果进行分析,并针对应急方案进行适宜性评价,需要时组织修订完善,报批准后下发施行,并对本应急方案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再培训。

5、按本方案实施响应活动后,应做好相关记录,以作为事故调查处理和对本方案评价修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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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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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平安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暴雨、雷电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恶劣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学校领导及值班人员应应在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和教学楼梯门口,引导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

2、各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出勤考查,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告知家长后并及时汇总情况报告学校。

3、如遇有暴风雨恶劣天气时,应立即请示校领导是否停课或提前放学,并通知班主任放学前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溺水、摔伤等伤害事故的发生。班主任应在放学前巡视教室,要求值日生关好门窗,切掉微机、电视等一切电源,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4、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岗,遇到暴雨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放学,并在大门口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区接学生。

5、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清扫校园内被风雨刮倒的杂物,及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保证师生的活动及人身安全,防止摔伤等事件发生。

6、总务处要在极端天气到来前对校舍、场地、围墙、学校周边、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学校保安要在巡逻校园时,对重点部位(如围墙、广告牌、宣传橱窗)加强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8、学校要安排好行政值班表,主要领导带班,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重大灾害发生,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使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保护。

三、有关要求

1、恶劣天气停止上体育课,班主任要通知学生在暴风雨前不得进入运动场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暴风雨天气,在教室里的学生要关好门窗,不得将头伸出窗外,如遇雷电天气,不得在走廊活动,以防雷击。

3、每一位教师有提醒、保护学生的义务。导护教师要坚守岗位,确保师生安全。

4、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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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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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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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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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工作,有力配合我县、镇防汛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学校汛期安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财产损失,维护安全稳定,根据县、镇20__年防汛工作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南杨楼小学防汛救灾工作,在大杨集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防汛指挥部各项规定,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有力配合我镇防汛工作顺利进行。学校防汛工作服从教育系统防汛指挥部的指挥,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我校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虞城县大杨集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学校防汛抢险救灾指挥组、抢险突击队、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信息宣传组。

(一)指挥组

1.人员组成

总指挥:李富春校长负责全面指挥

副总指挥:王贺敏总务主任负责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

李会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信息宣传

张修瑞安保负责人负责抢险突击

成员: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

(1)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在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

(2)组织汛情预警。学校建立预警机制,学校接到预警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抢险。

(3)加大汛前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基础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汛设施标准,确保防汛设施的正常性能。指导各班级加强对师生防汛抗灾常识教育,认真及时组织防汛抗灾演练。

(4)组织指挥全校做好防汛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5)灾害性天气发生时,指挥组按照分工立即进入受灾现场,指导做好师生撤离等工作。

(6)对学校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动态,上报县、镇有关部门。

(7)保持学校的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二)信息宣传组

1.人员组成

组长:李会

2副组长:刘秋丽

成员: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

(1)在汛期来临之前做好一次防汛自我保护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搞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全面反映抢险救灾工作;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

1.人员组成

组长:王贺敏总务主任

副组长:孙爱民成员: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阶段救灾工作操作规程

(一)灾害预警时的工作

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汛指挥组加强值班,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与县、镇防汛指挥部信息畅通。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配置必需的救灾物品。全体教师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2.接险情预报后,指挥组立即转入24小时值班状况,值班领导、值班员、保证24小时在位,全体教师随时待命。

(二)灾害发生时的工作

1.灾害发生后,全体教师立即进入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并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如有学生上课的情况下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并将师生有秩序地组织转移至安全场所,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每1小时向镇指挥组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所在地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上报镇、县防汛指挥部,必要向县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3.妥善安置受灾师生、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三)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进行紧急救助工作。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

4.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责任追究

为保障防汛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因指挥不当、消极应付和拒不执行防汛调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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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暴雨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2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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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防御、减轻水旱灾害和在我市发生水旱灾害时,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加盟芾砉娑ā贰ⅰ度∷砜芍贫仁凳┌旆ā芬约啊豆曳姥纯购底苤富硬砍稍钡ノ恢霸稹贰ⅰ豆曳姥纯购底苤富硬抗ぷ髦贫取贰ⅰ蹲酆侠盟獾鞫韧ㄔ颉贰ⅰ逗登樵趾ν臣票ū碇贫取贰ⅰ豆曳姥纯购涤痹ぐ浮罚确伞⒎ü妗⒐嬲拢岷衔蚁缯蚴导手贫ū驹ぐ浮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辖区内突发性旱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旱涝灾害包括:河库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防指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1.4.3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旱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1.4.7防汛抗旱统筹兼顾,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8防汛抗旱各类信息实行信息共享。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乡镇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防办)设在乡镇政府农业办公室。

2.1.1乡镇防指组织机构

(1)总指挥:镇长

(2)副总指挥:镇党委、政府班子其他副职成员

(3)成员:镇党政办公室、镇武装部、镇宣传办、镇广播站、镇经贸办、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科技文化中心、镇教委、镇派出所、镇民政所、镇财政所、镇土地所、镇交通管理所、镇安检办、镇统计办、镇卫生院、各村卫生所、镇电信局、镇邮政局、镇供电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

