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书
案号:(20__)云法民一初字第____号
申请人(原告):邹__,男,汉族,住址:福建省__县__镇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白云区___路_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__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住址:广州市白云区___路_号铺
投资人:黄__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声称已于20__年1月28日将其在____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于20__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____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20__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20__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年_月__日生,汉族,____工人,现租房居住,电话:____被申请人:___,女,____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居住在___5号。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要求___停止侵权并搬出___号。
二、请求依法判令___的监护人___承担___侵权期间给申请人造成的房租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诉___侵权赔偿纠纷一案急由贵院立案审理。申请人与被告20__年4月13日离婚,分割财产时被侵占房屋由申请人所有并办理了产权过户,婚生女___由被告抚养。20__年3月3日执行局强制执行之前,被申请人___一直随被告在该房屋居住,强制执行之后被申请人依然居住在该房屋,至今拒不迁出。被申请人和本案的审理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全文共 722 字
+ 加入清单必要的共同被告是指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关系、与原告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人。不具备该条件,不得追加为被告。如以个人合伙为被告的诉讼,全体合伙人为必要的共同被告;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产生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挂靠的集体企业互为必要的共同被告。对于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申请追加的,不得允许。
2、追加的被告必须明确。
法律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因此,在诉讼中追加被告也必须明确。被告明确首先是指法律上承认其存在。法律上承认是指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经过了有关部门的登记,或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即承认的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当有户籍登记。法律上的存在是进行诉讼的必要前提。对于已终止或未经工商登记的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应当以其行为人为诉讼主体。其次,追加的被告要有确切的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能够送达诉讼文书。法律上的不存在与没有详细住址,或虽有详细住址但找不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法律上存在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但是否存在不能确定的,不可以公告送达,也就不能追加为被告。
3、追加被告必须有相关证据。
为防止错误地追加被告,不论法院依职权还是因当事人申请追加被告,都应有基本证据证明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追加的被告是必要共同诉讼的被告,二是要证明被告的存在,并提供详细情况,不得只凭当事人的陈述或请求盲目追加。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前,必须根据卷宗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追加。当事人申请追加被告时,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及卷宗材料进行审查,如果不能证明上述两个问题的,还应当要求申请人继续提供证据,仍不能提供证据的,驳回。
民事诉讼追加被告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法定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
根据诉讼标的是否共同和是否同一种类,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与普通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讼或共同应诉的人,叫做共同诉讼人。
(一)原告申请追加被告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驳回原告追加被告申请的本质是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不能够参加到已经存在的诉讼中来,法律后果是法院对未追加以前原告已经存在之诉依法予以审理并最终作出实体判决。
(二)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
被告有权申请追加共同被告。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我国《民法典》规定共同所有、共同继承、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决定民事诉讼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如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不能是被告。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由于法律赋予原告选择确定被告的诉讼权利,那么诉谁、不诉谁应当尊重原告的意见。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的,应当行使法官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民事案件的纠纷数量也是在不断的上升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民事诉讼过程中,将每个被告同时列为诉讼对象是很有必要的,同样,被告在追加第三人的同时,也有利于自己方面的相关证据的提供,保护自己的权益。
经费追加请示
武夷山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是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继实施、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将数倍增加,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依据20xx年-20xx年仲裁案件收费情况,每年案件收费约1.45万元。由于20xx年5月1日起仲裁案件不再收费,将造成办案经费严重不足。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现代化、保证办案质量,恳请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在20xx年原财政的预算的基础上,追加到补助市劳动争议仲裁办财政预算内工作经费人民币5万元。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落户我市的企业不断增加,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企业不
依法用工、恶意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对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剧劳资双方的争议,申请劳动监察案件也将数倍增加。为保证劳动监察工作能够有序顺利的开展、保证办案质量。恳请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在原财政的预算的基础上,追加到补助劳动监察办案经费6万元。
为此,恳请市财政局追加补助我局劳动保障业务财政预算内专项经费11万元,望予以批准为盼。
二○XX年一月十五日
经费追加请示
市卫生局:
我单位作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长期承担全市妇幼业务培训、基层指导、省三网监测等工作。近年来,为促进全市妇幼卫生工作水平,在进一步落实以上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新增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母婴安康工程实施、妇幼卫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等目标任务,同时上级对基层妇幼卫生、母婴安康技术指导、检查、落实及妇幼卫生信息推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全面履行政府的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职能,较好完成以上工作任务,我单位今年在人员等方面的投入幅度明显加大,使得20××年的公用经费出现严重缺口,仅新增人员工资,基层指导等工作所需交通经费即高达七万余元,总计达××万余元。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20××年需增加公用经费合计为××××××元,请转报市财政局,盼予拨付。
上申请当否,请示复!