2.1.2乡镇防指职责

乡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乡镇防汛抗旱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实施乡镇内主要河湖防御洪水方案、全镇抗旱预案和跨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迅速汇总灾情,在灾情发生1小时内向镇党委、政府及即墨市政府报告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镇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负责乡镇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乡镇级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乡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在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镇农业服务中心: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并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气象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负责灾区农、林、牧、渔业救灾,组织恢复生产并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镇邮政通信部门:优先传递抗旱防汛信息和邮件等;

镇财政所:协调安排抗旱防汛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情况;

镇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

镇广播站: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

镇党政办:协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灾情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

镇交通所: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

镇供电公司:保证防汛抗旱、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镇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其它有关部门在防汛抗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救灾任务。

2.1.4乡镇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乡镇政府的指示;承办乡镇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乡镇内主要河湖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及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乡镇内主要河库、水工程防洪排涝调度方案和防台风方案;组织协调各村庄、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镇防汛抗旱部署和决策意见,供乡镇政府和乡镇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2.2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村庄设立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设在村委办公室。

2.3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洪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镇水利部门应将市水利局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当接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情灾害和风暴灾害时,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村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当河库发生洪水时,水利部门应将雨情、水情在1小时内报到乡镇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乡镇防指,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旱情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情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道、水库。

(5)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库、滩涂、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法下达清障令,强行清除。

3.2.2洪水预警

(1)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镇防指应确定全镇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及时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向镇防指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同时,应做好排涝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抗灾指挥组织结构和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应加大观测密度,加强巡逻。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应落实信号发送员,确保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同时,应将险情及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干旱灾害预警

(1)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机预警

因干旱引起的大范围供水危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干旱风险图

(1)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抗旱预案

(1)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村庄及有关单位应贯彻执行。

3.3.3防御洪水方案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编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并根据洪水变化情况,修定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对已经镇政府或镇防指批准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有关镇(处、区)和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水、工、旱、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镇防指负责跨镇河道、中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其他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村防指负责,必要时由镇防指直接调度。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

4.1.4水旱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指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都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镇发生的水旱灾害,将影响到邻近镇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镇的防指通报情况。

4.1.6因水旱灾害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报告。

4.2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洪水灾害

(1)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市防指按照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指挥实施;包工程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上岗到位;组织专家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军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根据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2.2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有关镇防指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排涝设备,尽快排出积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防洪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排涝应当服从防洪。

4.2.3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指负责,水利、国土、民政、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指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再转移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指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指应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2.4台风暴潮灾害

当发生台风暴潮(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时,市防指应及时启动台风暴潮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全力抗灾救灾。

4.2.5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报告,同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大沽河、边界河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中小型水库溃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指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指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市防指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2.6干旱灾害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轻度干旱

a.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b.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c.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2)中度干旱

a.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

c.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d.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e.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f.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a.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c.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督促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d.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4)特大干旱

a.强化各级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b.各级防指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市防指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抗旱工作。

c.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经市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d.密切监视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e.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

f.加大旱情灾情及抗旱宣传力度。

4.2.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镇防指应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跨镇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应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限度地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汛、旱、工、险、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3一般汛、旱、工、险、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地防指办公室处理。较重险、灾情,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地防指负责人批准后报市防指。

4.3.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指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指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3.5市防指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旱、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青岛市防指,并及时续报。

4.4指挥和调度

4.4.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市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4.2事发地的防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4.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防指应迅速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5抢险救灾

4.5.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指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5.2事发地的防指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市防指决策。

4.5.3事发地的防指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本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队或驻即部队实施。

4.5.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指统一指挥,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6.1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6.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6.3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指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6.4事发地防指应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6.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妥善安置灾区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基本生活。

4.6.6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防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1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4.7.2必要时可通过市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8信息发布

4.8.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2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局审核和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4.8.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8.4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镇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镇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9应急结束

4.9.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指视汛、旱情况,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9.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镇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9.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指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储备常规的抗旱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救灾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

一是各镇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负责调动。

二是市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由市防指批准。

三是同级其他镇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市防指协商调动。

d.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防指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防指通过市武装部向驻即部队提出,驻即部队按照军队的的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

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即时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供电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的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依法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各级防指、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各级防指办公室、物资站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b.镇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本级防指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镇、村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指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时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2)物资调拨

a.物资调拨按照先近后远,确保重点的原则实施。

b.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5.2.8资金保障

乡镇财政根据旱情灾害程度,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旱情灾害的补助。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旱情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全社会抢险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广大干部群众救灾和自救能力。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旱情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⑸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抗旱工作。在抗旱的关键时刻,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5.3.1建设乡镇抗旱指挥系统

相关农业部门和单位须提供相应的地图及有关统计数据,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

5.4培训和演习

5.4.1培训

(1)采取分级培训的原则,由各级防指组织培训。市防指负责各镇防指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各镇防指负责村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军队抗洪抢险应急部队的培训由军队安排,地方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4.2演习