二○××年×月××日
追加投资协议书 股东追加投资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法人注册成立的_______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资产,销售渠道,商标,知识产权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参股(暗股)于_______名下,折合_______在该企业股权的_______%,双方合作投资于_______项目。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乙方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乙方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乙方以暗股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事务执行
1、乙方委托甲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出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乙方________年内不得从投资中抽回出资额,除非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追加投资协议书 股东追加投资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达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向乙方________煤矿投资__________万元,乙方按照甲方投资总额__________%每年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
(2)现甲方要求退出投资,乙方同意甲方退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退出煤矿投资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信守。
(3)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后,不再对煤矿享有任何权益,不承担任何煤矿的债务,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煤矿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追加协议书 追加款项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基础设施改造-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试专用考场改造项目由北京中建华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根据校方单位要求,原合同以外增加三个教室的投影仪电源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1.增加工程量清单:
序号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镀锌钢管_________________米
塑铜线_________________米
五孔插座_________________个
接线盒_________________个
墙面开槽_________________米
以上增加工程量合计金额共:_________________元
2.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
3.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
4.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
5.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时由北京市人民法院裁决。
6.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7.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追加抚养费的起诉书 追缴抚养费起诉书
原告:
住址:
联系电话:
被告:
住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______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自愿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并协议约定: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登记产权人为被告之位于________的商品房(含家具家电等)归原告所有;
被告补偿原告人民币______万元,于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当日支付。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被告共同华龙区民政局婚姻处办理了离婚登记。
虽经多次催索,被告仍拒绝按双方约定向原告支付______万元补偿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
盼贵院依法及时判决满足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追加担保合同补充协议 追加担保方式的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民再一字第_______________号
申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本县________农民,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本县________农民,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本县________农民,住________________。
本院依据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_中民抗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指定,再审申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与被申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被申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案件审理中,申诉人以被申诉人________系在实施拆房中受伤,其所拆房屋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承风险的全体合伙人的业务,全体合伙人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而要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的规定,申请追加以上合伙人为本案再审共同被告。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证据显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仅有申诉人一人作为乙方,与________作为甲方签订《拆房协议》,承诺乙方确保拆房安全。且原审卷内并未发现作为乙方的申诉人主张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申诉人向抗诉机关申诉时提供其他合伙人签名的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及证人证言等,仅表明申诉人与他人之间曾有合伙关系;申诉人与他人之间对合伙债务分担的争议,与原告原审依据《拆房协议》提起与两被告发生的雇员受害赔偿争议之间的诉讼标的,既不属于共同亦不属于同一种类。申诉人再审提出追加被告分担合伙债务的主张,与原审原告提出的侵权诉讼并非同一法律关系。申诉人与其他合伙人之间的争议,与原审争议依法不成立必要的或者再审可以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争议。因而申诉人再审主张追加的其他合伙人依法不属于原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再审对申诉人原有合伙人不予追加为共同被告,并不妨碍申诉人依法另行主张合伙权利。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_____市检民抗字(_____)第23号民事抗诉书也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妥,”仅以“申诉人提供了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及证人证言等新证据”为由提起抗诉。据此,再审对于申诉人提出追加被告的申请依法不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要求追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案再审共同被告的申请。