(1)镇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1.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4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灾情核定

6.2.1镇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6.2.2镇民政部门应协调农业、水利、地震、气象、统计等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及时上报市防指。

6.3灾情发布

灾情数据以镇民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对外发布和新闻报道,需经市防指批准。

6.4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各级防指、有关单位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5水毁工程修复

6.5.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人民政府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5.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6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7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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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模板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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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校自然灾难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难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难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是灾难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难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难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___、

副组长:___、___、___、成员:各班主任

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校总务处。

三、校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难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难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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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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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安全,打造安全、和谐的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范围:

如遇降雪、降雨、大风等影响交通安全恶劣天气,由学校根据情况,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恶劣天气放学疏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__、

副组长:__、__、

成员:学校各中层主任,大队辅导员,当日值勤教师,班主任老师、副班主任老师及保安人员。

三、组织实施程序:

1、预案启动时,学校领导、值勤教师、保安不再按原值勤规定执行,实行定点负责制:__、校长总体负责;__、__、__、副校长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值勤组长及当天南路值勤的两位老师与传达室老师一同负责学校门口的疏散秩序,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以及其他当日值勤老师和保安负责校园内的等候家长秩序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调动,当日值勤老师负责组织未接走学生的`安全。

2、利用广播对家长接学生的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和要求,组织好家长接学生的秩序。

3、各班班主任老师和见习班主任老师负责共同维持本班级学生的秩序,听到本班带队通知之后方可带队,一律不允许家长到班内接学生,确保本班级学生离校秩序规范有序。

4、若放学时适逢天气恶劣,影响车辆及路人行走,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适当延长放学时间,除校门口值班教师提前到位外,全体教职工全部留校待命。

5、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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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模板通用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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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街道、社区道路、居民区、厂房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应急资源,明确街道应急工作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确保辖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区、街应急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冰雪天气各项应急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明确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职责,规范冰雪天气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效率。重点保障社区道路、居民区特别是城中村、菜市场、仓储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要道车辆出行安全。

(一)按照属地化原则。街道各部门按照责任区划分,与社区一起负责区域范围内的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在落实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调动驻地单位、志愿者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除雪应急救灾快速反应能力。

(二)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三)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二、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设立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两名,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群,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俊担任,负责协调处置防雪救灾应急各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由尚乃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

(二)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

2、建立由应急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实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4、代表区政府、街道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

5、组织召开辖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意识。

7、遇有降雪天气,做好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除雪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反馈。

(三)街道防雪应急成员单位的构成

由街道经济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综治办(安监站)、社会事务办、派出所、社区组成。

(四)街道防雪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

2、在街道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宣传、除雪、应急等工作。

3、参加街道应急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会议。

4、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防雪除雪工作;

街道经济办负责防雪除雪工作经费保障;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老弱病残孕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清查清理帮扶等工作,不间断巡查辖区范围内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

负责清雪除雪物资调配、宣传工作;

综治办负责仓储、厂房、工棚等屋顶积雪排查清除工作;

各社区负责各自辖区的防雪清雪;

街道各部门还负责包干区域内道路、树木枝丫、屋顶等除雪工作。

5、建立应急队伍。建立一支防雪除雪救灾应急队伍,成员为街道所有男职工。

三、预警预防机制

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通知街道各部门和社区。街道应急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二)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值班根据冰雪天气随时进行安排。

(三)应急设备、物资由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办统一调度准备。

四、奖惩机制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将酌情对在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对于在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街道应急指挥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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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及防护措施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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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1.1背景

1.2目的

1.3指导思想

1.4工作原则

1.5编制依据

1.6适用范围

1.7 事件等级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2.4赴现场工作组

2.5专家咨询组

3.预测预警

3.1沙尘暴预警等级

3.2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3.3预警响应

4.应急响应

4.1预案的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

4.2联动响应及措施

4.3应急结束程序

5.信息报告和通讯联络

5.1信息收集和报告

5.2通讯联络

6.沙尘暴灾情善后处置

7.新闻报道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沙化基础信息保障

8.3荒漠化监测体系保障

8.4沙尘暴监测体系保障

8.5资金保障

8.6技术储备与保障

8.7宣传、培训和演习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9.2预案管理和更新

9.3奖励与责任

9.4预案实施时间

10.附件

1. 总则

1.1背景

1.1.1本市沙尘暴历史与现状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沙尘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沙尘暴分为沙尘暴、强沙尘暴和特强沙尘暴。沙尘暴灾害可造成人畜伤亡、建筑物倒塌、农业减产,其危害程度不亚于台风和龙卷风,可造成大气污染、表土流失,而且还可引起很多环境问题。目前人类尚无法预防沙尘暴灾害的发生,但可以减轻它的危害程度。

本市沙尘暴天气一般并不多见(具体详见下表),50年代最显著,平均为3.2次/年;60年代平均为2.1次/年;70年代以后随着环境的改善明显减少,到90年代沙尘暴天气平均为0.5次/年;从2000年到目前,本市没有出现沙尘暴天气,多为浮尘和扬沙天气。

北京市沙尘暴天气情况表

时 间 50年代 60年代 70年代 80年代 90年代

沙尘暴次数 3.2 2.1 0.8 0.4 0.5

1.1.2本市沙尘暴天气影响及原因分析

1.1.2.1产生沙尘暴天气的沙源地

本市产生沙尘暴天气的沙源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外来沙源,另一部分是本地沙源。近几年来,随着本市城市绿化工作的进程和对沙尘源的管理,在本市沙尘天气中本地沙源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少,主要为外来沙源。主要外来沙源地为:浑善达克、毛乌素、库布齐、蒙古戈壁及我国西北地区沙漠等。

1.1.2.2影响本市的沙尘主要路径

第一条:从蒙古国经浑善达克沙地一带经河北北部影响本市;

第二条:从内蒙古朱日和一带经河北省张家口一带影响本市;

第三条:从黄土高原经山西北部影响河北和本市。

1.1.3本市沙尘暴灾害的特点

一是危害性强。北京是首都,是特大型城市,具有特殊的地位,人口稠密、建筑密集,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 一旦发生沙尘暴灾害,危害性强。

二是影响面广。本市有众多的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境外驻京机构,沙尘暴灾害造成环境影响和政治影响不可估量。

三是发生时间集中。主要集中在每年的3月到5月。

1.2目的

沙尘暴作为一种自然灾害,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会造成严重威胁。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建立健全本市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1.3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方针,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建立健全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市动员、全民尽责、全社会参与的及时、有效的灾害应急防控和救援体系,为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服务。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首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本预案,对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进行处置。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相关区(县)(以下区(县)均指除城八区之外的各郊区(县))应明确应对机制,编制地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1.4.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经常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应急培训,加强应急预案的全过程演练,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针对暴露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构,锻炼队伍,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沙尘暴灾害的目的。

1.5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因强风把足够多的沙尘刮到天空,使大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而发生的沙尘暴引起的灾害。

大风沙尘天气的污染控制启动《北京市大风沙尘天气扬尘污染控制预案》。

1.7 事件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本市沙尘暴灾害事件,依据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影响重要城镇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重大事件(II级):影响重要城镇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下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机场、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小时以上。

较大事件(III级):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机场、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一般事件(Ⅳ级):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1市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小组

成立市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园林绿化局(首绿办)局长(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气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卫戍区、北京铁路局和民航华北管理局、相关区(县)主管领导组成。

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

(2)研究确定应对沙尘暴灾害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对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4)承担市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应急任务。

2.1.2市临时应急指挥部

当沙尘暴灾害发生影响扩大或所承担任务重大,由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提出成立市沙尘暴灾害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经分管副市长批准,在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框架基础上,成立市沙尘暴灾害临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园林绿化局(首绿办)局长(主任)担任。

市沙尘暴灾害临时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本市Ⅲ级以上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

(2)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3)指挥、协调本市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县)、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发出指令;

(4)负责城八区(海淀、崇文、东城、西城、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工作中与国家有关部门、驻京部队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市沙尘暴灾害临时应急指挥部)下设市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沙尘暴灾害办)作为办事机构,设在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绿化局(首绿办)副局长(副主任)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组织落实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市沙尘暴灾害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

(2) 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沙尘暴灾害应急相关工作;

(3) 负责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向市应急办提出启动Ⅱ级、Ⅰ级应急预案的建议;

(4) 建立资料、信息库,负责信息汇总、分析和处理,掌握所有相关人员联络信息;

(5)组织开展沙尘暴灾害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

(6)负责专家顾问组和赴现场工作组的联系和组织工作;

(7)负责组织对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

(8)建立健全市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信息联络网,按照市政府、国家林业局有关规定与要求,做好上传下达等方面的工作;

(9)负责编制全市沙尘暴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及制定年度应急物资、资金计划;

(10)承担市沙尘暴灾害办的日常工作及市应急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应急任务。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沙尘暴灾害预防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沙尘暴灾害信息的发布及现场灾害的报道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建设,统筹考虑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预防体系的固定资产投资安排。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属地公安机关做好沙尘暴灾害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组织、调拨、发放灾民生活救助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开展沙尘暴灾害应急等工作经费的安排;

市人事局:会同园林绿化局负责在防御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工作;

市建委:负责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在沙尘暴灾害时的防灾减灾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在沙尘暴灾害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畅通,负责在沙尘暴灾害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市市政管委:负责在沙尘暴发生时全市范围内市政管委所管辖设施的安全运行,督促区(县)市政管委采取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措施,开展道路清扫工作;

市农委:负责组织农村沙尘暴灾害预防宣传;

市卫生局:负责协调灾害发生地医疗卫生救援(相关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医疗救助)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市沙尘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市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构建山区、平原和绿化隔离带地区三道绿色屏障,尽可能阻挡外来沙尘进入本市。通过营林造林、植被保护等措施提高沙化土地的植被盖度,抑制就地扬沙起尘;