本裁定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本裁定的合法性持有异议,可以于裁定书送达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院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书记员__________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申请人____与____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____、王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____驾驶____所有的车牌号为____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李xx,女,x族,197x年xx月xx日出生,住所:湖南省桃源县xx镇xx街xx组xx号,身份证号430725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镇xx路x号xx大楼三楼xx号,联系电话:xxxxxx,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告)蔡xx、李xx诉被告xx市xx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xx市xx镇xx房地产开发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xx花园”物业的实际管理人和受益人,应与被告xx市xx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xx市xx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起,对原告的人身损害赔偿负连带责任。因此,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发展有限公司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蔡xx、李xx
20xx年x 月x 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几份
申请人:xx,男,19xx年10月0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西安市xx村民小组44号
申请人:xx,女,19xx年08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西安市xx村四组
被申请人:xx,女,1986年8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住西安市长安县韦曲镇副食街1号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xx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xx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xx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xx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198x年3月21日出生,住新乡市卫滨区长安大道45号。
被申请人:李四,男,198x年2月10出生,住河南省安阳县红旗路xx号。身份证号:410……x。电话:13……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25日,被申请人未经允许违反施工项目工程分包协议,约定被申请人承包xx工作,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统一结算。被申请人承包该工程后,本案原告王五诉称其于20xx年7月25日在该工程项目中受伤,而该工程属于李四所承包的项目,王五受雇于李
四。而王五只对申请人提起诉讼,我们认为被申请人李四作为王五的雇主,与本案存在着厉害关系,应当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贵院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诉讼。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11日
设立分公司申请书 追加被告公司申请书
您好!首先祝愿十年公司在年马到功成、铸就辉煌也祝愿各位领导和同事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经过半年的认真考虑,我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下了职业生涯中第一封离职申请书。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入职四川英杰投资咨询公司,在您的信任和耐心指导下,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学到了很多知识、增长了很多才干,经过2年的工作,我在咨询领域积累了一定的行业经验,对此我十分感谢领导的信任和培养、同事的指导和帮助。
由于自身能力欠佳,规划技术不到位,尽管我尽力去做好本职工作,但是依然未能达到职业规划的技术标准,辜负了领导的信任和希望。在得知公司今年要转型深入得做规划和设计时,我深深的自问,自己能否再为公司带来新的技术支撑和服务,答案是否定的。想通过继续学习来进一步加强自己的职业能力和素养,为了不因为个人原因而影响项目的整体发展,我决定辞去目前的工作。
我会尽快完成工作的交接,以减少因我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为了尽量减少对现有工作造成的影响,我请求公司保留个人联系电话和邮箱一个月时间,我将对现未完成编制的项目任务逐一转交,并负责至项目截止。
非常感谢崔总对我的信任,非常感谢冯总对我工作的肯定和认可,非常感谢张总对我的提拔和关怀,非常感谢李经理对我的技术指导和人生帮助。在公司2年的工作经历对我而言无比宝贵,无论将来什么时候,我都曾记得自己是公司的一份子而无比荣耀。
最后,祝愿领导和所有同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四川英杰投资咨询公司十年生日快乐,明天更美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纠正工龄申请书 追加工龄申请书
xxx人事局:
本人姓名xxx、女、汉族,现年xx岁,于xxxx年x月毕业于保山高等中医学校护理专业,毕业后本人与xxxx医院急诊科签订合同,合同从20xx年9月开始生效,由于本人在20xx年7月参加事业单位考试,于20xx年11月正式被xxx卫生院录用,故本人与xxx医院急诊科签订的合同于20xx年11月正式被解除。本人考虑到工作工龄问题故特向人事局申请将本人的工龄改为x年,望贵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荷!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______,男,____.8.__生,汉,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省______号 电话:_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女,申请人的妻子,________.9.___生,联系方式同申请人。
被申请人1:_______,男,
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2:______,男,
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X
被申请人3:______,男,
住址:
联系电话同被申请人1。
请求事项
追加上述被申请人为(____)穗天法民一初字第___号案的共同被告,对该案的所有诉讼请求与其它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广州市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___公司)、______、______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由贵院立案受理,案号为(____)穗天法民一初字第___号。因立案时无法取得上述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故暂未列为共同被告。
被申请人1于____年3月___日以___公司的名义与___签订施工合同,建设位于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下_______宿舍;申请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该工地受伤;被申请人1于____年7月___日与申请人等签订协议书约定医药费的支付方式;___公司工商登记核准日期是____年9月___日,核准后的股东为上述被申请人,涉案工地和建成后的房屋为___公司所有。
基于上述事实,现向贵院申请,依法追加上述被申请人为共同被告,对本案的所有诉讼请求与其它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年 月 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李飞,男,汉族,1975年5月14号出生,住湖北省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叶成发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xxx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事由:申请人原本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达成租赁协议,租赁属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所有的`位于十堰市大朗镇大井头村民营工业区盈丰一路32号的厂房与朋友准备合伙开办一家五金加工厂。申请人与xxxxx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实际受益人就强行将申请人等驱赶了出来,五金加工厂没有能够开办成功,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安装的起重机俗语叫做“天车”申请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就被实际受益人占有了,有鉴于此,为了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确认实际责任人,特提出如上申请,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特此申请,谨请依法予以处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