市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发布预测预报信息和预警信号,并向市沙尘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做好服务。依据《气象法》和国家林业局的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会同林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开展沙尘暴灾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建设沙尘暴灾害信息平台,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督促、指导相关区(县)城管监察大队、天安门分局开展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工作,并根据情况启动相应工作预案;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实施沙尘暴天气必要的道路封闭措施,做好社会交通的维护与疏导,沙尘暴发生时适时发布路况信息,做好应急抢险救援车辆的出行保障;

北京卫戍区:负责协调驻京部队参加应急工作,协助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北京铁路局:负责组织制订首都铁路运输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

民航华北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民航北京地区沙尘暴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编制民航北京地区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北京地区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航空运输安全;

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制订本辖区内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市沙尘暴灾害办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造成的危害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等情况。

2.4赴现场工作组

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市沙尘暴灾害临时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应在较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赴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工作组从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咨询组调集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现场了解沙尘暴灾害及其损失情况,指导和协助灾区应急,做好现场安抚、救援、灾情监测和分析等工作;

(2)了解地方沙尘暴灾害救援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报告了解到的沙尘暴灾害情况;

(3) 完成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5专家咨询组

成立沙尘暴灾害应急专家顾问组,建立长效机制,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1)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

(2)对沙尘暴灾害进行预测分析,为沙尘暴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建议等方面的服务;

(3)参与并指导对沙尘暴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价;

(4)赴沙尘暴灾害区调研沙尘暴灾害形成的原因,提出沙尘暴灾害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3.预测预警

3.1沙尘暴预警等级

沙尘暴预警分三级,分别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黄色预警表示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橙色预警表示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红色预警表示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3.2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沙尘暴预警由市气象局依据有关工作程序提出预警建议。

3.2.1黄色预警:由市气象局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3.2.2橙色预警:由市气象局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报市应急办,经分管副市长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气象局发布和解除。

3.2.3红色预警:由市气象局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气象局发布和解除。

3.3预警响应

3.3.1黄色和橙色预警响应

各级沙尘暴应急机构根据预警等级高低和本预案要求,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各级沙尘暴应急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密切监视灾情,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组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

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气象部门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

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部署辖区内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沙尘暴发生前人员不要外出,牲畜要入圈。民航、铁道等部门参照各自部门相关沙尘暴应急预案采取行动。接到灾情报告后,启动各自相关应急预案。

3.3.2红色预警响应

受影响区域的各级沙尘暴应急机构密切监视灾情,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积极落实好应急物资和调配,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气象部门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

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通过各种渠道要通知辖区内的人员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在户外活动,学校推迟上学或放学,受影响区域的机场、高速公路依据各自相关应急预案暂停飞机起降或暂时封闭道路。

4.应急响应

4.1预案的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

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级别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响应(Ⅳ级)由区(县)负责启动区(县)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三级响应(Ⅲ级)由市沙尘暴灾害办负责启动本预案;二级响应(Ⅱ级)由市应急办或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一级响应(Ⅰ级)由市应急办报请市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预案响应。

4.2联动响应及措施

4.2.1Ⅳ级响应

区(县)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接到灾害信息后,区(县)启动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区(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指挥,并及时把启动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情况报市沙尘暴灾害办。

4.2.2Ⅲ级响应

(1)成立市沙尘暴灾害临时应急指挥部,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必要时总指挥负责指挥。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2)会同市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灾害损失状况等情况,及时向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应急办报告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信息,及时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省区市通报。

(3)召开临时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全面部署,并组成赴现场工作组;

(4)赴现场工作组应于4小时内出发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在到达现场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灾情报市沙尘暴灾害办。

(5)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和部门职能,协助当地政府开始抢险救灾工作。

4.2.3II级响应

(1) 成立市沙尘暴灾害临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市应急委主要领导负责指挥。

(2)会同市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灾害损失状况等情况,及时向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应急办报告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信息,及时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省区市通报。

(3)临时应急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全面部署,并组成赴现场工作组。必要时,邀请国家林业局、市政府相关部门派人参加。

(4)赴现场工作组应于4小时内出发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在到达现场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灾情报市沙尘暴灾害办。

(5)现场处置要做好舆论导向和群众安抚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要求进行。

(6)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和部门职能,协助当地政府开始抢险救灾工作。

4.2.4 I级响应

(1)成立临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指挥。

(2)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信息,及时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省区市通报;

(3)召开临时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全面部署,组成赴现场工作组。邀请国家林业局、市政府相关部门派人参加。

(4)赴现场工作组应于4小时内出发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在到达现场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灾情报市沙尘暴灾害办。

(5)现场处置要做好舆论导向和群众安抚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要求进行。

(6)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和部门职能,协助当地政府开始抢险救灾工作。

4.3应急结束程序

对于较大以上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市沙尘暴灾害办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信息报告和通讯联络

5.1信息收集和报告

沙尘暴灾害的初步确定,依靠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沙尘暴灾害办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2)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区(县)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本级沙尘暴灾害办,沙尘暴灾害办汇总后向本级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和上级沙尘暴灾害办报告。

(3)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各级沙尘暴灾害办要在各地沙尘暴发生2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市应急办;属于重大、特别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在结束后2个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状况初步信息上报市沙尘暴灾害办;在沙尘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沙尘暴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报市沙尘暴灾害办。

(4)市沙尘暴灾害办在接到各级沙尘暴灾害管理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经汇总和处理后,及时报告国家林业局和市应急办,并向市有关部门通报。

5.2通讯联络

在沙尘暴灾害处置过程中,市各有关部门、相关区(县)、赴地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之间都要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联络渠道,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等通讯设备并确保通讯畅通。要明确主要联络人员、联络方式。

6.沙尘暴灾情善后处置

(1)沙尘暴灾害善后处置工作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沙尘暴灾害办、区(县)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在2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市应急办。

(2)赴现场工作组调查和分析沙尘暴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报市沙尘暴灾害办。处置结束一周内,市沙尘暴灾害办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办备案。

(3)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协调机构根据对处置工作的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7.新闻报道

(1)沙尘暴灾害的新闻报道工作,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沙尘暴灾害办统一管理。

(2)沙尘暴预警信息,由市气象局依据程序向媒体发布,并报市应急办备案。市委宣传部负责媒体组织、协调工作。发生沙尘暴后,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沙尘暴灾害办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并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情况公告,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报道灾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沙尘暴灾害,对外报道应由市应急办、市沙尘暴灾害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共同组织。各新闻媒体要严格遵守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各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等通讯设备,保证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要建立和落实备用通讯系统。

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8.2沙化基础信息保障

定期开展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市沙化土地农田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沙尘源区的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能根据需要提取不同区域的沙化土地、植被等信息,为沙尘暴预测、预报、预警提供基础数据。同时收集并建立全市沙化危害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8.3荒漠化监测体系保障

荒漠化监测体系建设是了解和掌握沙尘暴灾害信息的基础性工作,相关区(县)要抓紧完善区(县)级荒漠化监测体系,特别是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荒漠化监测网络体系,保证沙尘暴灾害信息的迅捷、真实和可靠。

8.4沙尘暴监测体系保障

利用卫星遥感、雷达等高新技术手段,结合地面监测站点调查、观察资料,形成一个迅捷、高效、实时的全市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8.5资金保障

为保证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正常运行,对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应急资金纳入全市林业防灾减灾应急储备保障体系。

8.6技术储备与保障

要依托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增加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做出迅速反应。要应用已经建立的沙尘暴监测与灾情评估系统,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技术合作,共同开展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为推进沙尘暴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务。

8.7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市沙尘暴灾害办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2)培训。定期组织对市沙尘暴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应急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及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地方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熟练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3)演习

市沙尘暴灾害办、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机构根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强沙尘暴:是指大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很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天气现象。

特强沙尘暴:是指狂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特别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50米的天气现象。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管理和更新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园林绿化局制定,市园林绿化局负责解释。

根据本预案,相关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相应的工作预案。

(2)预案审查

本预案由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审查。

(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9.3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御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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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大风冰雹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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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做好夏季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中心校安全工作的部署,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我校雷电应急反应能力,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指的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且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本预案为我校做好防雷抗雷应急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预案适应的范围:本校区发生达到各种破坏性雷电时,启动本预案。

一、雷电灾害发生前预防工作

1、破坏性雷电发生后,根据《应急预案》立即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按有关职责范围开始实质运转。

2、学校成立防雷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徐鸿飞

副组长:黄廷均王长金

成员:校委会成员、班主任

3、防雷减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雷电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5)、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6)、与应急指挥中心、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4、应急防范体系建设

(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雷知识

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在全校大力宣传防御雷电灾害的科学知识,宣传国家有关防雷减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提高同学们的防雷意识,尽可能使广大同学了解雷电灾害事故的特征,熟悉防雷减灾工作要求,掌握雷电防护基本知识,增强自身的防护能力。

(二)加强技术服务,消除事故隐患。

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院后勤要对学校建筑物防雷设施建设依法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并加强对已安装的防雷设备的检查维护,每年组织一次(在5月份)防雷设备的检测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要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三)具体防范要求

1、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2、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3、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4、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学校周边、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防止雷电后带来的次生及衍生灾害。

二、雷电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1、雷电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反应

防雷减灾领导小组根据雷电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做出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立即向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2)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3)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辅导员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5)课任教师、辅导员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雷电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6)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7)门卫听到信号后马上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8)工作时间发生次生灾害火灾时,发现者除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次生灾害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9)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减灾指挥部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工作人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2、雷电防御指引,当发生雷暴时,应组织同学做好以下雷电防御措施:

(一)不停留在楼(屋)面上或空旷地带;

(二)不站在高大建筑物、大树、电杆、塔吊旁;

(三)不在水面或水陆交界处作业;

(四)不在空旷的室外运动以及骑单车或摩托车;

(五)尽量减用使用电话和手提电话;

(六)远离水管、电气线路或金属门、窗;

(七)切勿处理并远离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

(八)不进入空旷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电视、音响等电器,断电后放到安全的地方。

三、善后处置

1、及时与当地气象局所属气象台站联系,提早预防可能继续发生的雷暴天气。及时进行雷电灾害预报、服务技术总结、效果分析,及时跟踪上报后续灾情。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3、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雷电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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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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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防灾减灾日”。根据省的部署要求,结合“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质量发展”主题,2023年5月10日,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在清城区东城街道江埗村委组织举办“2023年清远市防灾减灾卫生应急进基层宣传活动暨灾害医疗卫生紧急医学救援演练”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暨卫生应急进基层活动主题“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守护百县千镇万村”开展卫生宣传及卫生应急演练。

演练环节以现场实景方式开展医疗救援、心理应急干预和疫情流调、消杀等现场模拟操作。本次活动检验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磨炼了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提高了应对急难险重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积累了一定的应急救援工作经验,逐步形成防灾救灾经验战法。

演练结束后,总指挥长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丘静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是树立底线思维,深入整改隐患,多管齐下,构筑安全防线。二是加强储备。必须做好物资储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三是加强人员演练培训。打造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而必胜”的强有力的保障队伍。四是落实应急值守。强化属地、部门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统筹指挥调度。五是加大应急救援宣传力度。防范灾害风险永远在路上,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将以这次演练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弱项,加强区域应急保障力量,筑牢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5月6日至5月12日为全省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急救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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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地质灾害救援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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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规范、高效有序的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市政府成立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中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1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气象局、莱芜银保监分局、济南警备区、武警济南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济南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国网济南供电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和市政府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部署有关部门和受灾区县开展地质灾害紧急援救,指导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副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担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并督促落实受灾区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汇集、上报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和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方案,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支撑,组织有关新闻发布、接待慰问、对外联络等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文件,做好与省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汇报等工作,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

3.1预防预警

3.1.1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上下信息互通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3.1.2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教育、水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按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并及时处置。

3.1.3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预警级别从高至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黄色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各级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市气象局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3.2灾情险情报送

3.2.1报送内容

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地质灾害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3.2.2报送流程

发现地质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在获知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原则上应逐级上报,遇有大型以上或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区县政府可越级上报省政府,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可越级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并完成逐级补报工作。

4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等因素,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特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地的属地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设置转移路线、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等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组织疏散撤离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搜救被困或失联人员,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并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发生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在省指挥部领导下,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1.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Ⅰ级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1.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成员单位及灾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灾害信息,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灾情险情。

(3)市指挥部贯彻落实省指挥部抗灾救灾工作部署,参加由省政府或省指挥部主持的会商。

(4)市指挥部派出副指挥长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5)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6)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7)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灾区实施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灾情监测、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秩序维护和协助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等。

(8)紧急调拨救援装备、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保障;拨付救灾资金,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9)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10)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1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指挥部,并抄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1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抗灾救灾工作的支持。

(13)请求省指挥部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2.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2.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成员单位及灾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灾害信息,及时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险情。

(3)市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险情,对灾区抗灾救灾作出工作部署。

(4)市指挥部派出副指挥长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5)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市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等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

(6)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7)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灾区实施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灾情监测、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秩序维护和协助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等。

(8)紧急调拨救援装备、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保障;拨付救灾资金,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9)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10)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1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12)协调上级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根据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向灾区拨付生活补助资金,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13)请求省指挥部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区县政府根据本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区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6.3.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认定灾情险情达到启动标准后,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3.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灾害信息。

(2)市应急局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险情。

(3)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4)向省应急厅和省自然资源厅报告灾情险情。

(5)视情向灾区派出工作组。

(6)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

(7)根据当地申请,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解放军、武警、民兵协助当地开展救援工作。

(8)根据当地申请或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向灾区拨付生活补助资金,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6.4预警期的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济南市发布黄色及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1)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情组织地质专家,对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接到红色避险预警信息后,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救援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随时赶赴受灾现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助基层相关人员做好避险撤离工作,督促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调查,迅速查清灾情险情。

(3)镇(街道)接到红色避险预警信息或灾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避灾疏散,将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区县政府和区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

(4)群测群防员、村委会发现或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危急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6.5响应终止

参考下述指标,根据省应急厅、市政府或市应急局意见,启动响应的部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结束:

(1)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2)预警信息发布时段结束。

7保障措施

7.1预案保障

各级政府应组织制修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市、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修订本部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生命线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7.2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各级各类地质灾害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机制,提高专业水平及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7.3指挥平台

应急管理部门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做到灾情险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科学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以及动态跟踪、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实现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7.4应急技术支撑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单位,指导区县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险情调查监测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7.5资金与物资装备

市、区县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及应急救援、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人员防护、应急通信、通信指挥、后勤保障、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日常储备、监督管理和调拨分配等工作。

7.6应急避难场所

区县政府应建立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合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7.7宣传培训与演练

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普及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县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区县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8奖励与责任

8.1奖励

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伤亡人员按规定给予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9.2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9.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__年11月23日印发的《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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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情况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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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转发国家防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5月4—17日,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组成的防汛检查组对全区6个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了大检查,检查组按照市防汛指挥部防汛检查内容及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对各乡镇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实地查看,并通

过查资料、听情况介绍等方式对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㈠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能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能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了以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为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㈡全面落实预案,充分做好应抢险准备

1、科学的预案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前提,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区地质灾害工作精神和要求,确保全区地质灾害预案周密、细致、科学,各乡(镇)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了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同时,加大了对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宣传力度,坚持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宣传到矿山企业及村、组、户,让每户农户都能明白报警方式和撤离路线,一旦出现险情,能有序撤离。

2、为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镇)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突发性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对成员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职责和应筹备的抢险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各矿山企业、村、组也相应成立了抢险救灾应急分队,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招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即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㈢强化责任,群测群防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乡(镇)长是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与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签订了监测工作责任书。

2、强化各级责任,实行包干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包干行政人员和技术人责任人,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㈣、确保信息畅通,预报准确

1、畅通信息,坚持将天气、领导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点,通过省市气象部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坚持科学预测,加强对阶段性雨情预测和灾害性天气的预告,确保在灾害来临之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乡(镇)政府、各矿山、企业、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值班责任人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通过检查,区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目前尚未发现隐患。

二、检查组工作要求

检查组对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㈠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㈡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的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和解决。

㈢进一步落实防治预案,坚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为根本任务,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做到早部署、争主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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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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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扶贫和移民办:

我县地处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岸,全县辖6乡6镇,人口40万人,面积1140平方公里。近年来,在贵办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我县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稳步开展,自20xx年实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以来,我县湖云乡白马村、齐埠乡星明沈坊村、梓埠镇邓家新村等7个地质灾害点已实施移民搬迁扶贫,搬迁安置人口471户2123人,建成安置小区4个、安置点1个,有效地减少了地质灾害的威胁,起到了积极有效的防灾避让效果,搬迁移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和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曾委托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了《万年县地质灾害搬迁规划》。然而,由于我县地质环境复杂,受暴雨、干旱等自然因素影响,山体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新增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为统筹做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对全县地质灾害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调查,重新编制了《万年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规划(20xx-20xx年)》,根据规划,全县共有地质灾害点62处,需搬迁避让人口5745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早日解决地质灾害区百姓搬迁避让问题,恳请贵办给予大力关心和支持,解决我县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指标5745个为感。

特此请示,恳请批复!

二〇XX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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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政协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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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我镇防范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政策,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平安过节。

为切实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防范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抓好源头管理,特成立防范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领导组:

组长:陈向阳

副组长:吴兴斌

成员:莫海龙、余杰、各村书记

一切听从组长的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清楚,责任到人。各村各部门高度重视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影响,一旦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启动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落实排查:各村要充分认识冰冻雨雪恶劣天气的影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的落实,配合镇微型消防站和应急办及时组织开展一次文物消防检查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交通主干道、长下坡、急转弯、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重要路段的巡查,及时消除道路隐患,切实做好冰冻雨雪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并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极端天气带来的危害和影响。许村景区要严格执行跨地区旅游经营活动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确保旅游出行安全。出现暴雪灾情,要及时对出口周边道路、坡道进行积雪清除,并在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箬岭村委会协助许村景区做好信息预警,劝阻旅客独自出行,发生游客登山受困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抢险预案,组织人员配合镇应急抢险队伍和公安部门快速实施抢救并落实好物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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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政协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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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黔教办安稳[20__]737号文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雨雪天凝冻天气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加强我乡各校对雨雪凝冻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及时有效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熊亲义(校长)

副组长:韦应炳(副校长) 黄军元(政教主任)

组员:周红成、任朝兵、龙致耀、韦绍勇、黄渝、姜帆、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军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要求:

1、必须成立冬季学生安全领导小组

2、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天气,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雨雪凝冻天气的破坏程度,果断决定学校是否停课避灾,灾后复课等指令。

3、根据防雨雪凝冻天气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并组织学校。

4、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及灾后复课工作。

5、及时向中心校报告有关雨雪凝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6、随时掌握雨雪凝冻天气发展趋势,并做出相应决策。

7、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防凝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提醒学生避免用煤炭火取暖,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凝冻天气道路安全等常识。

8、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9、在雨雪凝冻天气期间,领导小组要加强校园各办公室、楼道、食堂食品、供水、取暖等设施及学校周边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改措施。

10、加强值守,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三、应急行动

(一)学校遭遇雨雪凝冻天气灾害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展开工作。

(二)学校破坏性雨雪凝冻天气灾害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三)学校一旦发生其它突发事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防雨雪凝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五)学校及时开展灾情调查,及时如实报告灾情。

学校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及成员电话: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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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事故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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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象山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相当的教育机构。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教育局、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直属学校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教育局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乡镇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教育局参与负责协调、指导工作。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负责和分管科室组成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县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县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协同县政府和学校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县、乡镇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一把手是本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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